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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仙下凡:一赌定三生 (劫墨成灰)


  有衣继续赶车,莫乞喝了点酒后便回了马车睡觉,梦中梦到很久以前的一些事情。
  那时莫乞只有五岁,而义父离九也不过是个十岁少年,那时候他握着她的手走在街上,阳光洒在离九的身上,莫乞仰望着离九,那时候离九便是她的全部。
  而如今……如今还剩下什么?
  不知睡了多久,莫乞醒来时已经到了桃花山山脚。很多个百年过去,桃枝县不再是原来的那个桃枝县,但桃花山还是原来那个桃花山。
  莫乞下了马车,深呼吸,再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伸完懒腰后忽然记得有衣还在身边,立即脸色微红着看向有衣。
  有衣正站在一棵绯红的桃花树下,伸着手折下一枝桃花回头,微笑着向莫乞走来。
  嗯,有衣是要送我桃花吗?怎么办,事情太突然,我还没准备好!莫乞双手背在身手,有些紧张地绞着衣带。
  有衣走过来把桃花递给莫乞,笑道:“我还记得你当年送给我的满山桃花,很美,谢谢你。”
  “呵呵,不用谢……你喜欢就好。”莫乞心里有些失望,却是满脸笑容。
  如果有衣说的是“莫乞,这枝桃花送你”那该有多好。
  不过……有衣能送她桃花,那也是值得高兴的事。
  阿墨有话要说:木木哒,昨天加更一章,今天加更一章,谢谢大家的打赏。、、、于是我的存稿血槽光了,晚上加油码字!

  第101章 你这个坏人

  慢慢来吧,神仙的时间那么长。
  莫乞这样想着心里便又欢喜雀跃起来,建议道:“有衣,桃花开得这么漂亮,我们边走边欣赏吧。”
  满山桃花,一望不见尽头。
  有衣点头:“如此美景,确实值得欣赏。”
  两人慢慢往山上走,一路上莫乞发现桃花山的桃花被养得很好,当年花了十年时间亲手种的桃花当然抵不过时间的消磨,至此当初自己离开桃花山后偶尔会回来补栽桃花,而管理一直是桃花山下的萧笑姐姐帮忙管理的。
  莫乞有些疑惑。自己离上次回来已有百年,而这桃花山看着还是仅仅有条,难道萧笑姐姐还在桃花山下住着?
  一只报恩的妖会为凡人守寡将近七百年,真让人佩服!
  如果萧笑还住在山下,不如折一些桃花送给她,去看看她。莫乞想着伸手便去寻好看的花枝去折。
  “喂喂,快住手,快住手!”
  由于阻止的声音太过愤怒太过义正言辞,莫乞下意识地立即收回了手。
  桃林深处走出一个大约四五岁的小女孩,可爱娇小,一身粉红衣裳赤足而来,像是从年画里走出来的小仙童。
  “赏花就赏花,不能”小女孩蹦蹦跳跳地跑过来,看到有衣和莫乞后声音戛然而止,然后在原地蹦了几下后就往莫乞身上扑去。
  小女孩抱着莫乞呜咽道:“嘤嘤嘤……你这个坏人,我终于再见到你了!”
  额,你确定我是坏人,有抱着坏人这样哭的么。莫乞愣了愣,嘴角扯了扯:“等会……小姑娘,我确定我不认识你。”
  小女孩的眼睛瞬间红了,蹦着退后一步后叉着小腰指着莫乞:“你竟然说不认识我,你果然是坏人!”
  “……”莫乞摸了摸鼻子,“嗯,那我就是坏人吧。”把这么小的小女孩弄哭好像确实是不大好。
  小女孩看向有衣,眼睛一亮,红红的眼睛一转,双手往头顶摸了摸,头顶露出一对大大的兔耳朵,走到有衣面前兔耳朵晃了晃,小嘴瘪了瘪,一脸委屈的模样:“有衣,你记得我吗?”
  有衣笑了笑,伸手揉了揉小女孩:“记得。”
  莫乞在小女孩头顶凭空多出一对兔耳朵时就一脸震惊了,指着小女孩惊讶道:“你……你是大白兔?!”
  小小墨真的修出人形了!?
  小女孩的兔耳朵晃了晃:“人家有名字的!”
  莫乞脸上露出笑容:“小小墨,这些年你去哪了?”
  “当年你离开,我在外面玩不小心掉进了一个深坑,等我在里面跳出来时你都离开桃花山了,我等了一段时间你没回来我就离开桃花山了。”小小墨说到这里就一脸不忿,控诉莫乞道,“你当年离开竟然都没去找我!”
  “找了,没找到。”莫乞眨了眨眼,强调,“真的找了。”
  小小墨作势不理,有衣适时摸了摸小小墨的耳朵。小小墨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晃了晃耳朵:“好啦好啦,原谅你啦。”说着变回了原形就往有衣身上扑去。

