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小喜……能不能给我讲讲,咱们以前的事情?”
这会换小喜僵住了。
虽然逐日是有交待多给狐狸讲讲之前的事,可自相识以来发生之事良多,从何讲起,还是一个有待考究的问题。
她总不能开口就说:“阿九!我是你媳妇儿!快把我娶回家!”
树要皮人要脸,小喜还没有彪悍到说出这种话的程度——尽管那句话是她要表达的最终主旨。
为了让狐狸坦然接受,小喜需要时间,编一个曲折离奇百转千回的故事来作铺垫。
于是,她说:“当然可以,只不过今日我想散散心,明天再讲。”
狐狸一听,这不是吊胃口呢。
倘若今日本可知道的事,却生生要挨到明天,狐狸肯定睡不着,为了让自己有个好梦,他连忙拽住小喜。
“我陪你散心!你今晚就讲吧!”
小喜只需要时间来思考怎样编好这个故事,散心无非是杜撰出来的借口,不过狐狸既然说提出要陪她散心,她就不好拒绝了。
增进感情什么的,何乐不为呢。
小喜点点头,“那你陪我散心,夜半子时到这老槐树下来,我便给你讲从前的事。”
……
朝花洲。有鱼大街。
顾名思义,这条街上必然有鱼。其实也有鸡有鸭,有蒜苗有青豆,虽然叫成大街,也就是个普通菜市场罢了。
第一百一十结章 结局
小喜将狐狸带到此处散心。
两人并排走在满是鸡毛烂菜叶的污水混合路上,接受着菜贩子目光的洗礼。
那些目光里,带着五分赞许,三分羡慕,还有两分鄙夷。
侧耳听去,还有许多人窃窃私语,讨论着他们的长短。
“王婶,你快瞧那一对男女,就跟画里走出来似得!”
“哎哟!你说的没错,我估摸着是对小夫妻呢!”
“娘,那个哥哥是玩cosplay的吗?戴了只耳朵呢!囡囡也想要!”
狐狸被一啃着手指的六岁女娃盯的发毛,连忙偷偷和小喜换了个位置。
他拍了拍小喜,“那个,咱们为什么要到这里来散心啊?”
小喜正在思量如何讲好故事,反问道,“你不觉得这里景色很好么?”
空气中弥漫着诡异的味道,入目处皆是土豆番薯西红柿等物,加上平均年龄四十岁以上的菜贩子们,狐狸抽了抽嘴角。
确实……挺好的。
审美观的差距自然会导致其他方面的分歧,这么一路过来,从街头走到了街尾,前方是进去下一条街的拐角。
于是狐狸和小喜便在继续逛下去和往回走之间产生了分歧。
狐狸要继续逛,小喜想往回走。
通常小言内如遇以上情况,都是用剪刀石头布来决定的。
作为一只读过书、有文化、很理性、又机智的妖怪,小喜十分嫌弃剪刀石头布这种过家家的方式,于是,她想出了另一个主意。
小喜拍拍狐狸的肩膀,满眼狡黠,好似胜券在握,“阿九,如果你坚持要继续逛,那就亲我一下。”
按狐狸的脸皮厚度来看,是绝对不敢在如此多人面前做这种事情的。所以一定会顺从她的要求,再把刚才的路走一遍。
但小喜万万没料到的是,狐狸的脸皮厚度远远超乎了她的想象,刚说完这句话,狐狸一张嘴就贴了上来。
“吧唧。”
在她脸蛋狠狠亲了一口。
后果可想而知。
此事被平均四十岁以上的八卦菜贩子添油加醋后口口相传,被世人津津乐道,最后居然还有慕名而来的小说家,由这个梗写下一篇故事。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总之那天,小喜接受着诡异目光的洗礼。和狐狸连逛了两条街。恨不得用爪子在地上刨个洞钻进去。
比起她的尴尬失措。狐狸倒坦然自若,只是一直在沉思什么,偶尔偷偷瞥她几眼,神色怪异。
……
夜半子时。小喜如约来到老槐树下。
狐狸早早就蹲在树下等她了,只不过此时此刻,此情此景,着实让人联想不到一些正经的事。?
弦月高挂,夜色朦胧。
故事已经酝酿于心,小喜摸摸自个儿胸膛,深吸一口气,朝狐狸走了过去。
瞅见要等的人已经到了,狐狸连忙腾出位置让小喜坐下。掸掸地上的灰。
“你……你来啦。”
这不是很明显的事么。
小喜长长地叹了口气,“嗯,来了。”
她坐在狐狸旁侧,两人开始相顾无言。
不过为了实现此番相约老槐树下的目的,小喜搔搔耳朵。率先打破沉默,“你有没有什么要问的?”
