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写小说。
在前世的世界,网络小说以其独有的痛快,酣畅淋漓的爽感大行其道,吸引了数百万乃至千万计的读者,这些网络小说文笔未必有多好,更无法谈及内涵,但却真真切切体现了两个字:痛快!
正是如此,虽然有无数人批判,斥责网络小说太过小白,无内涵,然则读者数量仍旧连年暴涨,归其原因,其实也不过是来源于社会上的压力,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快意恩仇,但小说却为所有人呈现了一个杀伐果断,酣畅淋漓的想象空间。
对于那些小说能否在这个世界冒头,林尘丝毫不怀疑,不论是从这个世界独特的斗气,魔法体系,抑或是贵族平民之间的鸿沟,无一不体现出了强者为尊这四个字。而鉴于此,这个世界的压力也远比前世更大,毕竟在这里稍微不慎,得罪了一些强者或是贵族都可能有性命之忧。
总而言之,对于现在的林尘来说,想要赚钱?行!码字王道!
秉持着无调查就无发言权的精神,林尘并没有贸然动笔,毕竟一篇故事能否给人愉悦的阅读感受,首先要符合时代背景,能被人所理解与接受!否则哪怕是再好的故事,理解尚且不能,又有什么意思?就像给原始人看科幻小说,这不纯粹扯淡吗?
鉴于此,林尘决定对王都的书馆来次大扫荡,了解这个世界的主流文化。
想到就做,林尘当下不再犹豫,一条街一条街的搜寻了过去,逢书馆即入,一个也不放过,在这里还有个插曲,便是林尘在进入第一个书馆,正迫不及待的打开一册关于冒险的书籍时被管理人员警告了,进入书馆可以不买书,但想随意阅读必须缴纳一幻币,这个规矩完全杜绝了林尘蹭免费书的野望。
直到黄昏时分,林尘肚子里嗡嗡打鼓,他才跑到了临近的一个酒馆内打牙祭,祭祀五脏庙,顺便整理着一天的收获,这王都就是王都,像什么小书馆根本难得一见,基本上都是大书馆,规模以及藏书量都极为庞大,饶是林尘耗费了大半天的工夫,也只逛了十家不到的书店。
不过,也足够了。
量在精而不在于大!
整理着收获,林尘发现这个世界上的文学基本上还处于发展的阶段,在书馆内看到最多的就是一些吟游诗,冒险者的札记,佣兵手札等等,而对于幻想类的小说却极少极少,哪怕是有那么一两本,也是千篇一律的英雄救美,屠龙传说,英雄王等等敷衍而成,而且在其中还往往夹杂一些吟游诗,歌颂词……
对于林尘来说,读起来只觉得狗血无比,尤其是在看到书中经常性循环出现的‘历史的车轮开始转动’,‘后世让人惊叹不已的xxx’时,他更是恨不得一口老血喷出,起点上任何一本三流小说拿过来只怕都比这要悬念迭生,跌宕起伏得多。
思来想去,林尘不由得信心大增。
他回忆着脑海里的一部部经典小说,考虑着其中的利弊,最终还是放弃了以网络小说来做首发的打算。
这里面有三个原因。
第一林尘在书馆里读到的那些幻想书籍,某些虽然狗血了些,但论文笔确实是没得说,第二则是网文中难免涉及神啊魔啊等等!而在这个世界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神存在,可宗教的活跃迹象却不少,虽然这些宗教不像欧洲中世纪那般极端,不可能一出现教派就全是反派bo模板的情况,宗教在这个世界上也只是文化的一部分,离主导地位差了十万八千里,可到底是有一些高手存在着,谁知道会不会有人看不顺眼啊!
还有第三点便是网文太长了,对!这年头一部网络小说没个两三百万字都不好意思出来见人,而以林尘三个月的时间就算是抄袭,他也来不及啊!毕竟,在这其中还有着发行,宣传,炒作的问题……
既然网文不行,那么该选择什么呢?
武侠!
林尘一瞬间就决定了下来,书馆里冒险者札记,佣兵手札,还有许多游侠列传,这不就相当于最初的武侠吗?如唐传奇一类!
既然游侠列传能在这个世界大行其道,那么武侠小说也必定能行。
锁定了目标为武侠小说,林尘脑海中冒出了五个选项,金古温梁黄。
渐渐的,他的眼神亮了起来,随后猛的一拍桌子,就是它了!
