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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璀璨人生 完结+番外 (非摩安)


  摩根发出一声怪叫,“我想我知道这个L·W·伍德森是谁了。”瑞德的交际圈那么狭窄,而且这段时间他的交友情况,BAU小组的成员可是都默默看在眼里的,再加上这个笔名,综合起来就不难推测出来了。
  瑞德恼羞成怒地推了一把坐在他办公桌上的摩根,“上班时间不准闲聊,你们俩走开啦。”
  然而八卦是人类的本质之一,没多久就连一向严肃的霍奇都闲聊般地提起,他妻子有买了《持天平的女人》这本书。
  摩根他们则朝瑞德挤眉弄眼。
  瑞德干脆把头埋进书中,就不让他们看到自己的脸。
  所幸清闲时间很快就结束了,他们有了新的工作。这一次他们将对付的嫌犯,则是有可能乃犯罪史上杀人最多的连环杀手。
  那边林蒙也有了一段空闲时间,只是对她来说,空闲下来就等于无聊和无聊。她决定给自己找点事做,来打发这段空闲时光。关于可能创记录的连环杀手的报道,正好就撞了上来。
  不得不说,这个“最多”,成功地在第一时间吸引了林蒙的注意。
  等林蒙进一步了解,得知这个连环杀手弗兰克(Frank)在和BAU周旋一番,还成功逃脱后,她不禁挑了挑眉,兴致也变得更浓了。
  兼职生活助理的路德·米勒见状,在心里叹了口气:‘雇主又开始浪了。’
  但他能怎么办呢,只能继续尽职尽责了,最起码得对得起他拿的薪水不是。
  ·
  林蒙说追查弗兰克就追查弗兰克,即使在搜集其资料时遇到不少困难,也要做到最好。至于困难什么的,能用钱阶段的困难那就不叫困难,再有不被抓住的犯罪,也不叫犯罪。总之,林蒙陆陆续续地得到了许多资料,有的资料久远的能追溯到二十多年前。
  再说弗兰克其人,他第一次作案初步可以追溯到三十年前,他这三十年来不间断地杀人,官方估计他所杀害的人超过百人。他手下的受害人都缺了右肋骨,而且弗兰克在擒住被害人后,会在被害人体内注射到高剂量的克他命,克他命会让被害人在被弗兰克解剖时保持完全清醒,清醒地意识到自己身上发生的一切,却无能为力。
  简单来说,弗兰克是个变态性虐待狂,在虐待他人的行为中获得快乐。
  可就是这么个性虐待狂,竟然声称他爱人了一个女人,他之所以会主动暴露,就是想让BAU帮他带来他的“爱人”。最后他也成功带着他的“爱人”,用一校车的孩子做要挟,从BAU眼皮底下大摇大摆地逃走了。
  “这不可能!性虐待狂不会爱。”林蒙觉得理解不能,“他无怜悯之心,无爱人之心,他需要杀人就像是人需要呼吸一样——路德,你那是什么眼神?”
  路德·米勒眼神放空:“没什么,BOSS。”
  林蒙郑重其事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可以清楚地告诉你,我没有人格障碍,也就是我不是通俗意义上的变态。无论哪个心理学家来对我进行人格侧写,他们都会得出这么个结论。我只是多少有黑暗三合一人格群的特征,即极度自我中心和欲望导向,再有我身上的精神病态型特征比普通人稍微多那么一点,在我这儿的表现是欠缺焦虑感和罪恶感,少有同情心,无视规则,善于操纵他人。总而言之,我的人格健全得很。”
  路德·米勒:“……………哦。”


第95章 侧写师(3)
  纵横三十年来几乎没有被抓到任何小尾巴,这名叫弗兰克的史上最高产的杀手,毫无疑问是个谨慎又狡猾的厉害人物。
  只是比起弗兰克这么多年来,是怎么掩藏自己的身份,怎么挑选受害人,作案手法是怎么进化的等等,林蒙对他的“爱情”更感兴趣。
  那名被弗兰克称为爱人的女人,名叫简,来自内华达州一个叫格康达的小镇,而且简还是弗兰克三十年杀人史上唯一的幸存者。弗兰克还每年都会定期去格康达,悄悄地探望简,还为她带去自己精心准备的礼物——由被害者肋骨做成的风铃。
  “这绝对不是爱情。”林蒙盘腿坐在地板上,她周围散落着各种各样的纸质资料,不远处的墙壁已经变成了证据墙,其中还有一张美国地图,上面有图钉标记出了弗兰克受害人最后出现以及被抛尸的地点。由此可以清晰地看出弗兰克是沿着80号州际公路活动的。
  ——80号州际公路横跨美国东西,西到加州旧金山,东过纽约到新泽西州提内克。简所在的格康达小镇,同样被这条州际公路贯穿。
  房间内一片静谧。
  林蒙忽然手做喇叭状喊道:“路德——路德——”
