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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道堂吉祥饰品店 (雪脂蜂蜜)


  我不语,后背阵阵发冷。她这样的口气和眼神,都是我最害怕的。
  “怎么办才好!”音调突然提高,提起右脚狠狠地朝我的肚子踢来。
  不知道从哪来的力气,我左手飞快向下,牢牢地抓住了她的脚腕。紧接着不知从哪来的力气,猛地将她往后一甩,就见她整个人横着飞了出去,重重地撞在灶台上,跌坐在地。
  然后脸色煞白,眼睛冷冷地盯着我。
  “男人?”手还疼得狠,眼泪忍不住直往下掉,我一边哭一边笑,“你明明是女人。”
  她没说话,半晌,兀地吐出一口鲜血。
  “两位小姐,这是怎么了?”吴嫂带着几个婆子跑了进来。
  有人扶我,有人扶花素见。
  “听着,”站起身,推开扶她的人,花素见看着我,嘴唇轻勾,“没有我的允许,除了水,谁也不许给她吃的。”
  说完扶着腰一瘸一拐朝门外走去,嘴里还隐约吸着冷气。
  手指火烧火燎的痛,脸颊也发麻刺痛,心里头却涌动着报复的快乐。刚才推她的时候应该再用力些才好,我想。
  扶着婆子的胳膊想站起身,这才发觉手脚发虚。仿佛刚才一发力,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光了,同时也耗光了刚吃下的十碗面条。
  十碗面条,顶了不到十分钟就觉得饿,我是猪么?
  因为花素见的吩咐,下人们藏起了所有吃的东西,包括瓜子。人类其实极其脆弱,仅仅只是饥饿就足够让人狼狈不堪。翻箱倒柜地找了半天,什么吃的也没找到,我颓废地倒在沙发上。
  吴嫂默不作声蹲在我身边,替我把脱臼的手指复位,将肿得像馒头的右手缠好绷带,用冰块敷我肿胀的脸。
  沉默中,我的肚子不停地发出咕咕的声响。
  忽然很想念易道挂在天花板上那些熏鸡,香喷喷的,皮焦肉嫩。然后开始想念易道,要是易道在我身边决不会让我受委屈,也决不会动我一根汗毛。
  想易道,真的想他,想得鼻子发酸。鼻子一酸肚子更饿了,饿得我眼前腾起了层层雾气。
  用冰敷了一早上,右脸颊还肿着。捂着脸,在婆子的押送不情不愿地走到院中。
  花素见站在汽车旁边,穿了身米色西装,头上带着顶鸭舌帽,手里柱着根拐棍。貌似早上的伤已不见踪影,但细细看还是能发觉她脸色发白,嘴唇发紫。
  因为不能自由移动的手指,还因为被饥饿搅得天翻地覆的肚子,我觉得幸灾乐祸。
  “哥?”我问。
  她没出声。
  “姐?”我又问。
  一扬下巴,她说道:“上车。”
  我摇摇头:“我不和你坐一辆车。”
  因为脸还肿着,说话有些含糊不清。
  哼的一声冷笑,花素见从旁边人手里拿过一个布包,慢慢打开。是一包糕点,枣泥糕,红豆糕,肉松糕……
  肚子本就前心贴后背,看见吃的,肠子立刻蠕动起来,胃里仿佛有一只手叫嚣着想往外抓,想抢那些糕点。得病没多久,这饿肚子的病就变成了难以抵抗的痛苦。
  我不由自主地咽口水,一个劲咽口水。
  她笑笑:“这是你今天的午餐和晚餐,用餐地点在我车上。”
  有点想哭,但我毫不犹豫上了车。
  妈个蛋的,我饿啊。
  因为不久前日军的轰炸,马路坑坑洼洼,车开得很慢,从白天一直开到晚上也还没到目的地。
  整整一天花素见都没理我,只偶尔扔给我一块糕点,就像逗动物园里的猴子。
  她不折腾我,我当然求之不得。
  夜渐深,花素见靠在后座上睡着了。我懒洋洋地用水晶糕磨着牙,她给我的糕够我在正常的时候吃饱,却不足以让现在的我吃饱。几块糕,不知道塞在肚皮里的哪个角角。可花素见只给我这些,多的吃的一点不给我,让我恨得牙根痒痒……
  不忿地看向她,嘴里的糕却凝在了牙齿之间。
  我看到一个男人。
  疾驰的车外,男人从车顶上垂着头,双手贴在玻璃上,为了更好地看清花素见的样子似的,他歪着头静静地朝下看。
  那瞬间我认出了男人的脸。
  不像活着时那样文雅,脸庞浮肿,泛着陶片状的死灰白。眼珠子白蒙蒙的,分不清眼白眼黑。湿漉漉的头发被风吹到一边,飘着淅沥沥的水珠,手掌也湿漉漉的,沿着玻璃往下淌着水。
  突然感觉到了什么,它转过头朝我脸上冷冷一瞥。
  胃里一阵抽搐,刺激得我赶紧别过头干呕起来。这长得像肖起良的东西是什么?昨晚看到他时已知他不是善类,才将被他看一眼,整个人竟打了个冷颤,酸意直往喉咙里窜。
  声响惊醒了花素见,她睁开眼,问:“怎么了?”
  我越过她的肩膀朝车玻璃处望了一眼,趴在车玻璃上的肖起良已经没了踪影。
  刚松一口气,干呕的感觉又泛了上来,这回可真吐了,惊得花素见急忙让司机停车。
  车一停,我急忙打开车门冲到车外,在路边弯腰呕吐。
  花素见在旁边给我捶背,递水给我漱口:“是不是着凉了?”
  推开她的手,我抽了抽鼻子:“我要回家。”
  因为附在花执的身体里,白知秋折磨起我毫无顾忌,居然差点折断我拉琴的手指。奇奇怪怪的肖起良。还有这要命的肚子病,我受够了,受够了。
  一跺脚,半是撒娇半是命令:“我要你带我回家!”
  她不知所措,连连点头:“好好好,姐姐这就带你回家。”
  心一下子跌到了谷底,她又变性子了。
  


