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2810字)
中秋眨眼即至,客栈临街的窗子,可以清楚的看见人潮如织、听见人声鼎沸。在这样安定的年代,这个和家团圆的节日,也显得那么美好。
毓桐的护卫,好象叫念奴的……被阿阮嫌弃的大美人,动也不动的守着我。然而那双美丽的眼睛,散发出的味道,却是不友善的。
想起阿阮,心里忽然一酸。曾经我们三人在一起的日子那么快乐,却那么短暂。我们救了阿阮,最后却连累她也死去。阿阮遇到我们,到底是幸,还是不幸?
从再一次昏厥中苏醒,我发狂的抓着他们问:为什么不救千业,为什么不救阿阮,你们都是妖啊,难道斗不过凡人?是有心无力,还是有力无心!
毓桐隐怒的面容、凉薄的话让我明白了透——我是蟒蛇族未来的王,为什么要救一个凡人?我到人界的目的是带你回巍山,其他的事,与我何干?
不是不能救,是不想救……
我看了他一眼,忽然觉得人类有一句话说的对:蛇,是冷血的动物!
见我不理,毓桐脸色不好的走了。之后,念奴就守着我,毓桐在担心什么?我想,现在她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我想做什么,凭她根本阻止不了我!
隔壁,毓桐不比杳宁的心情好到哪里去。三百年,没有一个女人敢给他脸色看。这个女人是他的未婚妻,偏偏为了别的男人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想到这里,毓桐恨不能活吞了那个该死的千业!
端云、捕风和袭影一一走进房里,看着爆发边缘的太子,三人不知道该怎么劝才好。
端云走到桌边,看着亦友亦主的太子,头疼的道:“殿下,与其生气,干脆找太子妃说个明白。”
一旁捕风有端云开了个头,立刻接上:“就是啊!那个男人自己跑了,殿下干吗说他死了,惹的太子妃不高兴呢……”
捕风后面的话在毓桐冷到冻死人的目光中,越来越小,最后几乎哼哼。
一向少言的袭影抱着胳膊站在一旁,虽然没说话,但是脸上的表情也说明了他的不解和不赞同。
毓桐心烦意乱,他们说的他何尝不明白,但是油浇在火上,火还有机会选择熄灭吗?只会越燃越旺而已!杳宁的在乎和反应,无疑是最大的一泼,他意料之中的怒火冲天,口不择言的说了伤害她的谎言。
但是他也有点痛快,千业死了,宁儿才会死心。否则,她不会跟他回巍山,还会跟着那个男人,推开他。
毓桐头疼的发现,生平,他第一次尝到嫉妒的滋味……
夜色很快降临,因为中秋的关系,街上的人不减反增。天上的明月,地上的灯笼,交织出一片夜的光影世界。
毓桐走到杳宁的房外,有点却步。刚退了一步,捕风夸张的叹息声就来了——毓桐眼角抽筋的回头,三个男人居然大妈一样的看着他,一边赶小鸡似的挥手催他。他第一次发现,除了端云,袭影也是闷骚型……
干脆一脚踹开了门,轰的一声里,身后三个家伙的失望声也没被淹没。毓桐顶着脑后一滴冷汗,走进房里,二话不说道:“今天是中秋,我们也感觉下人类的节日!念奴,给太子妃换装!”
被粗鲁的开门方式吓了一跳,毓桐仿佛命令般的话就飘来。听到他的声音,不自觉的联想起他的冷漠、无情,不由自主的抗拒。“我不想去!”
毓桐显然被杳宁的抗拒激怒,望了来前端云的交代,怒喝:“不去也得去,身为我的太子妃,我在哪你都必须跟着!”说完摔门走人。
我愣愣的看着还在颤动的门,脑中又浮起那个总是温文的人,然而现在,为什么在我身边的是这个我讨厌的人?千业,你真的忘了我们的约定,离开我了吗?
念奴过来给我梳头、换衣服,我有些麻木的任她摆布。人类说:女为悦已者容——我装扮了,又给谁看?
念奴的手还是很巧,精巧的发髻,画龙点睛样缀在发间的珠饰……一切,都把我装点的娇俏、美好。
片刻后,我们一行六人,已经站在了大街上。
我与周围人的欢乐好象格格不入,他们的笑容更刺痛我。团圆、团圆,人人都在团圆,却是衬托我和他的分离么?
