妞们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如果不是童莎莎看到她们表情不对,赶紧小声地解释了一声他们都是发小的关系时,只怕这会儿都冲上去和沈琳打在一起。
待知道了一圈人的关系之后,妞们的表情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待看到男神不给面子就把手臂从小丫头的怀中抽出来的时候,皆很欣慰地笑了。
男神就是男神,就连拒绝人家都显得这么帅气无比!
这样想着的时候。妞们不免给童莎莎递过去了眼色:瞧瞧男神多不为美色所动啊,你丫的得好好珍惜。
童莎莎是和她们混在一起的。多少也知道她们眼神中的警告,摸着鼻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为了避开她们的眼神骚.扰,她干脆扭过头来。却看到于墨似笑非笑地瞥了眼她的那群二逼舍友,又对着她笑得犹如偷了腥的猫。
得,想来于墨也看到了自己舍友那赤.裸.裸的暗示了,于是,她只得默默地盯着自己的脚尖看……
到底是沈飞在场,沈琳和土豪兄也就不好吵起来了;看到于墨他们到了,更不用为到底谁让谁发愁了。
按土豪兄的话说,他来新校区就是为了等于墨他们,知道他们搬家辛苦。为此等在这里准备请他们好好去吃上一顿以表犒劳。
听到这个消息,各位吃货颇感欣慰,搬起东西越发有精神了。没一会功夫,就把东西都放到了宿舍里;考虑到已近中午,又有现成的包吃土豪在,大伙胡乱洗了把脸,就决定先找个高档饭店宰土豪兄一顿。
土豪兄请客,自然是要带头走起。童莎莎、于墨以及两个人的舍友自然也跟上;发小请客,沈飞自然没有推脱不去的道理。而自己的亲哥哥和情哥哥都去了,沈琳自然也没有落下的理由。
于是,一众人浩浩荡荡地走在校道上,俊男美女的组合分外引人注目,和谐得让人几乎都要眼红了,当然,这是建立在撇开两个从走在一起就开始不断拌嘴的一男一女上。
这一男一女不是别人,正是那相互看着不顺眼,不顺眼到忍不住就想斗嘴的土豪兄和沈琳。偏偏两个人又走在最前面,吵起嘴来更是惹眼。
“你不是讨厌看到本少吗?还跟来干嘛?”
“谁爱跟着你了?本小姐就想和于墨哥吃饭,你管得着吗?”
“我可先声明了,我只是请他们请饭,可没有请不请自来的你。”
“哼,谁爱让你请了?你请我我还不乐意呢!我自己付钱自己吃,碍不到你,你也别太自作多情了!”
“……”
对于两个人一路拌嘴到目的地的行为,于墨似乎很习惯,牵着童莎莎的手,一路又是看好戏看到底;至于沈飞,则是装作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没看到,十分自然地和那几位化身小粉丝的妞们游刃有余地聊着笑着,已经不再去插手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也或者觉得他们已经无药可救了,决定不理睬了。
在学校附近转了一圈,似乎都没找到合适的地方,最后还是在土豪兄的提议下,大伙驱车到土豪兄名下的世纪大酒店。土豪兄是如此打算的,先吃饭,再去唱歌喝酒放松放松。
土豪兄的提议得到了大部分群众的举双手手脚的大力支持,有吃是不错,再包上玩的,简直就是好得不能再好了。
撇开土豪兄、于墨、童莎莎、沈飞和沈琳,其他的舍友都是第一次来到世纪大酒店,早就听说次酒店是全市最豪华最奢侈,却是第一次进到里头看到它的奢华程度,一下子就被亮瞎了眼;估摸着也是第一次在如此高级的地方用餐,就连吃东西都斯文了很多,等吃得有一小会的时间,只有憋不住一整桌美食的呼唤,吃货本质尽现,已经不记得了之前在心里告诫自己在帅哥面前要注意形象的初衷。
美食众多,精致口味又好,足足吃了一个小时,直到大家都只能扶着肚子摊在椅子上的时候,土豪兄才让人把桌子上的东西收拾了下去。
又坐在原地上聊了会天。那厢,酒店经理进来说了声唱歌的包厢已经收拾好了,他们这才转移了阵地。
当然。吃得肚子圆滚滚的还是那些舍友,土豪兄、沈琳沈飞以及于墨童莎莎都不是第一次吃过这里的东西,相对来说,只能算饱,不能算撑。
吃得撑的程度和吃得饱的差点还是不小的,在这个时候直接体现在走路之上;等扶着墙壁走路的舍友们慢腾腾地跟在服务员的身后到了超级豪华的包厢里,先到的土豪兄已经点了歌。开启了今天的第一首领唱。
不得不说,土豪兄看着花里花哨。歌声却是十分顺耳,至少童莎莎听着感觉心里很舒服;沈琳毕竟是个小姑娘,这会儿也许是受气氛感染,已经忘了之前和土豪兄火药一般的吵架。带着浅浅的笑容看着悬挂在墙壁上的大屏幕打着节拍,俨然已经陶醉在了他的歌声里头。
一去完毕,沈琳还觉得意犹未尽,扯住就要从她身边走过去的土豪兄就嚷:“唉,先别走,这首歌好听,你再唱一遍给我听。”
被人称赞歌唱得好,土豪兄自然是开心的,可童莎莎他也是个骚.包的。一边十分熟练地打开了易拉罐啤酒,一边牛逼轰轰地道:“你说唱我就唱,我不是很没面子?”
