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即便艾莎在哥谭市逐渐闯出了属于自己的名气,受到众多名流富豪的青睐,但她依然对名利没有别的追求,她对如今的生活很满意,只除了一点——
不知道为什么,自那天吃蛋炒饭被打断后,布鲁斯·韦恩——她眼中的蝙蝠侠,就再也没以私人身份来吃她做的菜,她自然没有什么机会去接近这个未来的男朋友首选人物。更别提哈莉奎因和小丑重聚,而她在枪口的逼迫之下做出来的饭菜竟然成为了二人和好如初的催化剂……这可着实让艾莎气得不轻又无可奈何。她来到哥谭最想女票的两个人气角色居然都阴差阳错地失去了更进一步的机会,这让她开始怀疑自己穿越后的使命:难道不是与这些英俊帅气或者具有人格魅力的英雄反派们成为至交好友,或者他们心中的白月光红玫瑰吗?这不就是穿越者存在的意义吗?
她可不信有人能抵抗她做出来的菜,调出来的酒——这可是她与生俱来的超能力,即便是达克赛德这种终极反派BOSS,亦或是蝙蝠侠这样极有原则心志坚定的骑士,只要让他们尝过一口,皆会迷恋上那种独特而不可复制的味道,从此成为她的忠实回头客。她甚至不需要多说一句真理哲言,拯救任何一个关键人物,或者拥有更出色的品质性格,就能成为哥谭乃至整个DC的无冕女王。
虽然她的最初梦想的确只是当一个小小的厨子,但当她发现自己拥有这样潜移默化的超能力时,平心而言,谁会不想穿越之后得到更多的关注,刷更多的存在感呢?谁会不想和大家最喜爱的人物来一场轰轰烈烈至死不渝的恋爱,或者与日常生活里可望而不可即的男神女神们结交终生友谊呢?只需要一顿饭菜一杯酒,她甚至不需要像其他顶级厨师那样一生只为钻研一味佳肴,就能轻轻松松地得到众生渴求一辈子也得不到的东西,又何乐而不为呢?
艾莎仔细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觉得很有可能是因为机遇尚未到来,或者蝙蝠侠和JOKER吃她的饭菜仍然不够多,还没有察觉出她的好。只要给她更多机会,她一定能够攫取他们的青睐甚至爱慕的,甚至猫女,哈莉奎因都不会因此而心生嫉妒,因为她们在吃过她的饭菜之后也会变成她的好闺蜜好朋友,整天为了吃上她的一道菜而撒娇争抢,忘记杀人放火,抛弃阴谋诡计——实现世界和平,完全指日可待。
这其实也是一件好事不是吗?以后蝙蝠侠再也不用挣扎在哥谭的泥潭之中,他可以放弃巡夜这个累死人不讨好的活计,脱下面具做回他潇洒不羁的花花公子哥谭首富,超人也能不再飞来飞去拯救人民,平静充实地当一名报导记者,泯然于人类之中。反派英雄们其乐融融地在同一间饭馆里共进一餐,得到大家各自理想中最圆满的结局,这难道不是粉丝们众望所归的吗?
虽然中间的过程出了一点小差错,但艾莎相信,假以时日她一定能实现这个美好愿望的。
艾莎淡定地坐在一圈着急等待的顾客之中,以无比优雅的手势开始调制出今夜的压轴美酒:薄荷甘草韭菜酒。大家以惊叹的目光望着玻璃杯中逐渐变为浓郁鲜绿的液体,散发出令人提神醒脑心驰神往的香气,跃跃欲试,显然已经迫不及待想要一尝究竟了——
叮~
门口的铃铛声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艾莎身上,自然也没看到捂着肚子走进酒吧毫不起眼的黑发女人。
简独自一人找了个角落坐下,喊了半天发现没人回应,再定睛一看,发现就连服务生都跑去围观艾莎调酒了。她再次感叹了一下这位哥谭新星的“天赋过人”,干脆独立更生,迈着悠闲的步伐从众人身后走过,居然无一人注意她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走到了后厨房,鼓鼓捣捣地自己做了一份面包夹薯条来,再满上一杯白开水,走回角落的桌子心满意足地吃了起来。
直到她吃完,大家仍然在吧台边继续围观,赌得水泄不通,间或发出“啊”,“噢”,“哇”的惊叹声。简虽然完全看不到后面到底是何光景,但不妨碍她吃饱了闲得慌,左右观望了片刻,在看到舞台上空荡荡的话筒时,眼睛噌的就亮了!
