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彼时老子正着纯棉的睡衣,发未梳,脸未洗,处于半清醒状态。
这……老子汗了,GM,就算老子是主角,就算女主魅力无可挡是狗血小言的铁律,但是他娘的这装备悬殊会不会太大了?!
比美放弃。
GM,难道这场狗血小言里老子不是美艳型女主,而是心地纯良几近小白的女主?!
于是好吧,狗血小言铁律二:女主一定心地善良、以德报怨、弱不经风,女配一定贪慕虚荣、心如蛇蝎,阴险狠毒!!
于是……GM,作为一个心地善良、以德报怨、弱不经风的女主,我应该先把她让进屋里是咩?!
所以老子就将她让进去了,然而老子忘了这个家还有另外一名成员——而更不幸的是,当老子想起来的时候,嘴嘴已经上去和她亲密接触了……
于是女配被狗咬了。老子看着她雪白的腿上那个紫中浸血的牙印,也不禁叹服了——嘴嘴,你他娘的还真是六亲不认呐!!!然后是第一个想法:鸭子,你那儿有卖狂犬病疫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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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嘴嘴关到卧室,其实我本来是想扶她下楼的,小区外面有诊所,应该是可以打疫苗的。但是女配气势不减:“姓苏的,你少来装好人!!!我和点点有二十六年的感情,你和他才认识多久?你有我了解他吗?”
她的声音已经带了哭腔,GM,其实老子一直是个颇有风度的人,我很少跟MM一般计较。但是此情此景,怎么看怎么有点老子正在欺凌柔弱女子的嫌疑哇!
而且那个血印在她雪白的腿上确实是有些刺眼,她不痛老子都替她痛,所以当时老子便一片好心地扶住她提醒:“我说,你腿上不痛啊?还是先下楼打个疫苗、消个毒啥的吧。”
她一听,更不得了了:“你还说风凉话!!”然后把老子一推,眼泪就滚了出来:“我上小学的时候他已经会背我回家了你知道吗?!你凭什么用这么一副嘴脸和我说话,凭什么!!!”
女配哭着跑了。我只有叹气,傻瓜,有些东西,一旦你放手了,就不再属于你了。不管什么原因,不管有多少曾经,都不会再属于你了,明白么。
关上门放出嘴嘴,它还在低吠,老子喝了它一声,它悻悻地走开了。没过多久,鸭子打电话过来,老子想着莫非女配去给他告状了?说老子放狗咬她?
老子吐血三升,GM,难道老子竟然就是那只含冤莫白型的女主么?!
真是人生何处不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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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起电话,我想我也不用跟他解释了,咱就按着被黑狗的血和泪浸透的剧本,当一回受虐媳妇一般的女主吧!
于是……
“龙儿,起床了没有?我来接你,下午我们出去玩?”
呃……GM,他不是应该兴师问罪么!
“呃,起了。”老子想想,还是决定自首:“鸭子。”
“嗯?”
“刚你那个青梅过来这边,被嘴嘴咬了。”
“程程?严重吗?”
“啃了一口。”
“你先换衣服,我打电话看看她在哪。”
“喔。”
于是……GM,原来老子是恶人先告状的女主啊!>_<
后来呢,鸭子没有和我一起出去。那个程程说医生让她留院观察,让鸭子中午去接下明明放学。鸭子打电话问我要不要一起去,老子去个毛!
于是就拒绝了。
然后老圣就打电话给老子,说真梵回来了,让老子出去吃饭。老子去抢鸭子的车,他这辆是黑色的雪佛兰科帕奇,整辆车空间很大,外观很是大气,嗯,老子很是满意,就直接开出去得瑟了。
一个多小时后,老子在花猪学校门口找着了真梵、花猪和老圣。花猪死嗑要老跟老子一起坐,车便交给老圣开了。
老子一直未曾想到,就真梵那小样竟然还是国家公务员。说实话,我很怀疑他天机战士那一身伏龙套装的红翅膀——不会是用公款砸出来的吧?!= =
车从绿化良好的公路行过去,老圣问我们目的地,花猪兴致高昂,要求去大龙潭公园,并扬言要让我们见识一下她大导游的本事。车中三人同擦汗,曰:“别了,已经见识过了。”
也许是老子已经老到逛不动公园了,这里湖光山色虽美,却总觉得没有了往上面走的兴致。只有花猪蹭蹭蹭地往上爬,真梵颇不放心地跟在后面。
老子找了一个亭子坐下,示意老圣——你们去玩,老子在这里等着!
他却也跟着坐了下来,一坐下来,手就往包里摸烟:“鸭子今天在干嘛?!”
