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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是门主 完结+番外 (暗夜泠风)


  罗师父也乐了,“呵呵”地笑着。
  蓝晟允挠挠头,疑惑地问她,“你说的什么,我怎么不明白?”
  “你在一高可是女生偶像,她们准备成立‘允迷会’,今天我们班的人可是想邀请你国庆晚会到我们班表演呢。”
  “不去,我已经在我们班表演四人吉他演奏了。”蓝晟允有点避重就轻,他也听说过自己被评为校草什么的,他并不觉得这是好事,只觉得是个麻烦。
  他喜欢吉他,喜欢音乐,但一点也不喜欢学校女生的示好,在他的眼里,除了小师妹,女生就是麻烦的代名词。
  苏汐他们在兰和居学的东西很多,书画、围棋都要学,唯独没有乐器,因为师父也没学过。苏汐虽然喜欢古筝,可是没时间,又懒的去外面找老师,就没学。独独蓝晟允不仅喜欢音乐还自学了吉他,弹得越来越好。
  “别后悔,这可是增加你的星迷热度的机会。”苏汐转了轩眼珠,双手向蓝晟允比了个“心”形,据于颖说这是允迷会的会员手势。
  “师父,小师妹又取笑我,你得惩罚她‘犯上’。”蓝晟允重重的读了犯上两个字,他虽不明白小师妹手势的意思,也知道她是在调笑他,委屈地看向师父。
  罗师父看着这两人,和事佬的角色上场了,“都不说了,食不言。吃完赶紧的上学去。”
  蓝晟允瞪了苏汐一眼,不敢说话了,低头吃饭。
  兰和居的所有人都不喜欢外人在家里,没有请保姆,只在兰和中医医馆请了一个钟点工干点杂事,并不进院子。多年来家务都是师兄妹几个分担的。
  今年蓝舜风和蓝靖晨还在外地,苏汐也要上学了,回家来不及做饭,也不想让师父亲自做,就请了一位阿姨周一到周五做午饭和晚饭,在苏汐蓝晟允有假期时则不用来。
  回到学校,一上三楼,就见于颖急急忙忙的过来拉住苏汐的手,把她拉到通往天台的楼梯上,大喘了一口气,“知道吗?出大事了!中午李玉灵被便衣警察带走了,听说他爸爸双规了。她家这么爱出事,前几天她舅舅还送了医院了呢,听说是脑子出问题了。”
  “真的?”她没想到当局的行动这么快。
  “真的,我亲眼见的,来带李玉灵的人的夹克下不小心露出一截手铐,而且陪他们来的是校长。”于颖松开拉住苏汐的手,有些不满她的怀疑口气。
  “你真行,这都分析出来了。”苏汐赶紧给个甜枣,向她竖起了大拇指。
  学校的女生中她比较喜欢于颖,尽管她感知到于颖与她的交往有着自己的小九九,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若不是真正的亲人,有几人没有目的?只要对自己无害就好。
  于颖对苏汐的称赞很受用,向上扶了扶自己的眼镜,“那是。徐敏都吓的有些傻了。”
  苏汐知道那些东西被风师兄送到省会明市了,具体给谁了,师父没说。看样子那个人很有能量,几天就立案抓人了。
  “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在学校把人带走,对学校名誉也有影响。”她心想警察办事还挺迅速,不等李玉灵回家,就来带人,这个李玉灵也参与走私了?看来,侯英给李玉灵的股份,应该是他和李家的走私分成。不过,李玉灵是未成年人,不知会不会判刑。
  算便宜她了,就算不被警察带走,她以后也不会放过李玉灵这个参与绑架小允计划的帮凶。
  “当然,你没见校长的脸臭臭的,就看近几天谁倒霉会撞到枪口上了。”听王颖的语气怎么充满着无限的期待呢?
  回到教室,一片的窃窃私语,估计都是在议论这件事。
  “苏汐,后天我生日,准备一起去东山郊游,你也来吧?”刚坐好,丁墨就问她。
  苏汐还真不太想去,她跟丁墨同桌的这一段时间,说的话并不多,属于刚脱离陌生人的阶段,去参加这样一种关系的人的生日会,对她来说是有些勉强。
  高海平坐在后面早就听到了丁墨的问话,他也在被邀请之列,就压低了他的嗓门说:“去吧,正好还到山上透透气,每天学来学去的,头都快懵了。”
  丁墨人虽自带傲气,但平时收敛的不错,不让人讨厌。去也行,就当一次郊游好了。
  苏汐到这个高中上学以来,一直没有融入其中,自己这几天在想着是否要真正的融入这些学生中,或许能交几个真心的朋友,以弥补前世的遗憾。这不,机会来了。想到这些,她就对丁墨两人轻点了下头,“行吧。后天几点去?在哪里集合?”
  丁墨眼睛亮了几分,“早上七点在学校门口集合,到时有车接送,你只用带点自用的东西就好,吃的我都准备好了。”
  “好。”还别说,丁墨安排的还真周到,东山离市区有二十多公里,自己开车去会很方便,若是坐公交,慢不说,还很挤。也是,丁家是明城老牌的大家族,丁墨想出去玩,安排一辆车还不是小事一桩。
  
