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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骑着扫帚穿越啦! 完结+番外 (三蔓子)


  陆小凤高深莫测地道:“是少林的得道高僧,你知道金九龄么?这家伙以前在六扇门做事,破了不少大案奇案,名气大得很!他就是苦瓜大师的俗家师弟。”
  温玉小姐眯起了眼,摇了摇头。
  谁啊,不认识。
  她其实是见过金九龄的,就在雪鸮鸮被苍耳黏住了飞不起来那一天,只不过金九龄当时并没有来得及自我介绍,温玉小姐又觉得那人的搭讪实在讨厌,自然不会问他的名字。
  她的注意力根本不在这个金九龄还是金八龄的身上,她的注意力简直都要飞到天边了。
  温玉饶有兴趣的对陆小凤说:“少林寺居然有苦瓜大师,那有没有丝瓜大师、黄瓜大师、南瓜大师……?丝瓜大师会不会修炼丝瓜瓤神功,一次可以洗一百个碗的那种?”
  陆小凤愣了三秒,然后捂着肚子开始狂笑。
  素食馆的店小二冲过来,凶巴巴地对陆小凤道:“笑!笑什么笑!小心把肚子笑破了!”
  温玉:O-O
  为什么这个店小二会这么凶啊!
  被凶的陆小凤却全然一点不生气,反倒笑得更开心了。
  他对店小二说:“去,再来一碟素鸭。”
  店小二凶巴巴道:“吃吃吃,小心吃胖十斤,轻功都使不出来。”
  陆小凤悠然道:“吃东西有什么不好?总比某些人非要扮成店小二,伺候别人吃东西要舒服得多。”
  店小二眨了眨眼,叹了口气:“你小子的眼睛倒是越来越毒辣了。”
  陆小凤道:“除了你,谁家店小二对我这么凶?”
  店小二叹着气,坐下来,居然抓起陆小凤的酒杯就喝起了酒。
  原来这人是司空摘星。
  温玉小姐莫名其妙地盯了他好几眼,也懒得看他了。
  司空摘星却精神百倍,他清了清嗓子,对温玉挤挤眼睛,道:“其实呢,我是来跟温姑娘说个好消息的。”
  温玉眨眨眼:“好消息?”
  司空摘星道:“江湖上的风云人物当然是层出不穷的,温姑娘上月大闹金钱帮,出了一次大名,不过这个月却有人做的事情比你还大,出尽了风头,想来那街角的孙老先生,也很快就要开始说说他的故事了,温姑娘不用担心有人会来骚扰你啦!”
  温玉好整以暇:“嗯哼?谁啊?”
  司空摘星悠然道:“绣花大盗!”
  不错,绣花大盗。
  第一起案件发生在一个月前,刚巧与温玉大闹金钱帮的时候差不多,受害者是镇远镖局的副总镖头常漫天。
  常漫天在走一趟很重要的镖,镖银的数目极大,常漫天已是个近六十岁的老人,已好几年不曾走镖,然而这趟镖因其太过重要,镖主指明要镇远镖局的总镖头、副总镖头亲自出马。
  所以常漫天只好挂起铁剑,亲自出马。
  这趟镖是运往京城的,就在前往京城的官道之上,他们被一个穿着紫花大棉袄、坐在路中央绣花的大胡子男人所截住了。
  这大胡子男人不仅会绣花,还会绣瞎子,不仅会绣瞎子,还会绣镖银回去。
  七十二针,三十六个瞎子,正好是走这一趟镖的所有人。
  大胡子男人还留下了他绣的花。
  鲜红的缎子,黑色的牡丹。
  这是第一起案子。
  第二起案子在二十天前,受害者是平南王府的总管江重威。
  那天是王爷爱妃的生辰,江重威的腰间挂着叮铃叮铃的一串钥匙,要去往王府的宝库,为王妃取一斛明珠、两面玉璧做生辰礼。
  但宝库里居然有人——一个在绣花的大胡子。
  大胡子绣出了一个瞎子、绣出了四五个死人,绣走了十八斛明珠。
  第三件大案发生在十天前,受害者是华玉轩的主人华一帆,他绣走了七十卷珍藏字画,据说里面还有吴道子的真迹。
  第一起案子发生的时候,扫帚星君还是江湖上最热门的话题,等到这红布黑牡丹出现了三四次之后,所有人就都开始讨论绣花大盗了。
  陆小凤的脸色很是凝重,因为江重威是陆小凤的朋友,而温玉小姐治疗眼睛的魔药……介于林仙儿消失了,她暂时还找不到可以代替的魔药材料。
  温玉小姐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
  吃完这顿饭后,陆小凤匆匆与温玉告别,要去探望一下这位前王府总管江重威。
  等他回来的时候,手上就多了一块红缎黑牡丹,身上也多了一件新差事。
  这差事是金九龄所拜托他的,他要陆小凤帮帮忙,找出这作恶多端的绣花大盗。
  但陆小凤不知道的是,其实绣花大盗,就是金九龄本人。
  时间回到一个多月前。
  那日,缺钱的金九龄在明镜山下的茶铺里,遇见了披金戴银出来郊游的温玉小姐,搭讪未果,却意外的得到了两个虚假绿宝石戒指。
  这戒指,自然就是温玉小姐丢失的空间之门戒指。
  空间之门戒指被喜爱亮闪闪宝贝的雪鸮鸮藏在自己的心窝子里,但那日,雪鸮鸮被乌鸦欺负,那乌鸦嚣张地啄了雪鸮鸮的心窝子,正好带出了这两个戒指,阴差阳错之下,被金九龄得到。
  金九龄瞧了这戒指很久,都没能瞧出什么端倪,正要放下,却阴差阳错地激活了戒指里储存的魔力,从一个戒指处跳到了另一个戒指处。
  金九龄悚然!
