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在成长,每个人都有他该做的事情, 让另一个人为你等待四年,太自私了。
叶朗月是个自私的人,但对庄卓源,她不忍心自私下去。
怎么形容呢?私心里,庄卓源就像她心中的一片净土,她希望他无忧无虑的快乐下去,就像她从前那样。她希望他代替叶朗月,活的自由自在,平平凡凡。
她不希望他跟她搅和在一起,从十几年前,父母去世,她就不再是单单纯纯的叶朗月了。
叶朗月也更清楚,这样做,某种程度上也是个很自私的决定。
这段关系由庄卓源开始,由她自己一个人结束,甚至都没跟他打过招呼,留下一段录音和一封信,简简单单,无比冷酷。换做是谁都该恨她的,可是庄卓源没有。
庄卓源,始终是庄卓源,她喜欢的那个,善良又体贴的阿源。
叶朗月可以面对任何人都理直气壮,但面对庄卓源,她总有一种复杂之感。反之,相信庄卓源对她也是一样——不用看单独跟她在一起时仿佛有些犹犹豫豫的模样。
然而排除她,从这两次见面看,他能游刃有余的处理很多事情,包括人际关系。
刚刚见到他接了个电话,就跟他们队长,好像叫展瀚韬,高高大大的,皮肤有些黝黑,但是眉目俊朗,看起来很有男子汉气概,又似乎有些憨厚的样子,说了帮忙准备车之类的事。
“我还帮你在车上准备了好多东西,我保管你今晚求婚一击即中!”
庄卓源是悄悄对展瀚韬说的,叶朗月是坐在一旁,所以能刚好听到,不远处另一个似乎也是飞虎队的人也听到了,夸张地大叫:“什么?展Sir向阿嫂求婚?!”
很多人都问是否真有其事,有人没听清,又问了一遍,最后得到了肯定答复。
“今晚我们就在这里,预祝展Sir他求婚成功……”庄卓源举着酒瓶引领众人:“就好像我们平时行动似的,一定行!干杯!”
于是原本的叙旧,就变成了所有人举着啤酒瓶对这位飞虎队队长的祝福。
叶朗月也举起了酒瓶,坐在原位,视线内就见到庄卓源望着她眨了一下右眼,嘴里打了个响——这似乎是他的习惯性动作,不,不是似乎,是他以前就喜欢这样耍帅。
明明算不上是国色天香的大帅哥,可是却因为这个动作,魅力暴涨,潇洒又从容。
这个习惯性的wink(眨眼,使眼色),就像回到了从前,他真的是一点都没有变。
叶朗月有些欣慰,有些怀念,又有些无可奈何,只能莞尔一笑了。
……他到底是婆妈到什么程度才会连人家求婚都全程帮忙准备东西的?听那展Sir的语气,从头到尾都是庄卓源一个人搞定的,展瀚韬什么都不用干,只要出个人就行了。
庄卓源这个人当兄弟可是真划算啊。
累死都没人心疼。
——
狂欢过后,叶朗月要回家,她又不是真的来陪他们的,而她真正要安慰的那个傻大个,俞学礼瞪大眼一脸三八的推着庄卓源送她:“你们两个顺路,我们不顺路,就这样了。”
很好,看来他完全忘了家里的事情,根本不需要半点同情。
庄卓源送叶朗月一起到的士站,叶朗月说送她上车就可以了,她可以自己一个人走。
“但是……”庄卓源半低着头,有点不敢看她,随后又像是鼓起勇气似的,抬起头来看她,郑重地说道:“我想送你到家门口,你一个女孩子,自己走夜路不安全的,让我送你。”
叶朗月盯着他的耳朵,三角形的,远看有点像是童话里的精灵耳朵,此刻变得红彤彤的。
咬起来很软。
别问她怎么知道的。
她没反对,转身拉开车门:“走吧。”
突然得到了鼓励,庄卓源飞速的开了另一边的门上车,速度快的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叶朗月报了地址,之后就开始保持沉默。庄卓源看她没话说,就主动没话找话聊。
以前她就知道他是个话痨,现在他变得更话痨了,也不知道是太兴奋还是酒喝多了。
跟别人说话通常没什么耐心的叶朗月很神奇的听着他绘声绘色的讲,他从原本在交通部,后来调到公共关系科,又做了重案组,最后考了飞虎队;到现在的上司展瀚韬,讲到展瀚韬的父母把他当半个儿子;讲到他自己的姐姐庄卓嬅两年前未婚夫去世,她重新搬回了家;又讲到家里原本的母猫生了五只小猫,三只公的两只母的,小猫的名字分别是……
庄卓源还没讲完,就感到有一颗沉重的脑袋倒在了他的肩膀上,侧过头,能看到银灰色的头发,闻到洗发水的香气,还有她缠绵的呼吸,夹杂着一点酒气和香烟的味道。
味道其实不算多好闻,可是他的心忽然就安定了下来。
就像一叶飘在海面的扁舟,找到了能指引方向的灯塔,停靠在了寻求已久的港口。
送叶朗月到了门口,她没住在原来的大屋,而是更精致一些的公寓里。
两个人道别,他就离开了。
回到自己家,姐姐庄卓嬅不在,一开门就有三只猫来迎接他,剩下的三只远远地望了他一眼,继续趴下,不是在给自己梳理猫毛,就是闭上眼,仿佛在睡觉。
庄卓源微笑,冲凉,换衣服,给自己的几只小宝贝挠痒痒,他手里的是猫妈妈,名叫奥利奥,因为毛色一半是黑的,一半是白的:“今天爹地见到妈咪了,你还记不记得妈咪?”
