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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百无禁忌 完结+番外 (若然晴空)


  寇仲干巴巴地笑道:“人哪有不想活的呢,前辈你大人有大量,把我寇仲当个屁放了多好,您看您这双纤纤玉手,揪着我寇仲不嫌脏吗?我经常两三个月不洗澡,前几天刚掉了茅坑,又脏又臭。”
  我不为所动,问他,“妖婆娘?”
  寇仲连忙说道:“是我是我,我是妖婆娘,前辈你别看我表面上是个男人,其实我特别喜欢涂脂抹粉绣绣花唱唱戏,他们都叫我妖婆娘!子陵老跋你们说是不是!”
  跋锋寒干巴巴地点点头,徐子陵显然有些怔愣,但还是顺着寇仲的话点了点头。
  我说道:“你无非是落在我手里才这么说,我要是放了你,背地里不知要骂我多少遍,不给你一点教训,你当我好欺负。”
  我拎着寇仲到洛水岸边,原本准备把他的头按进水里,让他多体会几次窒息的痛苦,但我忽然想起来据说修炼长生诀的人可以在水里呼吸,于是我改了主意,问他,“我准备卸你一肢,你自己选,不常用的就行。”
  寇仲整个人都惊呆了,吓得不停挣扎,一边急道:“前辈,前辈!我真的知道错了,你放我一马,我寇仲下辈子当牛做马……不不,这辈子给前辈当牛做马,前辈要我寇仲往东,我绝不往西,前辈,那可是手脚啊,没了就长不出来了!”
  我责备地看着他,说道:“断手断脚的人多了,要是都像你这样,难道没了手脚就去死?看在你认错诚恳的份上,我可以只挑断你的筋脉,让你留个全乎模样,你自己想好了,我数三声,你要是不做决定的话,就由我替你做主了。”
  寇仲明显感觉到了我的认真,在我数到第二声的时候,大声地说道:“我选!我选左手,前辈要了我的左手,就不要为难我两个兄弟了,都是我寇仲得罪前辈,一人做事一人当。”
  我点点头,然后废掉了他的左手筋脉。
  徐子陵和跋锋寒过了一会儿才赶上来,寇仲面带汗渍,却没有当面说我废了他的左手,只勉强地笑了笑,说道:“前辈已经放过我们啦,陵少老跋,走了。”
  他的步子迈得很大,头昂得高高的。
  像一只鹅。
  石之轩到这个时候才飘然现身,道:“我还当姑娘会心软。”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他无缘无故陷我于不义,我和他又无缘无故,为什么要心软?”
  石之轩的笑容清朗,说道:“姑娘果然是我魔门中人。”
  话题又被绕了回来。
  我忍了忍,还是忍不住,于是问石之轩道:“补天阁的武功是什么样的?”
  石之轩有些惊讶,但随即说道:“我与弟子所言,乃是补天之不足,故可代天行事,似是玄奥,但对姑娘实话实说,补天意在捕天,自上古刺客流传功法整编而来,专精刺客杀道,除了杀人之外别无其他。”
  我更想看看了。
  石之轩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微微地笑了一下,说道:“不妨点到即止。”
  他话音才落,幻魔身法便是一动,我下意识地避开他迅如雷霆的一击,不觉脚下内气浮动,竟运起了一种不逊于幻魔身法的轻功,飘飘摇摇之间辗转腾挪,也如师妃暄和婠婠一战时和石之轩有来有往。
  论起内气,石之轩是不如我的,但论武功身法之精妙,我不如他。
  我压下五成内气,艰难地用粗糙的基础入门功法和他对战,不过有时会蹦出一两招奇异的,我自己都没有印象的新招。
  一战约有三千多回合,直至天明破晓,我已将补天阁全套功法看了个清楚。
  也许是身兼花间派的原因,石之轩的武功不自觉带上了花间派的飘逸潇洒之意,即便汗湿青衫,也不曾落下半分风度。
  偶有被我打重的时候,从喉间溢出一点轻微的闷哼。
  打到后来,我的心思已经不在看功法上了,目光总在他被汗水打湿的腰身和胸膛处流连。
  然后我一巴掌拍在石之轩的脑门上。
  邪王倒在了我的怀里。
  我摸了一把他的腰,比侯希白的紧实,腹部练得起起伏伏,手感极佳。
  我又摸了两下,突然反应过来。
  我一个十八岁的青涩少女,为什么会如此恬不知耻地意图窥看男人的腰腹?