沈琳一下子脾气又上来了。“你个种.马王,这么小气!”
土豪兄丝毫不理会她的话,拿起啤酒往嘴里灌了大半瓶,这才咧着嘴笑,“让我给你唱也可以,不过。你要先唱首歌给我听……”
于是,麦克风一下子换到了沈琳的手中。当沈琳开唱的时候,童莎莎正好在吃着东西,一下子就被十分甜美的嗓音给吸引了;再看到那全身青春洋溢的娇小姐时,她瞬间就在心里感叹:果然人不可貌相,谁能想到如此娇蛮的女孩子还能唱出犹如天籁一般的歌声?
显然,土豪兄对沈琳的表现很满意,他除了不吝啬对那歌声的赞美之外,还说话算话,真的又给沈琳唱了首歌;因为唱歌场所是土豪兄家里的,所以,在土豪兄的特意吩咐下,每个人手中都有一把麦克风。只是,看到两个刚刚还横眉竖眼的冤家这会儿又十分欢快地玩到了一起,着实都不忍打破这么美好的场面。
遂,大家的ktv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是属于两个人你来我往的ktv。好在两个人唱功都不错,大伙也确实都吃多了喝多了,需要坐着休息一下,于是,聊天的聊天,喝酒的喝酒,玩色子的玩色子,气氛也是十分融洽。
不知不觉之中,土豪兄和沈琳疯狂地唱了近两个小时才作罢,而听了半天歌的大伙,老早就蠢蠢欲动了,纷纷就到点歌台点起了自己擅长的歌曲来;如此又是两三个小时,会唱歌的不会唱歌的,走不走调的,抢不抢节拍的,在强大的伴音模式下全部都原形毕露,就连唱歌的人都受不了自己的魔音了,这才笑成了一团。
至于于墨和童莎莎,两个人则是坐在了一起,原本是两个人说着话儿,却在下得台下的沈琳强制插入之下,只能玩起了色子。
童莎莎并不擅长,本想推脱,却在沈琳一味的坚持下硬着头皮上了。到此,玩色子的阵容变成了于墨和童莎莎pk土豪兄和沈琳。
原本因为自己不擅长,童莎莎放不开,在看到于墨连喝了好几杯酒之后,甚至不安地问他:“你还能喝吗?”
她很焦虑,真的很焦虑,万一把她的男神不胜酒力,喝醉了怎么办?
好在她的担心是多余的,于墨很能喝;当听到这点的时候,童莎莎一下子就放开了心胸玩,偏偏又是运气爆棚,一口气就让沈琳输了十几杯,她不免得意了。
可好运气不是时时陪伴着自己,很快,她就用完了运气,开始走下坡路;在于墨又喝了几杯啤酒之后,她拦下了他喝酒的动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抓起酒瓶喝。
等于墨拦下她太过豪迈的动作时,她已经半瓶酒下肚,见童莎莎还很清醒,于墨也算是松了口气。
可是,接下来就感觉不对劲了,童莎莎头晕脑胀,甚至整个人都变得木讷了,想站起来的时候突然脚一软,就跌在了于墨的怀里。
具体大家都问她什么她给忘记了,就记得她捧着于墨的脸笑,“我想去睡觉。”
于墨点头应允,刚把她扶到门口的时候,她却抓着门把,摇了摇沉重的头,可怜兮兮地又说了句——
“我要你陪我睡。”(未完待续)
212 那就别停
我要你陪我睡。
童莎莎豪放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并没有醉,就是觉得整个头一阵一阵的眩晕。
她酒量确实不好,超常发挥的时候可以喝两瓶啤酒,正常发挥则是一瓶左右;当然,遇到她刚刚那种又急又焦虑的状态,刚好又一鼓作气喝下半个易拉罐啤酒的行为,对她来说,还是第一次。
所以,她完全不知道自己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始脑袋发胀,脸上发热,用手摸脸,滚烫滚烫的,她马上就知道了酒喝得太急造成的后果——头晕了,她要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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