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骑着扫帚穿越啦! 完结+番外 (三蔓子)
武人身姿挺拔,腿长腰细,肌肉呈漂亮的流线型,隆起来时,每个人都能想象得到,他们的腰身是多么的有力,他们身体里蕴含的爆发力是多么的强。
就连最谦谦如玉的花满楼也不例外。
花满楼换上T恤和短裤之后,温玉的反应就是……呆滞。
他瞧起来比陆小凤要强壮些!
这……这真是出乎意料!
这种武人的身躯,绝不是在健身房可以练出来的类型,俗话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帅哥也是一样的,虽然不懂健身,但真正的练家子与健身房的健身人士一比,女孩子的目光都会止不住地往练家子身上移动……
而且他们是长发。
这年头汉服兴起,其实穿古装带假发的男的也不少,但问题是,这群人是穿着便装、扎着马尾的……所以看起来就格外独特、格外赏心悦目呢。
所以手机摄像头问题无法解决,只能适应。
这其中最受欢迎的感觉是一点红,因为他的脸虽然不甚英俊,但五官棱角分明、气质冷峻,很是吸睛。
荆无命其实有点让人害怕——主要是因为他脸上的三道刀疤,况且他一去瞧别人,别人立马会感觉到浑身不适,故而没多少人对着他拍照。至于断臂的问题倒是不存在了——温玉学会了可以无中生有的魔药,早早给他吃下了。
他穿着白色的宽大T恤,长手长脚,身材修长挺拔,只要不害怕他的脸,瞧上去还是很赏心悦目的。
叶孤城的脸倒是很英俊,但可惜名草有主,他旁若无人的拉着温玉走在街上,出于一种约定俗成的尊重,会掏出手机来拍帅哥的人就自动忽略他了。
花满楼也很受欢迎,况且花满楼瞧着实在温柔,所以还会有大胆的女孩上来找他要联系方式,花满楼当然是拒绝的,然而他微笑的表情、柔和的语气与委婉的拒绝,令这些被拒绝的姑娘也不会感到伤心,反倒还很高兴地走了。
但陆小凤嘛……
陆小凤,他……
嗯,可能是现代的姑娘们对两撇小胡子的接受程度的确不高吧,总而言之,魅力浪子陆小凤,在现代遭遇了滑铁卢。
陆小凤:O-O
不可置信.jpg
他很悲愤,但他坚决拒绝因为这个去把胡子刮了!
今天正好是五一假期结束,外地的游客也都各回各家了,本地的上班族、学生党,也都开始了万恶的周一,所以大唐灯具城这一条步行街理论上应该人不多。
大唐灯具城是个别称,其实正确的叫法大家都知道——大唐不夜城,其特点就是有如光污染一样的各色彩灯,关键这些彩灯的颜色感觉很不讲究。
所谓金瓦朱漆,金红配色其实很适合这地方,这里也有剧院、美术馆、电影院之类的地方是这配色……但是其他地方就很不妙了,有些地方幽幽冒绿光,总觉得有点闹鬼、旁边的树上挂着荧光粉的灯——这灯长得还有点像水母,荧光粉水母在树上游,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设计理念。
要是站在高处看的话,那花花绿绿的,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最绝的是,众人走过去的时候,路过一条漆黑的小路,这路上也有灯,是诡异的暗红色,旁边的树上也有灯,也是暗红色。
漆黑的小路、幽幽的红光……
一点红点评:“我杀完人的地方都没这么渗人。”
荆无命很罕见地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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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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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番外二【一更】
这条步行街十分宽阔, 左右乃是各种小店,中间有着数种景观,最显眼的便是许多唐代名人的雕塑, 李白望月、杜甫题诗、公孙氏舞剑等等, 还有数个舞台供人表演——不过水平就比较参差不齐了。
地面上有地灯,照耀的整条步行街如融金一般,踩在上面,恍惚有许多不真实感, 而这个地方对于温玉的朋友们来说, 也的确是个不真实的地方。
这里和他们所生活的年代实在太不同了。
最为明显的是衣着。
这里的男人女人,打扮的都与他们的时代全然不同, 古代自然讲究衣着,即便是夏天,顶多只是换上清凉的麻料,但也须得将全身都覆盖起来,温玉第一次拿短袖短裤来给一点红的时候, 他相当的别扭,完全不想换上。
然后转头就瞧见温玉小姐的T恤短裙搭配了。
叶孤城倒是见怪不怪, 他最开始在温玉那里是住过一阵子的, 知道她有许多风格迥异的衣裳,温玉在家里经常是卫衣短裤大拖鞋,叶孤城一开始瞧见的时候, 总以为她是那种百越人——听说那地方热得很,人人穿衣都是露胳膊露腿的。
如今正是五月,虽说还没到这座城市最热的时候, 但现在却毫无疑问是最适合出游的时候,等到了六七月, 温玉这个老土著就认为只有太阳落山之后才适合出门行动了。
……不,太阳落山之后、晚上十点的温度有可能还是三十八摄氏度,这地方的夏天根本就不适合人居住!
