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这一会儿这条小道上没有行人稀落,赶紧抱住她吻了她一小会儿。
她莫名很紧张,大概是因为忽然在公众场合亲吻,在这个时代良家妇女是不会跟人在公园里就这么亲吻的,哪怕对方是丈夫或是未婚夫也不行。
“放松点,”他轻笑,含糊的说:“你太紧张了。”
在她腰肢上轻轻捏了一下,“别那么紧张。”
“你这样就像一个情场老手。”
他马上否认,“那是你的错觉!”
“是吗?那你说说,你是跟谁学会接吻的?别说你第一个吻的女孩是我,我知道不是。”
“你也没有跟别人接吻过,你怎么知道的?”
维塔丽白他一眼,“不要用反问句来回答提问。”
他微微有些脸红,“我能不回答吗?”
“不能。别担心,我不会生气的。”
“是……”小心的看着她脸色,“蕾拉。”
她先是一笑,然后甩手打了他手臂一下,“我就知道!”
他抱住她,“别生气。”
“不生气。”她摇摇头,“你比较有经验也好,不然我可能连接吻都体会不到快乐。”
加百列还是觉得未婚妻的想法真是不走寻常路。但当然,说开了就更好了,他略微松了一口气,“母亲把蕾拉给你用,我还挺担心的,怕你自己发现了、呃,发现了我和蕾拉……不不,我跟她真的没有其他关系了,当时我们都还小,就是我刚到英国的时候。女孩子总是比较早熟一点。”
“我想你母亲不会把你睡过的女仆给我。”
“你说什么呀?我向你承诺过,一定会把我的第一次留给你。”他一脸正经,“你要知道,就算是我跟你订婚了,牛津还是有人在说,我其实跟阿瑟是情人,我跟阿瑟的妹妹订婚,只是为了避免这种同性丑闻的流传。”
她瞪大眼睛,然后很不厚道的大笑起来。“这事我听阿瑟提过,他说你很无聊,要不是因为我,他忍受不了你。”
加百列气愤的说:“阿瑟真是个混蛋!”
“他确实挺混蛋的。他受不了无趣的人,也受不了比他在文艺创作上更有优越感的人。”
“你说什么呢?”他不满的嘀咕,“我可真难!我要是乖乖的,阿瑟就会嫌弃我‘无趣’。我要是像别的男人那样,阿瑟就会先把我狠狠揍一顿!”
作者有话要说:快结婚了,下一章或下下章。:,,,
第102章 有哥的女孩
维塔丽要笑坏了,“怪可怜的。阿瑟有没有欺负你?”
他抿着唇不说话。
“我的哥哥,我很清楚他是什么德性,你要是稍微弱一点,就很容易被他牵着鼻子走。他是不是经常很轻易的就说服了你?”
“算是吧。”
“他很擅长说服别人,你别听他的,坚持你自己的想法就好了。”
他低头笑了一下,“我知道。”阿瑟么,是一个自知自己才华的聪明人,很骄傲没错,有时候确实称得上有点“疯狂”,这也是为什么阿瑟会觉得他“无趣”。他俩“同居”几年,是成了好朋友没错,阿瑟这家伙,善于“管理”别人,他要是说想去哪儿喝酒啊玩啊,阿瑟就先是假撇清的说“哥才不是那么随便的人”,但过后就会自己跑出去浪,还会拉着他去付账。
他不知道维塔丽跟阿瑟是怎么相处的,阿瑟其实不太懂怎么做一个好哥哥,究其原因,还是不太有责任感,有点“今天有酒不想明天”的洒脱和任性。维塔丽给他写信也不太问阿瑟的事情,给他的感觉她似乎刻意回避不想多管阿瑟的事情。
阿瑟也不太说维塔丽的事情,不过一说到自家妹妹,总是一脸骄傲,“我妹妹天下第一”,让他这个独生子怪羡慕的。兰波家的兄妹都很友爱,不得不说是兰波太太教育有方,他的父母也很看重这一点,认为家庭教育合格的女孩才能够成为他们的儿媳妇。
维塔丽真的很好呢!
婚期一天一天临近了,她还是没有什么待嫁新娘的自觉性,也不会害羞的不肯见他。她因为在伦敦没有自己的家,又是住在他家里,也就不太讲究什么未婚夫妻婚前不要见面的规矩,双方父母都觉得也没什么不好的,他当然更没意见了。
她的头发已经长得很长了,披散开来,能垂到腰上,很是丰盈,编成发辫很美,他想着婚礼上她肯定会是一位妩媚娇艳的新娘,真有点迫不及待了。
*
维塔丽悄悄看着身边的年轻男人。
从男孩到男人,她是不是也能算得上看着他变成熟了?这样真好呢,有一种“养成”的快乐。她其实弄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真的爱他,但一个人想到另一个人就会面露微笑心情愉快,这应该就是爱情了吧?
