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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每天都在作死 金推完结+番外 (半只肉球)


  走在前面带路的哈琳顿下脚步,回头对柏妮丝说:“我们到地面了。”然后,又看她的橘色狱服太显眼了,把自己的白大褂脱下来披在她身上。
  “你只要推开那道门一直跑就能出去了,我去引开他们。”
  未等柏妮丝说话,哈琳就要转身离开,却感到自己的手腕被抓住,她再次回头。
  柏妮丝攥紧身上的白大褂,一双新月般的蓝眸彷佛在闪闪发光。
  她说:“谢谢你,哈琳。”
  下次见面的时候,你就是哈莉·奎茵了吧?
  哈琳笑了笑,对她摆摆手,没说什么,抽身离开。
  “记住我的话,珍惜生命,远离人渣!”虽然知道哈琳去意已决,但柏妮丝还是冲她的背影大喊。
  哈琳没有回头,脸上却挂着一抹无奈的微笑,向阿卡姆深处走去的脚步没有丝毫的停顿,散开的头发在身后轻轻摆动。再接着,微笑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坚决。
  哈琳走后,柏妮丝按照她的话推开那扇门,她看见了外面的天空,她才刚踏出一步,旁边就悄悄的走出来一个人。
  她看着那人,忽然道:“你没死?”
  那人居然就是曾经给她带过卫生巾的绿眼睛,他向她走近,在柏妮丝想着如果他要把她抓回去的话要怎么办的时候,他从腰带拔出一把手/枪,递给她。
  “拿着。”
  柏妮丝略带惊讶的抬头,看了他一会之后接过,用轻松的语气说:“别死了啊。”
  绿眼睛看了她一眼,轻轻的嗯了一声就越过她从那扇门进了去。
  ……
  柏妮丝把枪收到白大褂的暗格里,迈开腿在夜里奔跑。
  阿卡姆在她的身后越来越远,阴森老旧的古堡在迷雾里耸立,也许是因为警力都调走了的关系她没有再遇到一个人,眼看就能跑出阿卡姆的范围,又有一个人影挡住了她的去路。
  ……就不能让她安然的离开吗?!
  那人不是谁,是正杀马特,柏妮丝非常疑惑为什么她能追出来,杀马特就掏出了一把小刀——那可真有小丑的风格,两人之间距离五米左右,对峙而立,一方杀气腾腾,一方淡定自在。
  柏妮丝有点不悦的说:“我没记错的话,我好像留了你的一条狗命?”
  “我等了这一天好久——好久了!”杀马特却像完全没有听到她的话般,眼底的恨意快要溢出来,她用疯恨交加的目光死死的盯着柏妮丝,似乎要将她吞下肚似的,丧失理智的冲向她。
  柏妮丝看得真切,却没有掏出枪。
  她的身体彷如在这一刻被另一个人掌控了,自动作出反应,她先退后一步,避开了刀锋,再以电光火石之势抓住杀马特持刀的手腕,一扭,下一秒杀马特手里的刀就调转了方向,指着杀马特自己,柏妮丝再用上另一只手抓住杀马特的拳头,逼使她不能松开自己手里的刀,用力一推,杀马特完全抵抗不了,她惊恐的看着她自己握着的刀的手不受控制的刺向了自己。
  “啊——”
  所有的事情都在一瞬里发生,杀马特已经捂着自己流血不止的肩膀惨叫不已,柏妮丝看见她哀嚎,脸上的寒意丝毫不减,继续用力,于是刀插得更进了,她幽幽的吐出一句,犹如死神的低语:“——那就继续等吧碧池。”


第7章 .重見天日01
  跑出老远、直到完全看不见阿卡姆之后柏妮丝才敢停下来透口气。
  她随便找了一棵树靠着,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一脸惊魂未定: “卧槽卧槽卧槽!”
  “好多血!我差点就杀了人!”
  回想刚刚发生的事情,柏妮丝就感到一阵窒息,她发誓,她只想装装逼,从来没想过要下这么重的手!
  不对,重点是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
  战斗力相当于一只鸡这句话她可没骗人,虽然她从小到大没少打架但是技术却没怎么精进过,刚才完全是身体自己的反应,当她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刀已经插/进了杀马特的肩膀。
  杀马特的战斗技巧也没比柏妮丝强得去哪,完全是在横冲直撞,可是按常理她亦不可能只花一秒就KO了她!
  之前那句“让你知道谁才是你爸爸”也是在装逼,对付这种疯婆子绝对不能在嘴巴上落入下风,而且柏妮丝是那种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的人,当时看她不顺眼就那么冲口而出了,至于真的跟她对上了怎么办?那是之后的事!
  柏妮丝知道自己是在作死,可是不作都作了,那唯有一直装下去啊!
