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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幻]帝国的末日 完结+番外 (精神分裂菌)



“……我想还不至于那么严重的,小艾斯。”

“那就太好了!请继续努力下去吧罗伊德前辈!”

虽然本意不是如此,但果然还是不和对方斗嘴就全身难过呢~事实上,只要能够确认大家都精神满满的,这一点比什么都重要。

“话说我原本是想通知你,团长回来了哦。看样子,好像还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回来了呢。”

“!!”

我就在这条信息的轰炸下,晕晕乎乎地跟着罗伊德去了团长那里。虽然平日里就隐隐有一种严肃的团长爸爸,外加精打细算的副团长妈妈带着一群熊孩子的既视感……但是,但是那个莱恩维特怎么看也不像是在出差的时候,还记挂着给小女儿带礼物的慈父形象啊!!

刚一进团长的私人办公处,就看见阿尔文用一副格外哀怨的眼神凝视着我。而明显是风尘仆仆的莱恩维特团长,则是将手里的什么长条状事物,直接抛向我。

“这是……剑?”

虽然被破旧的灰蓝色布条一层层缠绕着,但是那种熟悉又陌生的重量和手感,怎么可能认不出来……这是一柄适宜双手交握的宽剑,而且很有分量的样子。比米莉亚阿姨的那一把略长,似乎是标准的男性制式,足有60厘米长短。

都说剑是剑士的灵魂,一柄锋利的武器也正是持有者灵魂强度的体现……这样的句子还真是漂亮到一点也不真实。比起讲起来虚无缥缈的灵魂,我还是更喜欢用“外连的心脏”之类的来形容它们。毕竟,由这颗心中鼓动出的奔腾的力量,就是我们的生命之源。

“看看合不合适。”莱恩维特轻声说道。

仿佛受到某种蛊惑一般,我动手解开布条,然后从黑色带暗纹的剑鞘中抽出了它……

和传统意义上的东方剑鞘不同,原来我所使用的佩剑不过用皮革制的剑鞘容纳,除却携带上的便利和保护作用,并不能用于格挡或是攻击。而这柄剑则不同,与团长、罗伊德、拜伦他们的佩剑一般,使用的是金属剑鞘。

这一看就是高级货啊有木有!

我将剑鞘放在脚边,然后就着室内的环境,小幅度地挥了挥剑。虽然长度和重量上有些不习惯,但是好在我的个子还在长,用起来总比原来那一柄顺手。

“团里这次可是花了大价钱呢,看阿尔文那副肉痛的样子就知道了。”罗伊德捡起剑鞘,比划了两下,“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是叫‘拉克西斯之剑’的吧,传说中唯一有权利决定人类生命之线长度的神明的名字。”

“你原来那柄剑不是本来就在长度上不太合适吗,正好换这一柄。”

“团长是怎么找到它的?毕竟也算是久负盛名的神器了。”

“拍卖会上偶然看到的。”

我该吐槽为什么拍卖会永远是取得高级剧情物品的最佳场所吗……说到底为什么全天下的好东西都可以被不识货的主人拿去低价拍卖,再被独具慧眼的主人公一行人取得啊!咦,好像把自己也吐槽进去了?算了,如果对方是莱恩维特团长,似乎也就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了……是吧?

“可以用吗?”

特意去拍卖会留意这种东西……就算是当做这次任务的奖励物品,也太过了些吧。与单纯游戏中拿到高级装备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因为对方本就没有义务为我做这些事情。

“很好用,谢谢团长。还有副团长,我会把这柄剑的价值展现出来的。”所以……请务必不要再这样盯着我不放了!阿尔文大人你现在看我的眼神就好像我捧着你的灵魂一样啊!难道金钱是你的本体吗,一定是因为金钱是你的肉身所以才会如此在意的吧!!

“唉,真好啊~小艾斯你这是要卖身换剑的节奏吗?”

“……如果是神器的话一定可以把前辈你身上附着的‘脏东西’斩断吧,像这样已经无可救药的灵魂只有通过这种程度的手术才能挽回了对吧!”