  ……一定是他的错。


第82章 追到隋末砍邪王(7)
  如果调换一下性别,像我这样把人拍晕然后动手动脚的行为显然是极度无耻的。
  虽然就算不调换性别, 也很无耻。
  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一时有些无法面对清醒的受害者,于是并没有弄醒石之轩,而是把他抱回了家。
  我租来的房子只有一间狭小的卧室, 放下一张床之后, 连转身都有些困难。
  我原本是准备出去清醒一下的, 然而看着床上双眸紧闭的男人, 却又不知为何蹲在了床边,静静地看着他。
  在我来时的大唐, 江湖上尚有花间派的传说,但一直没有确切的消息, 偶有些风流侠少被传成花间派的传人,也没法证实, 侯希白是我见过的第一个花间派传人,但我不喜欢他对我的态度, 所以来不及仔细观察,而这个昨夜悄然出现的石之轩,却当真符合了我对花间派传人的一切想象。
  在此之前, 我从来不曾想过我会喜欢上哪一种男人, 补天阁少有女杀手, 倒是很多专精魅道的“月女”,一向被划分为刺客行列,但和我的接触也不算多。
  我曾听人提起过, 武功权势金钱,男人只要满足了这三点之中的任何一点,就可算是良人,倘若满足了两点以上,就足以令天下女子趋之若鹜。
  我显然不是天下女子中的一员,因为我要的不是武功权势金钱这三点里的任何一点,我对男人的要求,仔细想来应该和男人对女子的要求差不多,一要长相出众,二要性格对味,三要合我心意。
  石之轩显然满足了一三两点,之所以第二点存疑,是因为我和他认识的时间尚短,还不知道他的性格究竟如何。
  原本我是这么想的。
  然而不知为何,我看着他的脸,视线总要向下移,仿佛有一种天然的危机感在促使我……试探一下。
  我在怀疑石之轩那方面的能力。
  我觉得我可能脑子坏掉了。
  这一点都不像个未经人事的十八岁少女。
  我站起身,出了房间,拎了个木桶去打了点水,然后洗了一把脸。
  满脑子的废料果然干净了许多。
  灶台上还剩了昨夜带回来的猎物,我把野鸡的毛褪干净,掏去内脏,仔细清洗了几遍,然后上大锅熬汤,蛇肉掐头去尾,剥皮取骨,斩碎成段,过葱姜水,翻炒成微黄色,下黄酒白汤,大火烧开,随即熄炉火,用余温将蛇羹焖烂。
  然后是外面买来的两根猪肋骨,斩成小块下黄酒酱料葱段焖烧,比起蛇羹清淡的香气要浓得多。
  我又烧了一盘野菜,煮了一大锅白莹莹的稻米饭。
  洛阳人大多吃面,但我比较喜欢吃稻米饭,很可能是因为我爹祖上是南方人的缘故。
  野鸡炖得比较早,稻米饭煮好之后就可以吃了,我把野鸡端上桌,准备去盛蛇羹的时候,石之轩按着额头从卧房里走了出来。
  见到他我还有点心虚,于是尽量平静地遮掩道:“正好中午了,一起吃点吧。”
  虽然额头上还有我巴掌的红印,但石之轩看上去仍旧风度翩翩,他微微笑道:“闻起来很香,不想姑娘还有这样的手艺。”
  竟是丝毫不提我打晕他的事。
  我不知为何有点高兴,给他盛了一大碗稻米饭,拿了干净的筷子和勺子给他。
  石之轩的吃相很好。
  我炒野菜纯属为了让桌上有点除了肉之外的菜色,但其实是一口都不打算吃的,石之轩却不在意荤素,吃得也不多。
  我的饭量本来是一顿两碗,见石之轩只吃了一碗饭就放下了筷子,也有些矜持地只吃了一碗。
  然后我就去收拾碗筷。
  在我的思维中,没有男人不能做家务这一条,但石之轩现在并不是我的男人,而是客人,主人没有让客人动手的道理。
  我租来的屋子实在太小,收拾碗筷也避不开石之轩的视线,他静静地看着我麻利地收拾桌子,洗涮碗筷,直到一切忙完,才开口道:“昨日仓促,还不曾和姑娘通过姓名。”
  我擦了擦手,说道:“戚霜,干戚的戚,霜雪的霜。”
  石之轩轻声说道:“唯经霜与雪,才成万年业,果然是个好名字。”
  我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了,摆摆手说道:“只是取名的时候正好窗外挂霜,没有别的意思。”
  石之轩道:“戚姑娘这般武功,屈居此地,不觉得可惜了吗?”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我已不想再做杀手。”
  石之轩摇了摇头,说道:“靠武力杀伤人命获利永远只是下九流,戚姑娘该有更好的选择,有的人倾尽身家常年供养一位远远不及戚姑娘身手的武者,也只是为必要时一次出手,宁道奇有白道第一高手之称,以之轩的眼光来看,他在姑娘的手下过不了百余回合,他虽不贪钱财,但每年都有白道势力向他居住的道观敬奉无数钱财,这是强者该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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