  但他很快就回过了神来,一种超乎寻常的兴奋,已袭击了金九龄。
  他果断地拉远了距离,在五十里的距离之下又试了一次。
  成功了。
  但他很快发现,戒指上那奇异的绿色石头,变得更黯淡了。
  他立刻意识到,这神物是有次数限制的。
  现在,这绿色石头的光芒已经很黯淡了,也许再用一次,就会完全的失去神力,再也无法使用了。
  这可不能够!
  既得了这样的神物,若不做一件大事出来,岂非太过浪费?
  金九龄的心蠢蠢欲动。
  这金九龄是个十分聪明的人,他是少林名宿苦瓜大师的俗家师弟,为人潇洒痛快,十几岁时,他为了个女人入了公门,抓了大大小小的贼,四十三岁时,他不顾刑部尚书的挽留,潇洒离职。
  这人的确也可算得上是个天才,天才通常眼高于顶,金九龄也不例外。
  他在六扇门当捕头时,心中总是觉得这些贼都太笨、太蠢,留下的线索都太明显!
  他也总是想,如果是他的话,他要怎么样做一场完美的犯罪。
  这是导火索之一。
  导火索之二,就是他手上的钱已不足以支撑他奢靡的生活了。
  而导火索之三,就是这两枚神奇的戒指。
  戒指是不能够随便使用的,而且金九龄对自己的武功有信心。
  一个武林高手,做下一件大案之后,一定会以自己的手段逃之夭夭,若是借用神物的力量,那这犯罪就不够完美,凭借的就不是他天才般的想法与行动,而是运气了。
  但他的自信显然没有达到顶峰,因此他会把戒指当做是最后的保命手段——万一、他是说万一,万一他真的走到了穷途末路,还可以用这戒指来逃生。
  戒指给了他坚实的保障,让金九龄开始策划他的犯罪计划。
  计划实施的很顺利,一个月内,他的钱就已多到花不完,也根本没有用到戒指。
  他十分自满,认为这件事已是他人生之中做的最大、最值得骄傲的一件事情。
  但他毕竟还是有一点遗憾。
  这遗憾就是……他还没能去检验,他到底有没有完美的犯罪。
  想要检验这样的事情,最好的法子就是找全天下最聪明的那个人来检验,倘若全天下最聪明的人都能被他骗得团团转,那岂非就说明他金九龄的水平与境界才是最高的?
  而这个人就是——陆小凤!
  陆小凤与楚留香,乃是这江湖上公认的两个天才,这两个天才同样的爱管闲事、同样的风流、同样的爱交朋友,也同样的聪明。
  但金九龄选定了陆小凤作为他的挑战对象。
  其一是因为他不认得楚留香,其二也是因为……金九龄一直都想试一试,挑战挑战陆小凤。
  他一直对陆小凤在江湖上所受的优待很不服气。
  他明明是个穷光蛋,也从不想着做事搞钱,却总有人喜欢送钱给他花;他明明是个花心大萝卜,长相也没有英俊到惊天地泣鬼神,但总有很多姑娘就是看上了他。
  尤其是姑娘,金九龄很受不了这个。
  江湖人夸他金九龄,经常有一句话,说是他只有第一流的东西才瞧得上眼,金九龄自己也这么认为,所以他一向只瞧得上第一流的女人。
  想要追求第一流的女人,自然得花钱,京城名楼里有个头牌姑娘,号称是只爱钱、不爱俏的姐儿欧阳情,唯有金九龄去了,却可以不用银子一亲芳泽……个屁!
  他见过欧阳情三次,每一次都花了大价钱,而且也亲不到,那姐儿不卖身,金九龄去过夜,都是睡在地上的。
  介于他主动送钱给欧阳情花,欧阳情自然也乐得保护他的体面,对外宣称只有他金九龄不用花钱就能见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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