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让我修身养性[综武侠] 完结+番外 (千里江风)
一双掩在斗篷下让人怀疑她到底是如何看路又是如何看到对面情况的眼睛,好像在阴影中对着他投来了威胁的一瞥,他忙不迭地收回了目光。
他却看到邻桌的流浪汉正在饶有兴致地盯着这斗篷姑娘,连忙甩动了两下抹布示意他转移开视线。
“当然可以,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商队,或者是曾经深入那危险区楼兰遗址的商队,带来的故事能给对面引来更多补充食水,尤其是水的顾客,便算是钱货两清了。”
只见那站上了小土丘的小伙子,努力用不至于让自己呛进风沙又足够让人听见的声音开口说起了一段故事。
即便他开始说这个故事开头便是一句二十年前又二十年前,故事的结局则是正好二十年前的事情,时年还是听得颇感兴趣,因为这乍听起来是一段狗血爱情故事的说书,说的便是此地江湖上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她初来乍到,自然是一点信息都不能错过。
她一边听着说书,一边便放慢了进食的速度,等到她面前的餐盘清空的时候,也正好是小伙子说到尾声的时候。
“那快活王的巢穴之中,已经被火焚烧殆尽了,一片残砖废瓦中,到处都是被焚烧尽了血肉的枯骨,其中有两具枯骨纠缠在一处,列位可知道这两人是谁?”
他卖了个关子,瞧见又有人花钱给了老板,老板示意他可以收尾了,这才继续说道,“其中的一尊枯骨的左手中指上带着三枚紫金指环,正是快活王昔日充当暗器之用的指环,紫金在火中怎会被焚毁,这便是证明他身份的物件。而另一尊枯骨……”
他陡然发出一声惊呼,从那土丘上滚了下来。
一枚不知道从何处发出的石子,打在了他身后的枯木枝干上,倘若这人方才还站在那里,此时脑袋早已经开花了。
而让他从土丘滚落下来的,竟然是一枚同样不知来历,打中了他的腿弯的珍珠。
这小伙子惊魂未定地左右张望,却没能找到这发出石子和发出珍珠的人是谁,他从地上将珍珠捡起来,交到了商队领队的手中,这珍珠看起来价值不菲,即便出手的人不愿认领,却也不是他这样身份的人可以留在手边的。
周围的嘈杂声中,坐在时年隔壁桌的流浪汉从袖中摸出了一块银子,拍在了老板面前,“打两壶酒。”
“酒在沙漠里……”老板话还没说完,便看见流浪汉摆了摆手,示意他不必多说。
等两个打了酒的水囊被递到他的手中,他将水囊揣进了怀中,朝着绿洲之外的沙漠走去——
方向正是罗布淖尔。
第138章 (怜花宝鉴卷开始了~)
进入罗布淖尔, 风沙反而比外边要小了。
只是这里既然叫做“飞鸟不渡”,便自然还藏着更深的危机,曾经这里最大的危机是人, 如今便只是自然而已。
王怜花走入这沙漠沼泽中不久, 便感觉到有人跟在他的身后。
这紧跟着他的人, 丝毫也没有隐瞒自己行踪的意思, 何况一望无际的沙漠确实也并没有给人藏匿的空间。
那一身青衣在沙漠的荒风中显得格外醒目,起码要比他这个穿着乞丐服作流浪汉打扮的要醒目得多。
这跟着他的姑娘正是方才在白龙堆外阻拦他出手的人。
别人看不清那颗珍珠是如何打出的,他这个暗器好手却不会看不出。
说书人说到了昔年快活林的往事,其中当然有些不曾经历过此间事情的人,干脆用了些模棱两可和胡编乱造的说辞,可有一点却是他并不需要编造,也可以从这沙漠中最出名的一支劫匪队伍那里听来的——
便是快活王最后的结果。
当年的楼兰古城被焚烧殆尽,与快活王柴玉关一道葬身火海,同归于尽,就连死后尸骨都要纠缠在一起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母亲王云梦, 所以他就当然不乐意从这个说书的小子口中听到这个名字。
当年他二人同归于尽,虽说是得偿所愿, 但他还是免不了痛哭了一场算是全了儿女天性。
如今匆匆二十年过去,江湖上早已经没有了万家生佛柴玉关, 没有了云梦仙子王云梦, 就连他千面公子王怜花的名字都少有人提及了,他从海外远游十年回来,故地重游, 算是重回陆上的头一遭出手, 却不想后面还跟上了个小尾巴。
他止住了脚步, 回头看去。
那青衣姑娘也停住了脚步。
“你跟着我做什么?”王怜花开口问道。
“我看你有些眼熟。”时年给出了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理由。
王怜花此刻的打扮,就像是个刚从沙堆里捞出来的人一般,蓬乱的头发和未曾修剪过的胡子,让他脸上像是蒙上了一层面巾一般,只露出一双狡黠而漂亮的眼睛,一双不应该是属于一个已经年过四十的男人的眼睛。
但不管怎么说,这样的一张脸认出其他五官的位置都不大容易,像是结成一层硬壳的黄沙更是掩盖住了他的肤色,更无从说起什么叫看着眼熟。
“姑娘,你我素不相识,你方才动手救了人我没找你麻烦便已经够了,你还跟着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在往死路上送吗?”