毓桐走在杳宁身边,见她的情绪越来越低落,焦急的同时,一把火又在心里烧开。正要发怒,轰的一声巨响伴着强光突然出现,周围的人突然沸腾起来。原来是皇宫里开始放烟火,绚丽的火花一时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毓桐侧目,身边的杳宁一时似乎也被吸引了目光,微张着小嘴,呆呆的看着天空。
霎时,他的火气好象没了,漫天的火花映着那张呆呆的脸,成了一晚上最美的瞬间——
捕风还是几人里最活跃的一个,大呼小叫的,兴奋的直嚷嚷:“哦,原来这就是人类的中秋啊!这个叫什么玩意?上次到人界走动时,好象是过年,也有这个呢,真好玩……”
端云把鄙视的目光投在他脸上,毫不遮掩的直道:“你能不能不说这么丢脸的话?看看、看看,大家都在看你这个傻子!”
袭影闻言笑了起来:端云和捕风大概上辈子是刺猬,到一起就互相刺!
捕风咂咂嘴,不好意思的看看周围,闭上嘴巴。
烟火持续了很久,半个时辰后才安静下来。六个人在人潮里穿梭了会儿,除了看烟火的时候杳宁平静了会儿,现在,又变的恹恹的。
毓桐与杳宁并肩,看着那张白瓷样干净的脸,忽然觉得:一百年真的好长,她什么时候才会长大?不过……就算是等,也该回巍山去了,那里才是他们该呆的地方。
“明天,我们就起程回巍山。”
听到这话,那三个男人乐了:他们真的是不喜欢呆在人界!
我脚步一滞:离开?回巍山吗?
这次,我没有反抗。这里,确实没有值得我留恋的了。回到巍山,远离了人界,不知道……他会不会从我的记忆里淡去?
毓桐对我的顺从似乎有点惊讶,我看着他冷笑:“在哪里不都是一样?”
我冷漠无谓的态度显然激怒了他,在他发怒之前,我头也不回的朝客栈走去。
端云、捕风三人看着暴怒的太子和扬长而去的太子妃直摇头。念奴睨着远去的背影,眼中攸的闪过一抹恨意。
翌日,退了客房,六个人、五匹马踏上回巍山的路。
此情此景,依稀曾见。耳边似乎还回响着马车轮的响动,我恍惚觉得,我一回头,还能看见那抹瘦削的背影和苍白的脸。
然而……桃花依旧笑春风,人面,在何处?
毓桐似乎察觉到怀中人忽然笼罩的悲伤,不自觉的默默叹息了声:也许,百年之后,她会遗忘了这短暂的梦……
——第二卷·完
☆、第七十九章 (3403字)
暮王朝,帝君已经两换。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君王的寿命短的像是流星闪过,短短百年,已经换了三位君王。自暮清帝猝死开始,君王皆不长命。
国都暮耀,繁华里隐隐透露出腐朽的气息,一场秋雨浸淫后,就连小小的院落也显露出不一样的腐败之气。
一个白衣的男子坐在院里的石椅上,衣摆处已经沾染了点点泥土,但是他却一点也不在意,悠然的摆弄着手里的物件。
小院里唯一的门里走出一红衣的少女,火红的衣衫比红叶还要艳丽。
仿佛是听到了脚步声,白衣的男人转头望了望,不禁一怔:当年那个还带着稚气的小女孩,也已经长大了。
“唔……”少女叹了口气,在他面前坐下。“我们还要在这里多久呢?我都快忘了我们已经在这里多少年了!”
白衣的男人浅浅一笑,“腻了?你也该回去了——”
少女涨红了脸,嘀咕:“我又没说腻了……”
男人摇摇头,这样的对话已经反复出现了许多年,已经不新鲜了。
“那……你还不是在这里躲了许多年,世事几变,她或许都已经……”少女不服似的抢道,却在男子攸的变了脸色后,后悔的顿住。
一时,空气好象受不住秋凉凝结了一般,安静的让人不安。少女心里悔的把自己骂了无数遍:明知这是不能碰的伤,她却为了逞一时之快……唉,真是该死!
“我早就做了选择,现在她怎么样,都与我无关……”男人面无表情的说完,起身进了屋。
少女撇撇嘴,心道:若是我把那件事告诉你,估计你立刻就飞过去找她了!
数天前——
刚准备入睡,一股似有若无的熟悉味道飘入鼻间。抬头一看,窗纸外朦胧的闪过一道亮光,竟是传讯的信号。
自从那次下山,她已经很少与它们有联系了。现在信号发到这里,显然是故意通知她的!
披衣下床,确定没有惊动隔壁的男人,轻手轻脚的出了屋子。
刚一出门,一个影子从她面前跑过,想也没有多想,她拔脚追了上去。等到离小院很远的一条巷子里,那个影子才停下,伏地停住,一道红光闪过,一个漂亮的男人出现,微吊的眼角与她惊十分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