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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丘唯狐 (西元的爱)


  又是六年的时间过去了,我和烈都长大了。我十六岁的时候,恰逢他二十六。
  那一年,成双窗前影月下,恰正是暖阁西厢。
  烈成为了一个很出色的男子。
  钱不换老师举孝廉希望烈入朝为官。
  烈却拒绝了。
  我实在是想不通,入朝为官有什么理由好拒绝呢?
  烈对我说:“我只是个家丁啊,以后是你的管家。我一直就是这样想的。”
  说实话,即使是当官中举也不一定会赚的比我们的管家多。
  巨富就是有这点好,富可敌国。
  而做官的唯一好处就是可以脱离家奴的命运,可以与诺家划清关系。那样烈就会有一个新的生活了。
  我当真有些恼火。“这么好的机会,多少人求都求不来呢,为何如此枉费先生心意呢?”
  烈说:“每个人的一生都有一些对他重要的事情。我不知道入朝为官会怎样,但是我知道,如果我离开你了,我一定是会痛苦的。我不希望自己那么痛苦。”
  我坐在椅子上翻看着家里的账簿,而烈在茶几上摆满了纸墨笔砚。
  半晌举起了一张画,里面画的是我,而背景是一片满是桃花的林子。桃花美得娇艳欲滴,而人更胜芳菲。
  “可好看?”烈略带骄傲地一笑。
  我眨了眨眼睛,“好看,可是还缺一幅字。”
  烈想了想,在花开花落旁写道:“朱户芳菲前门开,艳阳冉裳西窗前。”
  我看着画里的我,笑了。
  几年的时光,我早就从那样一个年少的孩童出落成了一个芳华少女。眉间依旧是那白色雪莲花。柔弱中多了丝坚毅,快乐中多了抹忧伤。我喜欢伏在窗棂上看着窗外的风景。
  烈经常出现在我的床口。
  他对我说:“我就是你的风景,好看吗?”
  烈长大了,倒是蛮骄傲的一个人。自我感觉特别良好的那种。而他也的确是有这个资本的。
  在我们云曦国,诺家有位名唤烈的男子,早已红遍了南北东西。七夕、十五写诗会友,烈都是头筹。
  大家说,若是烈参加科举,定能拿到名次的。
  我也这样认为。
  三年前,云曦大旱,部分农民颗粒不收,正是苍黄不接的时候。
  烈问过了母亲,去了临近的几个国家,用盐和他们换了粮食。回家后,我们开仓放粮。
  我也去帮那些饥民,哪怕是发放一些米粥,一个馒头。母亲说这是一件有功德的事情。
  烈在我身旁,我们从白日到入夜,累得手都提不起空桶,可是却那么开心。
  烈说:“能做这些事情,能帮助这些人们,就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件快乐的事儿。”
  我也这样认为。
  平日里,我都是蒙着面纱的。
  一身丝锦,面纱遮脸。
  一日,风掀起了面纱。众人惊呼,说我像是尘世间的仙子。我赶紧戴好面纱,万分小心。
  那天恰巧有一队人马经过,是我们家的人,可是我却不认得。
  高头大马,两名少年。身后便是载着粮食的车队。
  一名蓝衣男子跃下马,作了作揖,“妹妹,好久不见。”
  我愣了一下,他是诺然?
  我愣了愣,看向烈。
  烈让就干着手中的活,没有停下。
  人流很大,难民很多都等着我们的粮食。
  我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去做,过门是客,虽然我不那么待见他,但是也得让他进门。毕竟有个兄妹的名分在。
  他的身后跟着一个浓眉大眼的男子,神态炯炯有神,却多是斯文气息。有些儒雅的感觉。他看着我点了点头,我回了个礼。
  我跟烈说:“家丑不可外扬,把他们带进去再说。”
  那些食物都是父亲让诺然带回来的。
  佛说这是个婆娑的世界,婆娑!~也许真的有人会在那个平行的世界爱我们。
  虽然父亲并没有回来,可是在我们云曦国最缺少粮草的时候,在我们需要衣食温饱的时候,父亲就把这些从南国送来了。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我让烈带他们先进去,而我接过烈手中的活计。
  让我想不通的是,怎得诺然又来了云曦国。
  说实话,我是不太想见到他的。从小到大,他来了就意味着我的一切都成了他的了,并且好像理所当然。
  母亲得知他们来了,欣喜若狂。
  多年为点朱唇的母亲,竟然是盛装出席的当天的晚宴。
  烈敲了敲我的门,说:“冉裳,晚宴快好了。听说这是你母亲特意为远道客人准备的。你可有准备好?”
  我懒得听那些人的那些事儿,便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不见客。听到是烈的声音,我才开了个门缝,塞了个字条给他:“你替我去吧,就和母亲说我白天太过劳累,已经睡下了。”
  烈说:“好。”
  我知道只要是我说的合理的话,他都会答应。
  我以为烈已经去了,谁知过了一会儿,又有人敲门,还是烈。
  “怎么没去吗?”我问。
  烈说:“我这就去,刚才去后厨给你带了些吃的。这些你先拿去吃,晚些宴会结束我来拿。”