老子也学着他的样子从盒子里摸了一根烟,示意他:给爷点火。
他拿了打火机帮我点上:“死人妖,程程昨天给我电话了,问你和鸭子的事。”
他斜眼看了看老子,又吐了个烟圈继续:“她和鸭子从小玩到大的,后来大学毕业去了上海,在那边……呵呵,和别的男人好上了。”
老子对故事的始末不感兴趣,无非是太多太滥了的薄情故事,但老子对那个男人感兴趣:“她看上的那个男人,比鸭子还好?”
老圣就笑了:“她不喜欢鸭子做兽医,呵呵,那几年,宠物医院没有现在好做,她觉得男朋友是个治猫治狗的,很没面子。”
我抬头看老圣:“你说,鸭子爱她吗?”
老圣避重就轻,开始继续讲故事:“后来呢,她就和那个男人结了婚。但是你知道,男人对女人,婚前婚后,那当然是不同的,不是每一个男人都像鸭子这样,能够有求必应的。”
老子基本上能猜到这个结局:“所以她就离婚了,带了孩子回来找鸭子?”
老圣笑:“其实那时候他们的矛盾还不到这种程度,只是后来她不断地和男人吵架,特别是有了孩子以后,不断地拿男人和鸭子比。你知道,这是男人的死穴,没有哪个男人能忍受自己老婆天天念叨着前男友的好吧。于是不满的就不再是她一个人。
然后呢,两个人就吵架,吵烦了就动手。一动手,有时候就没轻没重,有一次,”他比划着指了指胳膊:“那男人用凳子把她的手砸脱臼了,然后才开始闹的离婚。”
“其实男人,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就算再怎么生气,又怎么舍得下手把自己的女人打成这样……”他神色颇有些稀嘘,最后又笑:“当然,你我是不担心,你不把鸭子的手打断已经是阿弥陀佛、谢天谢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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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在小亭漆得朱红的栏杆上抽烟,看烟圈融在风里,淡得不留一丝痕迹。
“老圣,你说鸭子爱程程吗?”
他点头,很肯定。
“那你说鸭子爱我吗?”
他笑着反问:“死人妖,你爱他吗?”
我不知道,爱这个字眼,对于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已经太过肉麻可笑,不过见过几面,相处不满四天,就算爱,能有多爱?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爱你,但是死人妖,他是真的想要和你在一起,”他掐了烟,起身:“你不用担心程程,至少鸭子的父母,是绝对不可能接受她的。你只需要当做不知道这个人,就可以了。而鸭子……既然他和你在一起,只要你不离开他,他绝对不会离开你。”
这个想法倒是和老子不谋而合,老子起身拍拍他的肩:“放心吧,老子会看好自己的奶瓶儿的。”
老圣:= =
及至逛完半个公园,老子已经两腿抽筋了,真梵提出他请吃饭,(小声)可以报销的。但老子想着鸭子在家也不知道干啥,得,干脆一块回鸭子家罢!!
鸭子的房子,真梵他们自然是来过的。
一路上楼,开门的时候就见着鸭子妈,她脸色还有显而易见的阴霾,在见到我的时候又多云转晴:“可是给回来了,妈还怕不知道路呢!”
她拉着我的手进去,又招呼着老圣和花猪他们坐。
老子进去就发现了她脸色不好的原因——程程和程明明也在。
作者有话要说:PS:谢谢花开漫漫好友捉虫……
☆、第47章 奶瓶捍卫记(2)
第四十七章:奶瓶捍卫记(2)
因为大家都在,我打电话把鸭子爸爸也叫了过来,他是个很和善的老人,相比之下显得话比较少,脸上总是带着笑意。我觉得鸭子的性格,应该有大半传承与他。
鸭子和鸭子爸陪他们聊天,程程和老圣他们打过了招呼,就想帮鸭子妈洗菜,鸭子妈很够意思:“啊,程程啊,菜你放下放下,这个阿姨和小苏来就可以了啊,你毕竟是客嘛,不能让你动手的。小苏,来帮妈打打下手。”
话落,她拉着我进厨房,我把鱼拿出来去鳞,她又赶紧拦着:“别别别,放那儿妈来。你们年轻人呐,会做什么菜。”
我微笑,我已经不年轻了,一个人痴长到三十岁,不可能还什么都不会。
剔了鱼鳍,将鱼成成小块,她似乎话里有话:“小苏啊,你和点点什么时候结婚呢,早点结婚早点养个孩子,趁着爸妈现在身体都还好。”
我笑,我在等。我是个商人,既然目前关系明朗,对方的需求比我高,当然就要待价而沽,谁先报价、谁先催促成交,谁就处于被动方。商场人生,莫不如此。
我把鱼块放盆里,用温水洗净:“我们要真结婚了,会不会有人恨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