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虽然很敬爱爱伦,却不够体贴,就像现在,他一点也没想起爱伦。爱伦想不想参加野宴?想不想见一见朋友们?他都没放在心上。
苏伦觉得这对夫妻表面和谐,其实称不上爱侣。杰拉只是需要一个女主人,而爱伦,她有自己的过去,从她表兄远走他乡开始,她的心就死了。
活在眼前的爱伦,不过是一副躯壳罢了,她可以是母亲,可以是女主人,但是却不是一个妻子。幸好杰拉一点也不在乎,他只觉得能娶到爱伦,就已经很幸运了。
所以,奥哈拉的家庭就是这么维持下来的,一个麻木的女主人,一个稀里糊涂的男主人。
杰拉已经开始唱起歌来,大部分是欢快的爱尔兰小曲,少年的经历带给他深深的印记,对土地的热爱,对生活的审美,都是爱尔兰式的。
然后,他又唱起了战歌,想必是想起可以谈论战争,出一出风头。
是的,战争,美国南北战争就要开始了。起因是南方想持续奴隶制,北方想改革,然后南方想从联邦独立出来,北方不同意,就打起来了。
但是和很多南方人一样,杰拉一点也不惧怕战争,一来他们认为打不起来,二来认为南方必胜。
他看了看马车里的三个如花似玉的女儿,更加洋洋得意。
苏伦看着杰拉,却想到他会因为醉酒骑马摔断脖子,就恨不得让他再也不能骑马。
再等等吧,等一个合适的时机,让他再也不能喝酒,味觉失灵就挺好的,喝酒和喝水没有区别,这一点系统可以帮她。
她想到即将到来的场景,和即将见到的人,有些紧张起来,爱情,多么奇妙的事情。
就算有一个世界的恋爱记忆,她也不敢保证让一个男人爱上她,因为,爱情的产生十分神奇,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尽人事听天命,
她把视线转到景色上,放松心情。
阳光温暖而柔和,佐治亚明媚的春光在她眼前展现。
地上,草坡上,远处的山上,到处开满了鲜花,粉色的蔷薇,紫色的野罗兰在路边铺开,和一片花毯一样。
路边不远处是一条欢快活泼的小河,流向不知名的远方。河岸上的树林郁郁葱葱,充满蓬勃的朝气。
在树林的那边,开满了白色的小花,那是连绵不绝的山茱萸,如白色的精灵一样,在绿色的草坪上跳跃、舞动。
这白色的精灵和粉色的山楂树花对话,粉色更加娇媚,白色更加纯洁,交相辉映,微风吹拂,仿佛能闻到空气的甜香。
不管如何,能看到这么美的场景,已经是极大的馈赠了,其他的就按照自己的设想进行吧。
十二橡树村的烟囱很快进入眼帘,前方传来马蹄声,是塔尔顿夫人和她的四个女儿。
杰拉除了爱伦,最欣赏这位塔尔顿夫人,赞美她驾车的手很美。
塔尔顿夫人生了八个孩子,对他们进行军事化管理,此时四个女孩像一支部队,排成一排坐在马车里。
旁边是两个骑马的男孩,除此之外,还有一对双胞胎兄弟不在这里,想来等一下会见到。
四个塔尔顿兄弟是奥哈拉姐妹的忠实粉丝,他们对斯嘉丽和苏伦的推崇十分狂热,此刻两兄弟已经奔到了马车边,不停地搭话。
斯嘉丽见此,精神一振,脸上充满了神采,将两个男孩牢牢地抓在身边,一边还得意地看了苏伦一眼。
苏伦哭笑不得,斯嘉丽不知道为什么很喜欢勾引男孩子,还热衷抢别人的男朋友,来证明自己的魅力。
斯嘉丽的野性对男孩来说十分有吸引力,镇上的很多女孩都被她抢走了男朋友,然后弃如敝屣。
所以,塔尔顿四姐妹没有一个和斯嘉丽说话的。事实上,斯嘉丽只有一个朋友,是一个叫凯瑟琳的女孩。她们一样的美丽,受男孩子欢迎,遭到女孩们的仇视,两人勉强做了搭档。
苏伦和塔尔顿姐妹聊了一会,就分开了,大家担心太阳晒坏皮肤,快马加鞭,很快到了目的地。
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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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进门,他们已经闻到了浓烈的烤肉味,三个奥哈拉小姐从马车上下来,跟着父亲杰拉进了院子,见到了男主人约翰。
威尔克斯的男主人约翰,有三个孩子。
长子艾希礼,是斯嘉丽的初恋。
