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与野兽]玫瑰色城堡 完结+番外 (爆炒小黄瓜)
- 类型:青春同人
- 作者:爆炒小黄瓜
- 入库:04.09
我在慢慢变好的同时,他也在变好。可能是我给了他足够多安全感的缘故,他不再动不动地嫉妒旁人,也不再一遍遍地确认我的存在,但有时候,我离开他的视线久了,他还是会变得焦躁不安,不过,相比起之前的情况,已经要好太多太多。
和他走上宏伟开阔的祭台,看着星星点点的橘红灯盏飞向天空,回想起上次祭典时的情形,那次祭典进行到一半,魔法灯盏还未彻底飞上天,就被尤利西斯打得七零八落……现在,他的转世都要满一周岁了。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这样想挺好笑,我忍不住笑出了声。
“在想什么?”蓝伯特低沉温柔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尽管是寒冷的冬日,时光却温暖而悠长。
我悄悄地握住他的手,微笑着说:“在想我真幸福,能遇见你真幸福。”
——正文完——
第49章
“公主殿下,海上这个天气最适合跳舞了。你看,他们在甲板上跳得多开心,为什么不加入他们?”
我低头翻了一页书,淡淡微笑了一下:“比起跳舞,我更喜欢看书。”
“是么。”他也笑了笑,“公主殿下最喜欢什么书呢。”
这人是邻国的王子,脸长得一般,脸皮却相当厚实。我已经表现得这么冷漠,他却像没长眼睛般,看不出我的疏远,三番四次地凑过来强行找话题。
我沉思片刻,说:“看过的书有很多,但要说最喜欢什么书,一时间想不出来。不过,让我记忆深刻的故事倒有一个,《美女与野兽》。”
“美女爱上野兽的故事?挺有意思的。”
“不仅有意思,而且匪夷所思。”说到这里,我轻蔑地上下打量他一眼,“因为我要是美女,绝对不会爱上一头丑陋的野兽。”
……
世界终于安静了。我欣慰地吁一口气,垂头继续看书。
相较于跳舞,我确实更喜欢看书。不知道为什么,从能记事开始,我就有一种非常紧迫的感觉,想要看书,想要学习,想要进步……不然就会有种要被丢下的恐慌感。说不清这种感觉从何而来,似乎有个优秀到极点的人站在前方等我,若我不加紧提升自己,他就会离我越来越远。一想到他会和我拉开距离,一股强烈的恐慌就会攥住心脏,难受到无法呼吸。
父亲说,我这种学习态度,如果是王子,将来必定大有作为。我当时琢磨了一会儿,说了一句特别有哲理的话,我学习不是为了一个功利的结果,而是想要自己变得更好。说完我自己都震动了。
说起来,看了那么多书,走了那么多地方,但最喜欢的故事确实是《美女与野兽》。说不出喜欢这个故事的原因,可能是因为“透过丑陋的外表,看见一个人璀璨而珍贵的灵魂”的意象特别美吧。
手上这本书是一个水手的航海日记,刚看到“暴风雨来袭,帆船摇晃,人们只顾着尖叫”,一颗沉重的雨珠突然打湿了书页,接着,越来越多的雨珠砸落下来,模糊了后面的字迹。
在海上,下雨可不是一个好征兆,更遑论这雨珠如此饱满,如此沉重。抬头望向天空,果然铅块般乌云如盖,沉甸甸地压在白色的三桅帆上,一副风雨欲来的景象。副舵手站在舱门大喊:“都进来——别待在甲板上!”
我合上书,正准备快步走进船舱,一只手却横过来扣住我的手腕:!:“公主殿下,甲板摇晃得太厉害了,还是我牵你吧!”
我甩开他的手:“不用,几步路的事。”
“公主殿下,这时候千万别逞强……”他像甩不掉的牛皮糖般,又黏了过来。
维持十八年的良好修养在这一刻破碎。我紧皱眉头,没忍住用力推了他一把。谁知强风加暴雨下,他的身体就像纸片一样轻飘飘,顺着甲板急速朝栏杆滑去,不到几秒钟,半个身子就挂在了船外。直到这时,他才涨红了脸,一只手扒着栏杆,杀猪般哀嚎起来。
这种人真是害人害己,但毕竟是我不小心把他推过去的……犹豫一秒钟,我扔掉手上的书,提起两边裙子打了个结,艰难地逆风走过去,朝他伸出手:“另一只手给我!”
不知道他父母是怎么教他的。他看看浓黑如墨的大海,又看看我的胳膊,不争气地抽噎了起来:“我、我害怕……手抬不起来……”
废物!
