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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猎人玩网游 (邪恶的猎人)


我补充道:“而你为了和人抢店面,所以就离开了角斗场?”
“是啊。”血色的语气之中充满了理所当然,仿佛在说,我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还能因为哪个原因而离开角斗场。
我原本悬挂着的心稍稍放松了下来,我相信了血色地狱的话,不是因为我轻信,面是因为我希望他说的是真的。“它在蘑菇街的哪个位置?”
“街口太热门,街尾又太吵,街中央人最容易聚集,所以我选择了大概三分之一的位置。”
“你还能够自己选位置,看来店面并没有那么抢手嘛。”
“哎哟喂,我的泉泉啊,你有所不知,”血色地狱摇了摇头,说道:“现在蘑菇街已经没有位任何店面了。这前那帮家伙为了节约本线,都没有买店面。现在红堡就在附近,人流量非常之大,地摊当然没有里头的店面吸引人。”
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说道:“你的意思是今天的店面非常好难买,那么之前的十万价格应该已经不够了吧。你直接告诉我需要多少金币,我现在就给你。虽然我不富有,但是十多万金还是已经赚到手了的。”
“咳咳,因为我出手比较快,所以只用了十万。”
我非常怀疑地看了一眼血色说道:“当真只有十万?你可别骗我哦。”
“我干嘛骗你。我还能亏待了自己不成。”
我掏出了一袋十五万金币,“诺,这是十五万金币,既然你那么热情地替我盘下了店面,我给不能亏待了你。”
血色地狱接过金币说道:“拿那么多干嘛,你怎么这么客气的。不过,既然你好心好意给我,我也不能把好心当成驴肝肺,我就先收着吧。”
我满意地点了点头,说道:“看在你帮我盘下店面的份上,以后你来我这儿吃东西,绝对不要钱。”
“我可是大胃王。”
“扯淡,”我白了他一眼,说道:“你有多大胃我还不知道,少在这儿贫了。不过,我有些不明白的是,你之前为什么没有带我到那个店面看看。”
“我怕你没赚够钱所以没告诉你。到时候你没钱还我,我可怎么办?”
“我去,”我差点儿给他气死,“至于吗?我是那种会懒钱的人吗?告诉你吧,本小姐我的人品是没得说的。”
“人品这种东西,你自己说了可不算的。”
“那谁说了算?”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滚粗,嘴里就没点儿正经话了。”我假装随意地问道:“什么时候才能够去看看我的店铺?”
血色地狱想了想,“这个嘛,并不需要太久。明天等你擂台结束之后,就可以去看了。”
我并未多想,只是随便地应了一声。想到明天还有一整天的pk,又想到之后很长时间都要在pk中度过,我的情绪不免地黯淡了下来。
“想什么呢?”血色轻拍了一下我的背,指着后头一只拥有紫红色名字的雄鹿,“泉泉,看野外boss。”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果然看起来非常强壮的雄鹿正抬着优美地步伐往前走着。它似乎并没有发现我们,继续信步往前。那紫红色四个字“草原之主”甚是好看,甚是诱人。

