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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仙下凡:一赌定三生 (劫墨成灰)



  莫乞的脸因缺氧渐渐泛红,脑袋晃了晃,有一下没一下的胡乱推了推身上的人。
  阿九咬着莫乞的唇低声轻唤:“乞儿,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可好?”莫乞,我已经喜欢上了你,你可愿意喜欢我?
  莫乞闭着的眼颤了颤,放在阿九肩膀的手动了动,缓缓睁开了眼。
  阿九一下子屏住了呼吸,感觉自己的心不受控制地快速跳动。
  莫乞神色迷茫,醉眼迷离,盯着阿九瞧了几秒,然后嘴角缓缓露出一丝笑意,放在阿九肩膀上的手抚上阿九的脸,摸索着缓缓移到阿九的眉眼。
  莫乞此刻的笑容单纯且快乐,阿九虽然知道这有些奇怪,但还是忍不住有所期待。
  “义父,别闹。”莫乞嘀咕了一声,抚摸着阿九眉眼的手垂了下来重新闭上了眼。
  义父?阿九的脸色立即沉了下来。
  莫乞这是将他看成了和他很相似的那个死人?
  义父……一个死人。
  阿九站起身,在床边盯着莫乞看了一会,抿了抿嘴角,嘴角泛出一丝冷笑。
  房门吱呀一声再次打开,妙龄女子站在门口提醒阿九有人来了。
  阿九再看了眼床上熟睡的莫乞,转身离开。
  莫乞知道自己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义父离九。
  莫乞隐约记得梦里十岁的自己在乞丐窝里睡得正香,离九跑回来蹲在一旁不停骚扰着叫她起来去街上溜达。自己赖着不肯起来,离九便一会掐脸一会捂着鼻子嘴巴不让她呼吸。最后自己被弄烦了,睁开眼一手拍开离九翻了个身继续睡觉。
  莫乞知道这是一个梦,因为她知道离九已经死了,在很久之前死在了桃花山的悬崖下面,尸体被东海三公主带走。
  人有时候太清醒了不好,连做个梦都知道是假的,一点期待也没有。
  可是即使知道是一个梦,莫乞也十分留恋,后来梦里的离九走了,前去谋取前程,十岁的自己站在街头,一直看着离九消失在街角。
  时光拉长,岁月的速度加快,梦里再见面便是五年后的十里红妆,下一个场景便是再世为人后的桃花山,义父站在悬崖边抱着骨灰罐微笑着坠下山崖。
  梦往往到这里就戛然而止。
  莫乞知道梦醒了,自己也该醒了,可是她依旧闭着眼蜷缩着不愿醒来。
  房间外传来一阵嘈杂之声,莫乞皱了皱眉不愿睁开眼睛。
  一会后,房间门砰的一声被踢开。莫乞闭着眼将勾在一旁的床幔放下,翻了个身继续睡,在听到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后开口:“不要打扰我睡觉。”
  脚步声一顿,床幔外的声音有些惊讶:“帮……是莫姑娘?”
  咦,是苏长老,花酒喝完了?莫乞不得不放弃睡觉,重新戴好帕子掀开床幔。
  苏长老站在床边:“你怎么在这里?”
  莫乞穿了鞋子跳下床:“喝酒喝多了开了间房间睡觉,既然完事了就走吧。”
  莫乞走过苏长老身边时脚步一顿:“嗯,血腥味?”
  苏长老神色先是一怔,然后第一反应便是去瞧手中的扇子。
  莫乞的目光跟着移到扇子上,见扇子前段有点点腥红。

