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长辈”其实就是通天教主本尊?
想到这里,风可儿只觉得浑身寒毛暴起:她何德何能,竟然入得这尊大神的法眼?难道说通天教主想收她为徒?
呃,不,还是算了吧。
如果她没有记错,《封神演义》里,通天教主的门下被元始天尊那一拨人收拾滴要有多惨就多惨。
(再番外:浓雾后的某只顿时象被踩中尾巴的猫咪,一弹而起:“诽谤!造谣!爷反对!爷抗议!那是明朝那起子文人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捏造!”)
不过,管他滴。现在的主要问题是,这把青萍剑该不是假货吧?风可儿捂着心口。话说,心头血又不是红墨水,岂能浪费?
(番外三:还是关于浓雾后的某只。他已经没力了,抚额长啸:“臭丫头……冤孽哈。”)
第六十三章 大神秘闻
风可儿一番犹豫之后,最终还是决定试上一试。不就是一口心头血么!
咬破舌尖,她冲手中的青萍剑喷了一口血沫——天地良心,她真的没有偷换材料。是这帮修真人氏说滴:舌头通心脉,故而舌尖血就是心头血。
奇迹发生了:沾上她的血沫后,青萍剑发生了质的变化,手把、剑身皆碧绿晶莹,发出金属般的光泽。就是包剑的那块黑油布也陡然变成了一把皮质的黑色蛇纹剑鞘。
剑身还是中空的。整把剑依然非常轻巧。
这是神马材质滴?风可儿好奇的用手指弹了弹剑。只听见“铮”的一声,那是青萍剑的剑鸣之声。
顿时,四周万赖俱静。
风可儿立刻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激动的放出神识。如今,她的神识探知半径已经达五十余里。果然,她发现,神识所到之处,大火蚁们无不趴在地上,抖成一团!
好霸道!真的是好宝贝!风可儿轻抚剑身,咧着角呵呵发笑。
青萍剑韧性十足,属软剑系列。财不露白哈,风可儿索性将它当成腰带,束在身上。
还别说,插进剑鞘后,整把剑宽二指多、长三尺有余,式样古朴大方,束在腰上,看上去就是一根普通的蛇皮腰带。青云宗内虽然严格规定了门人的服饰,却没有涉及腰带。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包括不少外门练气期弟子,人们都会在腰带上做尽文章,以向旁人展示自己卓尔不凡的审美情操。相比起来,一根黑蛇皮腰带算不了什么,不足以抓住旁人的眼球。
风可儿很满意这种低调中的奢华。
不过,有了好的腰带,是不是得换身新的衣服呢?先前没有大火蚁铠甲的保护。她在万蚁林里历练,特费衣服。除去秦师叔送的那件衣袍,她带来的所有衣袍就只有身上这件品相最好了。可惜,身上这件的一只袖子也破了一个大洞。
至于为什么不换上秦师叔送她的衣袍?主要是风可儿信不过秦师叔。直觉+种种迹象表明,这位秦师叔极有可能胳膊肘外拐了,是以,虽然风可儿用神识反复检查了那件衣袍,但是为安全计。她还是不敢乱用。因为她的修为不如秦师叔,后者若真在衣服上动了什么手脚。她是看不出来滴。
不过,现在风可儿不怕了。因为她和秦师叔一样,也是筑基一级的修士。
于是,心念一动,风可儿从储物袋里取出那件衣袍再用神识察看。这一看,还真看出了问题:衣袍上附有一丝神识!不用说,肯定是姓秦滴那厮滴。在修真界,这是修士们惯用的盯梢法子。万幸的是,风可儿够谨慎。一直没有拿出来穿。而在储物袋里,那丝神识是发挥不了作用滴。
这丫神马意思?是关心,还是别有用心?风可儿毫不客气的抹掉衣袍上的神识,气呼呼的将衣袍仍旧扔进储物袋里。穿这样的衣服不是给自己添堵们。她宁愿两袖漏风。反正衣袍外面套着大火蚁护铠哩,衣袍只是打底滴。再怎么破也不会走光。
刚才经过通天教主的亲自开导,风可儿已经不再纠结于所谓的前世的事。正如风三所言。过去的,已经成为过去。人更重要的还是要向前看。这一世,她风可儿只做她自己!
因此,修真不但要继续。而且还要更努力的修练。不然,前世的那些乱七糟的事找上门来,她拿什么去反对?