  还好她刚刚没有直接掏枪,不然一枪把那杀马特毙了,她可要吓死自己。
  不过她总算离开了阿卡姆的范围,进入了深郊,而且应该不会有人追上来了,就是不晓得要走多远才能到达市区。
  ……但是想想看,这里是哥谭市,她一个女人去市区还不如留在郊外来得安全,可她也总不能在野外生活。
  想了想,还是先出去市区再说吧。
  柏妮丝沿着大路一直走,确保自己不会迷失方向。
  周围一片漆黑,唯一的光源便是来自天上的大圆月,可是那并没有提供太多的视野,柏妮丝几乎是摸黑前进的,能听到的只有自己走路的声音,她隔一会儿就摸摸怀里的枪,冰冷的金属性质使她稍微安心下来。
  这会儿,她敏锐的听到一些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尤其刺耳。那是跑车的引擎声,从声音就可以想象出那辆开得有多快,柏妮丝没来得及细想前方的道路就出现了一点光线,是车头亮起的灯,而且还越来越近。
  谁会在大半夜开车来这种地方啊?
  柏妮丝想,如果是普通人,她就用枪威胁他下车,自己驾车出去,总比走路要强,大不了用完之后还给车主就是了。
  可是,在她看清楚那辆“跑车”长什么样之后,这个念头立即就被打消了,而且生出了一股拔腿就跑的冲动。
  ……那他妈的蝙蝠车啊!
  开着蝙蝠車的除了蝙蝠侠还有谁?!
  小丑越狱,很明显蝙蝠侠是来找人的,而要是被他看见她这个刚从阿卡姆逃出来的“罪犯”会有什么下场?
  柏妮丝立即就想把自己藏起来,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蝙蝠车的速度太快了,从柏妮丝听见声音到差不多开到自己的面前的这个过程用了不到五秒钟,蝙蝠侠肯定已经看见她了。
  事实上的确如此,接到小丑越狱的消息的蝙蝠侠驾着蝙蝠车全速赶住阿卡姆,在哥谭的郊外开到一半突然看见路边有一个影子,他皱了皱眉,立即就起了疑心。
  在蝙蝠车的车速减慢之时,柏妮丝已经用白大褂将自己的全身都包裹起来,以免露出了阿卡姆的狱服。
  黑漆漆的炫酷蝙蝠车在她的面前停下,车前盖上的灯光光亮得她眼睛不适的瞇起来,忍不住用手掌为自己挡去那些刺眼的光线。
  车子的上盖打开,蝙蝠侠把头探出去,打量着金发女人:“你……”
  “蝙蝠侠!太好了!”金发女人似乎受到了极大的惊吓,满脸苍白,“阿卡姆被入侵了,我是那里的医生,请你快点去救救我的同事!”
  蝙蝠侠的确十分赶时间,他怕去晚了就让小丑跑了,所以也没多想别的。更重要的是,他几乎记得每一个哥谭的罪犯的样子,他的超级电脑还存着他们所有的个人档案,而他打击了犯罪活动这么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个女人。
  另外就是她的长相让人无法把她和阿卡姆的罪犯联系起来,所以蝙蝠侠倒是没有第一时间就往那边想。
  蝙蝠侠看着金发女人一副快哭出来的样子,用经过变声器变得低沉沙哑的声音说:“警察很快就会来的,你待在这里不要动。”
  柏妮丝连忙点点头,用“颤抖不安”的声线道:“我知道了。”
  蝙蝠侠没再说什么,他退回坐驾上,发动车子。看见他离开,柏妮丝终于都松了一口气。
  她拍拍自己的胸口,心有余悸的喃喃自语:“哎哟吓死我了。”
  蝙蝠车开出了一小段路之后,蝙蝠侠总感到有些不对劲,他仔细地回想刚才的细节,然后察觉到什么似的,凌厉的眼睛一看倒后镜,那里还哪有金发女人的身影?
  ……
  柏妮丝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大概一个小时?看见前方有灯光的那一刻她激动得差点就哭了出来。
  她竟然真的逃出来了!运气也太好了吧!
  可是等心情平静下来之后,她又觉得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
  慢着。
  她才想起了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问题。
  她的家在洛杉矶。
  ……哥谭的地理位置在哪里来着?
  柏妮丝:“…………”
  ……
  哥谭,位于新泽西州东部,面临着大西洋,去纽约大概三个小时的车程,人口630万,比纽约市少200万左右,是新泽西州的第一大城市。
  这是柏妮丝进城后收集到的讯息。
  由于柏妮丝身上的装扮实在太奇怪了,她从一户民居挂在外面晾干的衣服里顺走了一套女装给自己换上。
  ……她真的不是有心提高哥谭的犯罪率。
  然后一个急切的问题就是,她身上的所有家当就只有一把那个绿眼睛小哥哥给她的枪,没有钱,没有任何身份证明,她甚至不知道自己今晚可以在哪里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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