  第十七章 去东山郊游
  
  苏汐想着既然答应了去参加丁墨的生日郊游,那礼物也该准备好。下午放学后,她让蓝晟允先走,拜托他跟师父说她不回家吃饭了。
  本来她想简单点,想送自己的一幅水墨画小作,提有一首古诗。后来想想她跟丁墨的关系也没有多近,仅限于在学校说说话,讨论一下作业题,送自己的作品不合适,再说又不是名人名作,还说不定人家过后随手就扔了呢。最后决定还是随大流买样东西好了。
  她坐4路公交到了解放路,那里有一条街全是卖小饰品、帽子、围巾等等的小东西。她一家家的逛着,看到喜欢的拿出来观赏一下,更喜欢的就讨价还价,谈的下来价就买,谈不下来就走。
  不知不觉中,给妈妈买了一双银色绣花的薄手套,给爸爸买了一个卡通虎的指甲剪,他每天做手术,指甲总是修剪的短短的。
  给蓝晟允买了一串据店主说是碧玺的手串,在街角摆地摊的那里,买了两个大小形状都近乎一样的葫芦给师父练习他最近迷上的葫芦画。
  买了一圈,得!正主的东西还未买,其他连带的人个个没少。正好到了最后一家卖各种玉石的,一眼看中了墨绿色偏墨色的金鱼挂件,让店家做成钥匙链,她的购物之旅结束。
  匆匆在小吃店要了份米线,吃完就回到学校。
  苏汐买玉石时,就想着精神力能不能像小说里些的那样能看透原石,可惜莲城是个内陆小城,还未发现有卖翡翠毛料的。等有机会了一定试试这个发财的最快途径。
  星期天的早上,苏汐照常练完武功,又研究了会药典,她对研制新药的兴趣远不如小允的大,但只要是师父的药典里有的,她也全部都会配。
  大约到了六点四十,她背上背包,就往学校走去。秋高气爽,正是出游的好天气。
  她卡的时间刚好,远远的就见几个同学在校门处站着,不时地向南面张望,她还没有走近,一辆崭新的商务车停在了几位同学的面前,车上下来的人正是丁墨,相互说了几句话,几人开始上车。
  丁墨看了一圈,没见到苏汐,正当他失望之时,苏汐站在了他的面前,让他心中惊喜,禁不住多看了她几眼。
  “我没来晚吧?”苏汐见他一直盯着自己,出口问了一句。
  “没有。咳,”丁墨左手攥拳放在嘴边轻咳一声,以掩饰他的失态,“快上车吧,加上你人都到齐了。”
  能见到丁墨变脸,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苏汐挑了挑眉。
  丁墨在学校里被评为第一校草,除了他的相貌确实不错外,就是他的气质偏于冷傲,加上身体高大健美,还出自于明城的一个一流大家族,这种冷傲型大家公子正是处于青春期的少女们最为追捧的。
  他与任何的女生都并不太亲近,就更加给了许多的女生希望,只苏汐来学校的这一段时间,就发现有三封或粉红或粉蓝的情书放进了丁墨的抽屉,让她感慨了一番:真是无忧的青春。
  苏汐一上车,就有几人跟她打招呼,是同班的于颖、高海平、熊东阳、邱白。另有两人自我介绍说是高三1班的梁义和赵飞宇。
  丁墨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后,司机把头探向了后面,“嗨!各位好,我是杨东旭,丁墨的哥们,今天是你们的专职司机。”
  杨东旭年龄与他们相仿,相貌堂堂,笑容真诚,赢得了车上人的一致好感。丁墨也探过身,对几位同学说:“他是我的发小,今年上大一,特地从上京赶来为我过生日,他正好有驾照,就让他来给我们开车。”
  大一呀,杨东旭立即收到了几束羡慕的眼光,虽说在这车上的人没有一个学习不好的,但没接到录取通知书,就不敢自夸一定能上得了大学。高海平的嘴快,为杨东旭介绍车里的同学,算是相互间认识了。
  到东山的路况不是特别好,但也半小时就到了地方,在山脚下停好车,所有人都背着背包下了车。
  “丁墨我俩商量了一下,我们顺着南线向上爬,然后到了观雨台后顺着西面的小道走,到那里找个地方野餐,觉得怎么样?”梁义拿出一个景区图,上面画上了一条曲折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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