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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夫/魔上灵之逃跑空间 (痴呆二少)



不但美味鲜香,还是上等药材。

不是千年腐朽之墓地,它还不生长。

所以那二人,此时得瑟的,像寻到宝藏一样,危险什么的,都成浮云了,通通抛到脑后。

如此珍贵稀少的药材,每一株都是价格昂贵,却在这墓地大遍大遍生长着,能与遍地黄金堪比。

即便是传业采苔人,十年八年中,也难能碰上一次大遍的腐尸苔,采腐尸苔,也是要靠运气的。

此时,天色依然昏暗,也不知道是早是晚,反正是一如既往的死气沉沉,见不到一丝儿阳光,大家也没人发表意见,难得碰上珍奇药材,都跟着她们抢腐尸苔去了。

简雪奴还把比斯放出来,让它帮助寻找。他们现在,已经把刚才那只恐怖的干尸,忘得一干二净。

简雪奴抬起头来,见到前面坟头上,长着一朵特别大号的腐尸苔,好像还冒着仙气儿似的。她眼睛闪亮,兴奋地冲过去。

“哇,好大的苔菇,我从未见到过这么大朵的……”茅雅之在简雪奴冲上去的瞬间,她也见到了,好生羡慕地叫起来。

所以人的目光都追随过来……简雪奴心里美滋滋地想着。你们采苔用它入药,她就采它来调味做美食。

如此大的宝贝,必须得小心翼翼完好无损地采挖起来,不然就失了价值。她双手小心翼翼地将它捧起,温热的感觉在手中很舒服……

‘噌……’

一个影子冒出来,吓得她后退数步。

刚端开那个苔菇的窝子里,一只僵尸噌地窜起来。僵尸窜起后。无比兴奋地叫开来:“哈……哈……你揭了我的帽子,你就是我的有缘人,你得带我去游神庙。见懒神波卡。”

以它嘎嘣嘎嘣唠叨的声音,他们断定,他就是刚才见到的那一只。

她踉跄几步后,回过神来。见他没有伤人之意,迅速将手里的帽子扔了回去。

指着他嚷道:“这也算?你分明作弊。人为制造了一场巧遇,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叫杜根?你早就看见我们了,你故意的。”

杜根干枯的手指,叉着无肉的骨干腰。脆生生地回道:“还说我们不是有缘人?我叫杜根你都知道。”他的另一只手在空中比划着,苍白突兀的指甲晃得她有些眼昏。

花小美早已经窜到边城身后躲起来,一只手一厢情愿地拽着边城的衣角……

茅雅之回头寻见花小美。也跟着不动声色地,窜到边城身后。拽着边城的另一处衣角……

简雪奴还在与他较真,“我不知道你叫杜根,那是因为你刚才抚摸墓碑名字的时候,我看见了……”

“也算,我们还是有缘人,再说,我识路……”

这句话怎么听都有些不对劲,‘到底是我们带它去呢?还是它带我们去?它怎么知道我们要去游神庙的?’

当时也没有多想,一听说它识路,大家都犹豫了,毕竟在这荒郊野外人生地不熟,豺狼成群,魔兽成窝的边沿无人管辖之地带,有个熟悉周围环境的向导,要想顺利到达目的地,就算成功了一半。

大家通过眼色交流,交换了彼此的意见,除身后躲着的那两位胆小鬼之外,算是一致通过。

简雪奴向杜根点头答应道:“成。”

杜根欢快地叫起来,“合作愉快,我带你们上路……”

上路?

他们抖了抖,怎么听着有些别扭,心里瘆得慌。是要上黄泉路的节奏?

“不行,你把我们带到危险之地怎么办?”茅雅之的声音从边城身后窜出来,说完之后,头迅速缩了回去。

“是谁在说话?有本事你出来说。”杜根嘎嘣嘎嘣的声音,挫得牙齿噶嘣直响,货真价实的掷地有声。

茅雅之见没人帮她答腔,怯生生的声音弱了许多,妥协道:“算了,我说了不算,还是听从简学监安排。”

杜根无肉的脸上似乎笑了,但似乎又没有笑,他回转身,吱嘎吱嘎,自信地向前跑去,一蹦一跳穿过阴湿的墓地,跳下石坎,进入一条一米见宽的石骨路。

女人,总是又怕又好奇的,走在无聊的路上,开始鸡婆起来,寻问杜根,它先前刚从坟地里爬出来时,说每次起来都见到‘她雕刻的碑文’,她们问杜根,那个她是谁?为何要如此伤感?

