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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道堂吉祥饰品店 (雪脂蜂蜜)


  
  肖起良是苏北人氏,家境贫寒,因为聪明能干被花君年相中招为女婿。婚后半年就被花君年送到英国留学,同时打理花家在欧洲的业务。新婚夫妻分离是最痛苦的事,不过花君年答应等欧洲的生意上了正轨,就让花素见前往欧洲同肖起良团聚。抱着这样的小希望,花素见才快乐地围着华夫饼,红茶,蕾丝花边打转。
  呃,真是受不了幸福的小女人。
  
  但花家将事业扩展到欧洲的打算落了空,在我变成花执后一个月,因欧洲战况吃紧,花家决定撤回所有业务。花君年把生意做到世界的野心受挫,一连几天都阴沉着脸,害得家里的气氛也布满了紧张的气氛。
  
  只除了我和花素见。
  久别的丈夫要回家,花素见高兴得像个孩子。为了丈夫面上有光,保守的花素见居然带着我直奔静安寺附近的一家洋裁缝铺,想做两套晚礼服在欢迎派对上穿。
  
  早就在历史书上听说过十里洋场的大名,真到实地还是让我赞叹不已。
  17种最具代表意义的欧洲古典风格建筑聚集在街道周围,气派豪华,风格迥异,又和谐统一,宛然天成。徜徉其中,雍容华贵的气势扑面而来。花样旗袍,欧式蕾丝长裙,青布长褂,绅士燕尾服,印度纱丽……身着不同国家服装的身影在青砖石道上来来往往,交织出一幅外来文明与中华文明融合的图画。后悔没带照相机来,无法记录下这份难以用文字表达出的韵味和繁华。
  
  裁缝铺在街道里头的小巷内,铺里的裁缝娜塔莎是白俄人,也是民国上海最优秀的服装设计师,许多设计放在二十一世纪也毫不逊色。量完尺寸,我兴奋地观赏着娜塔莎店里那些在服装设计教材上出现过的传奇设计,第一次觉得穿越是件快乐的事。
  
  没多久,店门铃铛叮当一响,几个身穿西服的男人走了进来。
  领头的少年一袭黑色中山装,后背笔挺如剑,眉宇间一派英气,黑曜石般清透的眼睛里透着青涩的成熟和冷漠。
  
  瞬间,我的牙根隐隐作痛,因为这小子赏我的那拳给我的印象很深,实在记忆深刻……
  
  和娜塔莎说了几句话后,莫宁可看到了我们。
  他脱下白手套丢给身后的人,走上前冲花素见一颌首:“二姐,真巧。”又扭头看向我:“花执小姐。”
  
  花素见可对他没好脾气,要不是花君年的意思,她铁定毁了莫宁可与花执的婚约。没搭理莫宁可,她展开檀香小木扇,扭头望向另一边。
  莫宁可似乎毫不在意,淡淡一笑:“可以请花执小姐单独说几句话吗?”
  这句话一出花素见朝他连翻了几个白眼:“可别,你们虽然是未婚夫妻,但男女有别,有什么话要单独说的?再者我家花执不是属猫的,又遇着刺客没那么多条命丢。”
  莫宁可眼里依然扬着笑,少年的外表,说的却是老成的话:“二姐还在生气,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那样的事。”
  “再说吧。”花素见站起身,同娜塔莎告辞,也不与莫宁可打招呼,拉着我的手就径直往外走。
  尽管莫宁可长得像白知秋,我还没色迷心窍到因为他的长相就对他完全信任的地步,更何况之前的一拳实在太疼了,于是乖乖跟在花素见身后往外走。
  “花执小姐,改天定登门拜访。”身后再次响起莫宁可的语音,带着冰冷的笑意。
  
  出门后上了车,花素见的手掌仍然一片冰凉。莫宁可和白知秋一样,浑身散发着不怒自威的压迫感,能在这样的人面前摆架子,委实为难了老好人花素见。
  “要死要死,爸爸怎么能替你选这么一个夫婿?一看就不是好相处的人。”她蹙着眉头,“不行,我一定要请父亲改变主意,不能让你嫁给他。”
  我打趣道:“对啊,要嫁也要嫁像姐夫那样的gentleman。”
  闻言,花素见雪白的面颊上洇出红云来,用手指一戳我的脑袋:“你这丫头,脑子好了,嘴却变坏了。”
  
