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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儿欲仙 (姚十三蝶)



她带上两个孩子,回到无名岛的白沙滩上,埋伏了几天几夜,捉了十几只灵禽,当然,在捕鸟过程中也出了一些小意外,比如力道把握不好,死伤过多,阿狸小姑娘在捉鸟时光荣负伤......

不过战绩还是骠悍的,从此后无忧之境有了灵禽,小欢照着书本上的方法训养灵禽,很快便初见成效。

灵禽的管理工作也是全权交给了阿狸,并不是因为阿狸有能力,而是她信不过蛋蛋,阿狸是狐狸,但却是吃素的狐狸。

看着蛋蛋沮丧的小模样,当娘的不忍心了,买了一堆小鸡小鸭让他去养,当然,后果怎么样就可想而知了。

无忧之境一眼望去全是平原,连个小山丘也没有。小欢用挪移咒试了几次,却连一座最小的山也移不动,果然愚公移山还真是不容易呢。

为了能享受到没事爬爬山的乐趣,小欢翻阅了很多书,最终结论是,这个可以有,但是不关她小透明毛线,也就是说搬山填海那种高端洋气的事,只有大能们才有那个资格。

话说这让小欢同学足足沮丧了好几个时辰,最终她决定出去走走。

不打怪的剑修就不是好剑修,不能成为好剑修就永远都是小透明,小透明是不能搬山的,不能搬山她就不能在家里爬山。

为了能够不出门就爬山,她把阿狸和蛋蛋留在无忧之境,拿上她的玩具宝剑,驾上彩云罗,出门打怪去喽!

一一一

小欢来到东海之上已经一年多了,真的应该出去走走了。

读万卷书做不到,行万里路还是木有问题滴。

其实小欢也没有想好要去哪里,玩游戏还要换地图呢,修仙当然也是啊,何况现在无忧之境就在身边,走得再远也不怕。

于是她向着海的那一端飞去,那里是她以前没有去过的地方。

小欢同学运气并不是太好。她刚刚在陆地上一着地,便遇到麻烦了。

话说她已经在海上连续飞行几天,终于踏上了大陆。正想找个地方吃吃饭喝喝茶,却发现四周不太对劲儿。

放眼望去。一片荒凉,空气中隐隐有丝腥味,就是这股腥味才让小欢觉得不对劲儿的,不是鱼腥,倒像是血腥之气!

忽然,远处传来喊杀之声,马蹄声声。似有千军万马向这边涌来,地面都跟着震动起来。

周围光秃秃,连棵大树都没有,小欢无奈。只好祭出彩云罗飞到半空中向下观望。

只见人头攒动,战马嘶鸣,旌旗飘扬,千军万马如波浪般起伏。这时又有另一拨人从相反的方向冲过来,两路人马立刻打在了一起。

大刀长矛铿锵飞舞。箭矢投枪铺天盖地,烟尘弥漫,号角凄厉,杀声震天。

小欢叹口气,明白了。真丫倒霉,原来这是战场!

小欢同学热爱和平,最讨厌战争了,这片大陆她还是第一次来,她只知道一个慕容王朝,其他国家一概不知,但是听容珂说过,在琅琊界,有四片大陆和四个大海。

每片大陆原本都有四个国家,共计十六国,后来位于西方大陆的慕容王朝灭了其他三国,凡间就只余下十三个国家了。

穿越九世,小欢还是第一次遇到战争,虽说没有原子弹,没有核武器,不是高科技下的战斗,用的也全是刀枪棍棒这种最原始的武器,但是小欢还是感到很残酷。

现代人为了石油为了宗教而战,而这里可能是为了皇位为了土地,甚至只是为了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财富。

不到片刻,便尸横遍野,鲜血染红了大地,浓浓的血腥味与汗气味相互夹杂着,充斥在空气中,刺鼻难闻。

什么“夜阑卧听风和雨,铁马冰河入梦来。”,我去!

除了马革裹尸还是马革裹尸,这就是打仗!

小欢很想像容珂那样,挥挥衣袖便刮起一阵狂风,阻止这场杀戳,但是她把胳膊都摇酸了,也没有一点儿作用。

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战马倒在血泊中, 士兵们被砍倒在地,他们当中有些还是瘦弱的孩子,脸上还挂着惊恐与不甘,他们还没有长大,便已经死在敌人的刀下,或许他们到死也不明白,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打仗。

面对战争,小欢第一次感到了自己的无能。她是一名修真者,是凡人眼中的仙子,她能斩妖伏魔,可是她却无法阻止人世间最普通的战争。

她只能看着那些无辜的人死去,天道高高在上,修士们早已远离尘世,而人世苍生贱如蝼蚁,挣扎在生死边缘,难道这就是天道要让人们经历的吗?

