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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魅影]情人 (爆炒小黄瓜)


  把管家打发走后,莉齐捏着那只信封,心中的怒火第一次燃烧得那么炽烈,几乎能听见怒火咬啮血管的轰轰声。
  她想,他也许就在黑暗中看着她。
  他像幽灵一般神出鬼没,对她的生活了如指掌,如同一片黑色的浓雾笼罩着她,包围着她。她却连他的名字和长相都不知道。最可笑的是,就这样她还喜欢上了他!她真是一个蠢货!
  莉齐越想越气,越气越想,想到最后,肺都要气炸了,忍不住伏在桌上,大声哭了起来。
  她一边哭,一边想,要是他这时从黑暗中走出来安慰她,她就勉强原谅他。
  可她用力呜咽了半天,只引来了一头雾水的兰斯,连幽灵先生的影子都没见到。
  她哭得更伤心的同时,也更生气了,想抽出枪,把负心的幽灵和多管闲事的兰斯一起毙了。
  把兰斯赶走后,她抬起一张哭得涨红的面庞,擤着鼻涕,打着哭嗝,拆开了那封信,想看看是谁那么没有眼色,这种时候写信过来。
  是她遗忘的情夫——男演员。
  对方先是诚恳地道歉,说这些天都在排演,忘了问她近况,希望她不要生气,又问她那天首演为什么没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莉齐早就把他抛到了脑后,想了半天,才想起他似乎送过她一张戏票。
  下一行,男演员话锋一转,说她是个顶顶幸运之人,因为首演之夜,E先生并没能赶回来,但是今晚,他一定会上台指挥。男演员希望,她能赏脸过去,观看这场精彩绝伦的演出。
  假如没有之前的痛哭,莉齐或许会犹豫一下,毕竟她是真的讨厌歌剧,没必要为了一个逢场作戏的情夫,而在剧院罚坐一个小时,甚至更久。
  但今天她真的太生气,太伤心,太难过了。
  她是一个在娇惯和溺爱中长大的女孩,从小到大要什么有什么,想什么做什么,不管是嚼烟草、喝烈酒,还是像男人一样跨骑着马,都没人阻拦她,也没人能阻拦她。父亲给她开辟了一个广阔而安全的天地,她在那个天地里不受限制地生长。
  除了父亲的失踪,她几乎没有体会过挫折,直到遇见那个幽灵一般的男人。
  尽管他像父亲那样保护她,却从不亲近她,对她若即若离,如同一片神秘、冰冷而又漆黑的浓雾,替她抵挡住危险的同时,也禁止她继续前进,仿佛雾里有一条阴冷的、疯狂的、饥渴的毒蛇,再前进一步,就会将她从头到脚吞没。
  她其实知道,他很危险,极有可能是一个不正派的人。
  他的双手可能沾满血腥,他的过去可能是一幅鲜血淋淋的绘卷,上面挤满了累累的尸骨,爬满了虱子、白蛆和绿头苍蝇。
  但她愿意冒险接近他,喜欢上他。她有这样的勇气。这是她的优势,只有从小浸泡在蜜罐里,从未经历过不幸与惨苦的人,才有这样炽热的勇气。
  他却在一吻之后,一言不发地消失在了她的面前。
  她快被这个人气疯了,必须找点事来转移注意力,男演员也好,E先生也罢,她不能一个人待在屋子里,否则一定会砸碎什么。她才不要为了一个连长相都不知道的人失态至此。
  打定了主意,莉齐抹掉眼泪,昂起头,神色平静地走进了衣帽间。她要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去观看歌剧,让那个喜欢装幽灵的人遭瘟去吧。
  莉齐脱下晨衣,用脚踢到一边,本想套上裙撑,想了想,又把裙撑丢到一边。
  她有一套从来没有穿过的衣服,那是一套绿色塔夫绸裤装,上衣是淡绿色的衬衫,领子打了繁复的褶皱,下半身是一条苍绿色的喇叭长裤。
  自从知道玛丽·沃克⑴的事迹后,她就找裁缝定做了一套裤装,却一直没有勇气穿上它。
  是的,她也有不敢做的事情,因为即便是最端庄的女人,见到穿裤子的女人也会大声尖叫,仿佛见到了可怖的魔鬼,警察也会以“有伤风化”的罪名逮捕她们。
  可现在,她忽然有了穿上它的勇气。
  她想知道,当她穿着裤子,昂首挺胸地出现在整个上流社会的面前时,他是否会因为自己的胆小鬼行为而感到羞愧——仅仅因为一个吻,就在黑暗中藏了那么久,迟迟不敢面对她。
  “我为什么要去管他想什么呢?”她转念一想,唇边露出了以前那种叛逆而生气勃勃的微笑,“让他下地狱去吧!就算他不后悔,也不羞愧,我也要这样穿,因为我早就想这么穿了。”
  作者有话说:
