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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刀剑红颜录 (慕念乔)


  原来,恨了这么多年,到头来,她还是爱着他的,甚至想要让他和她一起死,这样她就能永远留住那个人了。
  王云梦的这个举动让所有的人都感到了震惊和不解,可是,却有一个人最悲伤,那就是王怜花。
  其实,他们母子之间与寻常母子并不相同,母子俩也没觉得对方有多重要,甚至于很多时候王云梦都不怎么重视自己的儿子,甚至是忽视他。
  王怜花看似不在意,可又怎能不在意呢?
  见到了王怜花悲伤的模样,那是他的眼底和脸上第一次把一种情绪表现得如此明显,高寄萍更是为此心疼不已。也是此刻,高寄萍才明白来这之前,王云梦那句莫名其妙的话是什么意思了。
  来快活城之前,王云梦曾主动要求见高寄萍一面,这件事她连王怜花都没有告诉,还让高寄萍不要告诉他。
  那时,王云梦说,她这辈子对不起的人多了去了,她也不觉得后悔和难过。只是,有一个人她亏欠了良多,但她却不知道该怎么弥补,她这一生都不会告诉他的。
  她知道,他们彼此相爱了,她只希望高寄萍能够好好的待他,一辈子不离不弃,因为他其实是个固执的傻孩子。
  即便王云梦不说,高寄萍也会做的,所以她毫不犹豫的当着王云梦的面做下了这样一个承诺。
  所以,一开始想着让王怜花当面指认柴玉关,扯下他最后一点遮羞布的王云梦后悔了,她没有让她的儿子出来。
  不是因为她想清楚了柴玉关的为人,而是她不希望这个背负了父母罪孽的孩子,在以后的日子也因为有他们这样一对父母而过得不好。这也算是王云梦给过的唯一也是最后的对自己儿子的爱了。
  没有对快活城的觊觎,王怜花只是和高寄萍一起带走了王云梦和柴玉关的尸体,便悄悄消失在了混乱的人群里。
  快活城没了,快活王也死了,武林又重新归于了平静。
  王怜花最终还是把王云梦和柴玉关葬在了一起,即便他认为这个人渣不配,可是如果这是王云梦最后的愿意,她连死都想跟他死在一处。那么作为儿子的王怜花,又怎么能不答应呢!
  一身白衣的王怜花站在他父母的墓前,心里一时空落落的,他的前半生一直都在为了复仇活着,现在仇报了,母亲却也死了。
  他到底该何去何从?
  忽然,阴沉沉的天上飘起了蒙蒙的小雨,一柄油纸伞遮住了他头顶的阴霾。王怜花转过头,看见的是高寄萍那双温和包容的眼和眼中浓烈的情意,双手交握的瞬间,王怜花好像知道自己的以后该做些什么了!
  为自己活一次,陪着自己爱的人,地老天荒!
  细雨中,两人并肩携手渐渐走远,只是风雨中还隐约能听到他们的对话。
  “阿姐,你什么时候才答应嫁给我呢?”
  “傻瓜,我不是一直在等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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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滴,隐居结局达成!这卷说实话真的写的不好,基本没什么剧情,只是从两个人的感情着手,彼此救赎,找到希望,然后用一辈子去享受他们曾经渴望的爱。没有番外了,下一卷写什么,大家明天就知道啦!不过大概率还是一个彼此救赎的故事。


卷十:霜华安康
第336章
  人的命运总是无常的, 没有人知道突然间会遭逢怎样的变故。
  数日前,谷之华还是名门正派邙山派掌门的高徒,容貌娇美, 天资聪颖,外柔内刚, 最得师父喜爱, 甚至有师姐妹猜测师父将来会把掌门传给她。
  可是,谁又会知道, 谷之华的亲生父母竟然是邪派第一大魔头孟神通夫妻呢?
  一夕之间,正道女侠变成了邪派妖女,而这种变化却非因为谷之华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只是因为她的亲生父母罢了。
  事实上, 一开始就连谷之华自己都不愿意相信的, 但是事实便是如此。
  即便否认,可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是可以轻易抛弃的吗?谷之华的心里一直都渴望着亲生父母的爱, 如今她也有了亲生父亲, 哪怕孟神通是个普通的庄稼汉,谷之华也会开心的不知所以。
  可是,孟神通偏偏是无恶不作的邪派魔头。
  一边是将自己养大的师父, 教授自己武功和为人处事的原则, 她也一直如师父期望的那般坚持正义。
  可现在,正义的另一边是她的亲生父亲,人人得而诛之的邪派第一号大魔头。但是,这个狠辣无常的父亲,却是对她这个失散二十多年的女儿百般疼宠和宽容, 那是她曾渴望得到的最平凡普通又伟大深沉的父爱。
  内心备受挣扎和煎熬的谷之华终于从她的生父孟神通那里逃了出来,可是, 江湖上已经到处都充斥着流言蜚语了。
  因为谷之华的身世,所以不管她是哪个大侠的徒弟,也不管她的选择是忍着心痛站在正义的一边劝说生父,但是所有人的猜疑不安和防备,都让谷之华感到疲惫不堪,即便她还一如从前。
  天大地大,何处可以容身?