“我就想知道,咱俩以前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什么每每看见你,这里……”狐狸抚上自个儿的胸膛,睫羽撒下一片阴翳,“会难受呢?”
会难受呢?
小喜心头泛酸,她随手指了指天上某处,温软的月光圈在莹白手指上,朦胧又美好。
“许多年前,你和我是父女关系。”她说。
有前必有后,有因必有果,狐狸的眼睛如一泓清水,像星星般流动, “那后来呢?”
“后来……”小喜往身后树干上一靠,“那就是个很长的故事了。”
每当出现很长的故事时,就代表某无良作者又要凑字数了,狐狸饶有兴味地点点头,“白日里睡多了,如今精神的很,你讲吧。”
小喜在夜色里慢慢回忆,她说:“阿九,你可记得,桑海之滨的地方,有座桑齿山?”
虽然生在青丘,可是狐狸在桑齿待得更久,“记得。”
她顿了一顿,望向逐府上空,眸光不知落在哪处。
笑道:“这个很长很长的故事,就要从这讲起……”
……
从前啊,在一片碧蓝碧蓝的海域边,矗立着一座长满花花草草的桑齿山,这许许多多的山头里,有着数也数不清的小妖怪。
日出日夕,潮起潮落。
桑齿山东面的矮灌木丛里,住着一只叫小喜的锦鸡精。
作为一只芳龄五百岁的鸡妖,她倒没有啥别的爱好,就是喜欢窝在松松软软的叶子下刨土,其次便是啄草籽吃。
安安逸逸的活了五百年,本以为以后的日子也会像这般过下去,可妖生漫长,出现一波三折的境遇也实属正当。所以在这年春天的某日里,小喜因偷吃虎妖家的草籽,被抓了。
这件事情充分体现了许多哲理,但就不一一赘述了,总之,小喜被虎妖拎着,双手献给了它的上司狐妖。
虎妖是桑齿山中一只较为厉害的妖怪,除它以外,还有熊妖兔妖蛇妖等一系列妖怪,当分不出谁最厉害时,将他们统治起来的妖怪便出现了。
也就是先前说的上司,狐妖。
当小喜被虎妖献给那只风度翩翩倾国倾城的狐妖时,是绝对没有想过自己明明身为狐妖主食,最后却阴差阳错,成了他的女儿。
这对于一个五百年来无父母管教,形单影只的鸡来说,其实压根不算件坏事。
所以在她发现上一句话是赤果果的真理之后,便开始理所当然的享受着狐妖的父爱。
于是,年年月月,春夏秋冬,门外海棠树开落几载,时间也就从指缝间溜走了。
试想在一个同居盛行的世道下。外表分别为十三四与十八九的少年少女,整日住在一起,毫不在意公母之防,不摩擦出点火花,怎么对得起观众?
以至于父女关系,就从他们从来都不注意的时刻,悄然发生着改变。
但如同往上数第十个自然段所说,小喜本以为以后的日子也会像这般过下去,可妖生漫长,出现一波三折的境遇也实属正当。所以在几年后冬天的某日里。小喜背上了书包。送进了学堂。
之后所有的故事。全部由这而起。
在此之前,小喜从来不知道一只抱着混吃等死度余生愿望的妖怪,还可以有掉进画里、被熔岩淹没、以及下地狱的诡异经历。
她更不知道为什么每回遇上困难,或者险些丧命之时。想到的都是自家爸爸,而不是土豆番薯等物。
于是,这就给由父女关系转变为男女关系打好了铺垫,在天时地利人和占全之后,她就顺理成章的爱上了狐妖。
如果非要说为什么会萌生出和狐妖白头偕老的思想,大概是因为在月牙岛的那个晚上,他说过的那一句……
讲到这里,原本一直听着故事的狐狸,突然二话不说的将小喜抱起。蹑云飞上夜空。
前半刻还在树下好好坐着,后一秒却腾了空,换谁也受不了这刺激,小喜摸摸如擂鼓般跳动的心脏,怪道:“你干什么?要去哪?”
狐狸背着月光。眼底闪过一丝狡黠,“去桑齿山啊。”
小喜抽抽嘴角,显然是无法理解这个古怪行径,“……为什么?”
狐狸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嘴角反而漾开一抹笑意,“他不是说……咱们回去就到桑齿山办婚礼,你盖盖头我戴红花,请好多好多人来热热闹闹才能体现大王的排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