我会一点骑士剑术,力气还行,不过仍然不敢贸然跑过去救他,因为在暴风雨的作用下,帆船会左右摇晃,如果一边被海浪抬高,另一边就会被雨水冲刷成一个滑腻的斜坡。到时候,就算我力气再大,也会被帆船甩出去。
害怕什么来什么。刚想到这里,另一边猛地被海浪推高,那边甲板堆放的物品,犹如坐滑梯一般,“噗通噗通”地砸进水里。废物王子半边身子都浸在冰凉的海水里,一时间,尖锐的嚎叫声回响不绝:“救命……救命!”
几个水手想过来帮忙,尽管他们身强力壮,恐怕也不是大海的对手。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快速地思考着,命令他们:“那边的绳索,拿过来,系在我的腰上,我过去救他!你们拿好这一头!”
他们小鸡啄米般连连点头。将绳子系在腰上后,我终于敢放开手脚了。不过,并没有莽撞地一下冲过去,而是等雨势略小一些后,在海浪把另一边推高时,心一横,从甲板上滑过去,一把扣住废物王子的手腕,再借助海浪推高这边的力量,狠狠地把废物王子扔向那几个水手:“——接住他!”
计划是如此完美,当那几个水手接住废物王子的一刹那,我差点想为自己的机智鼓掌。然而很快,我就发现了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几个水手和废物王子差不多废物。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他们,接住废物王子的同时,松开了手中的绳索。
……
废物王子得救。
! 我被大海一口吞没。
……
掉进海水里后,才发现海水是如此冰凉,细棉布裙子是如此沉重,冷铁般勒得我喘不过气。
太冷了,思绪渐渐变得混沌,手脚像是绑着千斤重的冰块般,连最基本的扑腾动作都无法做到。很不情愿就这样死去……可是,没力气也没精神再挣扎了。
如果有下辈子,我绝对不要和废物王子同乘一艘船。
就在这时,身体突然一轻,有什么东西托住了我的腰。我听不见声音,也看不见画面,只能隐约感觉到那东西像人类的手指一样,有修长的骨骼,但并不怎么灵活,好几次都没能抓住我的衣服,最后,它似乎是游到了我的脚底,握住我的脚掌,将我托举到了海面上……
这是我将死之时的错觉么。
下一刻,新鲜空气争前恐后地涌进肺部,鼻腔滞涩的感觉总算消失了。但因为在海里待得太久,虽然有意识,却没有自主呼吸的能力。眼看又要像掉进海里一样,重温窒息的感觉,我急得不行,却只能像个旁观者一样,等着新鲜空气被一丝丝抽离,肺部被艰涩感塞满。
还好,我并没有彻底失去意识,不然照他这个按法,不一定醒得过来。半晌过去,喉咙一呛,一口积水不由自主地喷了出来。我艰难地撑开被睫毛粘住的眼皮,却先被阳光刺了一下眼睛,闭了闭眼,再次睁开时,救我的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如果我是个爱幻想的小姑娘,这时肯定会联想一些浪漫的爱情故事:掉进深海,生死千钧一发之际,却被神秘人救起,送到了安全的海边……按照小说情节的走向,救我的人要么是个冒险家,要么是条俊美的人鱼,不管他是谁,我和他注定纠缠不清。
然而回到现实,我却只觉得胆寒。那么恐怖的暴风雨,连三桅帆船都被掀得摇晃不止,就算是经验丰富的水手,也不敢保证能在这样猛烈的暴风!风雨中存活。那个冒险家得是强壮到什么地步,才能如此轻松地救下我?如果是人鱼,那就更可怕了。这几年,新发现的大陆上,人吃人的现象屡见不鲜,同类尚且能吃掉同类,谁能保证人鱼不会吃掉我呢?
拧干湿漉漉的头发,我抹掉脸上的沙子,张望了一下四周,是一个从未见过的荒岛,也不知道有没有人家。直觉告诉我,在这种荒岛上,最好不要碰见同类。
幸好父亲不怎么约束我,成年以后,我去过不少地方冒险,有一点独立生存的本领,不然冷不防来到一座荒岛,真没办法生存下去。
抛开廉耻,我脱下又湿又重的裙子,平铺在能照到阳光的岩石上。尽管在脱之前,做了很多心理准备,但当浑身一丝不挂时,还是感到了强烈的羞耻。算了,活着和廉耻,总得选一样。
简直不知道该不该回头。与此同时,更糟糕的事情出现了,树林里居然传来了马蹄声!
这座荒岛有人!
怎么办……
海风吹拂过来,我却丝毫不觉得寒冷,后背反而冒出大颗大颗的冷汗。
尽管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却是尖锐而锋利的倒钩状,手指与手指之间,还有一层透明而黏腻的薄膜……像是两栖动物手脚上的蹼。
救我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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