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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无妖 (冬雪晚晴)



  卖水果的大妈还是恋恋不舍,抱着夜凰亲了一口,才还给麻星曜,虽然她很喜欢那只黑色的鸟,但她也知道,这样聪明的鸟,她养不起。

  那位鸟主人也看着不像是普通人,人长得比明星还要好看,穿着打扮,言谈举止,一看就是那种有身份地位的贵人,尤其是他开的那个车,她连着见都没有见过。

  等着麻星曜和夜凰出了门,晨旭一点也不客气,抓过澹台明月,翻出她的高中课本,让她把所有的英文单词抄五遍。

  虽然功课量有些大,但是,晨旭答应她,只要她抄的他满意,立刻就教她小挪移术,当即她几乎是立刻屁颠屁颠的跑去抄写了。

  小挪移禁术啊,传说中失传的禁术啊,这要是学会了,可以四处拉风的跑啊。至少,以后碰到打不过的,长翅膀的鸟人,她完全可以一个挪移禁术直接跑了,谁知道她跑什么地方去了?

  有了小挪移禁术,等于是多了一项保命的禁术啊。

  想想她就口水,这简直就是居家旅游,作奸犯科的不二禁术,必须学会了。

  但是,当她取出钢笔开始准备抄写的时候,晨旭一言不发,递过来两支上好的狼毫毛笔。

  “你不会要我用毛笔抄英语单词吧?”澹台明月愣然的看着他。

  晨旭只是点点头,然后把一叠英文本子递了过来。

  “我不会用毛笔!”澹台明月说道。

  “没人生来就会的。”小太阳淡淡的说道。

  “可是,从来没有人用毛笔写英文的。”澹台明月再次申述,“英国人都是用钢笔的。”

  “我不是鸟人。”小太阳在说完这么一句话,就施施然的走出书房,向着工作室走去。

  澹台明月对着他的背影做了一个鬼脸,感觉这就是刁难啊!可是,为着那个居家旅游,作奸犯科必备的挪移禁术,她忍了。

  等着麻星曜回来,就看到在书房写用毛笔字写英文的澹台明月,也不知道她怎么折腾的,书房里面四处都是乱七八糟写坏的纸,连着她的脸上,都有着老大一块墨水。

  “明月……”麻星曜看着心中不忍,问道,“你这是在做什么,学英语,慢慢来就是,我先教你口语,然后练习练习就成了,还有,你怎么用毛笔写,做什么不用钢笔?”

  “那个小太阳,非要让我用毛笔!”澹台明月无奈的说道。

  “他……”麻星曜心中有一种很怪异的感觉,凭什么啊,他又不是澹台明月的什么人,跑来明月阁,白吃白住,白抢劫了,蹂躏了肉鸟,使唤着他,他都忍了,可凭什么他如此的刁难明月。

  “明月,我们不学那个挪移术了,不要鸟他!”麻星曜一边说着,一边取过面纸,给她擦脸。

  “不学也要给我把字练好!”晨旭站在门口,冷着脸说道,“否则——”

  “否则怎样?”麻星曜再好的脾气,这个时候也开始有些窝火了。

  “我杀了你!”晨旭说道。


第八十三章 金钩银划

澹台明月无奈的看着他,说道:“我练,你别动不动就杀人,我真不喜欢你这种草菅人命的态度。”

  “如果不想被杀,只能够自己变得强大。”晨旭说完这么一句话,转身,向着工作室走去,然后,甩手重重的把门关上。

  他生气了!

  澹台明月敏锐的感觉到,那个小太阳,似乎是生气了,而他生气的缘故,是因为她不上进,不学习?

  她已经很努力了好不好?

  从地上把一张张的纸收拾好,然后开始认真的抄写英文单词,要用毛笔字写英文,还要达到晨旭要求的那种蝇头小楷,真是不容易。

  英文不同于中文,横平竖直就是好的,各个字母之间的弧度,让她这个从来没有拿过毛笔的人,实在是伤透了脑筋。

  一连练了三天的字,每天麻星曜收拾那些写废的纸,就开始心痛小明月,但是,她非要学什么挪移禁术,这几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练字,持之以恒,谁也劝不了她。

  直到第三天傍晚,晨旭看她写的字的时候,终于没有皱眉,还嘉许的点点头,说道:“有些进步了,但还是不够!”