杜根伤感地抽汲了几下,似乎流泪了,似乎无泪可流。

哽咽一阵,抛出一句,“你们自己演绎吧,难道还想让我再死一回?无聊。”

他们很无语,能活得像它一样有血有肉的骷髅僵尸,也还算有情有义。

大家跟在杜根后面,走着走着,他突然冷不防回转身,用那无肉的骨爪子,轻轻掏了掏简雪奴的小腿,昂着头,撩开他那无肉的嘴皮子,露出两排白牙,用手向前指了指,正要说话。

被白晨挥杖将它隔开,喝道:“好好走路,别动手动脚。”

他们顺着它的骨指看去,本能后退了两步,前方一群浑身漆黑狰狞的狼人,正杵在这暗无天日的昏暗森林,要不是杜根提醒,再走近些也未必能辨别出它们来。

那群狼人像人一样直立,只是背脊微微弯曲,此时正盯着他们狞笑,眼里透着狼光,口水馋涎欲滴。

他们身旁的树上。挂着一头同种狼人,看那奄奄一息的状况,已经被他们虐得快断气了。

狼人?简雪奴此时后知后觉回想,刚才他们好像经过了一个岔路口,为什么没走正中那条大道?而是走了左边这条小径呢?

所有人的眸子,‘唰’地戳向杜根,它抬头抓住白晨挥来的法杖。迅速喝了一声。“慢……”

“你们别激动,我错了,我刚才太投入。走顺了脚,又拐进了她姥姥家的路,我改正。”

去你姥姥的,简雪奴很无语。走错了还回头指给她看那恐怖的狼人画面?

紧接着,是对面那群狼人肆无忌惮的狂笑声。让他们相信了杜根的话。

领头的狼人手里挥着鞭子,指着它叫道:“杜根,身上肉都没有了,你还敢回来?这次还带了帮手?很好,个个都新鲜欲滴。这该死的穷乡僻壤,商队都很少经过这里了,好久没吃过活人。今天算你孝敬我们,以前的过节一笔勾销。哈哈哈……”

那狰狞的尖笑声划过长空,似乎空气都撕裂了一般。

杜根挥动着骨头长指,不知道说着什么?简雪奴没有心思听,拍着比斯的背慢慢后退,突然转身大叫一声,“快跑啊……”

她驾着比斯,乌宣宣一阵狂跑。

回到正路之后,他们骑灵兽的几位停下脚步,回头顺着道路瞧去,茅雅之一人骑着普通的马匹,掉在最后面,看那表情,比死还难看,马上就要哭出来了。

其实边城就在她前面不远处,随时回头戒备着,没有真要丢下她不管。

简雪奴‘咯咯咯’笑个不休,指着她笑道:“硬件不过关也想跟来冒险?你瞧,我这比斯瞅你那臀下那头白马的眼神像什么?就像老光棍见到花姑娘,稍不留神,你那白马就成了比斯的口中食,将它活活生吞了。”

老光棍?花姑娘?花小美汗颜,难为情地看着她。茅雅之听后打了个冷颤,心里腹诽着,这是什么狗屁比喻啊?

茅雅之蔫粑粑上前,承认道:“好吧,我有私心,这次跟着你们出来,就是想找个机会套一头灵兽做坐骑,看有没有那个机会。”

“就是灵骑出现了,就你那功夫,能套住吗?”简雪奴白痴一样的问题,在茅雅之看来就是在鄙夷她,其实她是真的孤陋寡闻,入异世不深,就是许多常识性的问题,对她来说也是新知识。

只有边城知道她是真的不太懂,耐心解释道:“各职业有各职业的长处,不一定非要用武力制服,她是学炼金的,可以用灵兽相生相克的药物去牵引它们的注意力,只有能迷惑足够长时间,将套环锁到灵兽脖子上,那就大功告成。”

“哦……原来如此。”

他们正聊着,由远及近传来‘嘎嘣嘎嘣’蹦跳的声音,他们见到那个无肉的杜根追了上来……

气还没喘匀,就叫道:“你们不用逃的,他们不是你们的对手,秒了它们是分分钟的事。”

“这森林中狼人有多少?”白晨随口问它。

“成千上万。”

“那不就得了,我们惹这群臭苍蝇做什么?耽误时间,继续上路。”

白晨率先向前跑去,东张西望戒备警界,为他们开路。

他们一行好不容易在天黑之前,到达了这里唯一的小镇,暮色镇。此镇真是名如其境,自从今天他们到达这片地域,就没有见到过一丝儿阳光。

天一亮就是夜色,黄昏时分还是夜色。

后来才知道,这里阴湿雾重,常年如此,再好的心情,到了这儿,都会郁闷寡欢。

整个小镇就四五幛木房,远远的,就瞧见了酒幡茶旗,在晚风中飘荡,将死沉的小镇点缀得有了一点点生气。

110 月黑风高夜

进入暮色镇,他们才看清旗幡上,绣着两个飘渺若鬼的草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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