小欢不明白,她也想不透。

终于,她祭出玩具宝剑,一剑挥出,带起一片水柱,这水不再轻柔,而是夹杂着愤怒,如海浪喧泻,呼啸而至。

正在交战的两军并没有因为这水柱成溃散,水只是冲洗着地上的鲜血,很快,血水越冲越淡,但是又有新的鲜血散落,直至把脚下的土地染红。

但是这突如其来、从天而降的大水还是引起了注意,有人抬头看向天空,只见一个仙子立于半空,彩衣飘飘,脚踏云霓,阳光在她身后透出,霞光溢彩,美得耀眼,令人不敢直视。

“仙女啊,那是仙女!”

不知是谁先喊出来,紧接着人群中阵阵惊呼,士兵们从马背上滚落,扔了兵器,纷纷跪地俦告。

在琅琊界,看到女修驭剑而行,并不是稀奇的事。只是此时此刻,这些人杀红了眼,在死亡的威胁下,这临空而立的仙子,在他们眼中,就是生存的希望。

看着那一张张满是血污的狰狞面孔,小欢瞬间秒懂。

她忽然一剑斩出,强大的水柱由天而降,把地面贯出一个大坑!

“仙子发怒了,快点逃吧。”

有人先喊出来,紧接着很多人都在喊,神仙在凡人眼中,是无所不能的。他们能发起天灾,对凡人来说,天灾永远比*更加可怕!

也就是片刻之间。刚才还打得你死我活的两路人马,转眼前便跑得干干净净。

眼前一片狼籍,刀剑盔甲散落一地。残破的战旗,到处都是人和马的尸体,散发阵阵血腥的气息。

“救命。救命。”

一个微弱的声音传来,小欢顺着声音看去,在一堆尸体中间,有一只手正在拼命的向外刨着。

小欢从空中降落,搬去横七竖八的尸体,把那个人拉了出来。

这是个孩子,顶多十四五岁。瘦小得让人心疼。

他的伤并不重,但是流血很多,气息已很低微。

小欢从乾坤袋里找出一瓶清心丹,容珂告诉过她这是最低价的丹药。对于修士也只是理气通便,但是对于凡人来说,却是延年益寿,能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这药还真是有效,也只是一颗下肚。这个孩子就缓过劲了。

“多谢仙子救命之恩,多谢仙子救命之恩。”

小欢扶起正在磕头的孩子,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怎么这么小就来打仗?”

孩子抬起头:“回仙子的话,小的叫来宝。十四岁了,小的家里已经没有别人了,我爹和三个哥哥全都战死了,只剩下小的了,仙子救了小的,就是救了小的全家!”

来宝的小脸上有汗水,有鲜血,但却没有眼泪。

小欢不是爱哭的孩子,她也喜欢同样不爱哭的小孩。

她掏出两块灵石递给来宝:“不要再打仗了,拿上灵石,你快去逃命去吧。”

来宝看看小欢,却没有伸出手,只是摇摇头。

“嫌少吗?我再给你。”虽说不知道这里的物价如何,但是在西方大陆,两块下品灵石足够生活一阵子。

“不是的,仙子,”来宝用手背擦擦脸上的血污,“这两块灵石足够小的买上两亩田了,小的不是嫌少,只是小的不能当逃兵,到处都在征兵,小的到哪里都会被抓住,被查出小的是逃兵,那是要灭九族的,来宝虽然没有家人,但是还有族人,我可以战死杀场,却不能连累我的全族。”

暮云飞卷,凉风夹杂着不知从哪里带来的枯枝落叶,带起阵阵萧瑟,四周一片苍茫,战场的血腥引来,几只寒鸦,阵阵悲鸣,啄食着尸体。

残阳渐渐西沉,幻化出片片赤霞,染红了整个天际。暮色中的夕阳红的壮烈,红的静谧,如同一首亘古的壮歌。

暮色之中,这小小的少年昂首而立,挺起他那瘦弱的胸膛,这一刻,他是一个威风凛凛的男子汉,他要用他稚弱的生命,为全族人换来生存的机会。

残阳、凄风、少年,小欢只觉得热血沸腾。

“好,这才够汉子!从今天起,你跟着我,姐罩着你!”

来宝却有点傻了,没听错吧,这位仙子要罩着他,话说什么是罩啊,用块布把他罩起来的罩吗?

仙子自称“姐”,难道他这样的凡人也能叫仙子“姐姐”吗?

小欢祭出彩云罗,拎起来宝的衣领飞上了天空。

逃兵?我去!

看看谁能追上我们!

颤抖吧,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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