五月就刚刚好啦,换上夏衣,在微凉的夜晚去逛一逛,吃吃东西,买点喜欢的小零食回去,然后和朋友们窝在一起,聊天打诨,喝酒唱歌。
一点红最终还是接受了露胳膊露腿的衣裳风格。
他虽然曾经是杀手,又声名狼藉,但为人很是正直,走过街道时,面不改色、目不斜视,全然不会去瞧任何一个女孩子笔直的双腿。
这里高楼林立,最矮、最普通的建筑,也远超过皇宫大内太和殿的屋脊,这里整夜灯火通明,地上的银河在每一日流淌,男男女女姿态亲密,人人如同江湖儿女一般不拘小节。
然而,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却永远会受到世人诟病,在这里,大家却都是大大方方、亲亲热热的。
叶孤城也总算理解了温玉的热情与大方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里养成的了。
既然来了这地方,那自然是要吃当地的特色美食的,这十三朝古都基本上来说是碳水爱好者的天堂,各种面食层出不穷,最受欢迎的当属所谓的“X秦套餐”。
——米皮、肉夹馍、冰峰。
十五块一份,温玉自己吃肯定是饱了,但对于这些身量比她高、体重比她重的男人们来说,这分量实在不算多。
那怎么办呢?进麦当劳坐坐呗。
傅红雪与路小佳喜欢。
小孩子基本上没有不喜欢美式快餐的……高油高盐高热量的东西就是这样的令人快乐啊。
汉堡大受欢迎。
汉堡面包其实用的是一种叫土豆面包的东西,吃起来和其他的面包不太一样,温玉以前疯狂喜欢吃这种面包,点了汉堡会直接吃面包把肉剩下……后来某连锁快餐品牌出了一个很古怪的“鸡肉汉堡”,是用大块炸鸡来顶替面包,也就是炸鸡夹生菜西红柿沙拉酱什么的,给温玉小姐看的眉头直皱!
荆无命这人一向是不重视口腹之欲的,但温玉小姐不一样,她但凡到了哪里,就一定要找当地最有特色最好吃的东西,在京城住了三四年了,她时常带着荆无命去探店,慢慢的,这男人似乎也体会到了一点这其中的趣味。
他似乎也很喜欢这种松软面包夹多汁牛肉饼的组合,还有点遗憾这玩意儿不能当干粮。
毕竟含水量比较高嘛。
——他一年还是会接两趟镇远镖局的生意的,如今要价已提升至万两,但这价格实际上划算得很,旁的镖局出几万两来请他,他只觉得和镇远镖局合作惯了,全给拒绝了。
所以,他其实也有一点存储干粮的需要,行镖路上风餐露宿,时常都是大饼就水。
这话他自然从来没和温玉提过,每次回来,还会带一点当地特产给温玉。温玉小姐又不是个非常细心的人,也没走过镖,对这些事不熟悉,自然不知道他在路上过的是什么生活。
听了他的遗憾,她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哦!看来他的伙食是真的需要改变一下。
温玉小姐眨眨眼,说:“我给你一个异次元口袋这就不是问题啦!”
异次元口袋,里面的空间时间停止,放一百个汉堡,也不会坏掉,随时拿出来,随时吃就是了。
荆无命的眉头皱了一下,立刻道:“不必,你……”
他觉得不能这么麻烦温玉。
温玉小姐却笑着摆了摆手,去取她的冰激凌了,根本不听他拒绝的。
普通的麦旋风就能让温玉小姐很开心。
舀一勺,放在嘴里。
温玉:(~ ̄▽ ̄)~
两个小朋友当然也有份。
路小佳正在吃炸鸡腿,一口冰激凌一口炸鸡腿……这种吃东西的法子总让温玉觉得,他可能今晚就要拉肚子。
傅红雪就矜持多了……他毕竟是和温玉小姐一起住的,冰激凌他吃过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