  第102章 主人就是主人

  一见面就吃有衣的豆腐!莫乞的脸一下子沉了下去。小小墨,女孩要矜持!
  有衣抱着大白兔笑了笑,伸手摸了摸,下一秒,有衣手上多出一小撮兔毛。
  莫乞:“……”
  大白兔耳朵抖了抖,身体缩了缩。
  莫乞忍着笑,决定不把顺毛的正确方式告诉有衣。嘿嘿,小小墨,你就痛并快乐着吧。
  穿过竹林,走出桃花阵回到竹屋,竹屋因为有阵法和结界的保护还是当初的模样。
  莫乞简单收拾了一番,决定拉着小小墨去山下的小镇买些食材回来做顿丰富的晚餐,庆祝一下小小墨的归来。
  有衣本来准备去被莫乞拦住了。
  额,有衣去买菜会是什么样子?不食人间烟火的有衣会不会拿了菜不给钱就走人?莫乞想象不出来,想想都觉得和有衣的形象不搭,立即摇头:“有衣,你先好好休息,在家等我们回来。”
  家?有衣怔了怔,随后点了点头。
  莫乞牵着小小墨的手一起下了山,在街上买了食材和一些日用品后就往回走。
  小小墨穿着新买的粉红布鞋一路蹦蹦跳跳,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主人,为什么你回来阿南哥哥却没有回来?”
  莫乞被小小墨的一声主人叫得一愣,反应过来后笑道:“阿南啊,阿南回家了吧,我也很久很久没看见他了……哦,你叫我姐姐吧,我不是你的主人。”
  小小墨回头,大眼睛眨了眨:“你就是我的主人,主人就是主人,不能变的。”
  只是一个称呼,莫乞并不在意,于是也不再多话。
  小小墨道:“当年主人为什么离开桃花山呀,小小墨找了好久都没找到你只好又回到桃花山,萧姐姐说主人很久才回来一两次,我只好在桃花山上等着。”
  为什么离开桃花山?虽然过了这么多年,莫乞忘记很多事,却还是记得当年离开桃花山之前发生的事情。
  当年仓皇离开是因为离九死了,田裳也在灵堂上撞棺殉情,自己和阿南赶去,结果大闹一场后还烧了灵堂。事情太过久远,很多事情都开始模糊,可是那段记忆却十分鲜明。
  离九,想到这里,莫乞不由得想起前几天遇到的少年阿九。
  阿九和年少的离九一模一样,不知道是不是离九的转世。
  小小墨扯了扯莫乞的衣袖:“主人,你在想什么?”
  莫乞回过神。嗯,想什么呢,即使阿九是离九的转世又怎么样,他已经不是自己的义父离九了,他只是阿九。
  快到桃花山了,莫乞收拾好心情,正准备问问小小墨萧笑姐姐怎么样了便见小小墨的兔耳朵突然冒了出来。
  “主人,有血腥味。”小小墨鼻子抽了抽,耳朵晃了晃后指向一旁的小松树林,“有人,在那边。”
  “我们过去看看。”莫乞敲了敲小小墨的脑袋,“以后在外面不要随便露出耳朵。”或许会吓到人,也许会被人类追杀。
  莫乞和小小墨慢慢靠近小松林,靠得近了便隐隐听出里面传来打斗声。
  “先去一边草丛躲着。”莫乞吩咐完小小墨后自己却慢慢靠近了松树林。

  第103章 那个人早就死了

  树林里刀剑相击的声音越来越响然后在一瞬忽然消失,莫乞从树后透过枝叶看去时刚好看到少年把剑从蒙面人的身上抽出,剑上的鲜血滴到地上,少年漠然的目光中带着一丝快意。
  莫乞皱皱眉,转身就要离开。
  “谁?”少年转身,冷剑直指莫乞所在的方向。
  被发现了莫乞也无意躲藏,从树后露出身形。
  阿九眼中冷光一闪,然后收剑入鞘,看着莫乞轻快一笑:“姑娘,真巧,真是无处不相逢啊。”
  对,真巧。上次离别时曾说希望下次见面时不要是再被追杀的场面,再见面,的确不是被追杀,而是换他杀了别人。
  莫乞的目光从那沾着鲜血的草地上收回,淡淡回了一句:“是啊,真巧,再见。”转身招呼出躲在草丛里的小小墨就要离开。
  小小墨从草丛中跳出来,看了眼阿九,呀的一声抓住莫乞的袖子:“主人,这个人怎么还活着!”
  莫乞一怔,想起小小墨做为大白兔时也是见过离九的,连忙捂住小小墨的嘴。
  阿九凑过来笑嘻嘻道:“小妹妹,你认识我?”
  小小墨看了一会点头又摇头,被莫乞捂住了嘴只能呜呜呀呀。
  莫乞放开手,对小小墨道:“怎么这么笨,只是长得像而已,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个人早就死了。”
  小小墨眨了眨眼哦了一声没有说话,莫乞牵着小小墨的手道:“走,我们该回去做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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