☆、174第十四章

    回到花宅时天已是凌晨。
  宅里正在准备花琳琅和肖起良的婚礼,十二人座的圆台面,总共一百零八桌,全部摆在宅子前的广场上,盖着红彤彤的桌布。婚礼是中西合璧式的,在草地上由牧师证婚,然后再吹吹打打拜堂。
  这样大的阵势让花素见的脸色很难看,前夫和妹妹的婚礼对她来说就是个讽刺,天大的讽刺。
  当然,花素见突然回来对花家人来说也很难看。所以刚进门,还没回房间,仆人就把花素见拦住,叫到花君年书房问话。
  花君年绝对有必要担心,家丑不可外扬,两女争夫的闹剧在任何时代都是最令人兴奋的花边新闻。想想看,如果在婚礼进行的时候花素见站出来,骂花琳琅抢她的丈夫……啧啧,明天全上海的报纸都会脱硝。
  依花素见的性格,决计不会来参加花琳琅的婚礼。做出回来决定的是偶尔附在她身上的白知秋。他做每一件事,行的每一步路都有计划。花君年召花素见问话当然也在他的计划中,所以我不担心花素见要怎么应付花君年,反而趁这个空档溜进厨房。
  厨房里正在准备喜宴,鸡鸭鱼肉,鱼翅燕窝多的是。我厚着脸皮吃了个饱,然后回到副宅呼呼大睡。
  睡了不知道多久,忽然觉得有些疼。吸着冷气醒来,看到花素见靠着床头坐在床边,拆开了我手上的绷带,正按揉着昨天被她掰断的地方。
  是白知秋……
  慌忙想把手缩回来,却被他使劲按住。
  垂眸看着我:“叫声好听的。”
  挤出一丝笑:“哥……”
  轻笑一声,用力一捏:“换个称呼。”
  伤处顿时火辣辣的闷疼,眼前雾气氤氲。坐起身,伸手去掰他的手:“禽||兽,不等我歇一天也换个地方啊。要不你打我的脸吧,别折腾我的手,再玩手就废了。”
  可他力气太大,根本掰不动。
  扭过头,专心看着我的手,像洗衣服一样将肿胀的地方揉来揉去:“又不是白霖的身体,过阵子就得扔,玩废也无妨。”
  彻骨钻心的疼痛一波波从手上窜出,冲击得心脏沉重地乱跳,身体一阵冰凉一阵滚烫,迸沁着冷汗。
  白知秋擅长赚钱,鉴古,折磨女人,还有控制我。他对我的控制不光是身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不管我想什么,想做什么,他都能看出来。最可怕的是,他似乎对我所有的行为了如指掌。我自然知道他这次为什么生气。在多年的折磨与抗争中,我学会了识时务。
  此时若跟他硬熬下去,两根手指真会保不住的。我终于痛得哭出声,连连求饶:“哥……我错了……我和易道已经分手了……这是最后一次背叛……我保证……”
  手上的动作突然停住:“霖霖,真不小心,手伤成这样。”低下头,柔软的嘴唇吻了吻伤处,“送你个白哥哥止疼之吻,乖,不疼了。”
  赶紧抽回手,飞快缩到床的一角,使劲憋住呜咽声。
  他屈腿撑腮,歪头看着我:“送你一个吻,不回报哥哥一些关心?”
  咬咬嘴唇,爬回他身边,依到他怀里,心口紧紧贴住他胸膛。想象着即将发生的可怕事情,身体开始抑制不住地发抖。
  他微垂了头,吐息就落在我耳畔:“别担心,我对两个女人的事没兴趣,暂时不动你。”
  对啊,他现在用的是花素见的身体。
  我心稍安,试着扯开话头:“哥,你为什么附在花素见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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