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美娱]超模不好当 完结+番外 (半只肉球)
其实就是算不是阿玛尼跟她撞了档期,这都是莱蒂必须要面对的问题,阿玛尼和美宝莲的消费对象并不重合,买阿玛尼的人可能也会买美宝莲,但买美宝莲的就不一定会买阿玛尼了,毕竟价格相差太远,说抢生意可能有点夸张,然而的确会存在被对方抢去了市场的注意力的情况,令美宝莲变得无人关注,从而影响销量。
从两个品牌的合作者就可以看出了品牌的定位——不是说莱蒂的格调低,不过她的确要比娜奥米要“亲民”一些,她透过社交网络来建立与外界的联系,相比神秘的娜奥米·坎贝儿,人们自然对喜欢把自己的生活状况在推特上发布的莱蒂更熟悉一点。
这里也反映了一个奢侈品牌和商业品牌的分别——奢侈品牌的代言人的作用是昭示品牌的地位和理念,商业品牌的代言人的作用是宣传,以赚钱为目的。
可以肯定的是娜奥米不是故意跟莱蒂撞期的,她还没那么闲,而且莱蒂跟美宝莲联名的事情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化妆品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同类型的代替品实在太多了,粉底液这种化妆的必备品就更加不用说了,如何令产品从众多的取代品之中突围而出,靠的就是营销,所以品牌除了增加自身的技术和质量硬质量外,还要不断的增加曝光率。
炒作正是一种能够吸引公众聚焦,最终把公众注意力转化为销售额,提升品牌资产的最佳方式。
美宝莲现在运用的炒作方法就是明星炒作,严格来说莱蒂不是明星,但她有着明星般的话题性,许多好莱坞明星的推特都没有二百多万的粉丝呢,虽然一个社交账号并不能代表自身的名气,像基努·里维斯的名气比莱蒂大了不知多少倍,然而他的推特粉丝却没她多,因为人家为人低调而且不常更新推特。
不过推特粉丝越多,她的被关注度就越高,美宝莲利用她的知名度来加重产品的附加值,可以借此培养消费者对该产品的感情,从而赢得她们的追捧。
代言人的其中一个作用就是无意识的给消费者植入一个概念——用了这个产品之后,我就能变得跟她(他)一样。
莱蒂的肤色是她最大的个人特色,受到年轻人追捧的她是他们的模仿对象,八块钱真的不贵,只要宣传方法和方向对了,消费者都会愿意乖乖的掏出钱包!
长久以来的高曝光率和话题性让她开始变得有“星味”,她的一举一动都受到媒体和市民的关注,模特本不是偶像性质的,九十年代的时候,除了五大超模和凯特·摩丝以外,谁会去关注模特呢?但吉赛儿的出现她让人们知道模特不单是走走秀和拍拍照就算了,一样可以拥有不亚于明星的知名度。
前人起了个开头,而她要在这条道路走上极致。
莱蒂长期活跃在娱乐版及时尚版里,如今的推特粉丝已经超越了一众超模,成为模特圈里拥有最多粉丝的模特。
这次正好是一次莱蒂证明她自身的“带货能力”的好机会,她和马丁走了这么久的“明星超模”路线,是时候来验收一下成果了。虽然知道不太可能,但如果——如果她真的能把同期的阿玛尼给压下去呢?!
……
“为什么减肥那么难?”马克·雅各布对着眼前的色拉长叹了一口气。
“亲爱的,减肥最重要的就是持之以恒。”莱蒂托着下巴,笑咪咪的对他说,“你终于体会到模特的幸酸了,我很高兴。”
马克泄气的用叉子戳了戳盘子上的西红柿,忍不住瞪了黑发姑娘旁边的马丁一眼:“我们在吃蔬果和水果的时候,你却在大鱼大肉,你的良心过得去吗?!”
“我又不用减肥,这有什么所谓的?”马丁没心没肺的把肉排送进口里,还巴滋巴滋的发出了咀嚼的声音,看得莱蒂和马克的口水都差点要流下来了。
“不,最应该减肥的人是你,马丁。”马克幽幽的看了好友一眼,目光有意无意的扫过他衬衫下的小肚子。
马丁把肚子一缩,严肃的说:“我只是个经纪人,不用抛头露面。”
LV的艺术总监鄙夷的看着他:“难以置信你竟然把设计师形容为一份‘抛头露面’的职业。”
莱蒂露出好奇的目光,把蕴酿在肚子里很久的问题说出来:“不过我真的很好奇,你为什么忽然想减肥呢?”
马克忽然不好意思起来,摸摸后脑勺,“我只是觉得,作为一名时尚设计师,自己也要时尚起来才能吸引别人,不是吗?”