王怜花有些无奈,若非是他这二十年间的游历让他早不像是当年一般凡事都要随性,他刚才就不应该是提醒对方别跟着,而是直接把人吓走,或者是干脆擒下算了。
谁知道他紧跟着听到那跟在身后的姑娘说的是,“肩宽十六寸二,胸围三十三寸,腰……”
王怜花的神情一怔,这正是他这两年量体裁衣的尺码。
他身上的乞丐服宽大,虽被这荒风一吹有些时候衣服便紧贴着身体,若是观察力细致入微的人,确实是有可能判断出身形的,可身后这个,他突然有些吃不准对方是个什么情况。
时年说看他眼熟并不是一句随便说的话,她觉得对方的身形跟她在上一个世界最后登上常春岛的时候,在其中一间住了隐居在此地之人的屋子里的衣服有些对应。
这天下身形相似之人何其之多,只是冥冥之中她有种直觉这二者之间或许是有些联系的,便跟了上去。
她这易容的造诣在此时也派上了用场,对方显然也是个改扮的高手,只是此地并不需要他拿出多少真功夫,这才让她看出了端倪。
“我说了,我瞧着你眼熟。”时年又说了一句。
有人跟在自己的身后说什么看着眼熟,对一个自觉自己在此地能认得出自己的,恐怕一只手都数得过来的人来说,实在不是件让人觉得值得高兴的事,尤其是这人刚刚还和自己起了点看似无关紧要,却也涉及人命的纠纷。
“你若想跟就跟着好了。”他眼睛里流转过的清光被沙漠的尘土和额前的碎发挡着,只显露出一片木然,好像是在说时年认错了人,她若乐意跟便继续跟着好了。
时年却不这么看。
前几次去往不同世界的经历中,哪一次不是落地后不久便见到重要人物的,她全然没被这流浪汉打扮的人表现出的麻木和无所谓的状态影响,依然保持着与方才相同的距离缀在他的身后。
这人的武功非同寻常,自然也应当与此地江湖的什么势力有关才对。
时年如今是艺高人胆大,能有线索何必留手。
她看上去像是个绝不应该出现在沙漠中的大小姐。
王怜花怎么会没注意到,她方才用来救人的珍珠并不是来自她的袖笼之中,而是来自她的发间,像她这样的斗蓬样式,要在瞬息之间不露出自己的脸,却探入斗篷中的发间摘出那一颗珍珠打出去,眼力与手速缺一不可。
他突然有些后悔自己这十年间完全没涉足中原武林,便无从知道这到底是何处崛起的江湖新秀,又是个什么来头。
只是看到她在沙漠中行动自若,当天色从白日转为黑夜的时候,她熟练地从沙丘之中翻出了几根枯木,升起了一堆篝火。
她好像分毫也没有觉得少吃那么一两顿是什么问题,有篝火驱逐开夜间的寒意,她便安静地坐在火堆旁边烤火休息。
只不过这孩子的防范心理可不怎么好。
一个用石子伤人的时候便能看出功夫不弱的流浪汉,内功能抵御得住夜晚如冰的寒气,又怎么会是个普通人。
沙漠里只凭着两条腿走路的人确实也做不出什么劫掠的勾当,但趁着夜色掀开她的斗篷看看她的来历,却并非什么不可为的事情。
那本已经与沙丘土色连成一处,看起来就像只是沙地上额外生出的一个小鼓包的流浪汉突然消失不见了。
在平缓的沙地上没有一点脚印,只有一道颜色重一些的风混在夜晚的寒风中,朝着那伏在膝盖上休息卷成了一团的姑娘吹来。
他出手之间悄无声息,诚然只像是吹开帘幕吹开斗篷的一道微风,然而时年听到了。
对方的实力很高,可惜遇到的是她。
她像是漫不经心地抬手挡一挡风中的尘土,却突然变掌为指,如意兰花手鬼魅一般攥住了那道清风。
对方早在无数次的战斗中养成了本能的反应,她的手指击中的不是对方夜半来探查底细的手,而是被内劲和沙漠的风吹得鼓囊起来的衣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