“艾斯蒂尔。”

正当我几乎狂化了要与罗伊德·讨人厌的·布尔韦尔决一死战时,团长大人冷静的声音淡淡地响起,他说:

“既然如此,和我们一起回典伊吧。”

作者有话要说:团长大人近来好感刷的愈发凶狠了啊~

这次回帝都典伊之后,骑士团篇也不过七八章就要结束了。虽然不必要,但是也莫名有些惆怅啊……毕竟是这样的一群人。还有,拜伦还能不能再回到骑士团也是个问题……到底要不要这么快就解散第(bian)一(tai)分队呢~

还有一个问题要参考大家的意见:关于软萌的伊莉雅妹子,你们说是撮合她跟阿尔文好呢,还是拜伦好呢,还是都不要呢……好苦恼orz

正文 36第三十三章·这个帝国始终未曾遗忘那位大人的名字与荣耀

帝国第一骑士团是由凯普林贵族自主建立起来的精英团体。

不为某一位国王所掌控,却在当朝国王名下,以守卫帝国不受外敌侵扰为首要目的,这些都是骑士团能够受到人民的尊敬和爱戴的主要原因。而它被冠以“国立”之名,不过是近五年来的事情。

当骑士团被派遣至边境的格里姆海默镇的时候,当莱恩维特刚刚成为团长一年以后。

那个时候,不会有人想到,史上最年轻的凯普林第一骑士,会带着人数不过一百余的团队,默然离开帝都。在边境,一守就是五年,就好像再也不会归来。

因为答应了团长一同回典伊的缘故,我也向副团长阿尔文和伊莉雅恶补了一下骑士团的历史。这些和帝国历史纠葛在一起的记忆,让人听了之后不免感到一阵心酸:

七年前,当帝国的统治者还是一世国王,也就是我父亲所效忠的人时。正处于鼎盛时期的骑士团编制满员,其中第一分队成员为十人,每人麾下是三十人的小队,骑士团总人数为三百。

六年前,帝国动荡。一世国王的弟弟与其兄展开权力争夺,当时的骑士团长以“最大程度上保证帝国根基稳定”为名,宣誓骑士团的中立态度。其结果当然是在新王上位时受到打压,骑士团骨干成员被尽数肃清,团长在某位团员的背叛□死。那年的骑士团只余下不到一百人,那年的莱恩维特则以十八岁的年纪被任命为新的团长,并受封爵士。

五年前,二世病逝,王室正统血脉断绝。二世的侄子成为新的国王,这位骄纵的旁室贵族刚一上任,就将“帝国第一骑士团”更名为“国立骑士团”,并将其派遣至抗击魔兽的第一线。

而如今,三世在位。二十四岁的莱恩维特团长带领总人数不过一百三十六人的团队,重回帝都典伊。其中第一分队成员八人,每人率十六人的小队,去除平时守城、巡逻的兵力,可以随时动用的人员寥寥无几。而这些人中,很多人作为正规骑士的寿命不足一年。(包括因受重伤而被迫离开团队的人)他们是本地参军的平民,大多死于对抗兽潮的战斗中。

而实际上,真正踏上回归典伊之路的人数,远比骑士团编制人数要少。很多本地青年都是因为想要保卫家园,才会参军。在询问了他们的意愿后,团长将他们从编制中去除,并转交给了前来续职的布尔韦尔手中。

格里姆海默镇上的“第一骑士团”已成传奇,今后再不会有。

“就算是这样,在帝都典伊,还是有很多年轻人怀抱着着能够进入骑士团的梦想。毕竟,这份荣耀是任何其他称号都无法比拟的。更别说其中还有单纯憧憬着莱恩维特·埃尔维斯之名的人。”

在回去的路上,与我一同坐在猫的背上的伊莉雅这么说道:“因为‘埃尔维斯’是一世时期骑士团长的姓氏,那个男人是个不可超越的神话。”

“所以说究竟团长大人,我是说莱恩维特团长,是老团长的儿子吗?”这样重要的情报麻烦直说好吗!

“谁知道呢……”

“喂!伊莉雅!”

“不如直接去问他本人好了,与其从我这个旁人口中得到这些道听途说的消息。”伊莉雅侧坐在猫的身上,纤细的右手轻轻搭在我的肩膀上。

“这怎么好问得出口呢……”是一段沉重的记忆不是吗?比起剧情之类的东西,我可不想看到团长大人悲伤的眼神啊。

莱恩维特骑在马背上,制服的衣摆随着马背的起伏,微微侧向一边。对方的背影笔直得好像被某种无形的力量向上拉伸一般。他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是利剑最为锋利的尖角,也是盾牌最厚实的中心。我和伊莉雅位于队伍的中间位置,却也只敢小声说着这些话。

没有人知道莱恩维特的身世,没有人知道他为何会成为老团长的继任者。因为唯一活着并知道这一切的他自己,始终沉默着行走在我们的前方,好似永远也不曾迷茫。

现在已是二月,虽然偶尔还会遇到飘雪的天气,但最冷的时节已经过去。不像在行脚商团中一般,骑士团始终将行动路线确定在贴靠城市的郊外。除了偶尔会派少量团员前去补购物资,其他时候则大多是露宿荒野。吃饭、睡觉、等待补给、赶路……周而复始。从格里姆海默到典伊的路,我们走了大约有两个月出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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