……
艾莎小心翼翼地将最后一滴酒液导入玻璃杯,轻轻往杯子里吹了一口气,然后摊开手,对满怀期待的众人微微一笑,目光明亮,神色淡定地开口,“这杯‘倒吊之歌’就此完成了。”
“哇哦~”观众一忍不住双眼放光地盯着那杯绿油油的鸡尾酒,对艾莎竖起了大拇指,“颜色可真漂亮,果然我们艾莎做出来的东西都是顶级佳品,我已经开始迫不及待想要尝一尝它的滋味儿了呢~”
“倒吊之歌?”观众二颇有逼格地撑着手臂,挑挑眉,意味深长地开口,“如此鲜绿,又寓意倒吊……艾莎是在隔空表白我们的JOKER先生么?——这可会让不少粉丝吃醋了哦~”
艾莎笑了笑,不置可否。
“管它什么JOKER不JOKER的,”不怕死的观众三大大咧咧地摆手,做出一副十分期待的表情,“嘿艾莎宝贝儿,今晚这杯美酒又会什么方式让大家有机会品尝品尝一番呢?——是像上周的投镖赢家,还是上上周的酒量称王?”
“对啊对啊,艾莎快告诉我们吧!”
“为了这一小杯酒,让我们做什么都愿意!”
艾莎忍不住一笑,侧头想了想,微笑着开口,“既然这样的话……那么我们就来即兴作诗吧,主题是——”
“抖~”
艾莎一僵,众人的脸色都僵住了。
什、什么声音?
“抖抖抖,抖抖抖抖抖~”
艾莎忍不住朝声音来源所看去,大家齐齐转头随着她的目光望去——
一个黑发女人正握着话筒,忘情地放声歌唱——
“大头儿子!小头爸爸!”
“得了灰指甲,一个传染俩~”
歌声一出,所有人顿时毛骨悚然汗毛倒竖。聪明的观众立刻从如痴如醉的调酒氛围中清醒,不动声色地从后门溜了出去。
台上的天籁之音仍然继续着。
“儿子的头大手儿小~”
“爸爸的头小手儿大~”
观众:这什么跟什么?!强烈要求此人下台!现在!立刻!马上!
已经有保镖在艾莎的眼神提醒下,不动声色地从侧面包抄过去,简却仿佛察觉不到一半,唱到尽兴之处,拿起话筒,随着歌声深情起舞,带着三五保镖在舞台上玩起了小鸡捉老鹰——
“大手牵小手 走路不怕滑~
五十六种语言 汇成一句话~
爱我中华爱我中华爱我中华~”
砰!
艾莎手一抖,玻璃杯瞬间落地摔成碎片,绿色的汁液在地上粘稠流淌。她震惊地瞪大眼看着台上的女人,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肝肺皆冰凉。
这个女人,她、她居然也是——
“怎么样,好听吧?”简望着台下走了一半的人群,喜滋滋地开口,“我就说都是道具的原因,有了这种话筒印象和价值百万的调音师与后期,爱的供养都能唱成青藏高原……”
虽然大家根本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但不妨碍怒气值节节飙升——不说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惊扰了他们的镇店之宝艾莎,而且打翻了无价之宝“倒吊之歌”,还极其无耻地制造出这样可怕的噪音荼毒世人,一开口跪倒一片。这种祸害是决不能留的!决计要让她在这个世间销声匿迹!
“来人啊!”经理忍无可忍之下终于爆发了,“给我抓住她!最先抓到的人以后来小店酒水都免费!还无偿赠送一瓶82年的XO!”
话音一出,大家顿时齐齐朝简涌了过去,前仆后继地跳上台就要扑倒这个浑身闪着金光的免费饭票——
简眼疾手快地拔下话筒,一个翻身躲过五大三粗的保镖,就地秀了一个内马尔滚,边脚步生风地朝门口跑去,边握紧话筒回头对轰隆隆追上来的人群放声高歌,歌声之震撼,穿透力之惊悚,足以载入“哥谭十大恐怖事件”记录——
“哈哈哈哈哈~打不过我吧!没有办法我就是这么强大~
哈哈哈哈哈~追不上我吧!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众人:我屮艸芔茻!你还来劲儿了你?!我今天追不上我就喝光ACE化工厂所有的硫酸!我还就不信了我——
【前方真香预警】
简健步如飞,在枯黄的草地上轻盈跳跃,情不自禁地在身后留下杠铃般的笑声——
“哈哈哈哈哈~ 被我打败啦~ 全都一起上吧我根本没在怕!
哈哈哈哈哈~皮不过我吧!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众人气得都要呕出圣诞晚饭,完全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干巴巴的女人居然跑得如此之快,以死亡飙车的速度一路从酒吧飞到了远离市中心的地方都没能追上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简在毁了又一个美好夜晚之后心满意足地带着断线的话筒飘然远去,从此化身为艾莎粉丝们最可怕的噩梦。
简一路兴高采烈地高歌而去,惊起街旁野狗无数。她迈着超级玛丽般的轻快步伐欢乐地在哥谭的夜晚郊游,路过前方拐角一个没注意,一头就撞上如钢铁般的胸膛,只听“咔”的一声,鼻梁骨当场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