第六十四章 注定了的事
更新时间2012-11-20 18:17:58 字数:2179

 饭菜是烈送来的,自然是要吃。可是想到那个家伙,我实在是没有什么胃口。
  在屋子里,只有烛火扑朔着。不知道多久没有这样一个人安静地带着了。自从村里闹了饥荒,便是连日的忙碌。
  我躺在床上,身子乏了,在不知不觉中睡去。
  每天晚上我都会梦到一个人。一个白色衣衫的男子,长得怕是比得过这世间的美女。若是西施在世,怕也是稍逊色的。他怎得生的那么好?能同这样的一个男子交谈,想必也是几世修来的。
  他说他会在梦里面等着我。
  “为什么是我呢?”我好奇地问。
  他回答:“因为你是我在这个世上最亲的人啊!~”
  说实话,我的确并不记得认识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的男子,旁的若是看了一眼,便也会印象深刻。有谁能忘了他呢?!
  不知怎地,梦里面我是一只有三条尾巴的白狐。而他永远是衣衫翩跹的。
  我觉得,大抵上我是碰到了一个好心的神仙,看我日子过得太无聊,竟是舍得陪着我嬉戏。
  每天他都会给我讲很多故事,而我也会把平日里的事情讲给他听。他对我说他的名字叫做白荀,有一个非常淘气的妹妹。
  我问他有多淘气,他回答:“恩……挺淘气的,就像你一样。”
  我明白了些,大抵上是这名帅哥把我当做了他的妹妹了。
  反正是件好事,我欣然接受。
  一觉醒来,烈竟然在屋子里。
  我甚为生气,“你怎么进来的?”
  烈指了指窗户。
  最让我恼怒的是他竟然把桌子上的饭菜都给吃了。
  “我的饭!~”
  烈一面吃一面说:“这么好吃的东西,给你留了你也不吃,还不如我吃掉。”
  说罢,吃掉了最后的一块牛肉。
  虽然我们诺家是吃什么都不足为奇的,但是在当下的情况,我们都是极其节俭的。已经是许久没有吃这么好的饭菜了。
  百姓衣食难保全,我们又怎能独享齐人之福呢?
  “他们来做什么?”我问烈。
  派个代表去总是得打听点风声的吧。
  烈说:“南国这两年赚翻了,看我们云曦如此吃紧,你爹爹大发善心了呗。”
  是啊,在我们看来这的确是大发善心的事儿。
  我早就习惯了,烈更是习惯了。
  他眼见着父亲是如何待母亲的,那时候我还未出世,而他还很小。幸好他的父母很恩爱,不然他会变成什么样子可不好说。
  “那两个人是……?”
  烈笑了笑,说:“跟你问好的是大公子诺然。后面的貌似是他从南国带来的一个镖师。傻丫头,连你哥都认不出来了?”
  别说,我还真没认出来。
  小时候,每次看到他都牙根痒痒。现在呢,看到他了竟然是如此陌生了。可能时间真的可以让人冷静许多。
  想必今日母亲定是特别开心的。
  有时候想到这些我就觉得很讽刺,因为无论有没有我,她都一样会开心会难过。而她的这些开心,难过,并不是因为我。
  第二天,烈要去会诗友。
  而我呢,年芳二八,待字闺中。
  母亲说我是不可以轻易出门的。这诺家一整个院落就是我的全部青春。我很羡慕那些平常人家的孩子,可以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可以去集市,可以有自由。若是我也能出去就好了。
  大家闺秀是不可以有喜怒哀乐的。母亲说我要时刻保持着温婉的样子。我们云曦国本是没有这些规矩的。都是因为父亲在南国看惯了南国的女人,母亲才会越发地要求我。有些要求,近乎苛刻。
  西厢是我的住处,那里比较安静,即便是门庭若市的时候。
  我想这不是我的归处。我不应该就在这样的一个屋子里成长,在另一个这样的一个屋子里老去。如果以后我要嫁的那个男人无法接受那个喜欢自由的我,那么我也不必那么辛苦的这样等他。所以,我决定了,只要有机会就要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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