  花素见说得没错,莫宁可嫁不得,不过原因不是他不好相处,而是他的身份。
  花素见消息不灵通,不停地问家人也只问出些许有关莫宁可的信息。
  莫家是走“黑”道的,生意遍布东亚。我记得曾看过白知秋读博时期的一篇论文,题目是《戴高乐主义对东亚军火黑市的影响浅析》,文中提到了盘踞东亚多年的黑帮——莫家。莫家并不是一个家族,而是一个组织。成员多是马六甲海盗出身,因其由一莫姓人氏创立,所以外人称其为莫家。莫家掌控从中国到中东的所有黑市军火交易数百年,对东南亚流域的航运也有很大影响。将莫宁可的信息与莫家的信息一比较,我觉得两者之间好像有些联系。
  要是莫宁可是莫家的人,那我就得离他远一点。因为据白知秋的论文所说,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日军曾用暗杀头领,收买重要成员等手段,试图控制莫家为已所用,酿成了不少血案,我可不想被卷进黑道与鬼子之间的争斗中去。




165☆、第五章

  一家人焦急地等了两个月,肖起良乘坐的游轮终于抵达上海,花君年特意领着花素见和我去迎接他。
  虽然码头上风很大,花素见还是穿上了单薄的新旗袍。
  不得不说花素见是个大美人,羊脂玉般白皙的皮肤,眉目清秀如画,唇边衔着安静得体的笑。雪白的旗袍裹着柔软的腰肢,翠绿的滚边,淡淡的青竹图案间点缀着朵朵红梅,步履袅袅婷婷犹如出尘的仙子。
  这么美丽的女人,要什么样的男子才能配得上她?
  我对肖起良充满了好奇。
  
  油轮慢慢靠岸,熙熙攘攘的人群从楼梯上涌了下来。
  花素见望眼欲穿地盯着人群看了半天,脸上突然浮现出了惊喜的笑。
  顺着她的视线往远看,我一眼就瞅到了那个显眼的男人。
  一身整洁的浅灰色西装,头上戴着黑色圆帽。从远处走来,首先印入人眼帘的是他温文尔雅的笑容。
  人走近,脱下帽子跟花君年行了个礼:“岳父。”接着他笑吟吟地看向我,“小妹,听说你身体大好。”说话声很静,给人一种非常有教养,温文和宁静的感觉,和花素见确实天生一对。
  我笑着打了招呼:“姐夫,姐姐可把你盼回来了。”
  闻言,他瞥了花素见一眼,低头小声道:“素见,这几年苦了你。”
  花素见腼腆一笑,两颊腾起朝霞般耀眼的绯红,伸出手羞涩地拉住了肖起良的手腕。
  
  就在这时,随后一个女人从不远处跑过来,将手里的猫往仆人手里一丢,快乐地抱住了花君年的脖子。叭叭亲了花君年两口:“亲爱的爹地,我想死你了。”
  女人很年轻,或者说她是少女更合适。穿着及膝无袖白色连衣裙,头戴宽大的粉色帽子,帽子别着朵娇艳的红玫瑰。因为年轻的婴儿肥和红润的脸蛋,平庸的五官显得格外迷人。
  
  如果我没记错,她是花家六小姐花琳琅,是花君年的掌上明珠,这几年一直在英国读书。
  见到爱女,花君年眼里洋溢着止不住的慈爱笑意:“哎呀,老夫可受不了你的洋礼节,快放手。”
  松开手,挽住了花君年的胳膊。花琳琅嘟着嘴唇,撒娇似的拧了下腰:“我亲我的爹地,谁能说什么?”眼睛瞥到花素见的手,忽然笑容一滞:“二姐,你已不能这样拉着起良喽。”
  没等花素见回过味,花君年道:“琳琅,回家再说。”
  “爹地,难道你还没告诉二姐?”
  敛笑,花君年压低了声音:“回家……”
  
  可被骄纵过度的年轻女孩几乎没有忍耐力,因为她们根本无需忍耐什么。花琳琅朝花素见骄傲地扬起下巴,打断了花君年的话:“二姐,我和起良已经在英格兰登记结婚,我还怀孕了。”
  “住嘴!回家再说!”花君年忍无可忍地提高了声调。
  而显然,花琳琅并未察觉到父亲的愤怒,反而调皮地朝花君年眨了眨眼,笑意盎然:“我半年前就写信给爹地,爹地怎么没告诉姐姐?”
  
  话音未落,我觉得身边的人一软。转身一看,花素见的身体正软软地朝后面栽倒,忙伸手扶住。再看花素见的模样,双目紧闭,巴掌大的小脸上血色全无,一片雪白,竟已被活活气晕了。
  气得我狠狠瞪了对面畏手畏脚不敢伸手的肖起良一眼:“快送她上车!”
  
  几年独守空房,苦苦等待的丈夫却被妹妹撬走,这打击实在太大。
  花素见水米不进,高烧不退。短短三天时间人已经瘦得脱了形,躺在那层白色锦被下面,倒好像连那层锦被的重量都承不住了的样子,脸深深地陷在枕头里,白得没有半点血色。两颊旁边的头发失去了以前温润如墨玉的光泽,干枯如杂草。
  我捧了碗肉粥端到她嘴边,劝道:“姐姐,你吃一点,那样的男人要来也没用,天下好男儿多得是,妹妹我保证给你找个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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