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众人这么一说,游龙生反倒不红脸了,他转身就走,只留下冷冷的一句话,“我愿意,只要她肯多看我一眼,我连命都可以给她。”
台上说书的老头说得也正应景,说到“明月在天,美人在前,实在是红颜如画,不可辜负。”
底下的人被拂了面子,又说起游龙生的不是,从他身上又说到那些整日堵在李宅门口的江湖少年,还有那些失心疯似的保定富户,还有许多外地来的公子哥,末了却又有几人道:“那李姑娘长得那个样子,就该关在家里,成日里出来走,不知道要了多少男人的命。”
吕凤先被引起了好奇心,他见过的美人不少,可人再美,怎么能美到连一眼都不能看?
思及此,吕凤先甚至连去找李寻欢的念头都淡了不少,只想看看这位传闻中的美人,究竟能有多美。
吕凤先走出茶楼的时候,不曾注意到台上的老头眼皮一撩,笑呵呵地讲道:“那明皇大行前,哀叹两声,不如不见,不如不见。”
保定府的热闹无处不在,李凝缠了李澈几日,终于哄得这个懒骨头肯出来吹吹春风,偏他一步路都不肯多走,就像是长在了车驾上似的,说是吹风,当真是吹风,车驾两侧帘子大开,他偶尔朝外面望两眼。
李凝实在不想坐车驾,便骑在马上行在车驾边上。
春日风景独好,保定城里却只能看到人挤人,李凝本准备把李澈带到城外爬爬山,但李澈坚决不肯,甚至还没出家门口多久,已经懒洋洋地躺在车驾里,一声接一声拉长了叫李凝,他想回去了。
李凝对他实在没有法子,李澈又道:“等明年我把隔壁的房子也买下来,把花园池塘扩一扩,在家里也能骑马走动,就不要出来吹风了吧?”
李凝劝道:“总待在家里对身体不好。”
李澈摇摇头,说道:“太劳累对身体才不好。”
他这个人是自有一套逻辑的,寻常人很难和他争执上十句,大多数十句不到,就会觉得他很有道理。
李凝也没能劝多久,只好松口放他回去。
李澈连忙催促马夫一声,华贵的马车当即驾出了原有的速度,不多时就消失在了李凝的视线里。
李凝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勒住下意识想要跟上去的马。
她身后忽有个极为年轻的嗓音颤抖着叫道:“李、李姑娘!”
李凝在马上回头,正见一个颇为熟悉的少年立在不远处,手里捧着一个盒子,她眨了眨眼睛,笑道:“游少庄主,好久不见了。”
游龙生的脸立刻红透了,他支支吾吾道:“我、答应你的事情……做到了,这是我亲手为、为你打造的刀。”
他试图打开盒子,开了两下才打开,盒子里静静躺着一把紫金长刀,泛着微微的光泽,一股难以掩盖的刀气附着其上,一看就是一把足以媲美神兵的宝刀。
游龙生低下头,不再注视着李凝的容颜,说话便顺畅了许多,他低声说道:“我知道,李姑娘和林仙儿不同,林仙儿哄着我为她偷盗家传宝物,李姑娘却要我去学家传秘法,怕我荒废祖业,荒废自己,我知道自己配不上姑娘,但我希望我锻的刀能陪姑娘久一些。”
李凝取过长刀,笑了笑,说道:“好。”
从转角处走出来的吕凤先忽然怔住。
满眼倾城色,如花也似梦。
第124章 飞剑客(10)
游龙生锻的刀确实十分不错。
除了材料和工艺很用心之外, 也完美贴合了李凝的用刀习惯, 李凝在他面前出刀不过两次, 他就把一切细微之处都复制得极好。
少年的爱慕肤浅又直白,李凝却没法讨厌这个年轻人,也许是因为他心中尚有正气,不曾被魔鬼彻底侵占, 即便当初迷恋林仙儿, 也没有替她做什么恶事。
世上的人本就是这样,恶人永远是极少部分。
游龙生送了刀就走, 大约是怕自己留得久了惹人心烦, 也有不敢再留的意思。
李凝骑马从街道路过, 和一个怔怔立在街口的白衣人刚好错开。
吕凤先对于女色没有太多执念,他当年也有几个红颜知己, 闭关之后一个个就都断了,他一直觉得自己欣赏美人,却不会为美人付出太多,因为他本身并不是好色之人。
直到绝色当面, 他才发觉男人都是一样的, 他也许不好色, 但一定爱美。
爱美之心人皆有。
吕凤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发觉自己这趟保定之行实在太亏,什么天下第一, 什么一试锋芒, 都不重要, 他只知道假如自己再待下去,怕是真的会像那些成日守在姑娘家门口的人一样。
吕凤先的傲气决不允许他那么做,于是连李寻欢都不找了,直接离开了保定府。
李寻欢正在喝药。
梅二先生自己是个酒鬼,却不允许他多喝,怕喝多了酒影响药性,但他总能找到各式各样的美酒,就算找不到,凭他这幅样子出去转一圈,也多的是江湖人想要请他喝酒。
天下第二的名头已经足够可怕,李寻欢只求上头那位天机老人多活十几二十年。
被人后来居上其实也可以避免很多麻烦,但他毕竟是个江湖人,哪有江湖人愿意落败。
即便那些江湖争锋,快意恩仇的日子对他来说已经十分遥远。
有时候李寻欢也有些恍惚,他究竟是怎么把日子过成这幅样子的?