  其实,谷之华如何不明白,只要俯仰之间无愧天地,无愧于自己的良心,身份又如何,又管别人怎么说呢?
  但是,要明白一件事,或许很简单,但是该怎么做到,这才是最难的。
  冷静下来的谷之华想要远离这些纷扰,一个人静一静,等她静下心来,她便会回去的,那时候她应该已经能坦然面对了。
  只是,谷之华没想到,一个不留神她竟然来到了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甚至她都从未听说过。
  一时间谷之华所有的纷杂心思都没有了,因为她要知道该如何在这陌生的环境中生存下去,以及还能否找到回家的路。
  两年的时间,谷之华无时无刻不在赶路,从宋国到金国,到蒙古再到大理,江南漠北,踏遍了河山,邙山犹在,却不是当初她的那个家了。
  所有的一切都变了,她回不去了。
  可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情况,人总是要好好活着的,只要对得起天地良心,何处不能生存,这也是师父曾经教给她的道理。
  于是,谷之华终于放慢了脚步,她想她或许要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定居下来才是。
  几个国家之间,战乱频繁,其实没有一处是真正的安宁乐土。
  没办法,为了生存武功尚且不错的谷之华,选择了帮人家镖局押镖,再跑跑腿做些护送的私活。毕竟,一文钱也是难倒了谷女侠,让她种田织布什么的也是为难人!
  好在,因为她是个姑娘,所以一些夫人小姐更放心用她,当然这也是她武功很不错的原因。
  这一回,谷之华接的一单生意就是送一个小姑娘回家,到金国大都找她的亲人。
  大概是因为谷之华对这里尚未生出归属感吧,也或许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复杂,何为正义,不过是所谓利益罢了。她不想再多去思考这样那样的的纠葛了,这也与她无关,她现在还不想去想。
  师父教给了谷之华家国大义,她也明白于心,可眼前的所有一切都不属于她,她只是个局外人,又谈何感同身受?
  是以,宋国的生意她做,金国的买卖她也接,什么人在她眼里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只是挣个钱糊口而已。
  谷之华看着就是个温婉柔弱的,虽然武功很不错,但是对于那个小姑娘来说也是十分值得亲近的了。因为小姑娘家里十分的有钱,所以婢女护卫都是不缺的,请了谷之华也只是为了多个保障,让她贴身陪伴小姑娘,更放心罢了。
  所以,到了大都,眼看着人入府了,谷之华手头上的事便算是了了。
  其实,像这样的生意很少,但是却很容易做,赚得钱也多。只是,站在大都繁华的街道上,谷之华又开始考虑起自己下面的生意了,好在她目前银钱还算够,可以暂时在这里停留两天休息一二。
  无事一身轻的谷之华,随意的逛着繁华的街道,大都的街道看起来与宋国京城的街道很是相似,同样的热闹非凡。可是,在这同样的繁华下,也是一样的暗潮汹涌。
  金人的东西大多制作简洁,并没有特别复杂的工艺,很具有一些不同的特色。宋人的东西更多一点精致,工艺复杂多样。各具特色的物件,喜欢的人也各有不同。
  谷之华漫无目的的走着,忽然瞥见了前方不远处有个小摊上面摆着一些很普通的宋国饰品,大约是些小花簪木钗之类的东西,看上去倒是不错。有几分闲钱的谷之华也是个正值妙龄的姑娘,谁不爱美呢?
  谷之华正准备过去瞧瞧,却看到了一个带着侍卫衣着华贵的俊美公子先一步过去了,瞧着打扮好像是个金人贵族。谷之华的脚步一顿,几乎不用思考就准备转头离开了,毕竟还是少点麻烦的好。
  谁知,就在此时,又来了另一个穿着花哨富贵的金人同样也带着两个护卫气势汹汹的往那处小摊子去了。
  谷之华只好往一边躲了躲,却没有离开,只因为那个摊子的主人是个年迈的老妇人,她怕走了之后,老妇人受了池鱼之殃。毕竟,明眼人一看后来的那位是奔着找茬去的,谷之华说是不想管闲事怕惹麻烦,但还是架不住她心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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