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漫]灵子转移出错之后 完结+番外 (阳华六出)
“把手给我。”
来不及多想,罗玛尼下意识伸出手,牢牢扣紧了她的手指。
温暖到滚烫的温度清晰而又稳定地从她的肌肤上传来,莫名地让人感到一阵安心,仿佛呼应一般,十指所佩戴的戒指也涌出一股暖流,温柔而稳定地包裹着他的灵魂。
“注意了,一二三,跳!”
手腕被猛地一扯,名为罗玛尼·阿基曼的男人情不自禁地跳起来,双双跃入湖中的身影犹如两只并肩而飞的水鸟,在巨大的圆月上留下一个难忘的剪影。
风声呼啸,紧接着就是大水漫过头顶,就在那穿越那层水面之际,本应如同普通人一般惊叫出声的他,此刻却奇异地冒出了一个念头:
这样一起跳湖的话,算不算得上《泰坦尼克号》那个经典的“You Jump ,I Jump”呢?
……
殴打蜘蛛罗姆的过程比想象中还要无聊。
作为一个没有什么智力的蜘蛛,除了从背上召唤出一堆小蜘蛛助阵之外,就只能利用闪现拉开距离召唤陨石,除此之外,它甚至没有毒牙和利爪进行自我防护。
然而以爱西丝多年狩猎的老练程度,在罗姆开始转身闪现的时候就一个蓄力攻击,直接打断了蜘蛛的瞬移。
于是陨石完全放不出来,正常战斗一路向着单方面的殴打狂奔而去。罗曼负责清理那些个头很小但攻击欲望意外高涨的小蜘蛛,爱西丝负责头上长满眼珠,但和前面遇到那些怪物相比,意外有点丑萌丑萌的蜘蛛罗姆。
“那个,爱西丝。”
盯着爱西丝血淋淋的前襟,罗玛尼他欲言又止。
用得着每次战斗之前都先捅自己两刀吗?你看见没有,胸口的血都像喷泉一样涌出来了喂!这种出血量放到普通人身上是会死人的吧?
“当然有必要。”爱西丝有一道没一刀地剁着罗姆的短腿,顺便又插了自己一刀,“加拉哈德当初既然灵子转移到了罗德兰,就应该知道,被初火焚烧过后的我,实际上只是一团灰烬而已。血,对我来说,是完全不必要的东西。”
来自过去与未来的两人如同被湖中精灵所祝福一般,轻飘飘地踏在水面之上。温热的液体随着衣物滴滴落下,如同墨水滴入清水一般,在水面爆开一团暗红。
白发的猎人望着鲜血淋漓的掌心,随着足下立身之地渐渐变成一片浓稠的血色,身体也愈发轻盈起来。不知从何时起,一星暗红的火光从披风上亮起,然后是皮甲,再然后是装点着白羽的帽子……
“果然,只有鲜血,才能熄灭火焰啊……”
“爱西丝?”
“啊,我能感到我的力量正在渐渐恢复了。不是那些充满污秽的所谓魔法,而是真正的,能够将无形的灵魂物质化的魔法,还有各种各样的奇迹。啊,真是久违了。”
爱西丝兴奋地抛下双刀,站在罗姆的陨石雨里,向他笑着伸出手。
“呐,还差最后一点,最后一点点,把你的火焰……给我!”
天空之中,血月低垂。
……
罗玛尼·阿基曼伸出双臂,面向天花板端详着自己的双手。
不见了。
来时戴着的那几个戒指不见了。
再仔细想想,在血月降临受到冲击而昏迷过去之前,他仿佛看到自己手上的戒指,纷纷脱离下来,飘到空中。
然后,聚集成了一团摇曳的火焰。
原来如此啊,加拉哈德带回来的戒指竟然是这样一种东西。
橘粉色长发的青年如此感叹到,心中浮起一丝了然。
罗德兰世界真正保留下来的余火并不是被淹没在灰烬里的火炭,而是被加拉哈德带回来的戒指吗?暗月之神所言的深海时代,想想应该和水有关吧?
而主宰世界的水这种东西,必然就会熄灭上个世代的火。所以,将最后的余火凝固起来,带回遥远的未来,再借由已经降临迦勒底的从者之手,重新将凝固的余火带回亚楠。
无论如何,火焰都是薪王毕生以求的东西,到那个时候,沉睡在时光深处的薪王一定会苏醒。而足以照亮世界的文明之火,却并非普通人能够驾驭的东西,这就保证了戒指即使丢失,也不会被其他包藏祸心的歹人所利用。
在那之后,他就只需要等待,等待着火焰与薪王之间无可比拟的“缘”牵引着爱西丝,在世界的某处重新相逢。
薪王是火焰的燃料,也是世界之火的调度者,唯有她才能将戒指重新返本归元。当戒指从他手心离开的时候,就是薪王重新点燃自我,照亮世界的时候了。
真是精妙的计算。
罗玛尼在赞叹之余,也禁不住生出了一丝近乎怨怼的不爽。
你把世界之火算计得清清楚楚,那你到底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呢?为了世界的光明献祭一切什么的,纵然让人无话可说,但是……
总是让人心底难受。
不过说起来,他也没什么立场去谴责爱西丝呢。
名为罗玛尼·阿基曼的男人苦笑起来。
明明自己早就决定在见到盖提亚的时候就用这枚戒指自爆灵基什么的,还要在爱西丝重新点燃火焰的时候谴责她,这样是不是有点双重标准了?
