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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仙下凡:一赌定三生 (劫墨成灰)


  莫乞低低一声笑,擎起一只酒杯喝酒,缓缓开口:“你这么一说,这酒喝着倒是多了几分味道。”
  阿九:“哦,什么味道?”
  莫乞淡淡一笑:“荣幸啊,我一个乞丐被你伺候难道不该感到荣幸?”
  阿九哈哈大笑,一杯酒一饮而尽很是豪爽,但即使再豪爽,看着也十分优雅,这个人的优雅已经浸到骨子里去了,不是一夕一朝可以养成的。
  莫乞眯了眯眼。原先见阿九的前两次都没有这种感觉呢。
  原因么……莫乞瞟了瞟阿九身上的蓝色锦袍,就当是义父的缘故吧,不用多想。
  不是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嘛。那大大的石头砌的佛像要是没有渡上金装,再怎么眉目悲悯,这世人的香火钱也不会更多,反倒是披上了金装在寺庙里高高拱起便能赚得一大笔香火灯油什么的。人也是如此。
  莫乞和离九在小草坡上喝酒,由于地势不错的原因,视野宽阔,前方远处是万家灯火,不远的两侧有着几棵高大的樱花树,樱花树或两三棵成景,或一颗遗世独立自成一景,皆是很美的风景。
  莫乞看着附近的樱花树道:“苏城这地方樱花树挺多的。”
  “是挺多。”阿九点头,喝了一口酒道,“不过只有观赏作用,不像桃树,开了花可以观赏,最后还有桃子可吃,枯了桃树枝当柴火也是比较好的。”
  阿九顿了顿继续道:“虽然两者也许就是一个结果不结果的区别,但相较而言,我还是比较喜欢桃树,也比较喜欢桃花。”
  虽然莫乞也比较喜欢桃花,但不是因为阿九所说的原因。喜欢桃花,只是因为自己种了这么多年的桃花,只是因为有衣也喜欢桃花。
  莫乞笑了笑道:“苏城种了这么多樱花,看来苏城的人不在乎樱树是否比桃树有实用,都比较喜欢樱花。”
  阿九嗤笑一声:“那只是他们习惯了,因为太过习惯,所以把樱花当成了苏城的一种象征。”
  莫乞有些惊讶,不明白阿九语气里的嘲讽从何而来。

  第136章 苏城历史

  以前的桃枝县之所以叫桃枝县就是因为县里到处都是桃树,但也仅限于此。象征是一种高层面的东西,例如精神方面,比如一个英雄人物的存在。
  这苏城虽然樱树很多,但也不至于是苏城的一种象征吧,最多只能算是一种城花吧。
  阿九笑道:“你以前大概是没来过苏城,也不知道苏城的历史吧。无菜下酒,不如我就讲讲故事并着这明月花期给你下酒吧。”
  苏城有着很久很久的历史,久到阿九也说不清具体有多少年的历史。
  苏城原先不叫苏城,叫安城,安城原先也没有那么富饶没有那么大的领土范围。
  苏城是后来改名的,是因为安城越来越富饶,合并的县城也越来越多,居民生活等级普遍提高,皆是过得十分惬意。来往商人都道这安城太过安逸舒服,太过舒服是舒城,但也许是舒字太俗,太浅显易懂,这让大家觉得太不雅致,后来便慢慢成了苏城。
  而安城太过舒服的原因都来源于一个美好而又悲伤的故事,一个至今苏城依旧代代流传的故事。
  传闻中故事的主人公是真实存在的,但故事却带有太过奇幻色彩,这让故事本身除了神秘外多了供人猜想的可行性的同时也让更多的人认为这只是一个美丽哀伤的遥远传说。
  而古往今来,传说大多来源现实但又超越现实,超越现实的传说只可听着不能相信。然而莫乞却在听完后相信了,并且深深觉得事实也许比故事更加美好更加悲伤。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男子,在传闻中世人称其为公子轻尘。公子轻尘虽英年早逝,但在短短的生命里为安城做了极大的贡献。
  传闻中公子轻尘原先只是个小商人家的三公子,且是个终日坐在轮椅行动不便的残疾公子,但即使是这样,也在安城非常有名。
  这世上能出名的不是壮烈牺牲有价值的死了,便是已经老了一生值得尊重,大家提起来知道是哪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家。
  要么,就是神童什么的,因为太小太过聪明出名,然而,神童什么的不是过早夭折,就是随着长大后平凡大众而重新变得不出名。
  所以如果你还年轻且还没有死,也不是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成了恶霸出名,那剩下的一般是英俊好看且比一般人有能力那就容易出名。
  而公子轻尘便是因英俊出尘的容貌和不凡的经商能力而出名的。长得好又会赚钱,还是个孱弱的翩翩公子,这么励志的浊世翩翩佳公子,那就更没有理由不出名了。
  然这只是一般的出名,公子轻尘出名是因为他的残疾好了,且成了一个能走的赚钱公子,且赚得不是一般的多。
  公子轻尘的病好得稀奇,听说只是出了一趟海便好了,有人说是遇到了海上神仙,这让公子轻尘又多了一层神秘面纱。
  只是,公子轻尘身体虽然是好了,但大家觉得这人其实已经死了。
  公子轻尘自海上回来后就不知疲倦地工作,很少休息,生意蒸蒸日上,而公子轻尘却是越来越憔悴不堪。
  阿墨有话要说:谢谢Dummer浅时光的打赏,为表谢意,加更一章,木木哒。

