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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是男神...经[快穿] (瑟嫣)


  好在没一会儿,兄妹俩就结束了小学鸡式吵架,将恶狠狠的目光对准了,躺在地上嗯嗯哼哼的绿林好汉们。
  “他们怎么解决?”
  “怎么解决?”林诗音冷笑,略带婴儿肥的脸上,全是恶意。“杀了呗!”
  林旭:“???”
  林诗音斜眼瞄他:“你不敢?”
  “敢是敢。但是吧”林旭挠挠脑袋,显得有些莫名其妙的道:“难道不是废了他们武功,送他们进衙门领赏金来得划算一点。”
  林诗音愣住,半晌才幽幽的道:“哦,对哦,当赏金猎人,也是体验生活的一种。”
  “所以,诗音要不,你来废掉他们的武功。”
  “你不会?”
  “嗯,又没干过,谁知道怎么废掉一个人。”
  “挑断手筋脚筋,外加击碎丹田。”
  “这样就可以了?”林旭诧异满满,就跟智障儿童一样,没什么差别。
  林诗音连翻白眼,都不知道该怎么翻了。过了一会儿,干脆利落的道:“哥,你可是林家唯一的男丁,不能说不行。”
  林旭犹如被人踩到了尾巴的猫咪,差点跳起来吼。
  “我哪里,不是,我什么时候说过自己不行了?”
  “对对对,哥哥超级厉害。”林诗音敷衍式赞美,换得林旭翻白眼,以示抗议。
  “有这么说话的吗?”
  林旭哼唧,到底还是有他出手废去了几个绿林好汉的功夫。就等着明儿一早,先将几个绿林好汉带进城找当地官府换取赏金。
  很讽刺,在江湖上有个不成文的俗规。一般称得上武功高强的高手,都不会在官府外张贴的通缉告示上,榜上有名。相反,榜上有名的都是一些辣鸡,比如说被林旭、林诗音‘黑吃黑’抓住的几个绿林好汉。
  他们的武艺真的不咋地,能出名,能上通缉榜都是因为喜欢以‘劫富济贫’的名头来掩饰自己‘打家劫舍’的行为。自以为正义,实际加起来就值几百俩银子罢了。
  “还是当赏金猎人赚。”
  林诗音用几个绿林好汉换了赏金后,整个人都是飘的。
  感慨不已,好像几百两银子很多事的。
  的确很多,在古代,仅仅京城一带,几百两银子都够一家五口生活好几年了。要是在偏远山区,都能置办好多家业了。
  其实林诗音并不知道这点,她感叹的原因只是因为,这是第一笔‘赚’的银子。
  林家书香门第,家中有不少的产业,少的铺子每个月进账几百两,生意好的铺子一次进账几千上万两也是极有可能的。
  产业多进账多,包括林旭在内,三兄妹的每个月零花钱却是有数的。
  林旭要上书院读书,每个月的零用钱是三两银子,还不包括笔墨纸砚等费钱的读书用具,每月三两银子,基本上花了个精光。
  林妙音、林诗音姐妹俩,同样每个月三两银子。其中胭脂水粉,可是由家里的胭脂铺子直接供应。
  不过女孩子嘛,特别是古代标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孩子,其实没什么花销的。以至于这些年来,姐妹俩每个月领的零花钱,都存了下来。
  林妙音上京统帅鸾凤卫,临走前,不光带了自己存的零花钱,苏清之塞给她一万两银子,林诗音还把自己的零花钱都给了林妙音。
  而扯这些,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说林诗音存钱艰难,没有像现在这样,一开始赚钱就赚了个几百两银子。
  “怪不得都说当官的,和武林高手最富有。”林诗音感叹:“当官的,要是会刮地皮。定然能三年知府十万雪花银,而这武林高手,一招‘劫富济贫’,啧啧啧,肯定能一夜暴富。”
  林旭:“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林诗音:“???哪里正常了。”
  “我是说江湖人有钱很正常。诗音你仔细想想啊,江湖人要吗吃饭不给钱,要吗吃饭的时候,甩出一大块银子,说不用找。两种极端,都可以用豪横来形容。”
  林诗音因为林旭的话陷入了沉思。好一会儿,才拍手表示。“反正不管怎么说,我赚钱了很高兴。所以,哥,我们去哪里?”
  “到处走走瞧瞧。”林旭回答一句,却又道:“等等,还是先去京城。我想瞧瞧妙音是怎么训练士兵的。”
  “鸾凤卫不是士兵。”
  “不是士兵是什么?是女兵?”
