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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魅影]情人 (爆炒小黄瓜)


  莉齐觉得,要不是她足够有钱,那些仆人说不定会张口骂她“乡巴佬”。
  要是没有父亲那番话,就算她是个叛逆的女孩,也会尽量去讨周围人的尊重和欢心。这是一个人来到陌生地方的本能。
  但父亲的话,不时就会在她的脑海中回响——她不能像母亲一样,被名誉捆绑,去做一些无用功。
  她嫁给兰斯,是为了拿到上流社会的门票。
  现在,人们只要提到艾德勒,就会想到德·夏洛莱家族,想到漫长的法兰西岁月,想到神秘的圣日耳曼区,不会再说他是北方佬或投机家,也不会再在宴会上有意无意地疏远他。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至于别人怎么想,就随他们去想吧。
  她和兰斯始终相敬如宾,毫无激情。
  老实说,她总觉得兰斯还活在上个世纪——或者说,中世纪。
  他爱看书,却不爱接收新知识。
  车夫们聚在一起窃窃私语,说资本家想让一种没有马的车替代马车,他们可能要失业了。
  他听见这话,立即把车夫训斥了一顿,说只要德·夏洛莱家族存在一天,就不会放弃马匹,去坐那种肮脏的东西。
  “没有哪个上等人会坐没有马的车,”他冷冷地说道,“你见过上等人骑自行车吗?”
  莉齐不觉得骑自行车有什么问题,感觉他的火气来得莫名其妙。
  除此之外,他的爱好也像与时代脱轨了一般。已经一八-九五年了,他和他的朋友们却仍然沉迷于正歌剧。
  噢,那简直是折磨!
  莉齐完全想不出那玩意儿有什么可看的,剧情冗长,旋律沉闷,女主角都是仙女,男主角都是男神,跟活人的世界没有丝毫关联。
  最要命的是,无论是说还是唱,都是意大利语——她一个美国人,为什么要枯坐在法国的剧院,听意大利的歌剧?
  为什么不看电影呢?她想不通,三个小时的正歌剧,够看多少部电影了。
  她隐隐意识到自己嫁错了人,但因为父亲的存在,并不惊慌,也不害怕,继续过着伯爵夫人的生活。反正不管怎样,父亲总会支持她的。
  哪怕她要离婚,父亲都会支持她的。
  直到一封信打破了她平静的贵妇生活——那天,刚进入九月份,她正在镜子前,试戴新帽子,欣赏自己的风姿,突然收到了一封从新奥尔良寄来的信。
  她不由有些纳闷——谁会给她寄信?一双冰冷的金色眼睛在她的头脑中一闪而过。她没能捕捉到。她早已忘了有谁长着一双金眼睛。
  噢,她想起来了!她在新奥尔良救过一个魔术师,让他有困难就给她写信——他叫什么来着?记不清了。
  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寄到巴黎来的,但她还是颇愉快地拆开了信封。
  然后,就看到了一行简洁而恐怖的文字:
  艾德勒先生已于一周前在加勒比海失踪,特此通知。
  ·
  埃里克回到了新奥尔良。
  离开的时候,他狼狈不堪,冷汗直流,在火车的行李车厢住了将近半个月。
  回来的时候,他骑着一匹黑色烈马,一身剪裁考究的黑色大衣,衣摆垂至膝盖,里面是白衬衫和深灰色波纹绸背心,纽扣上垂着一截黄金表链,脚上一双窄紧的皮靴,银马刺锋利锃亮。
  他扯着缰绳,在街上慢慢地走着,神态平静沉稳,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般来说,除了那几个特别有钱的、不需要用马车证明身份的上等人,人们对骑马的人都持有偏见,认为他们是乡下来的下等人,马路上撞见了也很少避让。
  然而,没人敢不避让埃里克的烈马。
  不仅因为他一身新装,气质冷峻,看上去像个有地位的绅士,而且因为他骑马的动作,具有一种冷漠而凶狠的力量,仿佛体内流淌着掠食野兽一般危险的血液。
  人们不禁怀疑,假如他们不避让的话,他会一扯缰绳,用马刺一踢马肚,毫不犹豫地从他们身上跨过去。
  新奥尔良人只在西部尚未开化时,见过这类人——不能说是“人”,而是十恶不赦的“亡命徒”。
  再说,他也的确像个“亡命徒”,尽管西装革履,脸上却戴着面具,皮带上还挂着枪套和绳索——什么样的人才会随身携带绳索?这里又不是草原,需要他用绳索去套牛角,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这绳子是用来绑人的。
  是了,只有穷凶极恶的逃犯,才会有这样可怕的气质,才会用面具遮掩自己的面貌。
  一时间,人们纷纷逃进屋里,家远一点儿的,便逃进旅馆和打牌室。不一会儿,巡逻的警察就过来盘问了。
  埃里克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景。
  这半年来,他无论去哪儿,都是这种待遇。
  再也没有人,会像她一样对待他。
  她给的那两百美元,他一分未动。那是他的纪念品。
  纪念什么?