正在罗玛尼望着手指上仅存的戒指发呆的时候,木门忽然吱嘎一声,爱西丝端着一碗易于消化的麦片粥走了进来。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哈哈我怎么会舍得把加拉哈德的二手戒指给罗曼戴着啊,当然是要发全新的啊!大概还有3到5章的亚子就到神代了,养肥的小可爱可以开始宰了哦。
PS:我以为,我对基尔什塔利亚的感情就是要手撕他,直到我今天看见了基尔什塔利亚X咕哒夫的本子(理智蒸发)。我要大声说一句,队长真香!!!!!
第99章
“醒了?”
随着女猎人淡淡声音飘过来的, 是混杂着牛奶味道的淡淡麦香。
那味道让罗玛尼恍惚间想起小时候在以色列时吃的麦粥。
彼时尚在神秘尚未退却的神代,虽然父亲大卫王和他都蒙神恩而得到强大力量,但就整体生活水平而言, 以色列上下的日子依旧过得相当艰苦。
普通人的一日三餐是牲畜做成的乳制品和掺着沙子木屑的黑面包, 家畜的肉只有在死掉时才能一尝美味。出去意外死掉或者凑巧打到的野味之外, 衰老家畜的肉质粗糙如柴, 难以下咽。
即便如此,也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美味。
而他身为王族, 就算生活水平比普通人高出一截,也依旧无法和科技昌明的现代相较,牛奶麦粥依旧是小时候的日常主食,顶多加了一点稀有的蜂蜜。
奇怪,为什么普普通通一碗麦粥, 就会让他想起小时候那些事呢?
他在心里晃了晃脑袋,伸手接过还微微发烫的木碗。
……
“我……到底睡了多久?”
“你睡了七十二个小时, 按照迦勒底那边的计时法,你睡了整整三天。”爱西丝随意坐在床上,湿漉漉的头发冒着淡淡水汽,像是刚刚洗过, “当时你失去戒指, 血月又出现,直接被冲击到昏迷,我还以为你会在床上躺到天荒地老呢。”
爱西丝卷着黑色的发尾,轻笑着调侃起了他。
“当时我可担心死了, 我和你连婚礼仪式都没有举行, 你要是躺在床上变成植物人,我又要怎么办?难道要我做个寡妇?”
“那什么……我好歹也能对付几只小蜘蛛, 不至于这么弱吧?”
罗玛尼涨红了脸,声音越来越小。
“虽然和你比起来,是有点不值一提……对了,你的头发!”
“白发是该隐赫斯特的秘术附赠的,在我重拾火焰之后就消失了。”
爱西丝看着隐约泛起火光的掌心,眼神微微一厉,一缕淡淡血气在发间沉沉浮浮。有了拜尔金沃斯和圣歌团的记载佐证,她总算搞清楚了从她的棺材被挖起来到苏醒之间发生的事情。
“该隐赫斯特迟早要为他们干的事付出代价。”
……
咕——
某个粉毛青年捂住肚子,尴尬地刨了两口麦粥,继续眼巴巴地盯着爱西丝。
“那你这三天又在干什么呢?”
爱西丝有点心虚地把袖子里的干枯眼睛往里藏了藏,以免已经出现大眼珠子PTSD的罗玛尼看到,一面又不期然想起亨里特背着人神神秘秘把这块瞳孔已经扩散成混沌水银状的眼睛塞进手里的情形。
过分沉溺于杀戮的猎人最终会变成野兽,而变成野兽之前,瞳孔会不断扩散,直至失去人类应有的规整圆形。而这玩意儿是他在工坊里被信使们霸占的洗手池里找到的,充满了不祥的诅咒气息。
紧跟着过分担忧孩子们会随手拿走这个东西的亨里特就祸水东引,直接把嗜血猎人的眼珠塞给老师解决,并因此招来了爱西丝一顿好打。
讨厌归讨厌,但本质上还是个负责老师的爱西丝只能无奈地接受了这个自动触发的任务。在花了几个小时清理了灯笼里的月之魔物,在曼西斯噩梦里解放了变成月神眷属的帕奇,杀死血月之子梅高和负责看护它的奶妈之后,她便循着眼睛上的诅咒来到了另一重梦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