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骑着扫帚穿越啦! 完结+番外 (三蔓子)
京兆尹府府尹名为包拯。
温玉当初一听见这名字时,整个人陷入了一种“…………”的状态。
可这地儿明显不是北宋啊?
然后又有什么御猫展昭。
好,的确不是什么北宋。
《三侠五义》温玉没看过,她对武侠小说没兴趣。知道御猫展昭也是因为有一次看电视的时候一闪而过,因为御猫这个外号实在有点萌,所以就记住了。
但温玉以前有个中文系的朋友,有的时候会拉着她一起去听中文系的课。
然后温玉就知道,《三侠五义》是一本清朝人写的,以北宋为背景的小说。
——这就意味着这小说里有很多不符合历史本貌的地方,譬如说,在北宋,“大人”一词的意思是爹,但在这本已北宋为背景的小说里……那爹来爹去的地方可多着呢。
在古典名著小说之中,这样的错误并不少见。
譬如《红楼梦》,朝贾府家的时候抄出来朝珠……但你显然不能真的把红楼当做清朝背景来看,它明明就是架空的!
再譬如《封神榜》,作为一本明朝人写的以殷商为背景的小说……嗯,上古时期的商纣王居然会写七言绝句……
在没有海量史实资料和搜索引擎的年代,写东西有纰漏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这纰漏在口口相传的过程中被固定下来也很正常。
所以……这诡异出现的包拯包大人和御猫展昭,似乎说明温玉穿进一本书里?
好家伙,这平行世界更离奇了!
温玉的思维忍不住的去发散……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她认识的其他人,是不是也是小说里的人物?
只可惜,热爱学习的温玉小姐真的对武侠小说一点兴趣都无,从来不看,无从考证。
扯远了。
这个世界的包公很显然也继承了刚正不阿的属性。
京兆尹府掌管京城治安,出了这种事,自然要管上一管的——且谁行贿都没有用,但这金钱帮来的快,去得也快,他们在京城内的据点弃用,在京城郊外山上的地儿也不用了。
至于那荆无命……早就不知道去哪里了。
出了京城,就再不好找了。
这倒是让温玉联想到了另外一件事。
林诗音所说的——怜花宝鉴的下落。
怜花宝鉴之前的确是在她这里的,十多年前,一个神秘人找上门来,要把这秘籍送给李寻欢,那时李寻欢刚好出门去了,林诗音就替他收下了。
收下之后,林诗音认为:李寻欢的身上之所以有这么多的麻烦事,全是因为他的武功太高。
一个人的武功太高,就会有意无意地被卷入江湖的这些麻烦事之中,所以林诗音并不喜欢李寻欢沉迷武学。
结果李寻欢那趟出门,就是被龙啸云所带回来的,重伤昏迷。
伤好之后,又是鸡飞狗跳的让妻时间,总而言之,这本秘籍就被到李寻欢手里,而是一直都在林诗音这里。
直到不久之前。
在李寻欢回来的前一阵子,有几个黄衫人趁夜闯入了兴云庄,用龙小云的性命来威胁林诗音交出宝贝。
这几个黄衫人,都是真正的心狠之人,他们并不确定林诗音到底有没有秘籍,只不过是过来试一试而已。
但是,他们的试,就是真的要剁掉龙小云的意思,倘若林诗音手中有东西,那就算了……倘若没有,那就真的试试剁一下,一个母亲若能看着自己的儿子真的被剁掉胳膊还坚持没有……那估计就是真没有了。
所以,林诗音交出了秘籍。
但林诗音不知道那些人是谁。
——黄衫人。
温玉自然就联想到了荆无命的身上。
金钱帮在京城的地界上没呆多久就走了,绝不可能是因为荆无命在丰乐楼杀人……按照一般□□片里的套路,传统艺能应该是:人是荆无命杀的,与我们金钱帮什么关系!(理直气壮)
但金钱帮居然走了!
这是不是说明,其实他们本来就没打算在京师长期发展,驻扎在这里,只是因为要什么东西呢?
再与林诗音所说时间对应一下……还真能对应得上。
温玉的心里已有百分之六十确定夺走宝鉴的人正是金钱帮的人了!
剩下百分之四十的疑虑也很好解决,找大智大通问。
——她知道问大智大通,金钱帮肯定也知道,他们不确定宝鉴在兴云庄,很有可能就是从大智大通那里得到了模糊的线索。
再问一次,就能得到彻底的答案!