一想到这么经典的小说将由自己手上而出,然后分享给全异世,林尘就激动得浑身发抖,恨不得立即写出来,他再也坐不住了,结帐之后立马出了酒馆朝冰霜学院赶去。
在跑出上百米远后,林尘满头大汗都流了下来。
迷路了。
这一刻他真是对前任佩服得五体投地,太宅了!宅得让人不得不惊叹,来这王都已经四年了,脑子里对于王都的街道竟然没什么印象。
幸好冰霜学院乃是艾森王国的骄傲所在,有着学员的身份,林尘很顺利的就问到了路,甚至还有一些人热心的为他领路,直接带到了学院门口。
回来的路上,林尘已经顺便去买了老大一摞的纸张与笔,而这个世界的笔亦是颇有意思,有两种笔,一是普通笔,一是魔法笔!所谓魔法笔只要朝笔中灌入魔法力,就会按着心中所思所想的自动显现出来,当然这又需要配套的魔法纸。
法师是烧钱的职业,这种专为法师设计的玩意自然价值不菲,林尘直接对着推销的工作人员翻了个白眼,只买来了寻常的纸笔。
对带路人表示感谢后,林尘直奔魔法书馆。
学院的魔法书馆是由三幢大楼组成的宏伟建筑群,分别供应着初级班,中级班,高级班的法师学员,在椭圆形的巨大屋顶映衬下,魔法书馆愈发的磅礴大气。
林尘熟络的进入了供初级班学习的魔法书馆,在第二层楼寻了个无人位置坐下,摊开稿纸,深呼吸一口气,在上面写到: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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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7章盗帅留香的魅力
更新时间:201232913:03:52本章字数:3611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没错,林尘选择的切入点正是古大侠的《楚留香传奇》,这是多番思量后的结果,一来楚留香传奇由几个故事组成,每个故事既相互衔接又可独立成篇,篇幅并不算长,仅仅十余万字而已。
二来便是楚留香这个人的个人魅力了。
作为古大侠笔下第一个接近神话的传奇人物,楚留香代表着优雅、冷静、瞬间的爆发力。他为人风流倜傥,足智多谋,观察入微,善良多情。尤其轻功高绝,世上无人能及。
整个武侠世界里,还能有比楚留香更知名的人吗?
或许有,或许无。
第三点则是为了对照现实了,武侠小说说穿了都是幻想类书籍,现实中根本做不到,因此在思想上插上了翅膀放飞,但在这斗气与魔法的世界里,现实完全颠覆了此点。
这些并不是幻想。
这样一来,金古等大家的小说中武功设置固然还是很新鲜,可难免会降低其期待感。
但楚留香不同,读楚留香像看侦探小说,步步迷踪层层抽丝剥茧,让读者能充分领略盗帅的风采。
在这里,古大侠小说中的武功成为一个充满象征意义的符号,代表了一个人的身份或者本性,而不仅仅是用来厮杀争斗的工具。
在这些诡异的故事里,楚留香用脑多于动手,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机智敏捷得让人想不佩服他都不可能,八部楚留香小说中,光论武功,楚留香从来不是第一,甚至想要排进前十都很难,但他凭借着自己的冷静与智慧,一次次击败强大的对手!
可以说,整部楚留香小说就是古大侠以层层悬念,跌宕起伏的剧情推动起来的,而非是令人眼花缭乱的武功!即使抛开其中的武功而言,亦足以让人如痴如醉,不忍掩卷。
更让林尘下定决心的一点,楚留香的身份。
楚留香,他是一个游侠,一个浪漫的贵族骑士。
他来去如风,空气中只留下淡淡的郁金香气息。
他行事有自己的原则,即使是偷盗也做得光明磊落,所谓盗亦有道。因此他才会被人们称为盗贼中的大元帅,流氓中的佳公子。
何时何地他都保持绝佳的风度,不刻意也不做作。即使迫不得已使用暴力,也是一种优雅的暴力。他翩若惊鸿,矫若游龙,对待女孩子很有礼貌,颇有绅士风度。
神秘,优雅,风度翩翩,游侠,贵族骑士……这一切的一切,极为符合这个世界的审美与价值观,林尘相信这个世界上众多的冒险者啊佣兵啊贵族青年小姐们等等都能在‘楚留香’这个人物上找到最向往的闪光点,然后心甘情愿的在上面掏钱。
林尘写得很爽,没办法不爽啊,楚留香这部小说已经看了好多年了,原本他也只能记得其中大概的情节,心里琢磨着其中的文字怕是要靠自己脑补了。
可没想到这一开始写起来,笔下生风,开局之后,后面的情节,文字,哪怕是标点符号都源源不断的涌了上来,一丝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