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半步筑基,能让路某产生毛骨悚然的威胁感,这人……不简单!
路某第一次见夏七,说来惭愧,竟被人家震慑住了,差点说不出话来。开始的时候,路某不过是去试探他,看他到底对男扮女装到底能不能忍受得了。他却先提了出来,想来可笑,我竟当着他的面乔装打扮。
本来以为,我们完成了鹿港和青青山的任务,就会井水不犯河水,从此江湖不见,老死不相往来。怎知事有凑巧,居然同时接到了同门的求救信号。
小秘境一战,真是想想就让人怀念不已啊!
“归山派这些孙子,怎么不多叫一个出来,否则咱们人手两份,岂不方便。”路某算数怎么会真的不好,只是在算计怎么才能少分给别人点赃物……咳咳,不对,战利品而已。
路某素有雁过拔毛的美名,哪成想,夏七竟然比我还要坏上那么一点点,真的只有一点点而已。
“影印符。”他一言提点,一语惊醒梦中人,路某从未想过影印符还由此妙用,但是,简直太合路某心意了。路某觉得能和他成为莫逆之交,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便能明白你心意的人,能和路某契合的人太少,少到出现了一个,路某一定要接近他。他冷冽,却如同天上明月般,令人向往。
哈哈哈,谁能告诉我,真的像娘说的一样吗?小鹿,直到有一天,你会发现,有个人,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出现在你面前。如果真的有这么个人,鼓起勇气,勇敢说喜欢吧。
娘说过,漂亮的女人不能信。阿狸惹毛了夏七,可路某却欣喜若狂,黑衣剑修居然是个剑修少女,不算漂亮,洒脱干练,英气十足,没有半点女修的矫揉造作。知道的那一刻,我的心似小鹿乱撞,砰砰直跳。大概,这就是喜欢吧。
喜欢看着她冷着脸,抡剑砍人,喜欢追着她到处乱跑。生怕别的男修喜欢她,路某运用了点小手段,让玉面小郎君的威名在凌霄宗练气期和筑基期弟子中流传着,成了传说。把她塑造成冰山男修,我便能少了很多竞争对手。
哪曾想,杜凛那混蛋,居然追着她喊七哥喊得亲切,喊得路某都想偷偷把他切了喂狗。不过既然是喊七哥,而且脑子有点不好使,怎么看都不是路某的对手,暂时饶他一条狗命。
看她开心,我便开心,看她发愁,我便气闷,总想送她些东西,喜欢远远看着她。
“美男主子,你一定是喜欢夏家姐姐的。”阿狸总是附在我耳边,如是说。这狐狸崽子,当初贪图离凤凤族的血脉,说什么都要和路某签订平等契约,连献宝的计策都使了出来。其实……不过是些幻狐一族的东西,路某不稀罕,却念在她并未真正为恶的份上收了它,哪知这熊孩子竟一点都不给面子。
“还说没有,美男主子,你脸都红了,而且,好久都没穿女装了。”阿狸一针见血,话语犀利,如尖刀,直刺路某心窝。的确,遇见夏七之后,除非店里有大客户需要接订单,路某已经很少主动去穿女装了。
说起来,离火凤族的悲哀,就在于一辈子只能钟情于一人。一旦爱上了,便奋不顾身。姥姥是这样,娘也是这样。否则,路某怎么会愿意穿女装来逃避感情呢。没想到,还是逃不掉,躲不开,绕不过。夏七就像一张魔网,路某好似小虫,自投罗网,自顾自一头栽了进去,再也爬不出。
不过,喜欢是情吗?喜欢和爱又差多少呢?路某没真正爱过,不晓得个中真味到底如何。
直到南域仙骨一役,那人仿佛盖世英雄一般,在关键时刻,锣鼓铿锵,手持名剑,威威凛凛,粉墨登场。路某开心,她心中有我,否则怎会如此急匆匆的赶来?可还没等路某开心够,那人便中了仙骨的反扑,命悬一线。
路某的心碎了,抱着她一路御剑飞回凌霄,求了慕华真人把罚罪峰大阵打开,就为了夏七。原来,当失去你的那刻,才知道原来我是如此深爱你。
夏七若死,子游必不独生!我不是喜欢你,而是,深深的爱着你,默默地,甚至只有在失去你的时候,才知道,原来,我的心,已经被你完全占据,满满的,再也放不下其他人,其他东西。
请让我守在你身边,等你再次睁开眼的第一刻,大声说出三个字……
第165章 阿狸的番外
火灵山,我的家乡,亦是族中密地,我们幻狐一族自上古诞生之日起,便住在此地,从不曾变迁过。听族中的长老爷爷说,咱们幻狐一族,当年是跟着三十三重天不晓得哪重天的帝尊打过江山的。