  第277章 梦到一个人

  苏长老很是淡定地将扇子收回袖中:“没什么,就是刚才碰到几个闹事的,打了一架溅到一点血。”笑了笑道,“这样也闻到了,莫姑娘的鼻子真灵。”
  莫乞淡定点头:“苏长老身为帮中第一长老,可不要触犯帮规。”
  苏长老:“是,帮主。”
  “出来玩还打架,还说是雅乞。”莫乞嘀咕了一身出了房间。
  苏长老跟着出了房间:“谁说打架了就不是雅乞了,我打架很好看的。”
  莫乞扶了扶额,觉得自己把帮中所有的事教给苏长老处理也许并不是一个很明智的做法,但貌似好像也没有别的人选。
  好吧,就这样吧,苏长老虽然看着不大靠谱,但至少比自己管事。
  出了吟月楼,莫乞和苏长老分开后便往客栈走,走了一会忽然有不想回客栈了。想起小小墨还在戒指里面,于是干脆将戒指仍在路旁的草丛里,确定四周无人后闪身进了戒指。
  戒指里流淌着银白的光芒,莫乞脚步轻移到床边,发现窝在被窝里的大白兔还是没有醒来。睡了这么久还不醒,莫乞不免有些担心。
  伸手扯了扯白兔的耳朵:“小小墨,醒醒。”
  没动静。
  莫乞皱了皱眉,伸出手指扯兔尾巴:“再不起来就把你的毛拔光,让你做只秃尾巴兔子。”
  在莫乞不屈不饶的骚扰下,大白兔抖了抖兔耳朵睁开了眼。
  大白兔伸出兔爪抹了抹脸,语气不满:“主人,你干嘛打扰我睡觉!”
  莫乞:“你睡得太久了。对了,你什么时候可以变回来呀?”
  大白兔:“大概还要几天,没事可以带我去山里走走,那里灵气充沛,对我恢复有帮助。”
  莫乞点头,开始考虑明天带大白兔去这附近哪座山比较好。
  大白兔:“主人,我睡觉时梦到了一个人。”
  莫乞笑:“谁呀?”
  大白兔:“奈何。”
  莫乞挑眉。
  大白兔:“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到他不止救过我一次,每一次他都是来去匆匆,我一直都看不清他长什么样子。”
  莫乞:“后来看清了?”
  大白兔:“好像是奈何。”
  大白兔兔耳朵使劲晃了晃:“他看上去一直都不开心。”
  莫乞沉默,因为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只能揉了揉大白兔的脑袋:“没事,奈何看起来很喜欢兔子,你多给他抱抱好啦。”
  大白兔点了点脑袋,蹦到莫乞怀里。
  莫乞抱着兔子钻进被子睡觉。
  第二天醒来抱着大白兔出了戒指,发现外面正淅沥沥下着小雨想了想又把白兔弄进戒指。
  街旁行人举着油纸伞缓缓而行,一旁支着油布棚的早摊点十分热闹,袅袅白雾从早摊点里散开,带着食物香味,让行人忍不住收伞停留。
  莫乞收起绘有绯红桃花的油纸伞走进早摊点,老板立即迎上来给莫乞收拾出一个空桌:“姑娘早啊,想吃点什么?”
  莫乞:“一碗馄饨,三个肉包打包。”
  “好嘞,马上就好,姑娘稍等。”
  老板速度很快,一会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就端上了桌,莫乞拨开上面翠绿鲜嫩的葱花,尝了一口热汤。
  嗯,味道不错。
  不知道这雨什么时候会停,虽然雨小不影响上山,但是还是有些不方便。

  第278章 风九歌

  早摊点的人越来越多,雨还未停,貌似还有越下越大的趋势,莫乞给了老板额外的钱吃完后占着一个桌子想等雨小些后再离开。
  小小的早摊点人来人往,来了一批又一批。
  一行三人摘下斗笠叫了两壶热茶和十个馒头在莫乞一旁的桌子坐下。
  热茶上来,年轻的男子倒了热茶喝了几口嘀咕了一下这倒霉的天气,然后开始教训另外两个男子。
  “你们平时也放机灵点,这次九爷受伤,你们两个等会自己去刑堂领罚。”
  另两个男子低着头,称了一声是后埋头喝茶。
  一会后馒头上桌,三个人打包了馒头戴上斗笠离开。
  莫乞支着脑袋看着离开的三人,无聊地猜想着他们口中的九爷是什么人物。能被人称为爷的不是年纪够大了,被人称爷爷,就是不管年纪大不大,只要有钱或者有权,再或者有能力让众人佩服的也会被称为爷。
  这个九爷,不知道是哪种情况。那三人应该是护卫之类,那这九爷大抵是后面那种情况的爷了。
  莫乞笑了笑忽然想起阿九,若阿九是个厉害的,要被人称爷,是不是也是九爷?
  阿九,九爷?莫乞眼睛眯了眯,手指在桌子上重重敲了一下。
  又过了一会,雨下得更大了,进早摊点避雨的人越来越多。莫乞一个人坐的桌子不可避免地添了几人。
  两男一女,其中两人看行头像行走江湖的侠客,另一个年轻男子一身书生装扮,书生气质很浓。
  侠客装扮的女子道:“哎,姑娘,不好意思打扰你了。”
  莫乞支着下巴继续发呆,懒散地回了一句:“没事。”
  见莫乞真没有反感的迹象,三人开始喝着茶聊起天来。
  侠客装扮的男子:“今天一大早起来就听说九皇子风九歌被刺杀了呢,说是受了重伤!”
  侠客装扮的女子:“真的假的,那九皇子就是个不受宠的无用闲人,默默无闻的,竟然还有人去刺杀他。”
  书生装扮的男子:“啧啧,帝都六个皇子,三个公主,公主们都安然无恙,六个皇子如今就只剩下太子和九皇子,就凭九皇子还活着这个事实你也不能说他是个没用的人啊。九皇子向来修身养性,不染朝廷之事,如今突然传来遇刺的消息,这帝都的天恐怕又要变喽。”
  侠客男子:“你的意思是太子”
  “哎,我可没说啊,小心祸从口出。”书生男子截断侠客男子的话,笑道,“风九歌,九歌,九哥,从这名字来看,我觉得他占了不少便宜,他最小,但是他那些哥哥姐姐要是喊他名字还真是被他占了不少口头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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