婚姻么,就是用法律啊手续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绑定在一块儿;家庭么,就是一男一女搭伙过日子。有兰波太太这样一个母亲,她要是想独身主义,只怕会被母亲念叨死,但要是跟加百列在一起搭伙过日子,好像……也不是那么难以容忍。
加百列已经比这个时代百分之99点9的男人强了,是有点大男子主义,但因为爱她,会很注意自己的语气,多是请求、商量,而不是命令,不过当然了,要是加百列是那种“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的大男子主义,她也根本不可能跟他恋爱、订婚。
兰波太太现在对加百列十分满意,他年长几岁后,脱去那种男孩的稚嫩,居然长得越来越英俊了。有钱有貌有地位的未来女婿,兰波太太真是没有哪儿不满意,反倒是担心维塔丽婚后会欺负加百列,还悄悄跟女儿说,将来结婚后要对丈夫温顺。
存着对母亲的敬重,维塔丽乖巧答应。
没什么啦,要说做出一副温顺的态度,她肯定能好好表现的。加百列其实很好哄,你对他温柔一点,他就能高兴一整天。
这么好的性情,这么好的男人,她确实也很满意呢。
想想当初是加百列主动来找她的,就知道他其实行动力很强,办事能力也很强,她很看重他的稳重。他是不如阿瑟那么聪明,但过分聪明的人的问题就是他们的思路走的太快,别人还在踏踏实实的做着第一步,他的脑子就已经跑到第三步去了,所以阿瑟不太容易跟别人同事,成为诗人和作家确实是最适合他的道路,可以独来独往,保持有限的人际交往就行了。
*
“Darling,在想什么呢?用1英镑交换你现在的想法。”
她噗嗤一笑,“1英镑太少了,怎么也得给个100英镑吧。”
“那我就得开支票了。”
她伸出左手,掌心朝上。他便笑嘻嘻的握住她的手掌,低头吻在她手心里。
她也笑,笑得眉眼弯弯。
蕾拉的事情有点出乎她的意料,但想想,又不觉得奇怪了。有钱人家的少爷,最常见到的就是家里的仆人,很多时候跟仆人在一起相处的时间比跟父母在一起的时间多得多,男孩到了年龄就开始明白男女有别,开始意识到性别差异,喜欢每天都会见到的同龄女孩,实在是正常极了,她没必要大惊小怪郑重其事。
bsp;奥兰太太可能知道这事,但她心里就没当成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所以才会把蕾拉给未来儿媳妇做贴身女仆。蕾拉自己好像也没有什么想法,毕竟门当户对很重要,少爷娶了女仆这种事情不会是向往爱情的美谈,反而是丑闻。
这么想的话,她也没必要非得赶走蕾拉,等他们从国外回到英国,蕾拉可能也就要结婚了,她就会换一个贴身女仆,蕾拉在她身边顶多待个两三年,不算个事。
想通了之后心情就更好了。
*
婚前三天。
奥兰太太写信给儿子,这几天不许他来看维塔丽。加百列习惯了每天陪着未婚妻散步聊天看书吃饭,突然空闲下来,真有点无聊。
阿瑟这天坐了早班火车回来,见他一副懒洋洋的神情,便说:“得啦!再过三天你就能结婚了,要我看,你不用一周就会厌烦维塔丽这个小坏蛋。”
“我会告诉她你怎么说她的。”加百列懒洋洋的说。
“瞧呀!她可算是把你驯服的服服帖帖的!”
“那可是你的亲妹妹!”有你这样的哥哥吗?
阿瑟笑嘻嘻的说:“作为你妻子的哥哥,我必须告诉你一件重要的事情,维塔丽凶巴巴的样子可吓人了!”
“吓人?怎么会呢?她就是生气准也会是一个好看的凶巴巴的女孩。”
“你要是惹到她,她会揍人的。她揍过你,我还会接着揍你。”阿瑟一挑眉。
委屈,“我向你发过誓,会好好照顾她,照顾她一辈子,永远不离开她。”
阿瑟凝视他,“你知道我家是什么情况,我们的父亲是个混蛋,我们的母亲见识有限,我们只能靠自己。维塔丽什么都好,就是不像别的女孩那样顺从。你现在爱她,还不觉得她有什么不好,但将来,我担心你们会因此争吵不休。我是她的哥哥,她怎么样我都会爱她,永远爱她,接受她所有的优点和缺点,但你呢?”
“我当然也可以接受她所有的优点和缺点,在我看来,她没有缺点,即使有什么缺点,我也不介意。她能有什么缺点呢?我想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