他对着猫,猫也对着他,两只在夜里有些发亮的眼睛眨了眨,不知是在赞同还是在否认。
很久很久以前,庄卓源曾经想过,分手了就分手了,没有以后的。
他可以再找一个人,重新开始。
但是,重新开始,原来这么困难。
越压抑,越汹涌;越汹涌,越想念。
无论什么时候,如影随形。
感情,真的不是人可以控制的。
第106章 意料之外
叶朗月刚进公司, 就听说了K.C.分配给张强一件收购的案子:逸星集团分拆上市, 需要收购公司金羊电业作为旗下生物科技类的子公司,三个月前接手的案子,到现在都没谈妥。
“我怎么记得这案子原来是你接手的?”她看向对面的任伟梁。
在她进入Donald&Co.前几天, 刘瑾昌就把旗下金额巨大的案子都给她过目了,颇有一种“这是朕打下的江山,想要什么随你选”的气概, 不过被她拒绝了。
以前最开始的时候是技巧不够,也不懂怎么打官司。两年实习期被魔鬼师父进行斯巴达训练之后就火速成长了许多,后来她也就更没兴趣搞赚钱的案件,相反, 有挑战的案子对她来说更有趣一些——没错,全世界都在误会刘瑾昌,其实他是在替她这个徒弟背黑锅。
可是他一声都没吭,丝毫不解释, 大概对他来说也没什么好解释的。自己的徒弟,作为师父, 两个人的关系, 他们做什么事情,都与别人无关,这是他们之间相互的信任。
刘瑾昌和叶朗月这两师徒,这么多年经历过的事情,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
对刘瑾昌来说,他最信任的人, 莫过于他的妻子Mary,叶朗月,连任伟梁都要往后排。
甚至某些时候,叶朗月比Mary更值得他信任。
而对叶朗月来说,刘瑾昌大概是她半个父亲的人物,如果不是Mary太年轻,有所顾忌,她甚至想认个干爹——没有其他意义的干爹。
不过在过了三年大律师的“苦行僧”一般的生活后,叶朗月转变了看法,既然要重新回归,这一次自然不能只靠着师父。她好歹做了这么多年的律师,总要显摆点自己的本事。
客户,她可以自己找,像是俞学礼这样的小伙伴,她认识的还蛮多的。
刚开始靠着关系,以后她会打出自己的名堂的,这是属于叶朗月的自信。
当然,这不代表她对Donald&Co.一无所知,K.C.给的资料,不说是通读全文,至少也了解一二。所以她才奇怪,师父干嘛弄出这么棘手的案子给张强,这不是把他往卓继尧那边推?
任伟梁还是那样,文质彬彬,风度翩翩,细心体贴,面面俱到。叶朗月不过是随口跟他聊起来,他就能像变魔术似的变出一杯咖啡,摆在她面前。
但当你真正问他一件事,他就会显示出他的油滑之处,标准的老油条:“这些是K.C.的意思,那个时候你不在,他直接吩咐我跟Martha的。”
一推六二五,要问就问你师父,顺便还拽了方宁一起下水,多完美。
叶朗月在转做大律师的时候,也从不少同行那里听说了任伟梁以前的故事。
他也是英国留学,回港执牌做大律师,庭上滔滔不绝不留活口,庭下桀骜不驯傲慢嚣张。
若要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赢了太多,得罪了太多的人,自己女色上又不小心,结果就被人家摆了一道。
如果不是刘瑾昌肯给他一次机会,任伟梁光是凭借他曾经被投诉性·骚扰顾客,吊销大律师执照的光荣事迹,他就绝不可能再有机会做律师,撑死只能做个师爷(师爷指法律行政人员,功能复杂,客户和律所之间的中介,法律顾问,法务助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