  站在不远处的路德:“……BOSS,我就在这儿。”
  林蒙理所当然道:“我知道啊,我只是想看看你聋了没。”
  路德:“……我只是认为我们不该按照常理去推断变态和疯子的爱情观。”
  林蒙:“继续。”
  路德硬着头皮道:“不说弗兰克这个变态连环杀手,就是那个叫简的女人,根据格康达镇镇民的描述,她明显精神不正常。再说也没有那个正常的女人,会自愿跟着一个连环杀手走吧。”
  “简虽然有创伤后应激障碍,但她不仅情感不缺失,相反她情感要较一般人充沛而敏锐,也就是说她对爱情的感觉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我可以保证,她的大脑中爱情的化学作用正在噼里啪啦呢。”林蒙手指抵着下巴,“有问题的是弗兰克。他每年定期去探望她,在去到她所在小镇前,还会把自己的车子‘清洗’干净,将自己亲手做的风铃送给她,确认她过得很好……”
  路德面无表情道:“可能是弗兰克巧克力吃多了。”
  爱情的化学作用受β苯乙胺控制,它同时也能在巧克力中找到。
  “不不,他最爱的甜品是草莓奶昔。”林蒙说完一顿,“哦”了一声:“你好幽默哦,路德。”
  棒读。
  路德:“……”
  路德觉得如果他从前的战友,要是再见到他,肯定会觉得不可思议,惊呼曾经暴脾气的路德,怎么就变成了个没脾气的软蛋了啊。路德有时候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就像他第一次见到自家雇主时,他明明还呆在敌营——为了他得了重病的老母亲,他被吸纳进一个盗贼团伙,准备去打劫纽约一家银行,好死不死地那家银行的所有者姓伍德,而且自家雇主即将负责那家银行安保系统的升级。反正,这起抢劫案,最后演变成了那家银行升级前的演习,还反过来为银行及其安保系统打了“真枪实弹”的广告。
  路德没有被伍德集团旗下的律师团告到牢底坐穿,反而做了眼下这份工作,起初他以为是因为他身手好,还容易控制,谁想到真相却是因为他有在海军陆战队服役的经历,当时他的雇主正准备写的一本小说涉及到军事方面的内容。那本小说最后顺利出版了,并缔造了蝉联畅销书榜首多周的佳绩,甚至还因为里面某些内容描写的过于逼真,一度引发了相关单位的密切注意。
  后来路德严重怀疑,自家雇主就是故意的。
  话说回来,路德没有一直在墙角当工具人,他还有其他雇主认知中的琐事要处理。于是他想了想,在他原来站的地方放了个半智能可对话机器人,自己就去到了一楼,做起了秘书的活,过滤出需要自家雇主亲自处理的事项。
  林蒙撇撇嘴,却没说什么,反而和机器人对了一段话后,颇有闲情逸致地去审视机器人的源代码,权当做从弗兰克谜团中抽离下。
  不过弗兰克谜团毕竟排在林蒙现在最想解决谜题的榜首,所以她之后又重新回到案件中,看起了弗兰克日记的拷贝。
  弗兰克将他怎么折磨被害人的,都一五一十地记录了下来。
  这倒是给了林蒙从他笔记中测写他这个人的有力途径,不仅仅是笔迹,还有用词习惯等,都是推断一个人性格、过往和行为的有效可靠依据。
  ‘唔,这个词——’林蒙在她的笔记本上写下了一个词,之后又陆续圈出了几个词,还有两句话。最终得出个推论,弗兰克曾接触过德语,但他又是在全英语的环境下长大的——尽管德语与英语同属日耳曼语言,又因为历史渊源造就两个语种之间在语音、字母、词汇和语法等方面的相似之处,英语和德语词汇中有很多相同的,可语法就大不相同了。弗兰克笔记中就有两句话出现了在英语中语法错误,但在德语中勉强说得通的问题。另外,弗兰克的德语也非系统学习而来,很有可能是身边有会说德语的近亲。
  说起来“弗兰克”这个词,就是古德语起源。这个名字最初是指弗兰克部落的一个成员,他们认为是他们使用的一种矛。
  德裔吗。
  此外,从弗兰克笔记的内容,也可以纵向看出他在解剖技术上的进步,但是他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医学训练,从一开始就是自学。显然在他杀害人类前,他一定在其他生物身上练过手,不,确切说,他需要杀点什么来满足自身需求,就像是小孩子需要玩具一样。
  等等,小孩子?
  林蒙偏了下头,她记得弗兰克的受害人中没有一个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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