  “我会写好的!”澹台明月说道,凭着感觉,似乎晨旭并非是想要她学习英语,只是想要她练好字,这让她感觉很是怪异。

  但不管如何,写的一手好字,终究也是属于自己的技艺,所以,她还真开始认真练习了。

  “若能够写到金钩银划的境界,我就送你一对鸟翅膀,让你可以飞出去装天使。”晨旭说话的时候,依然是各种生硬,似乎很是不舒服。

  “当真?”澹台明月的眼睛立刻就亮了,漂亮的鸟翅膀啊!她最喜欢了,她那个光翼。听得奶奶说,是什么绿精灵翅膀,以炼器的手法熔炼而成的,现在这个世界,精灵老早就灭迹了,所以,也是相当珍贵的宝物。

  可是,拍打着那么一对翅膀。怎么都感觉是一只大大的绿头大苍蝇。她非常非常渴望一对羽翼。

  “绝不骗你!”晨旭很是认真的说道。

  “可是……你上什么地方找去鸟翅膀,就算找到了,我也不能够用啊。”澹台明月很是郁闷,如果从天使身上砍下一对翅膀,装自己身上就能够飞,她老早去砍了,还等到现在?

  “我会炼器。”晨旭淡淡的说道。

  “真的真的?”澹台明月扑上去,一把把他抱住,然后上下其手,摸摸他的脸。有捏捏他的手,说道。“你是什么做的,为什么懂得这么多失传的玩意儿?”

  晨旭闭上眼睛,鼻子里面闻着她身上很好闻的花香味,一动也不敢动,宛如被人禁锢住,这孩子——她难道不知道她这行为,简直就是对男人的诱惑?

  “你为什么长的这么好看呢?”澹台明月低声说道。

  “对于人类来说。妖族一般都比较好看。”晨旭只能够解释道。

  “可为什么我不好看?”澹台明月叹气,一边说着,一边忍不住有在晨旭的脸上摸了摸。原本以为麻星曜和风羽夕真的很好看了,但晨旭似乎似乎是更加好看一点,嗯……也不对,是她总感觉,晨旭让她有一种亲近的感觉?

  也许,是因为他们都是妖族吧!

  “你们家都是如此的好色?”晨旭拉开她的手,轻轻的叹气,语气中有着一种溺爱,也带着几分无奈。

  “你——胡说!”澹台明月松手,嘟着嘴说道,“什么叫我们家都是这么好色?”

  “传说,澹台家族一向喜好美色。”晨旭解释道,“我原本不信,但从你身上,可见一斑。”

  “我怎么了?”澹台明月俏脸微微一红,不满的说道,“我怎么就喜欢美色了?”

  “小星星长的很不错,你的妖宠。”晨旭淡淡的说道,“我感觉到他身上,有你们家的滴血浮印,想来他是你们家长辈命定的妖宠?”

  “是有怎么了?”澹台明月说道,“这就能够证明我们家好色?”

  “妖宠就是陪主人……”说道这里,晨旭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开口,当即住口不语,摇头道,“小星星事实上不错的。”

  “好好练字吧!”晨旭见她鼓着嘴不说话,当即说道,说完,他径自从墙壁中穿过,走进工作室,抬头看着天花板,愣愣然的发呆。

  地下工作室里面,有着电脑,电脑的网页打开,还是联网的,这几天,他从网上搜索了各种信息,再次了解这个世界的种种。

  “神族俱乐部——他们到底想要做什么?”晨旭在心中自问,纯净的眸子里面,闪过一丝亮光,造神还是突破?

  自从晨旭强势的入住明月阁,在受不了他欺压的条件下,麻星曜带着那只可怜的肉鸟,搬去了隔壁,自然,那三个大块头也一并带了过去。

  没有人知道,晨旭的地下工作室到底是干什么的,他在门口设下了禁制,普通人根本就没法子通过。

  但是不管如何,他还是会每天跑去澹台明月那边,看着她认真的写字。

  夜凰很会拍马屁,每天都给她磨墨,给她送水果,然后咒骂小太阳被雷劈了。

  “有太阳的时候,不会打雷的。”澹台明月很无语,晨旭确实很过分,招惹的夜凰天怒人怨。

  澹台明月一边写字,一边说着,接过夜凰递过来的榴莲就往口中塞,看得麻星曜感觉很是奇怪,她为什么也喜欢吃那么臭的东西呢?

  鉴于这种更不了解,他特意好心的给那个小太阳送了半个榴莲过去,结果,对方连着碰都没有敢碰,直接挥挥手,就把那玩意送了出来。

  还好,不是砸出来,这是麻星曜最后得出的结论,否则,这玩意砸了人,是会砸死人的。

  “麻叔!”澹台明月拖着下巴,一脸幽怨的看着他。

  “怎么了?”麻星曜在她对面的椅子上坐着,问道,“要我帮你抄嘛?”

  “不用了,他说要练到什么金钩银划的境界,我很是不明白,什么叫做金钩银划?”澹台明月终于问出心中的疑惑,事实上那天晨旭说的时候,她就很想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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