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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骑着扫帚穿越啦! 完结+番外 (三蔓子)


  因此,她这财发得实在不小。
  一时之间,温玉小姐的财产,可能连京城里住的某些王公贵族也比不上,想到以后还可以时不时去敲林仙儿的竹杠,温玉小姐就开心异常,连自己伟大的赚钱计划也忘光光了。
  毕竟发横财是真的爽啊。
  不过,她就算再有钱,也不至于专程给雪鸮鸮做这么贵的玩具,其一是觉得太夸张,其二也是因为,在那天雪鸮鸮露馅之前,她根本不知道它喜欢闪亮亮的玩具。
  这是叶孤城送的。
  叶孤城在温玉小姐过生日的时候,送了她一匣子的珠宝首饰和一箱子贵重衣料做的衣裳。
  其中,就有这个迷你版的攒珠勒子。
  温玉一开始还以为是给自己的,兴冲冲地往自己脑袋上勒,然后发现……系不上。
  温玉不由怀疑:难道是自己头大?
  然后跑去镜子前照了照,否定了这个说法。
  又心想,那想来是叶孤城记错了尺寸……可也不对啊,绝顶高手的目力都是极其惊人的,叶孤城要是连她的头围都算不对,那真是可以自戳双目了。
  想来想去,她还是认为,可能是叶孤城把事情交代下去之后,下边的人没处理好吧!
  那这也没办法咯,温玉也懒得告状,把这串迷你的攒珠勒子收在了宝匣的里面,好像是在珍之重之的把叶孤城的心意收藏起来。
  上次发现了雪鸮鸮的特殊爱好之后,她当做是趣事,和叶孤城讲了一讲,没想到对方听完之后,居然罕见地沉默了。
  他沉默地盯了她一会儿,缓缓地说:“……原来你不知道。”
  温玉悚然:“……原来你知道?”
  叶孤城点了点头。
  温玉问:“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叶孤城道:“……在你这里醒过来之后的第三天。”
  温玉问:“为什么……?”
  叶孤城当时眼神很微妙地看了一眼雪鸮鸮,对方心虚地用大翅膀掩面,不敢看人。
  他淡淡地道:“它喜欢我玉佩上挂的珠子,跑进屋子里来看。”
  温玉:“你给它了……?”
  叶孤城淡淡道:“一块玉佩罢了,有何不能给。”
  温玉挠头。
  ……他、他可真大方。
  她忽然想到一种可能性,问他:“所以你送我的生日礼物之中,那个攒珠勒子……?”
  叶孤城道:“嗯,是给它的。”
  温玉大怒:“给它不给我!”
  叶孤城:“…………”
  叶孤城:“我给你装了个更好的。”
  温玉瞬间气消,笑颜如花:“好像也是哦,我看到啦,我还带过两次呢。”
  叶孤城万年不变的寒冰面孔似乎也有了些融化的迹象,漆黑的双眼之中沁出一点笑意,状似随意地道:“近来白云城出了一批成色极好的珍珠,再上两颗鸽血红,打对耳珰也很好。”
  温玉笑开了花,嘴上却道:“这怎么好意思呢?”
  叶孤城的高情商在此刻发挥得淋漓尽致:“白云城开在京城的首饰铺子是时候该上新花样了,不过请你先试试新样子,若不好,还得叫他们改。”
  其实首饰铺子到底上不上新花样,这位白云城主在今年之前是从没管过的。
  温玉一听,脸上露出了两个小酒窝。
  啊呀,其实她的脾性好像和雪鸮鸮很像,都很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呢。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给宠物猫头鹰带这么贵的攒珠勒子,完全是白云城主叶孤城的个人行为,与暴发户温玉小姐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雪鸮鸮有了亮闪闪的新玩具,一时之间开心得不得了,翅膀里沾满苍耳动弹不得也不在乎了,开始狂摇脖子,自己被额前挂的那颗水滴状石榴红给打了好几下,打得晕头转向……
  温玉:“…………”
  介于这胖鸡的脑袋和脖子差不多粗,温玉给它调整了位置,带到了脖子上,这样雪鸮鸮也可以很方便的欣赏石榴红的美丽。
  雪鸮鸮:OVO
  开心捏!