  注释⑴:玛丽·沃克曾因为不穿裙子而穿裤子,而被警察逮捕,平时还经常有女人歇斯底里地尖叫和唾弃她。以至于后来美国国会不得不通过了一项专门的法规,赋予她合法穿裤子的权利。(出自宋燕着:《新闻抄袭历史》)


第15章 Chapter15
  ◎E先生◎
  莉齐第一次外穿裤子,说不紧张是假的。
  她最离经叛道的时候,也没有这么穿过。长久以来,她两条腿都被内裤、衬裙、裙撑和裙摆层层围住,就像严防死守的军-事基地一般。
  裤子令她感到不安——女人的裤子原本一丝都不能漏,鞋子更是只能露出两英寸,并且仅限于坐下的时候,她却毫无遮掩地暴露在外。像任何一个普通姑娘那样,她不可避免地感到了难为情。
  但既然玛丽·沃克能做到,她也可以。
  莉齐不停催眠自己,终于敢望向穿衣镜,本以为会看见一个不男不女的小丑,没想到身姿远比穿裙子时动人。
  她戴上饰有黄鹂和白鹭羽毛的宽边垂檐帽,在下巴系上绿绸帽带,对着镜子转了一圈,长而华美的鸟羽垂落在她的额前,她看上去就像一只随时准备啄人的孔雀那样冷艳又神气。
  见自己这么漂亮,莉齐立刻把心中那点儿犹豫撇在了脑后。
  她越看越喜欢这身打扮。男人真不像话,什么好东西都往自己的口袋里塞,也不管是否装得下。
  香烟是他们的,烈酒是他们的,大声说话的权利是他们的,赌得倾家荡产的权利也是他们的。就连裤子,也只有他们能穿在外面。该死,这么贪婪,也不怕遭报应。
  当然,他们给出的理由是,他们之所以享有这么多权利,是因为要保护女人。但莉齐感觉,她自己也能保护自己——要不是她骑马和开枪的技法不够娴熟,那天她本可以不靠幽灵,自己解决劫匪的。
  是的,穿裤子不是一件羞耻的事情。假如真的有伤风化,男人也不该穿裤子才对。她不仅要穿,而且不能为此感到羞耻。
  不过出门前,莉齐还是披上了一件长及脚踝的绿绸斗篷,挡住了裤子——她怕还没抵达歌剧院,就被警察逮捕了。
  想到那些上流人看见她穿裤子,会露出怎样震惊的表情。莉齐露出两个狡黠的酒窝,迫不及待地钻进了马车。
  她本打算一个人前往歌剧院,琢磨了一下,又把兰斯叫了过来,让他陪她一起去。
  兰斯受宠若惊的同时,对莉齐的个性更加摸不着头脑了,刚刚她还哭得那么伤心,鲜红的嘴唇噘得老高,宛如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女孩,现在又变成了一个凛乎难犯的王后。
  他一直无法理解莉齐的个性,不明白她为什么能兼有女性和男性的特质——既娇美可爱,又坚韧不屈,既会放声大哭,又能在转眼间收拾好情绪,把自己打扮成神气十足的孔雀,大多数女人和男人都做不到这一点。
  她复杂得——兰斯迟疑着,不知该不该用那个词儿形容她——迷人。是的,她复杂得迷人。
  他其实不该这样欣赏她,也不该接近她,对她抱有好感。她对他的家族来说,是一种毒素。他不能让她毒蚀自己的心灵,毒蚀自己从未想过改变的观念。
  他想要抗拒,但就像干柴无法抗拒烈火,他也无法抗拒她的魅力。
  “我好像喜欢上她了。”兰斯想。
  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只要不冒犯他的原则和观念,必要的时候,他也可以变得冷酷无情与富有血性。但在喜欢莉齐这一点上,他却像个懦夫一样感到了强烈的恐惧。
  他预感到自己将被她焚烧,因为仅仅是干柴,是无法匹配她这样的烈火的。只有比她更强势、更猛烈、更炙热的大火,才能与她匹配,与她搏斗,与她融为一体,使她放出更加明艳的火光。
  可是,什么男人能做到这一点呢?
  莉齐没有注意到兰斯复杂的眼神,她正全神贯注地望着马车外。
  歌剧院前面已排起了长长的车龙,轻便马车、敞篷马车、轿式马车、双轮双座马车……甚至还有一辆由八匹挽马驾辕的豪华大马车。车轮声震耳欲聋,马的响鼻声此起彼伏。抬眼望去,全是各式各样的女帽,羽毛犹如海波般荡漾不止。
  所有女人都规规矩矩地穿着裙子,她们从没有想过女人也能外穿裤子。
  莉齐低下头,看了看斗篷底下的丝绸裤子,不知道自己的行为算愚行还是壮举。但是——管他呢!她才不在乎。
  正因为她有源源不竭的勇气,所以才敢喜欢上一个连长相都不知道的幽灵,不是吗?
  莉齐一把摘下了斗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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