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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名著]当大佬穿成炮灰女配 [金推] (道_非)


  夜沉星河,远处的河水拍打着地面,诸葛亮转过脸,低头看着丁璇,想伸手捧一捧丁璇的脸,又觉得行为太不端庄守礼。
  犹豫了一会儿,诸葛亮的手放在丁璇的发上,将她垂落下来的发梳在耳后,道:“以后我会多陪你的。”
  他何尝不知道吃吃玩玩闹闹的舒服?
  只是有些事情,他不做,便没有人去做。
  此次南下对江东用兵,武将有赵云关羽张飞,无论哪一个,都是万人不挡之勇,冲阵打仗绰绰有余,可在治理政治上,只有赵云能帮着点他,关羽张飞根本指望不上。
  关羽和张飞的性格缺陷太明显,一个脾气火爆,一个性格太傲,士兵若是被分到张飞手下做事,多半是痛哭流涕,后悔前来当兵,若是分到了关羽帐下,一个个高兴得像是捡了银子。
  关羽傲上忍下,虽然颇得士兵的心,但与文臣相处得并不好,张飞倒是尊敬读书人,可又待士兵不好。
  两人能做镇守一方的大将,却不是治理能城池安抚百姓的人。
  关羽张飞尚且如此,更别提其他人了,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会事无巨细去处理。
  不过丁璇说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不怕下面的人一时办砸了事,怕的是下面的人习惯了你去做事。
  或许他该收收手,放放权了。
  诸葛亮淡然一笑,抚着丁璇的发。
  远处传来清脆的铃铛声音,诸葛亮连忙松开丁璇。
  丁璇笑着道:“害羞什么,再抱一下嘛。”
  话音刚落,周瑜的身影从浓雾中显现出来,丁璇立刻不缠着诸葛亮,冲远处的周瑜道:“公瑾,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的琴音。”
  周瑜:“……”
  他的耳朵都在怀疑人生了好吗。
  赵云也看到了周瑜,带着部下骑马来到丁璇身边。
  哒哒的马蹄在离丁璇不远处停下,甘宁从周瑜身后跳了下来,指了指周瑜,冲丁璇挤眉弄眼道:“周郎给你带回来了,你怎么谢我?”
  星光下的周瑜越看越好看,丁璇笑着道:“你想我怎么谢你?天下的绸缎任由你挑,再给你打造足足的金铃铛,让你挂得满身都是。”
  “等以后入蜀了,蜀地的飞鸟远比中原之地多,那里的鸟都归你管,可好?”
  甘宁这个人,少年之时是游侠……呃,说好听点是游侠,说难听点是贼寇,专门抢劫富人的那一种。
  因为他时常穿着锦衣却抢劫,还被人送了一个外号:锦帆贼。
  他喜欢绫罗绸缎,喜欢玩鸟,鸟身上掉下来的羽毛,还会被他装饰在身上。
  当然,作为他的标志,金铃铛也不可少。
  清脆的铃音一响,世人便知是锦帆贼来了,于是该逃命逃命,该干嘛干嘛,实在逃不走的,奉承他两句,把他的马屁拍得舒服了,他不仅不会抢你的东西,心情好了,还会送你不少银子。
  在一众要么心怀大志匡扶天下,要么热血酬知己,生死都随主公的三国武将里,甘宁的率性而为简直就是一股泥石流。
  甘宁摸了摸下巴,道:“听上去好像不错。”
  两军交战,想的都是如何把对方置于死地。
  孙权立根未稳,现在的周瑜远比初主江东的孙权更重要,杀了他,江东便没了主心骨。
  届时,丁璇挥师渡江,收复江东指日可待。
  周瑜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在被甘宁劫来之时,便已经做了必死的打算,只是他素来气度恢弘豁达,身上并没有即将赴死的死气沉沉,反而一脸恬淡,不像是去送死,更像是一个前来做客的翩翩士子。
  丁璇上下打量着周瑜,道:“公瑾让我好等。”
  周瑜淡淡一笑,道:“瑜亦久仰夫人大名。”
  甘宁还要回孙权那继续做卧底,不便久留,问赵云要了匹马,翻身上马,又向赵云交代道:“江边有几个人,你派几个人前去料理下,别让凌统发觉了。”
  凌统被他安排的人带迷了路,这会儿还不知道在哪打转呢。
  但这样总归不保险,万一凌统找到了那些人,那些人吧事情和盘托出,他就不能在孙权面前做内应了。
  还是让赵云料理了比较好。
  听到甘宁的话,周瑜微微侧目。
  甘宁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道:“当然,那些人都是都督的亲信,子龙莫杀他们,将他们带给都督便是了。”