次女英迪亚,非常讨厌斯嘉丽,因为斯嘉丽勾搭过她男朋友,此人在原书中终身未婚。
三女霍妮,未来也会非常讨厌斯嘉丽,因为在原书中,斯嘉丽嫁给了霍妮现任未婚夫查尔斯。
苏伦一边回忆剧情,一边跟着杰拉进入了这栋乡间别墅,她看起来十分美丽和庄重。
如果是塔拉庄园是一个美丽少女,那么十二橡树园就是一位贵族少妇,那是文化带给主人的审美。
奥哈拉家除了苏伦,大家都不喜欢读书,特别是斯嘉丽,声称看见书本就恶心。
这也是斯嘉丽和艾希礼不能在一起的原因,相对于斯嘉丽,艾希礼的未婚妻媚兰博览群书。
艾希礼是一个有内涵的男子,他受的教育是正经的绅士教育,对未来的妻子要求很高,比起单纯的荷尔蒙吸引,他更追求心灵契合。
但是这一点,斯嘉丽永远也不会明白,在她的脑袋里,只有对男人的挑逗,喜欢就争取,失败就报复,极为简单。
就像此时,她一边和男孩子们调情,一边四处乱瞄,寻找艾希礼。
艾希礼此时和媚兰手挽手迎接客人,艾希礼的衣服是棕色的,媚兰则穿着灰色的细麻长裙。
虽然女方的颜值不够,身材矮小,但是看起来十分和谐。
“哦,我亲爱的朋友,好久不见。”媚兰说话十分柔美,语调缓慢。
“是的,很高兴见到你。”苏伦和她拥抱了一下,她看了艾希礼一眼,打趣笑道,“可惜上次约好一起阅读,这一次恐怕不能如愿了。”
艾希礼有些脸红,含笑看着她们,媚兰反应过来,也脸红了。
作为即将订婚的夫妇,当然是形影不离的。
“我想,我很抱歉。”媚兰红着脸,低头道。
“哈哈,下次再约也是一样的。”苏伦每次看见媚兰,总觉得很像一只小鹿,可怜可爱。
但是她知道,媚兰的内心不像表面那么脆弱,她是一位善良坚强的女性。在原书中几乎没有人讨厌她,艾希礼最后发现自己真正爱的人是她,斯嘉丽觉得她自己唯一的朋友,瑞德十分尊重她。
苏伦看书时,总觉得媚兰仿佛一个玛丽苏,人见人爱。出于好奇,她刻意认识了媚兰,发现她最大的特点是善解人意,谁不喜欢解语花呢?因为很多观点相似,她们成为了好朋友。
苏伦告别了媚兰,往后走去。
十二橡树庄园的名字取自于一片橡树林,此时野宴就在这里举行。
在烟熏火燎中,阴影处摆放了很多长长的橡木桌,上面铺了细麻布,旁边放了各种各样的凳子,椅子,保证所有人都能找到喜欢的座位。
这些事都是英迪亚做的,自从威尔克斯夫人死去,十二橡树庄园的管家事物就落在了她身上,此刻她一边招呼客人,一边还要防止斯嘉丽抢走她的男朋友——塔尔顿双胞胎里的斯图尔特,十分繁忙。
这些烤肉和服务工作都是黑奴完成的,所有来做客的白人都能享用到他们的成果。而黑奴们吃的,则是玉米饼、山薯以及动物内脏,运气好时可以吃西瓜吃个饱。
白人都以为黑人很喜欢吃动物内脏,其实也只是蔑视的看法罢了,黑奴是主人的财产,是没有人权的。
苏伦在这一点上,很同意林肯的释奴条约,因为现在的南方是畸形的,不平等的。
高高在上的庄园主什么也不做,每天打打猎,喝喝酒,就能享受到丰富的资源,而黑人累死累活,也只能温饱罢了。
从文中推断,这还是宽厚的主人家才会给黑人的待遇,也即是说,在某些地方,干得最多的黑人连温饱都不能保证。
所以,后来林肯的释奴条约发布后,黑人才会奋起反抗,大量逃离,造成南方空虚,物资补给不足,加速了南方在南北战争中的灭亡。
这是南方白人最后的狂欢,从明天起,不,从今天晚上开始,这些就不复存在,因为,战争就要爆发了。
此时的南方男人满怀信心,觉得自己能打败北佬,重新享受原来的生活,却不知这只是一场梦。
这是历史潮流,连苏伦也不能阻止,只能尽量改善大家的处境。
苏伦想到这里,听见很多人的说话声,就回到了现实。
她和塔尔顿的几位小姐们坐在一起,旁边还跟着方丹家的两兄弟,就宴会的事展开了闲聊。
此时的话题无非是男孩子吹牛,意图引起女孩的崇拜,女孩们争风吃醋,想挑逗男孩们。
苏伦对男孩们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
因为她看起来就和其他女孩不像,她的笑容那么美丽,姿态那么优雅,谁能有勇气去追求她呢?
方丹几兄弟围在她身边,也只是有贼心没贼胆。
至于女孩们,超出自己一点的会嫉妒,比如对斯嘉丽,她们就很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