妞妞从她腿上跳下来,拉着她的手,“爸爸说,因为隋阿姨的针灸,妞妞身体好多了,要妞妞来请隋阿姨吃饭。”
“妞妞要请阿姨吃饭啊!”
“嗯嗯。”小女孩使劲点头。
“好。”隋眠起身,“阿姨换了衣服就出去。”
换好衣服的隋眠牵着小女孩走出医院,异常耐心地和她说话,“妞妞要请阿姨吃什么啊?”
“爸爸做菜。”小女孩回答得很快,想了想又加了句,“爸爸的鱼做得特别好吃,妞妞喜欢吃鱼,隋阿姨喜欢吗?”
喜欢吗?
吃鱼啊!
隋眠突然想到秦醒,那时秦醒为了她跑去学做鱼,单只是鱼一种原料,就能整治出一桌满汉全席。后来她绝望自杀,失血过多,秦醒不去工作,每天给她做各种各样的滋补鱼汤,把鱼刺剔除的干干净净。她只要吃上一口,他就能高兴半天。
想起那时秦醒孩子气的笑脸,隋眠只觉得心脏被细小的大头针刺中,小抽气般疼。
至于为什么自杀?隋眠脑中有片刻的空白,她摇了摇头,近来记忆力减退,好多事都记不起来了。
手臂晃动,隋眠回神,低头看向小孩。
“喜欢吗?隋阿姨喜欢吃鱼吗?”
“喜欢,很喜欢。”隋眠笑起来,然而仔细看,笑意未达眼底。
妞妞的爸爸是中医部的主任,很温暖善良的一个人,对隋眠很是照顾。隋眠想起自己刚来这个陌生的城市时,真是手忙脚乱……惨不忍睹啊!
一个人生活的惶恐慌乱打破了她之前所有的认知……以及骄傲,原来生活真的很不简单。经历得越多,她对那个人的恨就越少,对秦醒就越愧疚。
隋眠想起自己的半生,说是天之娇女还真真是一点都不为过。年少时,有父母爱护,师长喜爱,几乎所有见过隋眠的人都会感叹一声:怎么会有这么有灵气的孩子?
那时的隋眠,十几岁,拿国际钢琴大奖,门门功课第一,跳芭蕾舞,美丽得就像只白天鹅。即便后来,她父母出事,她也没受过什么苦,好多人为了博她一笑倾尽全力。
十指不沾阳春水,生活在金字塔顶端,说的就是隋眠。
现在想起来,隋眠自嘲一笑,就是因为她拥有的爱太多,连老天都看不过眼了,直接来个釜底抽薪。
——
“像你这种女人,还真不适合煮饭。”男人弯着嘴角看洗菜槽里的双手,十指青葱,笔直修长,似是美玉雕成。
隋眠笑笑,没说话,把洗干净的菜拿出来,沥干水,放到盆子里,动作利落如行云流水。然后偏过头看男人,下巴微抬,有点小得意的样子,“赵主任可别小看人,我的手艺很不错的,八大菜系全不在话下,随手拈来。”
“哇!这么厉害。”
“不信?”隋眠扬眉,“好,今天我就好好给赵主任露一手,鱼你做,其他菜我全包了。”
“好哇,好哇,妞妞要吃隋阿姨做的菜。”妞妞拍着手。
隋眠逗她,“不是妞妞请阿姨吃饭吗,怎么让阿姨做菜啊。”
闻言,妞妞精致的五官皱在一起,很是纠结。
赵子阳笑着点点妞妞的额头,“妞妞可以下次再请啊。”
“对啊对啊。”妞妞弯着眼睛,似乎突然间恍然大悟,长长的睫毛颤啊颤,盯着隋眠的眼神微带躲闪,语气扭捏,“妞妞喜欢隋阿姨,要是天天都能吃到隋阿姨做的饭就好了。”
隋眠一愣,随即笑着岔开话题,“妞妞不是要看动画片,好像要到了。”
“喜洋洋!”妞妞惊呼一声,扭着小身子跑去客厅。
厨房只剩下隋眠和赵子阳两人,气氛有点尴尬,不似之前的和顺。一阵静默后,赵子阳先开口,语气认真,仿佛经过深思熟虑,“隋眠,妞妞真的很喜欢你……”
“赵主任。”隋眠急急打断,“过些日子,我就要回S市。”
“你……怎么突然间……”赵子阳手中的汤匙掉在操作台上,清脆撞击声,叮,似乎有什么东西尘埃落定。
隋眠突然间坚定起来,语气郑重,“那里是我的家,我离开了三年,是时候回去了。”
“……哦,你去陪妞妞吧,这顿饭我来做,当是给你送行。”只是一瞬间的失态,再说话时赵子阳已是平静微笑着的。
隋眠点头,向客厅走去。
大家都是聪明人,点到即可。
三年——青涩
十二岁的隋眠以S市第一名的成绩考入S市重点中学,匝着马尾,穿着粉色裙子的隋眠宛如一朵新荷,亭亭玉立。宠爱她的父母为了庆祝这件事,难得的全家一起在高档酒楼吃饭,席间遇到了秦醒一家。
刚刚步入青春期,男孩子总是比女孩子发育的晚一些。隋眠居高临下地站在秦醒面前,心里得意急了,这不光身高上的,还有成绩上的。那时的隋眠可真是骄傲啊,一点谦虚都不懂,伶牙俐齿,把秦醒压得死死的。
“小矮子,考第——二呀!”从小到大,隋眠都比秦醒高,小矮子由此而来。
秦醒无数次的在心底暗下决心,一定要长得高高的,把小矮子这个称号反扣到隋眠头上。可是,世事弄人,等到后来他真的长得很高很高时,却舍不得了。
真是孩子呀!