第148章:夜黑路湿

“草原之主”四个美妙的紫红色大字让我两眼放光。每次看到野外boss的时候,我总是会莫名地激动,搞不清楚自己是太爱紫红色,还是太期待boss即将爆出来的装备。我舔了舔嘴唇,心底涌出难以抑制的饥渴感。
血色地狱侧过脸看了我一眼,问道:“你想怎么处置它?抓起来当宝宝吗?”
“呵呵……”我像看傻子般看着血色说道:“堂堂暴走时代的会长居然会说出这样白痴的话来,难道你们公会没有猎人吗?抓只鹿当宝宝和抓只羊当宝宝有什么区别?它们能有多少防御和攻击?”
血色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有多么外行,反而争辩道:“这有什么的?雄熊是有攻击力的,你看到它强壮的鹿角没有?我感觉那角肯定能够把小岚的下巴给戳穿。你要是不相信我的话,那你就把小岚放出来和‘草原之主’打一架,看看谁比较厉害。”
“你当是斗宠物呢?”我满脸地鄙夷:“你不知道宝宝被猎人收了之后攻防都会有一定比例的下降吗?我要是不帮小岚射两箭,肯定是打不过这只雄鹿的。如果攻防不下降,那斗角场谁都不可能是兽王猎人的对手。因为对手毕竟腾出精力来对付一只野外boss。我可告诉你,我的小岚可是稀罕的宝宝,不是一般猎人能够抓到手的。”说到小岚我有些骄傲地扬起了脑袋。
“好好,你是厉害的猎人厨师,你最牛。”血色地狱大概是不想和我争辩了。“最牛的猎人,你现在准备怎么对付这只‘草原之主’?”
我理所当然地说道:“杀了喽,还能怎么办?这货不知道能够掉出什么好东西来。你还记得我杀掉‘桃色蜂王’的事情吧,那个时候蓝色武器简直就是至宝啊。这么想来,本猎人的人品还是相当高的。”
“还行吧。如果你打这只雄鹿能够得到一件紫色武器,那才叫人品大暴发。”
“哼,打就打,到时候。你可别和我抢。还有你别动手,这么一只野外小boss,本猎人妥妥地快速搞定。”我撇撇嘴,放小岚和死神小班去咬雄鹿,而自己则使用了自由射击,在远处悠闲地射击。
打了那么久的pvp后,我发现打野外怪是多么舒适休闲的事情,不用太耗精力。简简单单地开弓射击就可以了。自由射击的攻还真不是普通地高。正常情况下,我要杀野外boss的话,是无法清楚看到它的血往下掉的。但有了自由射击后,抽它的时候相当有成就感。
“一点儿难度都没有。”我抿抿嘴,之前的那种兴奋和激动消失地无影无踪了。都怪这该死的pvp,居然把我打boss的快感都剥夺了。
我放出一箭,“草原之主”腿一软就倒在了地上。我收起了白骨弓。掏出了剥皮小刀靠近了雄鹿。
血色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你难道不先摸尸体,而是先要剥它的皮取食材吗?”
“靠,忘了!”我这记性真是越发差了,这都要怪成天打pvp,打死对的时候不让摸尸体,这让我十分不开心。要是在擂台赛的时候可以摸尸体,那多么愉快,可以随便取紫色装备,根本不需要用什么荣誉换取。
我开了尸体。一个奇特的装备浮在了雄鹿的身体之上发着暗紫色的光芒。这是一只长得十分奇特的头盔,顶部有着和鹿角一模一样的角,好像就是直接把鹿角割下来,然后安在钢盔上头。我将它拿在手中,看了看,十分嫌弃地看了看,说道:“这玩意儿还是给你吧。我要是戴到脑袋上脖子肯定会被压断。”
血色地狱摇了摇手,说道:“这一看就是t装。我可用不了,我穿的是布甲,而这个是板甲啊。”
“哦。”我居然被这个头盔的外貌所迷惑了,看来我的修养太差。说不定是pvp惹得祸。让我居然以貌取物。我仔细看了看它的属性,它现这是个好物件就是长得丑了一些,“那我给小霸王吧,白骨套装都是蓝装。这好歹也是个紫装。我掏出了通信小木鸟儿,把头盔放到它的包包里头,输入了狂暴小霸王的id。小木鸟儿得令就立马飞走了。
“草原之主”的尸体横躺在我的面前。那肥硕的身体比我得到之前的紫色头盔要有吸引力得多。我拿起剥皮小刀,开始细细分解雄鹿的尸体。
血色百无聊赖地蹲到我的身边,盯着我不停翻动的手,说道:“技术不错嘛,和庖丁有得一拼嘛。”
“你认识庖丁啊?”
“认识啊。”
“吹牛皮,是你穿越了,还是他投胎转世了?”
血色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没和你开玩笑,我的公会里头就有一个疱丁的,他也是个猎人,不过是个牛头人猎人。他解剖尸体的能力绝对赞。”
“你不早说,叫人误会。”我继续切割着雄鹿的身体,此时只剩后腿部分的肉了。
整一只雄鹿在一分钟之内被我弄得只剩下骨头,还有满地的血。我站起来伸了伸懒腰,转了转身子。
这里的地形凹凸不平,我无法看到前头的情形,因为前方是高起的土丘。然而,当我转身的时候,我看到身侧有一群人正披星戴月赶路。当我能够看清对方的时候,不由大骂起来。
“跑吗?”我问身旁的人。
“你先走。我来挡住他们。”血色将我挡在身后。
“你不跑,我也不跑。有辱自尊,告诉你吧,我可是pvp的高手。”
血色瞥了我一眼,说道:“没打几天pvp,尾巴都翘到天上去了。再不走来不及了。”
我看血色这家伙是压根儿没有要跑的意思,也决定不跑了。他们是标准的副本队伍,想要守我们下线是百分百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要守我的尸体也并非不可能的事情。
冤家路窄,这话说得一点儿都没错,极炫兄弟会这帮货真是到哪里都能遇到。我不由自主地想到自己是不是被诅咒了。
为首的是该隐,剩下的人有寒水胜雪、怪童鞋、天涯路和赛华佗。不用想都知道他们是去打红堡的。该隐、寒水胜雪、怪童鞋我都认识,他们都是极炫的高层。我看着天涯路有些佩服他。因为当时他不过是被派来守我们尸体的小喽啰而已,现在他居然已经混到了和会长一个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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