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坐在沙发上的夏洛克看着倚靠在门上,抬头望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简,忽然开口,“又一个你带来的麻烦?”
简回过神,忍不住挑眉,摇了摇头,意味深长地回到,“不……当然不。事实却是,恰恰相反。”
这是属于福尔摩斯家的“麻烦”。
夏洛克默默把这个名字记在自己思维宫殿里的小本本上。他回归正题,回想起去面见安格斯·多伊时,从他口里得到的零星线索——
当天晚上,信赖的秘书因为要快速熟悉业务的缘故,牺牲了个人时间在办公室里加班工作。凑巧,那天安格斯忘记带一份文件,他从附近的家中赶来这里,抬头发现屋子里有灯光,知道是那个努力又上进的新人在这儿,刚露出一个欣慰的微笑,却忽然听见秘书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来不及多想,安格斯立刻冲了上去,刚扭开办公室的门,却发现房间里的落地灯被推倒,满是挣扎打斗的痕迹,而年轻女人就躺在地毯上,闭着眼,生死不明。
安格斯大惊,马上冲上前去,想要去查看情况,一只手已经拿出手机准备打急救电话。却没想到身后忽然出现一个长长的影子,他还来不及转身看清楚来人是谁,额头上猛遭重击,眼前一黑,就昏了过去。
而等到他慢慢醒了过来,却惊骇地发现,自己手里拿着破碎的相框,秘书就倒在身旁,头发散乱,满脸是血,睁着眼睛盯着他,神色惊恐,目眦欲裂,已然没了呼吸。
更令人不敢置信的是,她的衣服凌乱不堪,全身布满被侵犯的痕迹,指甲里全是凝固的血丝。安格斯颤抖着举起自己的双手,却发现除了那个破碎的,装着他和简合影的相框外,自己的身上都是一条条抓伤的血痕。他抬手摸了摸隐隐作痛的脖后,那里居然也有伤痕,来自于谁不言而喻。
安格斯脑子里一片浆糊,他完全搞不清楚现在的状况,下意识地走到秘书身边,颤抖着跪下,刚想去抚摸她的面颊确认一切是否只是个噩梦,却不妨警察在这时到了,一看满屋子挣扎打斗的痕迹,全身是伤满脸惊恐的男人,和衣服凌乱失去呼吸的女人,不由分说,就将他逮捕了起来。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和报导大同小异。当时摄像头里没出现过其他人的身影,只有安格斯匆匆忙忙上楼的影像。经过验证,秘书的指甲缝里嵌满了他的皮肉,而且安格斯身上的抓痕也是秘书临死时拼命挣扎时造成的,DNA痕迹遍布全身。再结合他这个时间点出现在这个地方,如此证据确凿,不管安格斯怎么辩解,在司法审定完毕后,他背负着所有人的骂名和媒体“大快人心”的报导,以“□□未遂”和“蓄意谋杀”两项罪名,被送进了监狱。
不过在此之前,在安格斯仍然还是“嫌疑人”的那段时间里,还有另外两名有犯罪动机的人。
卢迪·史密斯,前独立电视台副主管,现BBC总策划人。四十九岁,富三代,父亲曾是传媒界的大人物,虽已退隐,但声望犹在。此人是女秘书的头号追求者,在一次酒会上见到了她并声称“在她身上找回了初恋的感觉”,从此鲜花豪车烛光晚餐一个不落,对她发起了猛烈的追求。但秘书并没有在这样的金钱攻势下妥协,她看不上对方的傲慢和市侩,断然拒绝了他,惹得卢迪·史密斯怀恨在心,曾放言“如果她敢迈进新闻界一步,就会毫不犹豫地封杀了她”。由于这段经历,他也曾被写上了嫌疑人的名单。
而第二个有谋杀动机的,却是卢迪·史密斯的妻子——没错,在有妻子的情况下仍然在外公然沾花惹草,足以说明他的人品如何。有趣的是,他的妻子就是他的初恋,也是上流圈的富家名媛,他们在热恋时期结婚,有一子,后来死于车祸。从此之后她就变得神经兮兮的,仇视一切企图靠近她丈夫的年轻女人。再加上原本就不是和善的性格,言辞多刻薄尖酸,人老珠黄后失去了丈夫的爱,独守空房长达半年之久。在得知卢迪·史密斯公开追求一个年级可以做他女儿的女秘书后,忍不住满腹嫉妒和怒火,曾多次前来安格斯的办公室大闹,风度尽失被众人看足了笑话。传言她曾放话,“不会让这个荡-妇得到一个子儿”,“她会死得很惨”。这样充满了仇恨和攻击性质的话语,自然也让她被列入了怀疑名单之中。
只不过后来调查时发现,两人也足够的不在场证据——卢迪·史密斯在案发当夜正在一个高级俱乐部鬼混,而他神经质的妻子为了发泄烦闷约了三五好友去SPA。这让他们得以洗脱嫌疑。
