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挠头——GM,你确定老子不是穿越、重生或者失忆了咩?
“得了得了,反正我也不想跟你一般见识了。这人啊,我完璧归赵,你可好好揣好了,别东送西送的,这家伙女人缘好着呢。多大个人了,结婚有啥好怕的。嗯?”
老子挠破了头也没想明白,特么地这哪跟哪儿啊!= =
后来呢,公司里面就逐渐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某天他们的老大去X城市相亲,岂料对方是个侏儒,该君郁闷之下前往当地一酒吧借酒浇愁,不想拾回醉酒美男一只。
此君色/欲熏心之下,将醉酒美男扒了个精光、吃干抹净。后拍拍屁股,一走了之。
N久后醉酒美男寻来,此君竟然拒不相认,任其受尽凌/辱(?)……
整个过程中,老子就是抛夫弃子(怒:子哪来的?!)的陈世美,比毛就是那带子千里寻夫的潘金莲……(某君吐血:特么地带子千里寻夫的那是秦香莲……)
老子仰头望天、捶胸长啸——包大人,出来为老子作主啊……老子冤枉啊……
自那以后,比毛的地位在老子周围迅速奠定,丫的死缠烂打,被看作我们的出双入对。来这边找老子更是理所当然的事,公司里的猪们一致承认了丫压寨夫人的身份。
老子百般解释,徒费口舌。
比毛依旧每天早上来送老子上班,下午接老子下班,老子懒得跟丫再扯,便由得他去了。
他的刺青店生意如何,我不大清楚,但他每天下午或早或晚都会过公司这边,在画室里画画,公司里几个做原画的喜欢绕着他转,偶尔也会有画稿让他给改改,他也不介意,拿着红蓝铅笔一改便是一下午。
某日需要一个素材,他让人加他QQ,在QQ空间里找,老子甚是惊讶——就你那个风吹比毛两边倒的QQ,还好意思加人好友?
然而加过去的Q号却非那猥琐昵称,上面就简简单单的三个字——琉璃仙。
事后老子问起,他不甚在意,手中画笔不停,在画板上灵巧地轻勾细描,淡淡地道:“拜托,我明知道那号很麻烦,难道还要用常用QQ加你,让你天天找我么?”
……老子黑线,他唇角轻勾,笑得有些痞:“昵称猥琐一点,反正你一眼一看也知道我不是好人了,出了事自然也不会找我啊。”
老子抓了盒子里的一支颜料,面无表情地将他画了四个小时的那张画给涂了。
及至后来,有人问老子为毛叫陆小东作比毛呢?
老子坦然答:“他小名儿。”
于是此后,他们都叫他——毛哥。= =
比毛听闻,不置可否。
作者有话要说:特么地,剧情君,把腿伸出来哥给你锯了!!!
此章五百字赠送.
☆、第74章 老子又不姓柳
第七十四章:老子又不姓柳
话说这天,公司组织去爬梧桐山,梧桐山分大梧桐和小梧桐,大伙齐约定分成两队,先到大梧桐为胜,输了的一方队长请吃饭。
老子一听这个提议的时候,就很自觉地带好了钱。= =
比毛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没事,反正那天他也来了,来了当然就是和老子一组了,老子本待不应,他淡淡地道:“如果这队输了,我请吃饭吧。”
于是老子就应了。
ヽ(ˋ▽ˊ)ノ
那一天,老子把头发高高的扎起来,穿了一件白色纯棉的大T恤,下面是一条牛仔短裤,白色胶底的布鞋,背了一个咖啡色的帆布包,头上还戴了一顶鸭舌帽。
他颇为玩味地看了老子一阵:“这样穿漂亮多了,十八岁一样。”
我只是瞪了他一眼,大伙都在,要注意形象啊形象……
梧桐山,是S市的景区之一。上去的时候是盘山公路,但极少有人开车上去,一是因为爬山嘛,爬是乐趣所在撒。
至于二嘛……山顶的停车场可是顶小顶小的……= =
因为要比赛谁先到,老走大道就太绕了,所以更多的时候,我们也从大道的山坡上直接爬上去。(好孩子表学啊……= =)
比毛一直跟在老子身边,爬上去的时候小刘和他拉我们这一队的女孩子,他最后才伸手把老子拉上去。
那是我第一次触到他的手,那手掌并不是特别漂亮,而这个炎夏,自然也称不上温暧,只是很有力,保险绳一样的安全。被他拉上来的时候我另一只手甚至没有试图扶一下旁边的草木。
突然地就想起鸭子,在L市小河区的某小桥上,他牵着我的手说要把这种恋爱的感觉维持到八十岁。
这一想就走了神,以至于他放开手的时候老子还在发呆,他于是又伸手过来握着,好似做了很大牺牲一般道:“不想放手就牵着好了。”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脸红了……用力甩开他,吼了一句滚!他的神色又从玩味变得郑重:“苏如是,给我一个机会吧。”
那时候是早上八点四十多分,太阳还未能照进山林,周围是一众杂木,无一名贵。枝叶上面还覆着薄薄的尘土,地上有落叶,更多的是被众人踩踏之后留下的各式各样的泥坑,这实在是算不得浪漫的一个场景。
他的手掳过我额前的流海:“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如果不把腐坏了的那一部分切除,新的肌体,怎么长出来呢?”