来这个世界这么久了,风可儿已经清醒的认识到,这个世界的道理就是比拳头。谁的拳头大,谁就有发言权。只有她足够强大了,她才能向全修真界宣布,风里希圣女的事与她风可儿无关。不然,还是象以前一样,人家说她是风可儿、是风氏一族的现任圣女,她就得认帐买单。从此她不再是风李茜。
而那些人的鼻子超灵。比如说,风里希的暗恋者凤九童鞋早就已经收到风声找过来。相信那个神马花太一也差不多快到了。还有其他的一些人也应该会陆陆续续找来。是以,老天留给她的时间真的不多。不想替前世背黑锅,从现在开始,她就得更努力的修练。
通天教主都跑出来给姐当“长辈”了,姐怕什么!风可儿盘腿坐于地上,开始翻阅通天宝典。
这次,她又能往后多翻阅一篇盘古大神的修行日记。
日记里,盘古大神扯断了一直以来遮住他的双目的一缕大元气,也筑基了。终于,有生以来,他头次看到了自己所处的世界:到处是一片混沌。大大小小、长长短短的元气拖着长长的尾巴穿梭、嬉戏于中。盘古大神很自卑:他和它们长的完全不一样。他没有尾巴,它们没有四肢。混沌之中,只有他长着笨拙的身躯和怪模怪样的手脚。
正在沮丧之际,有两缕元气跑了过来。它们一个叫做倏,一个叫做忽。看到盘古,它们异常兴奋,将盘古的身世和盘托出。
原来,盘古是它们的好友帝江之子。风可儿看明白了:元气们属无性生殖,其传宗接代的方式类似象草履虫——细胞分裂。
帝江也是缕很大的元气。可是,它长得跟其它元气不同——它一生下来就没有七窍。因为没眉没眼,它看不见,不能象其它元气一样满世界乱跑,又因为没有口舌,它无法言语,所以终日里只能静静的呆着。天长日久,它的身体变成奇肥,浑身圆溜溜的。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就发生不了它还长着一根尾巴。
其它的元气都笑话它是个怪物,不跟它玩,只有倏和忽愿意和它做朋友。
但是,帝江还是很难过。于是,倏和忽就给它出了一个主意:“没有眉眼七窍,我们帮你开一个不就成了?”
“还有,你开了七窍后就看得见了,到时,你们陪你到处转转。多运动运动,你肯定会瘦下来滴。”
“到时,你就会变得和我们一个样。”
……
云云。
帝江心动了。于是,倏和忽都从自己的口里拨下一颗利齿,以此为器,给帝江开窍。
而帝江也一直充满期待的强忍锥心之痛,任这两个蒙古大夫捣鼓。
终于,七窍开出来了。帝江看得见了。也听得见了,也可以说话了。可是。它却因此而伤了根本,奄奄一息。
倏和忽很伤心。
帝江死前却非常感谢两位好友。因为它终于能看能说能听了,所以,死而无憾。
帝江就这样死了。但是,它死之后,却没有和其它元气一样,化为无形,而是象个空瘪的袋子一般,千年不化。
然后。过了数万年,空瘪的袋子日渐鼓囊了起来。
又是数百万年过去了。最终,所有的元气都看到盘古破袋而出。紧接着,帝江留下的那个空囊才消失于无形。
这是从来也没有过的怪事。倏和忽便断定,盘古乃帝江的亲子。当年。它们俩出了一个骚主意,导致好友身亡。虽然好友临终之前把话说得很清楚。不怪它们俩。但是,一直以来,它们俩都不能释怀。却没有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它们俩能量消耗殆尽,即将消失之际,好友却有传人出世。
惊喜之余,倏和忽将当年给帝江开七窍的那两枚利齿送给了盘古。经过它们俩多年的磨琢,两枚利齿已经化二为一,成为一把利斧。除此之外,忽还另外送给了盘古一样东东:一瓣莲花瓣。
混沌之中,有一株青莲。它日食一缕元气,隔日吐出一丝混沌之气(青莲的生活相当有规律。元气们就根据青莲的这一习性,将它吞食掉一缕元气,到吐出混沌之气的这个时间定为一天)。而青莲所在之地,是最混沌不堪的地方。元气们也怕死呀,素来避之不及。
十万年前,从来没有开过花的青莲突然育出一个青色的花苞。
这是大事件,也是怪事。反正,无论大小,青莲一天只吞食一缕元气。那个倒霉蛋不一定就是自己。所以,元气们不顾危险,壮着胆子,成群结队的跑去看热闹。
忽不顾倏的劝说,也跑去凑热闹。这一瓣莲花就是它冒着生命危险从那花苞上啃下来滴。
过了这么多年,这枚花瓣已经变成了一块白色的石头。除了可以在上面涂涂抹抹,忽还真不知道这玩意有什么妙用。
元气们都是混沌之精华所华。它们赤条条的来,最后又泯于混沌的,身上从来不带东东。所以,这也是忽在临终之前仅能送给盘古的一点念想。还是那句老话,纪念意义远远大于使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