双方父母脸上的笑容无奈而纵容。
隋眠和秦醒可以说是青梅竹马,甚至缘分更深。俩人父亲是同学,一个是儒商,一个是雅官,虽说官商之间不好关系太近,但架不住情谊深厚,两家人每年都要聚上一聚的。而俩人更是巧合的同年同月同日生,名字都相近,睡眠、清醒,这缘分……啧啧,真是越来越多呀!
隋眠比秦醒早出来那么几分钟,小时候一向是以姐姐自居的,加之她性格大气,童年时期很是护着秦醒。不过渐渐的,两人知晓了男女之别,关系就生疏了。
隋眠也不知道为何会变成这样,她只记得,在同学间流行三八线,男生女生互相不说话,她因每天带着一个小矮子,而遭到嘲笑时,就不愿意搭理秦醒了。
后来越演越甚,两人几乎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什么都要比一比。
这是一场持久战,而隋眠节节胜利。
正是因为这样,即便后来,秦醒意气风发,站在金字塔顶峰,凌驾众人之上,他在隋眠面前也是自卑的。
后来的后来,隋眠每每想到这点,都心疼得睡不着觉。这得需要多大的爱,多大的勇气,他这样骄傲自尊心强的人,在感情遭到她如此践踏,仍旧一如既往地坚持,卑微到尘埃里。
隋眠对秦醒有多么得意多么居高临下,对宋辰东就有多么依赖多么崇拜。
宋辰东这个名字完完全全地贯穿隋眠生命始终。即使后来,她绝望到自杀,恨他入骨,宋辰东依旧是她生命里最重要的人,她仍旧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隋眠叫秦醒小矮子,却叫宋辰东宝玉哥哥。
隋眠幼时读红楼梦,读到,“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天然一段风韵,全在眉梢;平生万种风情,悉堆眼角”,然后就固执地叫宋辰东宝玉哥哥。
那时的宋辰东真美啊,十几岁的年纪,雌雄莫辨,隋眠一生见过无数人,无一人美得如他那般纯粹。一见之下,令人心生美好,仿佛全身上千万个毛孔全都熨贴开来,舒畅得不能再舒畅。
难得的是这样美丽,又拥有傲人家世和智慧的宋辰东无一丝倨傲,待人温和有礼,不是表面上的,而是他真的有一颗温软的心。
宋辰东和隋眠两家是邻居,宋辰东的父亲是隋爸爸的上级,两家关系很好,隋眠小时候很喜欢待在宋家,隋眠这只骄傲小天鹅,也只有在宋辰东面前才会低下高昂的头颅,温顺如小猫般。
不过可笑的是,当时她最引以为傲的却是后来最为痛恨的。她不止一次地想,要是宋辰东能不那么心软就好了。
立场决定态度,角度不同必然导致看问题的观点不同。
做妻子和做妹妹是不一样的。
☆、小痴缠
林晓骨假期无聊看了一本肉文,一本关于末世女杀手的肉文。
内容集暴力、血腥、色|情、恐怖种种暗黑元素于一体,看得她胆战心惊,根骨直跳,却有一股难言的刺激直戳心肺。
看完后,她跑到阳光下,呆了两小时才缓过劲来。
这书真是太刺激了,鸡皮疙瘩掉满地呀!
更关键的是,这本书居然不是成稿而是一部半成品,也就是说还没修改完,有些细节还需要完善。
林晓骨深深吸了口凉气,忍不住爆粗口,还完善个屁啊,细节都细到连几位男主的蘑菇头颜色都描写出来啦,还想怎么细?难道要写清楚精子的数量吗?
因为心情压抑沉重,她没吃晚饭早早就睡了,睡梦中,她梦到自己穿越到这本末世肉文中,变成了坑爹悲惨女主艾草(起这么贱的名,能不挨操吗?),惊起一身冷汗,猛然吓醒。
睁开双眼,发现南柯大梦一场,轻吁了口气,抬手擦汗。
就在抬手之时,突然察觉不对,这么幼幼小小的手是她的手吗?这分明是六七岁孩童的手?难道梦还没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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