跳过了减肥的话题,马克向他们说明了自己在这次春夏时装周并不打算继续跟莱蒂续约的念头,莱蒂跟LV和Marc Jacobs的合同期限只来到2007的春夏系列,换言之,在2007的春夏系列推出后她就不再是LV和Marc Jacobs的主线代言人了。
莱蒂的表情意外的平静,连声音都很平伏:“我相信我们以后一定还有合作机会的。”
其实如果马克还打算跟她续约,她才会感到惊讶——连续三季的蓝血代言是非常难得和罕有的事情,连超模都甚少会被一个蓝血品牌一口气的签上好几季。
在这两季以来,莱蒂靠自身的高曝光率来为LV带来高度的话题性,销量显着的上升了几个百份点,而LV又让她的身价大增,然而凡事都不能只向钱看,一直使用同一个代言人不是不行,但比莱蒂更符合LV风格的模特大有人在,再这样下去LV就会失去自己的风格,所以他只能弃用莱蒂了。
LV本身并不需要靠她来获得关注,倒不如说是LV让她知名度提升,从来不存在奢侈品牌要抱人大腿的情况,只有其他人抱他们的大腿。
她和马克的关系早就超越了合作伙伴,更接近师徒关系,就算马克不跟她续约就不代表两人的友谊就此结束,莱蒂把他视作自己的伯乐,马克也把她视作徒弟,他把她带进了这个圈子里,加上马丁的缘故,莱蒂和马克的关系会一直紧密下去,以后可能还会有其他合作。
马克看看莱蒂,又看看马丁,试探道:“你们怎么看起来一点失望都没有?是不是有什么好事要发生了?”
马丁说:“咳咳,其实还没有成事,我们不应该告诉任何人的,不过见是你就算了。”
他跟莱蒂交换了一个眼神,后者微微一笑,道:“我要成为范思哲的全球品牌代言人了。”
马克先是倒抽了一口冷气,随即道:“恭喜你,这次你可真的是Versace girl了。”
模特跟品牌的关系可以有很多种,如品牌代言人、产品系列代言人和产品代言人,还会用全球或地区这种地域性的标签再度加以区分。
莱蒂一直以来代言范思哲的都只是成衣系列,亦即产品系列代言人,但这个品牌并非只有成衣,还有许多不同类型的产品,比如包包,化妆品,香水等等,各类型的产品都有自己的代言人,针对不同的产品,品牌会选择与产品气质相符的明星或模特来为产品代言。
而全球品牌代言人,换言之代言的是范思哲品牌的整体形象,会与品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无论去到哪个国家都能在橱窗上见到她,她的广告也会在世界各地播放,而不是只有美国,地位比主线代言人强了不知道多少,是跟品牌最亲密的合作方式,可以令她在MDC的排名直接超前几名。
除代言人外,还有品牌大使及品牌挚友这两种合作方式,前者跟代言人很像,甚至有些品牌会把两者视作为同一样东西,要说分别的话,代言人有更多的线下活动,大使的主要功能是宣传,他们要做的就是以一己之力为品牌、产品带来实际的销量和品牌好感。
而后者一般以年为单位与品牌之间有软性宣传的合作,比如向来不使用代言人的卡地亚会针对不同系列和产品找不同的品牌挚友和合作伙伴为其展开宣传推广。
可以这样说,最高级别的合作是代言,因为形象大使不一定都有代言费,但就有软宣、定制产品,也能出席品牌活动;品牌挚友既没有代言费也没有定制产品,但出席活动时可以向品牌借用服装手袋等产品。
为什么要划分这么多种的合作方式?最重要的目的是为了刷存在感和增加话题,其次有着不同的原因。
首先,一旦明星出现丑闻,对品牌的负面影响不可估量,如果有多个合作者就可以分散风险,要是某个产品的代言人出事了,影响到的也只有那个产品而已。
而且粉丝的购买力是很惊人的,找越多的明星合作,吸引到的粉丝就越多,不过这一项只适用于商业品牌,现在奢侈品牌还不至于找明星来增加流量,但以后可不好说。
另外,每个产品都有特定的受众群,那么每个受众群也需要相应的代言人,这样就可以实现市场的全覆盖,令品牌变得更多元化。
签了合同后,莱蒂就是名副其实的Versace girl了。
当迟些这个消息跟她和美宝莲即将合作的事情一同曝光后,免不了在时尚界引起一波热论。
同时跟奢侈品牌和商业品牌合作的模特并不常见,能够跨越HF和商业的模特本就不多,更何况是范思哲和美宝莲这两个品牌在各自的领域里都是顶尖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