  “你管是什么?反正我觉得更像给江湖人上的紧箍咒。”
  “这个说法也行。”
  吵吵闹闹间,林旭又架上马车,继续沿着官道走。阳光微醺,照耀在身上暖洋洋的。
  很快,进入马车厢里的林诗音昏昏欲睡。
  林旭开始一边驾驶马车,一边哼着歌儿,显得格外的轻松惬意。
  远在钱塘县观鹤书院中,苏清之由王怜花推着,漫步在绿柳垂青的湖畔边。
  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主要是王怜花说,苏清之听,随便在接几句话。
  “妙姐儿去了京城。”
  “老师,这我知晓。”王怜花显得格外温文尔雅的道:“我就是想趁着有空闲的时候,多陪陪老师说话。”
  苏清之定定瞄了一眼王怜花,随即不动声色的问。“我记得怜花今年20了。”
  “是的,弟子要比妙音师妹大四岁。”
  “可知江南第一富豪朱富贵?”
  “江南首富?”王怜花‘咦’了一声:“难道不是天下首富?”
  “不管天下首富还是江南首富,总归那朱富贵很有钱。”苏清之顿了顿,道:“而且还乐善好施,据说仗义疏财的仁义山庄,便是朱富贵所建?”
  “是的,老师。”
  王怜花不做犹豫,将自己所知道的有关朱富贵以及朱家情报全都说了出来。
  “是吗,朱富贵还有六个儿子?”苏清之诧异的挑眉:“因为李媚娘所生朱七七不是朱富贵女儿的缘故?”
  王怜花:“?哈?”
  “朱七七不是朱富贵之女,那是谁的女儿?”王怜花颇有些好奇的问。
  “这说来话长。”苏清之感叹一句,随即似笑非笑的道:“不过说起来,朱七七倒和王怜花你有血缘关系!”
  “哈?”王怜花想到一个惊悸无比的可能性,不免镇住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动弹。
  “老师是说,朱七七她是柴玉关的女儿?”
  “如今柴玉关已死多年,是与不是有那么重要吗?”苏清之笑着反问他:“难道说你王怜花知道朱七七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后,会想不开的找朱七七挑破这个事实?”
  “不。我不是柴玉关的儿子,我是王梦仙(云梦仙子)的儿子。”
  王怜花否决承认是柴玉关的血脉,毕竟他姓王不姓柴。
  “至于朱七七,呵,就像老师说的那样,柴玉关已死多年。除了他的仇人,谁会记得柴玉关是谁。”王怜花默了默,却是摆上一副嬉皮笑脸。
  “老师今儿突然提起朱富贵,又说起朱七七不是朱富贵之女而是柴玉关之女,可是有什么事儿需要徒弟做的?”王怜花笑中带着紧张的问。
  王怜花是把苏清之当成父亲来看的。毕竟岳父也是爹嘛!
  苏清之定定的看了王怜花好几秒,才幽幽的道:“只是收到了一张拜帖,上面写了‘朱富贵’三字。”


第210章 第①⑧个故事!
  “他想干嘛?”
  “应该问, 什么是他不敢干的?”
  苏清之笑了笑,却丝毫不在意,甚至有点儿反讽意味儿的接着道。“读书人和江湖人士应该区分开, 和所谓的豪富, 商人之家更是存在着互相鄙视。”
  里面透着阶层。纵然很多穷书生选择娶妻商户女,靠妻子娘家扶持考取功名以后,不选择抛弃糟糠妻,被誉为很有良心, 不代表商人的社会地位有所提升。
  士农工商的阶级,不是假的。
  作为六元及第,差点就进入内阁,官居一品的读书人,现在因故致仕,成了教书育人的书院院长,最有资格说有‘天下首富’之称的朱富贵不知礼。
  一介商贾, 有什么资格送上拜帖?
  苏清之把朱富贵送来拜帖的事,云淡风轻的说出来, 就代表了苏清之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天下首富了不起啊,他还是名满天下的一代名仕呢!给他下拜帖,收了不在意,才是苏清之应该有的态度。
  “朱富贵那里不必在意。”苏清之是真的不放在心上,对王怜花说道:“或许有江湖人士买他朱富贵的账,可老夫乃是士子, 是读书人, 是一代文豪, 与‘天下首富’可没有对等的关系存在。”
  后世或许可以有钱到为所欲为, 而在古代, 为所欲为的从来都是特权阶级。
  比如说皇权
  可有的时候,皇权对上天下士子,也要避开一二。
  “老师的意思,怜花明白。只是想想,就觉得可笑,那朱富贵也太没有自知之明了,怎么会给老师你下拜帖。老师可是名满天下的大学士,每三年考中进士、举人的学子少者几人,多者几十上百人,岂是那朱富贵,想结交就结交的。”
  光是送拜帖也就罢了,可好歹也该亲自来拜会吧。谁不知道观鹤书院院长才学满天下,可身有残疾,自从接任观鹤学院后,就一直待在书院,从未出过钱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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