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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漫]乙女游戏主角的我不想做人了! 完结+番外 (豆沙糖橘)


  “有那么无聊吗?我觉得还挺有趣的,而且这种世界背面的说法也很浪漫嘛。”
  “嗯?你刚才说了什么吗, 我不小心走神了。”被点名的千寻却有些心神不定的样子,迷茫地嗯了几声才反应过来。在两位好友关注的视线中, 她支支吾吾地问, “老实说,我对兰说的有点感兴趣, 能把那本书也借给我几天吗?”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这个信息有些在意。回到家后,千寻粗略地把整本书读了一遍,然而除了那段半真半假的话以及“每次相交的时间长短以及间隔长短都不确定”以外,她没能再找到任何相关的信息。
  这让她感到沮丧, 哪怕她也不清楚这份沮丧从何而来。既然没能找到自己想找的内容,她决定第二天就坐车过去把书还给小兰。
  由于前一天夜里下了雨, 地上还积存着很多小小的水洼,走在人行道上的千寻小心地注意着让自己不要踩到积水的部分,然后她就被飞驰过去的机车滋了一身水。
  什么人啊!湿了半身的千寻拳头攥紧,开始记仇。正巧从她身旁经过的一个男学生用吃惊的语气说起了那辆机车的价格……千寻攥紧的拳头默默松开,要不咱们还是算了,这是哪家的富二代大白天开车上街兜风啊!
  然而就在她自叹倒霉,打算加快脚步赶紧回家换衣服时,那辆机车的主人又骑着他的车折返回来了。总不能是一次没玩够,还打算再溅她一次吧?千寻心里的第一想法就是这个。
  先前车速太快,千寻根本没看见车上的人,现在仔细一看,车主竟然穿着一身端正的黑色正装,还是配小马甲的那种。他把帽子压得很低,千寻没看见他的脸。
  秉持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咸鱼心理,她也不打算和对方计较,但就在她准备离开时,那位年轻男性反而先拦住了她。
  “我之前在想事情,不小心把车开得太快了,是把水溅到你身上了吗?……抱歉,我把衣服赔给你好了。”
  由于不适应和陌生的男性对话,加上对方看起来似乎也有点背景,千寻全程低着头听完了他的话。这家伙竟然意外的还挺有礼貌的,心里有些怨气的千寻立刻又开始不好意思起来,也把几秒钟之前的愤怒都给忘了。
  “没关系,不是什么大事,”她回了一句,“下次小心就可以了,衣服的话,我赶紧回去换掉就……”
  “等等,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他打断了千寻的话。这让千寻有些诧异地抬起头来看他,那个瞬间,他们直直地望进了彼此眼里,时间好像忽然变慢了。
  她应该是没有见过这个人的,但是他的脸实在太熟悉了。排除掉自己把他的脸叠到哪个纸片人身上的可能性,千寻从恍惚中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竟然在哭。
  她不是个喜欢哭的人,这很奇怪。千寻慌张地抬手擦眼泪,同样回过神来的中原中也尴尬地给她递了手绢,脸上也有些夹杂着困顿的神情。
  她连忙解释道,“可能是眼里进沙了,不是你的原因。”
  “要去医院吗?”
  “这点小事不用啦,我马上就回家了,不会有事的。”
  “那,留个号码吧?如果后续有任何需要都可以联系我,咳,我是说衣服的赔偿。”
  千寻歪了一下头,对他的举动感到有些疑惑,但出于心底对这个人没来由的信任,她莫名就松口答应了。
  他们就像是非常熟悉的陌生人,因为这个意外而偶然相认,过去几天大概就会把对方给忘了。原本他们都是这么想的。但时间的洪流在难得的重合片刻总是非常慷慨,遗落的记忆迅速随着他们的相处返还回来。
  走到家门口时,一直都在想着对方的事的千寻顿住脚步,她飞快地打通了对方的电话,一秒钟都不想浪费。她想起了更早时候的事,全都想起来了……她又怎么会忘记呢?毕竟她很久之前就见过对方的。
  *
  千寻的12岁,正好是她逐渐接受了父母并不重视自己,所以自此以后必须要独自生活的年龄段。一切不过是如常进行,直到她在某天因为独来独往被孤立以后,忽然等到了一个来接她回家的人。
  “我是你父母的朋友,他们担心你,所以让我接你回去。”橘色头发的大哥哥蹲在她的面前,语气里有点别扭,像是不适应做这种事。虽然他声称自己已经三十几岁了,但他看起来还是很年轻,千寻留意到几位女老师都在偷偷看他。
  那时候千寻对于颜值还没有太多认知,所以她只是呆呆地想,这个哥哥好像电视里会出现的王子哦。
  不过就算她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萝莉控,小千寻还是知道会有陌生人把小孩子骗走吃掉的,所以她借了老师的电话打给自己的父母。那是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难得一次接通了父母的电话,电话里她确认了那个非常帅气的哥哥确实是他们的朋友。
  在那之后她和这个不认识的人牵着手离开了。他没有送她回家,而是带她去了游乐场,他们一起吃了很美味的晚餐,天色暗下来时他们看了漂亮的星空,在把她送走前,哥哥送给她很大的玩具熊。
  这样幸福的生活持续了一周,在一周以后,中原中也和她说自己要离开了。千寻很难过,但她没表现出来,那天夜里她略带不安地问,“我能给你什么吗?”
