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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骑着扫帚穿越啦! 完结+番外 (三蔓子)


  叶孤城眯了眯眼。
  叶孤城缓缓道:“其实夜行,比起穿黑衣隐匿行踪,倒是还有另外一种更有效的法子。”
  温玉:“嗯?是什么?”
  叶孤城无甚表情,两片薄唇轻轻抿着,好似对今夜的兴云庄之行满不在乎,听见温玉这追问,面上倒是浮现出了一点很微妙的笑意。
  这笑容残酷得很,温玉瞅了一眼,就明白了。
  都是江湖中人,生死本就是这么一回事,叶孤城这人也就同江湖上绝大多数的人一样,心如铁石,杀人不眨眼,人命在他眼里,大概的确不太重要吧。
  作为一个已亲手杀过人的女巫小姐,温玉自然不会在此刻忽然圣母附体,去抨击叶孤城的想法不对。
  她只叹道:“那我只希望,今晚碍事的人能少一些。”
  说着,她忽然转了转脑袋,捶了捶肩膀,好似有点难受。
  要知道,温玉小姐可是个现代人,而现代人就不可避免的有一些肩颈上的毛病,尤其是这斜方肌,简直是僵硬得不能再僵硬,尤其是最近她发现自己的游戏机还有电,于是昨天窝在屋子里打了一天的休闲游戏。
  叶孤城的目光也随之落在了她的肩颈之上。
  叶孤城道:“龙啸云想尽办法要弄死李寻欢,怕是没空管我们。”
  温玉忍不住道:“龙啸云的心思,任谁都能瞧得出来,怎么偏偏李寻欢看不透?知道人家不欢迎他,还非要回来,回来也就罢了,这些构陷他居然全然受下来了。”
  叶孤城冷冷道:“龙啸云拿鞭子抽他,他说不定都趋之若鹜,开心得很。”
  温玉:“…………”
  温玉总觉得叶孤城说出了很不得了的话。
  她选择放弃深究这句微妙的话,道:“那我们走吧!”
  说着,掏出扫帚,准备升天。
  叶孤城却道:“等等。”
  温玉:“?”
  叶孤城伸出了他的一只手。
  这只手也如他的脸色一样的苍白,却修长有力、骨里凸出,一瞧就是位讲究剑客的手。
  只是这只手此刻不为握剑,却拍上了温玉的肩膀,还收紧了三根手指头,捏了一捏。
  这一捏捏的极是地方,要知道,一个绝世剑客的手指,往往也是一种极其厉害的兵器。
  叶孤城点穴认穴的功夫也是极佳的,这三根手指像是极有经验的样子,只是在那几处轻轻一捏,温玉立刻就觉得力透皮肤,好似一股电流钻进身体,在瞬间把僵硬的肩颈所打透,使得她的皮肤之上,都因为这一种刺激而被激起了一片小疙瘩。
  叶孤城五感敏锐,观察力极强,什么事情想逃过他的眼睛,那可实在是难得很。
  这事儿温玉是知道的,她只是没想到,这位叶城主居然还相当的具有服务精神。
  难道他和陆小凤一起并肩的时候,也会观察一下对方有没有腰肌劳损么……?
  她忍不住抬头瞧了瞧叶孤城。
  这罪魁祸首收回了手,道:“走吧。”
  说着,脚尖轻轻一点,整个人已朝前冲了出去,他的轻功底子很好,落在屋顶上借力之时,也丝毫听不见瓦片被震动的声音。
  温玉骑上扫帚,也冲天而起,直奔兴云庄。
  兴云庄在东边。
  京城的东边,从前多是达官显贵的私宅所在,而西边,则多是有钱人买来的府邸,那边据说有座上官宅,乃是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的府邸,不过上官金虹房产众多,城外的景明山才是金钱帮在京城的据点。
  龙啸云并非官身,也不是世家子弟,兴云庄却坐落在城东,却是因为这是昔日的李园。
  李家也是大户人家,在朝中三代为官,能在城东有宅子,实在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李园改兴云庄之后,江湖上许多人闻风而来,围在龙啸云身边拍马屁,有那些不太会拍的人,便赞颂这宅子的位置好。
  这就属于强行提醒龙啸云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不过是他人馈赠的结果了……
  反正,后来大家也学会了,在龙四爷面前,与姓李的有关的事情,最好是提都不要提。
  谁知道人家李寻欢居然还回来了!
