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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骑着扫帚穿越啦! 完结+番外 (三蔓子)


  叶孤城眼都不眨,就毁了一块价值千金的玉佩。
  玉这种东西,价值与大小是有关系的,越完整、越大的原石,价值就越高,反过来说,把一块价值千金的玉佩捏碎成十块,价值就会瞬间贬损,绝不会变成百金X10。
  ……但,如果这块玉本身足够好的话,价值即使贬损严重,也一定很值钱,只是买一件春日里的衣裳,轻轻松松,还能顺带着零花,去酒楼吃饭。
  叶孤城把这玩意儿当做金叶子,直接送给温玉去零花,自然不可能让她捧着一块硬骨头。
  至于拿去当铺换成银钱嘛,这里头的水很深,一件上好的貂皮大衣,都能被当铺记录为“破皮袄一件,三两银子”,叶孤城懒得跟那些腌臜泼皮去胡扯。
  而温玉此刻的表情……就格外的像自己的宠物圆脸胖鸡。
  叶孤城不以为意,道:“手边无钱,只能如此,还请勿怪。”
  温玉道:“你要送钱给我花?”
  叶孤城的嘴角就向上勾了勾。
  他轻描淡写地道:“古人赠千金于友,我叶孤城为什么不行?”
  温玉的嘴角就越翘越高,脸颊两侧的酒窝也越来越深。
  她忍不住笑道:“等等,难道你对每一个朋友都赠之以千金?你们白云城是产金矿呢?还是产银矿?”
  这很显然是句调侃。
  但叶孤城居然也回答了:“都不是。”
  温玉道:“那是什么?”
  叶孤城板着脸道:“白云城只有珍珠场。”
  温玉:“…………”
  温玉:O_O
  她以前总以为叶孤城很古板,就是那种放在现代,vx名会叫“宁静致远”的那种……
  但这个男人虽然看起来冷,但还是挺知情知趣的,甚至知道自己调侃自己冷幽默一把……实在是,嗯,人不可貌相,人不可貌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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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2-11-17 18:14:36~2022-11-17 23:34:3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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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11【二更】
  林仙儿真心的眼泪难以获得, 但生活毕竟还是要继续的。
  兴云庄内,龙啸云对李寻欢已重新打起了十二分的热情,兄弟长兄弟短的叫。
  这李寻欢的脾气可真算得上是个菩萨了, 龙啸云假仁假义, 他竟也全然不点破,口称大哥,一切如故。
  而那份由温玉制作、林诗音送入的爱情魔药……药效依然很□□。
  于是李寻欢在园子里散步时,是不是就会蹦出一条开花的老树来, 非要与李探花把酒言欢、不醉不归。
  李寻欢:“…………”
  李寻欢本来是连毒酒都能喝得下去的人。
  但面对秦孝仪和赵正义的脸, 他只觉得面前摆的不是酒,是黄连水……
  李寻欢心里苦啊!
  但被鬼上身的秦孝仪等人, 查梅花盗的案子却是上心了不只一倍。
  而李寻欢也明白了,为什么少林寺会来人。
  对外的说法是,秦孝仪的独生儿子秦重死于梅花盗之手,而秦重又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因此少林寺才派了心眉大师来此, 捉拿梅花盗。
  但这其中有个问题。
  心眉大师,乃是少林寺的护法大师。
  少林寺一共也只有三位护法大师。
  就算是正儿八经的少林内门弟子死了, 也显然没到可以让护法大师出面的地步。
  所以李寻欢一直觉得, 这件事里另有蹊跷。
  所以他去询问了心眉大师。
  不知道为什么,心眉大师只是象征性的抵抗了他几下,就在鬼上身的作用之下告诉了他一个秘密。
  ——梅花盗偷了《达摩易筋经》。
  李寻欢悚然!
  《达摩易筋经》乃是少林寺的绝学!锁在藏经阁之内, 除了心字辈的几位大师外,再无人能够接触!
  梅花盗的武功竟已到了能硬闯少林的地步了……?
  还是说此事另有蹊跷?