当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咱们幻狐追随帝尊的嫡系老祖宗们都进了帝尊的乾坤小世界,随着帝尊渡劫升仙去,从此过上了神仙日子。
小时候,阿狸就想着,要是赶上当年,是不是我这种战斗废材也能升仙呢。可惜,没有如果。可宗中的占卜爷爷说过“阿狸,你颇有气运,等你度过化形礼之后,入东华,等机缘。”
幻狐一族,从来不是战斗妖族,唯独对幻术一途,得天独厚。
漫无目的,阿狸我化形成功之后,便背上行囊,来到了人生地不熟的东华。乱花渐欲迷人眼,这里,和火灵山完全不同,有城镇,有宗门,有凡人,也有修士,尊道统的修士。女孩子们都好漂亮,穿的衣服也好看,戴的饰品也别致,阿狸好羡慕。原来东华的人间界的女孩子一要看脸蛋,二要看身材,阿狸也想幻化出这种人形,而不是现在这种短胳膊短腿的粉嫩小娃儿形象。
“你这小娃儿,当真可爱,来,给你个饼子吃。”鹿港的大娘是好人,慈眉善目,见我盯着她家货篮发呆,竟从里面摸出了张散发着香甜气味的麻酱饼。里面一定放了不少糖吧,甜甜的,入口很有嚼劲儿。
好喜欢这里的人类啊!都对阿狸很友善,要是阿狸有个家,一定要邀请她们来家里做客。可是,阿狸没钱,是的,一文铜钱都没有,经过我这么长时间的观察,鹿港的人类都是用这种金属来换取各种各样东西的。没钱,便住不了店,找不到房子。
算是天可见怜嘛,阿狸我居然在不远处的青青山庙堂下,寻得了一处好地方。之前,这里肯定是有高人居住过的吧,万幸的是,他下的禁制都是幻术。防得住旁人,怎么防得住阿狸我呢?
这地方好宽广,格局还好,比阿狸在鹿港看到过的最大的宅院都要大上许多呢。唯一的缺点就是,还没搬进来多久,外面的和尚都跑了,被一群山贼打跑的。为首的叫刀大王,听着很厉害的样子,可他胆子小,经不起吓唬,不过是小小的展示了一下手段,他便尊称我的前辈,时不时的跑来请安。
洞府好大,还有好多阿狸不晓得的秘密地方。探索了三年,居然让阿狸发现了不少好东西,阵法,禁制,宝物,以及一头巨大的傀儡狼,还有操纵之法。
或许现在阿狸已经有了自保之力了吧。要不要请鹿港的女孩子们来家里做客呢?这个问题,阿狸想了好久,终于有一天,阿狸想明白了,为什么不呢?邀请她们过来,大家一起做朋友,还能观摩她们言谈话语,身材比例,样貌特征什么的,阿狸我真的是太聪明啦!
事实证明,占卜爷爷的话是如此正确--阿狸我的机缘,在东华。
离火凤族,上古遗脉,神兽的血脉,对于阿狸来讲,简直……不能想象。追随强者,追随大气运者,向来是幻狐一族的生命本能,尤其,这位仙子姐姐,长得天上少有,地上无双的,年纪轻轻,便有筑基修为。
阿狸我有决断,当即便定下契约,再然后,阿狸我后悔得都想去撞墙。仙子姐姐居然是个男修,男修也就算了,对着这张魅惑众生的脸,顿顿多吃俩碗饭。可仙子姐姐的师弟,他的气运之相比仙子姐姐还要明显……
人类常说要抱好大腿,可阿狸后悔,若是再晚是一时三刻,我就能抱上金大腿,而不是银大腿!
跟着美男主子在凌霄的生活真幸福,天天能去鸣凤峰观摩,可为二次化形做准备。可是,在这里,阿狸我发现了个讨厌的家伙,长得人模狗样,却有一双桃花眼的家伙。
他居然还跑去找夏家姐姐的麻烦,当真是可忍孰不可忍!
“阿狸,别否认,你们幻狐能幻境入梦,是种族天赋。皮鞭蜡烛轮流上,小皮鞭piapiapia,别给我用漂亮妞儿形象,剑庐当中随便选一个,给我在梦中好好虐他!”这话阿狸我记得清清楚楚,当即执行。
幻境入梦,说起来好听,的确是幻狐的种族天赋,可事实上,阿狸也不晓得桃花眼小子最后看见的是什么。以至于后面他总追着夏家姐姐叫七哥,阿狸我都觉得气闷……
日子久了,阿狸我居然发现,有那个穿白衣的作死二世祖也挺好。有他在,阿狸我的存在感几乎微乎其微,去鸣凤峰的时候,谁也不会刻意防着这么可爱的狐狸,倒是看见好几次,温卿卿抡着火鞭子追得那二货满宗乱跑,不得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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