  赵云笑着点了几个人,让他们跟着甘宁去料理,回头对周瑜道:“都督是夫人的座上客,岂有伤害客人随从之礼?都督放心,只需半刻钟,云便将都督的随从带到都督面前。”
  周瑜眉头微动,上下打量着赵云,略微点头,道:“劳烦赵将军。”
  周瑜的马凌统认得,甘宁回去时不敢骑周瑜的马,问赵云找了一匹马,带着赵云麾下的士兵消失在夜幕中。
  桂阳城门大开,红绸铺成了地毯,两边立着的军士手里举着火把,将红绸照得越发烈红。
  若不是因为太扰民,丁璇还准备找上一些貌美小姑娘在边上弹琴助兴。
  以周瑜的积石如玉的气度,只怕小姑娘们都跟她一样,乱弹一通,引得周瑜频频回头相看。
  城里的太守府早就备好了酒宴,与赵范厮杀过的痕迹被侍从们清理,只余下极淡极淡的红色痕迹,纵有血腥味萦绕,四面的窗户打开,再点上熏香熏上一熏,便什么味道也没有了。
  丁璇坐在主位,美味佳肴如流水一般被端上。
  身边的侍女给丁璇斟满酒,丁璇敬着周瑜。
  酒过三巡后,周瑜放下了酒杯,看着烛火下的丁璇,淡然一笑,道:“瑜知晓夫人心意,但……”
  说到这,周瑜声音微顿,淡然一笑,道:“夫人还是送瑜一程吧。”
  丁璇喝完了杯子里的酒,放下酒杯,手指撑着脸,侧脸看着周瑜,笑眯眯道:“公瑾这么好看,我若杀了,天下的女子们岂不是要恨死我?”
  周瑜的气质是江南雨后的清荷,温文尔雅,这种气质很容易迷惑人,让人感觉他是一个没有攻击力,很好说话的一个人。
  可事实并非如此,他的温和后面,是士为知己者死的宁折不弯,他一生。
  孙策活着的时候,他辅佐孙策,孙策死了,他便辅佐孙权,若是孙权死在了他前头,或许他还会继续辅佐孙家的下一代,总之,有他,便有江东孙家。
  他出身于士族,却没有士族的圆滑和万事以家族为先的性子,哪怕国灭了,也要保住家族。
  他的心里,是平乱世,立基业,治太平。
  孙策,是他的知己,是能达成他目标的那个人。
  如今没了孙策,孙权明白欣赏他的政治观点,他便辅佐孙权征战天下,不死不休。
  丁璇欣赏周瑜,然而在欣赏的同时,又有些许心疼。
  三国是谋臣与武将井喷的时代,武将铮铮傲骨,谋臣修身治天下,君不疑臣,臣不负君,谱写了一章章流传后世的赞歌。
  可再怎么优秀知天命的臣子啊,终究历史的车轮无情碾过。
  出身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悠悠苍天,曷此其极?
  再不能临阵讨贼。
  如果可以,她希望这些惊才绝艳的臣子,永远意气风发,永远壮志酬筹,而不是为了一个同样的目标,仅仅因为立场不同而相互讨伐。
  侍女又斟满了酒,丁璇满饮三杯。
  三杯酒喝完,丁璇放下了酒杯,目光环视屋里的众人,最终落在周瑜身上,认真道:“我不杀你,永远都不会杀你。”
  周瑜眸光轻闪。
  丁璇眉梢微扬,偏过脸对赵云道:“子龙,拿剑。”
  她想剽窃一下周瑜的诗。
  明明目标都是踏平乱世治太平,为什么非要闹到你死我活的地步?
  说句不中听的话,三国的乱世之所以久久没有结束,就是因为不世出的天才太多了,但凡少那么一两个,天下早统一了。
  君不见前期的曹操刘备孙权刚了这么多年,也没刚出一个结果来,三分天下,各自为政,各自讨伐。
  而曹魏的曹操荀彧荀攸郭嘉、蜀汉的刘备诸葛亮法正五虎、孙权并孙吴的四大都督一死,司马家摧枯拉朽统一了天下。
  刘禅麻溜去当安乐公,死了多年的刘备的棺材板按都按不住。
  这说明什么?说明有才能的人不能全凑在一起,全凑在一起就是乱。
  乱世出英雄,可英雄一旦出的太多,从某种层面也会延长乱世。
  丁璇向赵云伸出手,赵云解下腰间的佩剑,扔给丁璇,丁璇接下佩剑,长剑出鞘,在堂下挽了一个剑花。
  东汉末年虽战乱不休,但同时也是一个包容度非常高的时代。
  比如说曹老板带着部下一块去把妹,喝多了酒大家你一句我一句来联诗,刘皇叔与部下抵足而眠,如鱼得水之类的话也是拈手而来,至于东吴,那就更不用说了,大家在一起喝酒,美周郎还会舞剑助兴。
  总之,就是一个君臣相处颇为轻松和谐的时代。
  什么?你说身为主公给臣下舞剑是非常跌份的事儿?
  不存在的,大家只会觉得你礼贤下士,君臣同乐,是一个非常值得辅佐的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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