  兴云庄人心浮动,人人都在对这件事窃窃私语。
  今夜乃是上弦月,月亮如一柄弯刀,只能发出黯淡的光芒来。
  今天白天,兴云庄中刚刚重挫了李寻欢身边的那飞剑客,飞剑客受了伤,总不至于晚上再来。
  故而今天兴云庄的防备也就放松了。
  温玉小姐就适时的来摘桃子了。
  调查的要点也很简单。
  找兴云庄十多年以上的老仆人,要能追溯到李园时期。
  《怜花宝鉴》,是一代佳人王怜花的手笔。
  只是他自己写完了宝鉴,自己拿着、自己找一个徒弟传授就好,怎么会与李园有关系呢?
  这就要结合王怜花后来的经历说起了。
  后来,王怜花与沈浪等人,出海寻访仙山去了,至今十余年过去了,江湖再无这些人的消息。
  这也很好理解,去海外寻找仙山……那哥伦布、麦哲伦远洋航行一次,也需要数年时光,若是真发现了仙山新大陆,再上去探索,所需要的时间就更久了。
  更重要的是,远洋航行很危险的,沈浪王怜花本事再大,也不是真神仙,碰上海难,九死一生。
  王怜花是聪明人,不可能不知道这些风险。
  他没有徒弟,一身绝学,恐怕就要随着他的出海而在中原武林上断绝了。
  所以,他才会留下这么一本宝鉴,并留在一个可靠的人手中。
  可靠的人……那当然不可能是龙啸云。
  所以那就是……李寻欢?
  但李寻欢当年出关之时,是什么东西也没拿走,把整个李园都留给了自己的表妹林诗音当嫁妆。
  从龙啸云一事中可以看出,李寻欢这人,还真是很好的践行了“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裳”的价值观……如果王怜花真的把怜花宝鉴藏在了李园的一处,那李寻欢是绝不可能就这么把东西打包送给林诗音的。
  可若说李寻欢自己起出来带在身上……那也不太说得通。
  莫要忘了,一个人留下一本秘籍,托付给一位值得托付的人,肯定是为了让自己的绝学流传下去,而不是为了让这绝学从此断代,再无人继承的。
  李寻欢若是起出来带走了,这十多年来,他一定已找到了合适的传人,将《怜花宝鉴》传给了这人。
  可问题是,这人连个影子都没有!如果真的有这人,大智大通不可能不晓得!
  所以答案就是……
  线索的确在兴云庄,但李寻欢不晓得。
  当初的李园是何等的繁盛,李园里的主人,也不只有李寻欢一个人。
  所以要去找在这里侍奉了很久的老仆人。
  他们很顺利的就找到了在这里当差二十年的一位老管家。
  温玉挥舞魔杖,把用在左明珠身上的那一套又给这个人照样来了一遍。
  这位老管家居然还真的知道一点东西!
  他只道出,当年的确有一个神秘人曾来拜访李寻欢,那时李寻欢不在家,是由林姑娘出面接待的,林姑娘也的确收下了一本书样的东西,却警告他,不准告诉李寻欢这件事。
  当年的林姑娘,自然就是李寻欢的表妹,如今的龙夫人——林诗音了。
  温玉抬头瞧了一眼。
  在兴云庄的北角,有一栋三层的小楼,小楼里还亮着灯。
  这小楼里住的,就是那位传说中三角恋的女主人公——林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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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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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06【三更】
  小楼之上, 珠帘之内。
  林诗音正坐在桌边。
  小楼里点着几盏并不明亮的灯火,在昂贵的琉璃珠帘之上折射出星星碎碎的光辉。初春时节,外头还冷得很, 可林诗音的窗户却还是开着的, 一阵微冷的春风吹进,将她的珠帘吹得微微晃动,珠帘上落下的光芒,也随着这一阵晃动移出令人目眩神迷的光来。
  她的桌上摆了几个菜。
  一碟子木耳炒鸡蛋、一碟子山药红枣糕、一碟子酸豇豆肉末、一小碟冒着油的咸鸭蛋、一篮子油饼、一碗白生生带点翠绿的皮蛋瘦肉粥。是素菜、荤菜、点心、粥饼都齐全了。
  把咸鸭蛋加到外皮酥脆、内力柔软的油饼里吃, 自然很有一番滋味。
  把酸豇豆肉末拌进粥里吃, 皮蛋、瘦肉、浮着米油的糯糯白粥,加上口感独特鲜酸的酸豇豆, 也的确很开胃。
  枣泥山药糕很好克化,不算太甜,吃了之后也不必担心积食。
  平心而论,这些菜虽然不昂贵,但的确很贴心、很让人舒服。
  但林诗音还是吃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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