我依稀还记得这句话,这是当初一直想对鸭子说的话,其实我和他都是一样的人,拿得起,却放不下去。
而到了最后,我们、都已经没有十年时间再去忘记一个人了啊……
比毛这家伙,要论起来实在是一个非常懂得打蛇随棍上的人,老子心有所动,再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丫搂在怀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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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山间的气温不高,没有出汗,他身上只有淡淡的颜料味道,双手温柔地环过老子的腰,我伏在他的肩头。
其实我并不是个轻易妥协的人,可是那么一瞬,我不想再选了。
“比毛。”
“嗯?”
“我是不是老了?”
他将我环得更紧一些,语声低沉而温柔:“你只是累了。”
我想也许是吧,所以我没有挣开他。梧桐山的早晨,清露犹沾叶,飞鸟脆鸣,隔却凡世喧嚣。
他并没有得寸近尺地试图进一步地动作,比如吻老子,比如占得便宜啥的。
这家伙的耐性,着实是非常好的。
拥了一阵,他松开手牵着老子:“先上去吧,不然他们会以为我们潜逃了呢。”
也许你也曾这样,和一个人分开后,觉得要接受另一个人很难。
其实那只是因为我们固执着过往,不肯退让罢了。
但这一步退开来,其实新的开始,并没有所想的那般艰难。
他牵着我的手,走得却是不快,显然是并没有让杨叔和小唐请客的打算。
“比毛。”
“嗯?”
“我还是觉得很不放心。”
“说。”
“你为什么喜欢我呢?”
“你给青荇不语的一百金,一金一年,我卖给你一百年。”
“啊?”老子扬头看他,他却抿着唇,再不说话。
我们一路磨蹭着到了大梧桐,山顶处有一排石阶,呈七十度向上,极为陡峭。
老子在下面看着就心惊胆颤,比毛拉着我的手:“来。”
我跟着他爬上去,那七十度的倾斜度让老子有些恐高。他几乎是半抱着老子,低声道:“不怕,不怕。”
其实怕我倒是不怕,若是真要上去,就算是九十度直角,不也一样得爬上去么?
可是在他身边,听着他柔声的劝哄安抚,老子甚觉受用。
ヽ(ˋ▽ˊ)ノ
终于到了山顶,那个时候是十一点四十,公司里面绝大多数的人都到了。
什么,你说我太慢了?!
你有空跟刚刚跟你表白的家伙一起去爬了试试,看看能比别人快么!= =
我们坐在山顶的小空地上歇息,比毛拿了水递给老子。
老子蹭蹭他:“比毛,我想吃冰淇淋。”
他抬眼看了老子一下,遂起身,往下爬了近三百梯的石阶,去买冰淇淋。小唐在旁边起哄:“大王,你在下面又不说,太折腾人了!!”
杨叔在剥火腿肠,还能板着脸训我:“小苏!都这么大的人了,成熟点行么!小伙子人不错,好好揣着,别太过分了!”
老子只有低头喝水。
比毛,如果以后你发觉老子其实是个非常麻烦的人,怎么办呐……
过了约二十多分钟,他提了一袋子冰淇淋上来,几乎见者有份,人手一个。
给老子的是一个提子的。
老子撕开包装袋瞧了瞧,再靠过去蹭了蹭:“我要草莓的。”
他抬手,用T恤的短袖抹去一头汗水:“还要别的么?”
老子愣,他不像是不高兴的样子。
“还要冰冻的果粒橙。”
“嗯。”他答完,然后起身,继续去穿越那条长长陡陡的石阶去了。
老子往小唐身边坐点——因为杨叔想用火腿肠敲我的头。= =
他这次回来用了近半个小时,一样的提了一袋冰淇淋过来,随手放老子面前的塑料布上面:“看看这些行么?”
我从包里掏湿巾:“生气吗?”
他继续用抬手用短袖擦汗:“生什么气?”
老子于是帮他擦汗:“是嘛,有什么可生气的呢。人家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就为了褒姒一笑,老子给你笑了那么多下,不过才让你丫的买几个冰淇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