如果他能有答案的话,也许就不必这样成日醉酒了。
自从出了林仙儿的案子,兴云庄在江湖上的地位直线下降,又有被林仙儿害过的人家乃至江湖门派认定兴云庄和林仙儿同流合污,龙啸云这个大侠的名声也变得不大好听,更重要的是和林仙儿义结金兰的林诗音,许多受害者连林仙儿的尸骨都挖不到,便想报复到林诗音的身上去,认为如果没有林诗音的地位相帮,林仙儿一个孤女根本翻不出这么大的风浪,做下这么多的恶事。
龙啸云的武功并不高,他能在江湖得名,多半靠的是李寻欢这个兄弟,兴云庄的客人一减再减,普通的护卫拦不住迁怒的江湖人,所以李寻欢就在兴云庄不远处找了个宅子住了下来,方便保护大哥一家。
谁能想到竟还顺便带动了保定经济发展。
李寻欢平日已经极少出门,耐不住许多人知道他的住处,除了一些自认厉害的江湖人想要挑战他之外,更多的是只想见他一面,又或者和他打个招呼的江湖人,这其实不费什么事,但走了一批又来一批,圣人也会烦。
怪不得大侠总是居无定所。
真正居无定所的阿飞又碰上了麻烦。
自上官金虹身死,荆无命远走之后,风云榜经历了一次比较大的变动,天机老人和李寻欢仍是第一第二,阿飞倒也没有顺延上去,而是又补全了两个先前没有太多战绩的高手,排在第三的是铁剑郭嵩阳,第四的是位苗疆女高手。
提到苗疆女子,很多人会想起穿着苗疆服饰,明眸善睐,一笑两个酒窝的娇俏苗女,事实上这位天下第四的苗疆女子是个胖如佛陀的横练高手,被人称为大欢喜女菩萨,一身肥肉宛如铁塔,刀枪不入,甚至能一口咬碎铜铁。
她的功法出处已不可考,然而阿飞确信,哪怕是他大哥在此,也和难和这个女人一斗,他刚才出了一十三剑,甚至没有刺破她的皮肤,最后一剑的时候,更是被她一张嘴咬碎了剑锋。
于是他只能逃。
大欢喜女菩萨胖得有四五个阿飞那么大,心态却很年轻,她并不是在追杀阿飞,而是在捕猎。
她年轻时也许没有这么胖,看上去也没有这么可怕,一个年轻而美丽的异族女子,又热衷逐欢,所以她有很多情人,然而等她功法练成,一日比一日更肥壮,像座肉山的时候,她的那些情人一个个就都想要离开她,她只好杀了他们,重新去找情人。
她最喜爱的就是那些还带着几分稚嫩的少年,乖顺的时候惹人疼爱,挣扎起来也很有意思。
阿飞的逃命方式是在动物身上学来的,他的轻功其实没有那么好,但他足够灵敏,就像能够提前感知危险的动物,大欢喜女菩萨的身法虽然好,但她实在太胖了,于是竟也维持了一个不相上下的水准。
上一次和荆无命追逃,阿飞仍抱有反戈一击的希望,然而如今他的剑已碎,逃亡便成了真真正正的逃亡,全靠一股求生欲支撑。
他曾亲眼看见大欢喜女菩萨的弟子给被掳掠来的少年喂药,直到把人喂得满脸通红,神志不清,再送上大欢喜女菩萨的床,那情景他只看了一次,就恨不得自己没生眼睛。
如果他也落到那样的境地……本已枯竭的丹田陡然又生出一股内力来,硬生生和追在身后的肥壮身影拉开了一大截距离。
阿飞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向什么方向跑,耳畔是风声,眼前是重影,身后的怪笑成了扭曲的尖叫,他不似在人间,更似在地府,渐黑的夜色像是要把他整个人淹没。
李澈正在烤肉。
严格来说,是他看着护卫烤肉,他甚至懒得自己动手,哑巴中年护卫阿大用锋利的割肉刀将烤好的肉片成细细的薄片,用漂亮的瓷碟盛了,再呈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