  想要获得就必须付出,她很早就明白了这样的道理,情感交易和钱财上的交易并没有太大差别。在相处的过程中她发现对方明显不是需要钱财的人,因此一时也想不到有什么别的能拿出来给他。
  “为什么要这么说?”中原中也问。
  千寻认真地说,“因为我要谢谢你,谢谢你会认真听我说话,谢谢你不觉得我很奇怪,谢谢你在乎我的感受。”
  就算已经从自己的女朋友那里听她说过自己以前和现在不太一样,在亲眼见到之前,中原中也根本想不到对方原来会是这样的小孩。
  如果是小时候的自己遇见她,肯定会不放心地把她带走吧。他边这么想,边把自己的帽子按在千寻的头上,这个动作让小女孩忍不住地眨了眨眼。
  中原中也做出动作后,自己也顿了一下,其实是在未来和一害羞就会长耳朵的狗狗女友相处时,他习惯了这么做——对方的耳朵一冒出来,他就会把帽子盖上去,这算是习惯成自然吗?没想到对小时候的千寻也能做一次。
  “你给我傻乎乎地顺利长大就好,我们还会再见的。”关于时间逆行的事,中原中也不能透露太多,只能生硬地说,被小姑娘水汪汪的眼神打败,他又补充了一句,“之后我会再来见你……不、我们会再次见到对方的。”
  等等,在那之后她还见过对方一次,不过那就是在读大学的时期了,那次又是什么情况呢,好像是和游戏有关?千寻的心思逐渐变得遥远起来。
  通话的连接声还一直在响,电话另一边的人狼狈地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记忆来得太突然,让他有些猝不及防,但他记起来了,那就是他一直要找的人。
  15岁,在追查自己的身世时,他曾经成为了“羊”这个组织的王。既有实力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也是他很早之前的认知,哪怕那个时候他并没有察觉到自己不被信任的事实。
  而在某次打探消息的过程中,他遇见并带回了一只与众不同的白狗,那是一只非常不同的,非常特殊的狗。她很强,战斗上不逊于羊的任何一个成员,长得像狼一样大,但又从不理会其他人,只会用温和的眼神看着他,鼓励他,会把脑袋蹭进他手心,像是能听懂他在说什么。
  中原中也不了解狗,他连自己都不了解,只是把自己当成一个人在生活。后来白濑和他说过,那种狗的学名叫做萨摩耶,是个有名的犬种,还说她的体型实际上并没有狼那么大,野狼肯定是比狗大的,但他都没在意。
  ……也不是完全没在意,在有空的时候,中原中也偷偷去书店里看了萨摩耶这种狗都喜欢吃什么东西,想给自己的好伙伴加餐。
  他们外出时并不总是在一起的,白濑曾经也想和这只狗搞好关系。无论怎么看,这只白狗都不简单,但就算她很聪明,再怎么说也只是动物而已,还是宠物犬。要是能让她换个主人的话,很多事情就又该有所改变了。
  当然这个想法在差点被白狗咬断喉咙的某次意外事件中夭折了。这只白狗就像是明白他们在想什么,无视他们这群小孩子已经算是仁慈了,偶尔中原中也不在的时候,她就差把“懒得演了”写在脸上,眼神凶得像随时会咬人。
  他们当然也试过从中原中也那里离间他们,但很快白濑就挫败地发觉,他们的王不仅没有任何抛下狗的打算,他和狗好像还要更亲近一点。
  而在发觉自己被同伴提防的夜里,身型和狼差不多大的白狗呜咽的声音像是在叹息,她整夜都把他环在怀中,体型庞大的兽类身上传来微热的温度。
  这么一想,无论得到怎样的答案,他总归不是一个人在前进。对自己来处的迷茫,对于自己处境的愤怒,中原中也很快就忘记了。那天入睡前,他摸着白狗的耳朵问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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