  李寻欢陷入了沉思之中。
  而另一面,林诗音见李寻欢已摆脱了嫌疑, 自然松了一口气。
  只是她并不想见李寻欢。
  李寻欢对待龙啸云,可是说是如春风般温暖, 一口一个大哥,义气冲天,无论是什么样的龃龉,都能够一笑泯恩仇。
  但他对林诗音的态度却不是这样的。
  早在十年前,他就总是用一种伤害的态度,去对待林诗音。
  十年之前,为了促成林诗音与龙啸云的婚姻,李寻欢放浪形骸,在妓馆中倚红偎翠,整整呆了两年。
  林诗音含泪规劝,换来的却是他的变本加厉。
  莫要忘记,那时候的林诗音,已是李寻欢未过门的妻子,在娶妻之前如此做派,李寻欢摆明了就是不想好好过日子的。
  而十年之后……
  龙啸云要他死,李寻欢佯装不知,林诗音想他活,李寻欢却仍能口出恶语,令她伤心。
  在李寻欢刚刚归来的那日,林诗音的丫鬟曾瞧见他把什么东西埋进了土中,在他走后,林诗音命人将东西起出来,这才看见,原来是一尊美人木雕像。
  木雕上的人她也很熟悉,那正是她自己十年前的模样。
  林诗音觉得他不可理喻。
  他既然花了十年,都不曾忘记过她,可当年却又要做出那样的事情,如今却又要做出这样的态度?
  对着心爱的人口出恶言,背地里却偷偷的雕她的画像,他是不是觉得,这件事之中,他才是最凄惨的那一个?
  他又何必这样自我感动?
  林诗音忽然觉得好没意思,苦笑着丢下那木雕,走了。
  所以,即使如今李寻欢已脱困了,林诗音也没有一丁点想要去见他的想法。
  她只是亲自提着谢礼去找温玉道谢了。
  早在温玉第二次找上门来,带给她那一瓶紫色药水的时候,林诗音就把自己知道的、关于怜花宝鉴的线索都告诉了她,因此这一次,她单纯就是为了登门道谢。
  至于李寻欢脱困的原因……
  瞧见那几棵开花的老树之后,林诗音陷入了一种深深的沉默与哲学的思考,并决定不多提问。
  ……毕竟有时候,知道的越多,受到的精神污染也越大呢。
  温玉在第二次与林诗音见面之后,林诗音就问她:“倘若我要找温姑娘,该去何处?”
  温玉道:“百花楼。”
  百花楼乃是江南花家的七公子花满楼所居住之地,花满楼家在京城也有房产,就在城东,与兴云庄离得还不远,但这位花公子却显然更喜欢住在自己的小楼之中。
  于是,林诗音就提着谢礼来拜访了。
  今天是个好日子,正适合出门踏青,温玉本就与花满楼约好,要去城郊踏青。
  她还试图去邀请了叶孤城。
  但白云城主显然对那种闹哄哄、人很多的地方并没有什么好感,冷淡拒绝。
  然后又邀请了前任杀手一点红。
  温玉冲到一点红所住的客栈时,一点红正在刮胡子。
  ——这就是另外一点平行世界的端倪了。
  在温玉所熟知的那条时间线上,中国古代的男人们,到了一定的岁数,就会开始蓄胡须了,“面白无须”一般不是什么非常好的形容词。
  但在这个世界线之中却显然不是这样的,到处行走的江湖人士,都是一副干练的打扮,劲装疾服,如虎豹般矫健,不蓄胡须的人比比皆是。
  这反倒让陆小凤一个坚定的年轻胡子爱好者还受到了很多调侃。
  温玉砰砰砰地敲门,一点红皱着眉来开门时,手上还拿了一把剃刀。
  于是温玉小姐很贴心的从空间里取出了一罐剃须泡送给他用。
  一点红也很不客气地收下用了。
  对自己的朋友太客气,有时反而是生疏的表现。
  他试着用了一下,发现居然还很好用。
  一点红对镜刮须,又挑了挑眉,忍不住问:“你为什么会屯这种东西?”
  温玉眨了眨眼:“喂养史莱姆啊!”
  ——史莱姆,一种断肢粘合剂的主要成分,活物,会在地上蛄蛹蛄蛹,身体上有奇异的粘液,十分粘手,呈胶质体。
  这些特性……一点红都有很深刻的体验。
  他表情古怪:“……它会吃这个?”
  温玉点点头,道:“是啊,不过这只是出于好玩啦,不知道为什么,史莱姆吃了剃须泡之后就会散发出剃须泡的香味,还可以变得软软烂烂的,体积膨胀,很好rua……”
  一点红:“…………”
  一点红面无表情:“哦。”
  温玉道:“不过用皮肤光滑咒更好呢……一劳永逸,你真的不试试么?”
  一点红:“…………”
  这咒语显然是曾经出现过的,那是在西门吹雪要刮掉陆小凤的胡子时出现的,好像还有……斑秃什么的?
  他的眼角抽搐了一下:“不必了。”
  温玉:“哦,去不去踏青!”
  一点红:“不去。”
  温玉:“…………”
  温玉:“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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