  第137章 爱好做好事

  公子轻尘回来后即使那张脸再微笑再平淡,但那双好看的眼却日渐灰暗。
  生意再好,即使成了安城首富,公子轻尘身边却永远只是孤单一人,城中多少姑娘只能看着,只能思慕着,却从来得不到任何回应。
  眼见着公子轻尘的身体越来越差,他的家人请了大夫给他强行医治。
  大夫说公子轻尘的身体没事,是心病,且是相思病。
  苏城传闻,公子轻尘相思的对象是个神仙。神仙治好了公子轻尘的身体却带走了他的心,也不知道这划不划算。
  安城的人都知道公子轻尘没什么爱好,除了做生意和晒太阳外就是做好事。
  办学堂,修收容所,种树种花,鼓励大家酿酒做点心,将安城的人养得舒舒服服。
  名声太好,以至于大家到了安城,甚至出了安城,很少有人不知公子轻尘这个人物的。
  莫乞道:“爱好还有做好事的?这真是一个好人。”
  阿九笑道:“的确是历史里真正的好人,只是我觉得他的好并不是真的想对别人好,他只是想让自己的名字传遍四野而已。”
  虽然总结前后的故事莫乞理智上觉得阿九分析得并没有错,然而情感上莫乞却不接受。
  红尘滚滚,莫乞沾染了太多红尘浊浪,已经知道了人性的善与恶。公子轻尘确实是做了很多好事,不管出发点为何,目的是什么,他没强迫任何人,只是在做好事。
  能让名字留下来,他没有选择恶名,没有选择遗臭千年而是选择了流芳千古,他是在尽量做好事,这便已是不同,这就值得让人尊重。
  故事大概就是这样,可是这与樱花有什么关系?
  对于莫乞的疑问,阿九笑了笑道:“这苏城到处都是樱花,苏城的酒和点心也是出了名的好,这都是公子轻尘弄出来的。听闻原因不过是他喜欢的神仙喜欢待在樱花树上,喜欢美酒美食。苏城百姓这么多年的习惯延续下来,樱花美酒美食已经成了苏城的一部分。”
  啧,百姓的力量真是伟大。
  莫乞咂嘴,喜美酒美食,这爱好挺实在的,那公子轻尘这是投其所好,引诱神仙再度回来么。
  阿九提着酒壶倒酒,酒水沾上月光和花香,看起来十分美味。莫乞也续上一杯,喝得十分畅快。
  阿九继续道:“曾听闻当初公子轻尘画了一幅画,立下规矩,不论是谁提供画中女子的线索,若情况属实,便赏金万两。”
  莫乞惊呼一声:“真大方。”
  阿九笑着摇头:“可是神仙的踪迹岂是凡人能寻,恐怕终其一身也是无果。”
  莫乞喝着酒噎了一下。
  有寻的,你面前就是一个,有衣也是一个,小小墨还是一只兔妖。你小小年纪,便已经见到两神仙一妖兔。
  莫乞咳了咳,笑道:“也不一定啊,说不定,神仙也会闷得慌,也会下来玩。”
  阿九瞥了眼莫乞:“但你可曾知晓哪位神仙会和凡人相亲相爱在一起的。”
  莫乞想反驳,顺便举例戏本里那些下凡报恩的神仙,那些神仙可是实实在在和凡人在一起了,有些甚至还和凡人有了孩子。

  第138章 的确是真的

  莫乞举了例子,例如哪位狐仙下凡化为美女报恩,哪位星君为了报恩滞留人界几百年。
  阿九凉凉道:“那也是报恩,且那些神仙和凡人见面后便留在了凡间,而公子轻尘是被施恩的人,而且那神仙已经走了。”
  莫乞呆了呆。
  是了,也许那神仙就是下凡游玩一遭顺便治好了公子轻尘的残疾便回去了。天上一天,地上一年,也许那神仙和自己一样是个贪睡的,在天上一睡一年什么的,那凡人早就死了轮回去了,而那神仙一觉醒来也许就把事情忘了。
  还听说神仙下凡历劫的,很多神仙下凡在凡间历劫一遭,即使有了牵绊但因牵绊令人烦恼也会选择忘记牵绊,从而继续无牵无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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