  暂不清楚。
  五月份,他辗转到巴黎,在那里找到了一份工作——重新设计和修缮加尼叶宫的地基工程。加尼叶宫地基那条溪流自建造之初,便一直困扰着设计师查尔斯·加尼叶。
  重新设计地基工程,在旁人眼中,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他看来,却是小事一桩。
  在加入马戏团之前,他曾是波斯国王的建筑师,不仅一手改造了马赞德兰王宫,还建造了一个隐秘的酷刑室。
  不是传统意义上放置刑具的酷刑室,而是一个镶满镜子的六角形房间,只要按下机关,屋内的平面镜、凹面镜、凸面镜便会随着轴承转动,走马灯般变幻出各种令人惊骇的场景。
  最令国王满意的是,镜子后的电动升温装置。当机关开启,所有镜面转动,令人眼花缭乱的同时,还会形成一片恐怖的热浪,仿佛置身于火海之中。犯人被关在里面,看着自己的身体时而放大,时而缩小,时而海浪般连绵起伏,无限延伸反射交错,还有滚烫的热浪炙烤皮肤,哪怕是个忠贞不贰的清教徒,都会忙不迭唾骂起上帝来。
  因为这个酷刑室,他一度成为波斯王国最有权势的人。
  但那都是从前的事了。
  七月份,加尼叶宫地基修缮完毕——简直是个奇迹,他因而成为巴黎建筑界的名人。
  他渐渐有了名气,重新攫住了地位与财富,穿上了剪裁精良的西装。
  终于能够回去找她。
  然而,到了新奥尔良才知道,她早已嫁到巴黎,成为了其他人的妻子。
  作者有话说:
  西装暴徒桶来了!
  一颗定心丸:爸爸只是失踪。
  注释⑴:请注意此情节的时代局限性。在当时,狩猎是一项上流活动。受17-18世纪王公贵族的影响(几乎所有宫廷都设有替狩猎服务的机构),历史越悠久的贵族,越注重狩猎这项活动,即使有的国家限制了狩猎的时间与地点,不少野生动物还是因此而灭绝。


第6章 Chapter6
  ◎女人都是娇嫩可爱的小东西。◎
  父亲失踪了。
  海上失踪,只是遇难的一种较为委婉的说法。父亲很有可能是——莉齐忽然感到气血上涌,胸口发闷,但因为她从不穿紧身胸衣,所以只是喘不上气,并不能幸运地晕过去。
  她不得不面对现实。
  她可能要永远失去父亲了。
  一想到这点,她就浑身发冷,恨不得穿上一百件衣服。可即使穿上了衣服,她也还是冷。那冷意是从心底散发出来的,仅靠厚衣服,完全无法驱除。
  她脑子里不断回放着往事,走马灯似的,一件接一件。他们并不是一直这样有钱。最艰难的时候,他们无论去哪儿,都会遭受冷眼。然而,因为父亲始终挡在她的身前,她竟从未体会过生活的苦楚。
  还有母亲。她知道父亲很爱母亲,背心上永远只挂母亲留下的那只银怀表。哪怕后来,别人送了他一只瑞士制造的黄金怀表,他也只是把玩了一会儿,就送给了她,继续用那只发黑发旧的银怀表。
  尽管他从不谈论母亲,看上去也不在乎名誉。可她知道,他在乎得要命。他从不允许人们在她的面前提“北方佬”、“投机家”、“乡巴佬”、“混血儿”等带有歧视性的词语,然而同时,他又鼓励她无视名誉,纵容她饮烈酒,不穿紧身胸衣,像男人一样跨骑在马背上,欣赏她一个又一个叛逆出格的想法。
  “可是……爸爸,”她难受地自言自语,“两个在乎名誉的人,怎么可能生出不在乎名誉的孩子。我最终还是掉进了名誉的陷阱。”
  为了名誉,她嫁给了一个完全不喜欢的男人,天真地以为,只要得到他的头衔,一切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她住在一个完全不适合自己的城市里,说着蹩脚的法语,贵妇小姐们虽然从不当面取笑她,可她们仆人的眼神却经常令她火冒三丈。
  她不停地安慰自己,这么做是为了利益,就像贵族青年为了金钱而娶富家女一样。可是得到利益后,她并不快乐。但她至少还能安慰自己,父亲不用遭受冷眼了,能过得肆意一些——现在,她最后安慰自己的理由都没有了。
  她把自己的人生搞得一团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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