但,现在不是时候。
要再去查金钱帮,事情显然就多起来了。
花满楼的眼睛,最好还是不要再等了。
所以,温玉小姐把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全都丢到了脑袋后边儿去,开始以十二分的工作态度,投入了复明药水的制作过程。
还是老三样:坩埚、搅拌棒、蒸馏管。
这药水居然需要不停的搅拌不停的搅拌,简直比徒手打发蛋白还要让人崩溃!
当然,可以用魔力控制搅拌棒自己搅,但是一直不停地给搅拌棒输送魔力有比徒手轻松到哪里去么?!
……温玉开始怀念以前有可以用磁力转子的时候了,那玩意,自动搅拌可好用了。
赞美现代科技!
最后还是没忍住,开了发电机,用发电机连接磁力加热器,让磁力线圈开起来,再把转子丢进坩埚之中。
完美!
魔药的制作过程并不轻松,经过数次的调整用量、数次的失败之后,躲在家里当疯狂博士的温玉发现,春天的尾巴都要过去了。
她的大尾巴猫猫咪咪已经喜当妈一段时间了,一群黑白相间的奶牛小猫们整天在草坪上冲过来、冲过去的跑酷,个个身体壮得像小牛,还学会了欺负音乐蟾蜍。
譬如说在蟾蜍要吃东西的时候,好奇的用爪子摁住了蟾蜍的食物。
对此,音乐蟾蜍长大了嘴巴,开始调出自己的曲库来回应。
“不过是第三年的见异思迁,你就原谅我吧~”①
温玉:“…………”
你这选曲有问题,绝对有大问题!
她选择在草地上逗雪鸮鸮玩。
——雪鸮鸮是一只猫头鹰,这是毋庸置疑的。
猫头鹰不是猫,这也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雪鸮鸮很喜欢逗猫棒——它简直比真正的猫更喜欢逗猫棒,这大大的满足了温玉小姐的虚荣心!
拿着逗猫棒对着雪鸮鸮一顿晃的时候,雪鸮鸮就会睁着它圆溜溜的大眼睛,胖脸跟着一起晃。
猫头鹰的脊椎十分灵活,能转动的角度最大可达二百七十度,这样晃起来的时候……鬼畜,十分鬼畜。
然就就可以突然停下来,试探性地用逗猫棒去蹭它毛茸茸的胸脯。
雪鸮鸮:OVO
雪鸮鸮伸出圆脑袋,试探着用喙去啄。
但它好像并不喜欢用喙直接捕获,而是从羽毛里忽然伸出一只爪爪。
鸟爪爪简直就像是抓娃娃机的勾爪一样。
雪鸮鸮的态度也像是一个抓娃娃机一样,缓慢地、缓慢地靠近,然后——
两根修长有力的手指忽然从旁边伸了出来,十分欠揍地夹住了逗猫棒。
随之而来的还有陆小凤充满元气的笑声:“阿温!!!”
温玉:“…………”
雪鸮鸮:“…………”
雪鸮鸮:O-O
雪鸮鸮:(O皿O)
雪鸮鸮猛地扑过去,愤怒地用翅膀对着陆小凤的脸一顿狂扇。
温玉:“…………”
温玉:“噗嗤。”
她非常不厚道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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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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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18【三更】
雪鸮鸮还算是一只很温柔的猫头鹰了, 差点气死,还只用翅膀扑闪着打陆小凤大耳刮子,丝毫没有动用自己的利爪。
毕竟, 猫头鹰之所以被称作猛禽, 与那两只强劲有力的爪爪还是有关系的。
最后事情以陆小凤拿着逗猫棒陪雪鸮鸮玩了一个时辰而告终……
整整两个小时啊!
陆小凤心累。
雪鸮鸮眯着眼笑得很开心,还用自己圆圆的胖脑袋亲昵地蹭了蹭陆小凤的手,陆小凤又开始手贱,没忍住, 一个黑虎掏心, 又戳了它的心窝子。
白色圆脸胖鸡的三层毛胸脯就又被戳出一个洞。
雪鸮鸮:OVO
雪鸮鸮:—V—
陆小凤的热情又重新回来了:“宝贝真可爱,摸摸~”
温玉不满:“不许诱拐我的雪鸮鸮!”
陆小凤故意叹了一口气, 摊开双手:“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雪鸮鸮喜欢我,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嘛。”
温玉勃然大怒:“你还想不想要你的胡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