  走吧,下山去吧。
  她拎着雪鸮鸮,一路下山。
  此时正是下午两点左右,乃是一天之中最热的时候,深秋虽冷,但温玉与傅红雪走了半天的山路,再被这深秋骄阳一晒,只觉背后都渗出了一点细汗,整个人周身都感觉有热气蒸腾,又口干舌燥,想要喝点水歇歇脚。
  正巧,这山脚下就有一间供游人歇脚的小茶铺子。
  京城多权贵,明镜山在春秋两季又是游玩的好去处,这小茶铺子看着虽简朴,里头实则是好茶好点心。
  姐弟二人一前一后,进了茶铺子,先点了一壶金骏眉,温玉独爱红茶所特有的岩骨花香。
  然后呢,光喝茶实在是不带劲儿的,她又挑挑捡捡,点了一盘南瓜小点,再来一盘火晶柿子,柿子绵软极了,又香又甜,如果有吸管的话,甚至都可以直接吸着吃。
  这是秋日里的丰饶果实,见之喜人。
  傅红雪从前从未吃过这种又软又甜的果实,双手捧着,小口小口地吃,温玉小姐对他指手画脚:“吃快一点啦,你看,汁水都要流出来了!”
  傅红雪:O-O
  傅红雪手忙脚乱地吃柿子。
  俗话说的好,没有人能够不狼狈地吃柿子!
  少年刀客也不例外!
  傅红雪与火晶柿子搏斗正酣,这茶铺子的老板笑眯眯地在桌上放了两块干净的湿手巾,温玉笑着和白胡子的老板道谢,又撑着手,对傅红雪说:“我们干脆买一点柿子回去吧,回去冻柿子吃,那个更好吃嘞!像柿子沙冰,你一定会喜欢的。”
  傅红雪小朋友点了点头,道:“好。”
  温玉掰着手指头道:“再去买点茄子、芸豆……唔,想吃烧烤,锡纸烤茄子,嘶溜!”
  傅红雪小朋友也没吃过烧烤。
  他似懂非懂,还是很乖巧地点了点头,说:“好呀。”
  这时,外头忽然走进一个人来。
  这人穿着一件金色的短衫,下摆只到膝盖,他皮肤很苍白、一双眼睛里带着一股摄人的死气,叫人瞧了,不免就要心生厌恶。
  这黄衫人的右腰间别了一把剑。
  正常人的剑都是别在左腰,方便右手拔剑,但这人的剑却在右腰,说明他是个左撇子。
  这黄衫人冷漠地走进来,似乎也是赶路赶得有点累,要来喝口水,他本来想坐在距离门最近的位子上,结果眼睛一瞧,就瞧见了一只雪白的、浑身沾满苍耳且披金戴银的猫头鹰,正站在桌子上,用一双铜玲大的眼睛瞪着他。
  这当然是雪鸮鸮。
  雪鸮鸮被温玉放在靠近门口的桌子上,让它方便和外面的鸟儿们炫耀自己昂贵的新玩具。
  黄衫人:“…………”
  感觉这屋子里有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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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来点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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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02【二更】
  混江湖的人大多有些怪。
  这黄衫青年姓荆名无命, 与温玉有过一面之缘、与傅红雪有过一面之缘,乃是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手中的一柄利剑。
  他自己就是有古怪癖好的人。
  荆无命好杀人,对于杀人的事情, 他总是很热心、总是不肯错过的。
  不过他不爱杀一心求死的人。
  在他看来, 一心求死的人,就好像是一坨砧板上的烂肉,剁开一块烂肉并不能带给他刺激,激起他身体的反应。他最爱做的, 就是让注定死在他剑下的人燃起生的希望, 然后再残忍地把这希望给掐断。
  他杀孤松先生时,就是这样的。
  因为只有在夺走这种人性命的时候, 他才会感到一种无法遏制的兴奋,才会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
  荆无命身上那种总是令对手欲呕吐的死气,其实也在萦绕着他自己,他形成这样的怪癖,也许与此是有关系的。
  不过他还有另一个规矩, 那就是不杀孩子。
  因为他瞧见孩子的时候,总会想到自己年幼时饥一顿饱一顿、被风吹雨摧的日子, 那时若没有上官金虹将他捡回去, 他也绝不可能成为如今这柄锋利得令江湖为之胆寒的剑。
  这也就是他那日为什么救傅红雪一命的缘由。
  他在金钱帮这些年,杀的人不少,见的怪人也不少, 实在是见怪不怪了。
  但俗话说,怪也是有不同风格的,有些是很低级趣味的, 有些却具有高级的趣味。
  荆无命冷冷地瞧了一眼这只满身苍耳又披金戴银的傻鸟,一时之间无法欣赏这种奇妙的高级趣味。
  ……不过他对人世间所有的趣味形式基本都不感兴趣。
  他只对一个人付出了自己的情感。
  荆无命扫了一眼这茶铺子, 只见茶铺子里只坐了两桌人,一桌是个胡女郎与少年刀客,另一桌在角落,只是一个人,这人是个英俊的男人,身上穿的衣裳与手中拿的折扇,都是第一流的,他坐在角落里喝着茶,偶尔饶有兴味地瞧一眼那绿眸的胡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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