有趣的是,在审判出来不久,卢迪·史密斯利用舆论带来的热度,顺利从ITV跳槽到了BBC当起了第三频道的节目总策划。不仅扫去了一身污水,还升职加薪走上了另一段人生巅峰。
夏洛克回忆着所有被众人所忽略的细节,筛选,排除,连线……一个个线索清晰地从脑海中浮现出来,摆放在他想要它们待着的位置,最终,还真让他找到了一个共同点。
ITV。全称,Independent Television,英国独立电视台。
——乔伊·亚当斯如今所在的公司。
这个网红女记者的成名作就是“安格斯谋杀案”,从那以后她就从默默无名的小跑腿一跃成为ITV能够独当一面的第一频道记者。而卢迪·史密斯,也是在那之后从ITV跳槽到了敌台BBC,开启事业新篇章。从时间上来说,实在是非常有趣的巧合。
夏洛克又回想起自己昨夜溜进法医部偷看到的死者鉴定,上面的字迹清晰地说明死因是来自头部的重击,导致颅内出血没得到及时抢救而亡。而凶器,正是安格斯手里的相框。在死者的伤口和头发,都能找到与之相符合的细木屑与玻璃碴。
夏洛克举起手,指腹上还粘着几粒蒙灰的玻璃碴。
在案件被判定以后,这层楼就被搬空,新来的公司必定会对这里进行一番彻底的清扫。这几颗幸存的玻璃碴是他在墙角的地板缝里找到的,仔细看还能发现上面隐约的血迹。凶案的证据无疑。
如果安格斯·多伊是冤枉的,凶手另有其人。那必定是在打晕他之后,用戴着手套的手拿起桌面上的相框,狠狠砸在了刚醒来的秘书头上,在确认她死亡之后,抓起她的手指在安格斯身上制造出抓伤,再用相同的手法对秘书施展暴力痕迹,按下桌子下的报警按钮,之后十分冷静地清理了现场,避开摄像头从这里走了出去,不久后安格斯醒来,被赶来的警察逮了个正着,现场铁证如山,不容辩驳。
从头到尾这个凶手的表现都表现出了极强的逻辑性和计算能力,思维清晰,干净利落,几乎没留下丝毫痕迹。在杀人用缜密的手法伪造现场——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需要非常强大的心理素质,而且必定对警察的调查手法很熟悉,知道有哪些决定性的证据。如果这不是一个隐藏的老练的连环杀手,就是聪明绝顶且犯罪天赋惊人的潜在性反社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一场精心布置的谋杀。
夏洛克目不转睛地盯着那颗玻璃碴,擦干净上面的灰尘,露出后面渗血的本质。
可这世界上,向来没有完美的犯罪。
凶手将一切都陈列得完美无缺,如同摆放艺术品的博物馆。可唯有一件事,一处细节,一个缺憾,即便他冷静,残酷,狡猾,聪明绝顶,也无法弥补。
——他/她杀死被害人的目的。
死者的伤口,在脑后。这就证明他是在秘书刚刚从昏迷中醒来,还没来得及转头的时候,被骤然袭击的。
他不想让她死前再看见自己的脸。因为他知道,她认出了自己,而这张脸绝不是她想看到的那个。
这个世界上,能够令人违反理智和原则,冲动行事的力量有三个:爱,愤怒,以及——愧疚。
感情用事,向来都是失败者的生理缺陷。
而这无疑昭示了一点:她认识这个凶手。而且绝没有想到会是他。
夏洛克·福尔摩斯站起身来,他双手撑在办公桌上,盯着光滑的桌面里隐隐倒映出来的那张脸,陷入了思考。
什么人,可以在深夜来去自如,悄声无息,被众人所习惯?
什么人,可以避过这栋楼里所有的摄像头,犹如鬼魂,察觉不到存在?
又是什么人,能够将自己的痕迹完全扫去,如同做过千百次那样快速,熟练?
一个不被注意的隐形人。一个存在感低弱的边缘人。一个你擦肩而过却记不起脸庞的无面者,一个社会必须存在的,却又受不到任何关注的职业群体——
一个……
“清洁工。”夏洛克忽然抬起头,盯着简,问她,“他在哪里?”
简从他的神色里看出了些端倪,不由得直起腰来,向门外看了看,问生命一号得到确认的答案后,回答他,“离开了……我甚至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的。”
“你还得他长什么样子?”夏洛克继续问。
简回忆了几秒,摇头,“他背对着我,只能看到他在听随身听——”
夏洛克眼睛都亮了,他立刻拿出手机,低头捣鼓了几秒,然后把屏幕正对她的脸,迫不及待地问道,“是不是长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