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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穿]百味人生 [金推] (邈邈一黍)


  当然了光给老丈人家带东西还不够,自家俩孩子怎么着也得带点东西回去,林华在这方面倒是大方的很,直接买了两桶麦乳精,跟糕点和糖块儿比起来,麦乳精算得上是比较高档的礼品了。
  夏天换洗的衣服本就占不了多少空间,布料和麦乳精的体积也都比较小,所以一家三口的行李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轻巧的。
  不过来回换车并不轻松,而且火车买的也是硬座,不管是糊火柴盒的叶翠萍,还是正在上学的林华和林泽,这半年来都没干什么体力活,坐了这么几天的车,骨头都快散架了,好在到了县城之后,有叶志国来接,而且人家不是步行来的,是赶着马车过来了。
  这一路上大老远的,尤其还要走很长一大段山路,要是没这马车,三个人还指不定累成什么样呢。


第52章 被知青抛弃的儿子(完)
  大半年不曾见面, 大人还好,变化最多的就是小孩子了, 尤其是不记事的小孩子, 刚开始见面的时候,不管是三岁多的林海, 还是一岁多一点的林洋, 都已经不记得爸爸妈妈和哥哥了,甚至还有点认生。
  说起来也是讽刺,明明是至亲,却连普通的邻居都不如, 甚至林海在面对爸爸妈妈和哥哥的时候,还会害羞和拘谨,就像是面对远道而来从未见过的客人一样。
  林泽深感无奈,领着弟弟哄了好几天,兄弟俩这才亲近起来, 不过他是真心希望下辈子不要再从小孩子做起了, 他是真心受够了这样无能为力的自己。
  就像现在,明明空间里有那么多东西, 明明他能够胜任那么多份工作, 但是因为年龄,他只能去学校上学, 什么也做不了。
  林泽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长大过, 哪怕是做三足金乌的时候, 幼年被龙凤二族所欺, 但是也从来都没有这样无能为力。
  但愿下辈子可以不从小孩子做起。
  爬树摸鸟蛋、上山捉蚂蚱,除了上午必须要跟着他爸学习之外,其他的时间,就全都是林泽自己的了,想要领着两个弟弟做什么就能做什么,兄弟之间的感情也是迅速升温。
  林华在来的第二天,就有教二儿子识字,一个正常的三岁小孩,根本就没有那个耐性听讲,而且对于大人的话,也做不到完全的理解,林华的教学结果可想而知。
  别说是几天了,几个小时下来林华就已经放弃了,果然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被砸到一次已经实属幸运了,想要再来一次,恐怕是痴人说梦。
  因为对这事儿有心理准备,林华倒是不怎么失望,不过却是坚定了要好好培养大儿子的信念,后半辈子,他可能就要指望这个儿子了。
  林华一家三口并没有在村里呆完一整个暑假,原因无它,林华和叶翠萍当年虽然领了结婚证,也在村里正经办了酒席,甚至都已经生下三个孩子了,但是却从来没有领着叶翠萍回家见过父母。
  最开始的时候林华也没想过高考恢复,就是觉得有朝一日有可能会回城,若是回城的话,不管是从哪方面讲,林华就压根没想过要把叶翠萍带回去,所以一直以来,哪怕做知青的时候有探亲假,他也一直没带叶翠萍回城看过父母。
  但是如今不一样了,看在大儿子的份上,他也会跟叶翠萍过下去,娶一个城里媳妇,或许可以给他带来助力,也肯定比叶翠萍更年轻更漂亮,但这些都比不过一个神童儿子能带给他的东西。
  利益至上的人总是能够理智的想清楚,什么选择对他来说最有利。
  林华就已经想的很清楚了,没人比他更知道读书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一个在读书上有天赋,堪称神童的儿子,日后能给他带来的名誉和利益,那也是不可估量的。
  相比之下,叶翠萍就要懵懂的多了,不管是自身的利益,还是感情,她都没有往深了想过。
  至于林泽,好歹也活了几辈子了,再怎么不精于人情世故,活得久了,也就活成精了,还不至于看不明白,不过可能就是因为活的太久了,对于感情太过吝啬,反倒是不强求旁人对他真心实意,毕竟他自己也没有办法付出太多的感情。
  林华兄弟姐妹四个,他刚好排在中间,上边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下边一个弟弟,全家四个孩子就只有他下乡做了知青,某种程度上跟他这不尴不尬的排行也有关系。
  不过林华带着妻儿回到家的时候,家里人却是相当热情,不过这份热情是对着林华的,对叶翠萍和林泽就要冷淡的多了。
  世情如此,抛妻弃子或者说是抛夫弃子的知青太多了,已经成为一种常态,都说‘法不责众’,道德约束就和法律也是一样的,当太多人触犯的时候,道德谴责也就相对弱了很多。
  甚至会有一些人,并不将其当作是逾越道德的事情,比如说林家人,儿子带着妻儿回家探亲,当父母的居然还劝说他们离婚。
  “你现在已经是大学生了,毕了业肯定很多好单位都抢着要,到时候完全可以娶一个城里姑娘,还得是家庭条件好的城里姑娘,你要是跟一个乡下妇人待一辈子,先不说她的家庭给你拖大的后腿,就是平日里在一块生活,你们俩也没有共同语言,对几个孩子也不好,当妈的没多少学问,肯定也会影响孩子……”
  林父林母轮番说教,就是想让儿子跟乡下老婆离婚,本来嘛,知道儿子考上大学的时候,他们老两口压根就没有担心这事儿,自己的孩子自己了解,哪怕不上心,对自家孩子也不可能一无所知。
  所以老两口都以为就算他们不管,儿子离婚的事儿也是板上钉钉的,他们就不去做那恶人了。
  哪成想,儿子上大学都一年半了,头一次回家居然是带着老婆孩子一块回来的,而且瞧着他对孩子那个稀罕样,离婚这事儿恐怕是……
  观察了一天之后,老两口不得不出面做这个恶人,怎么着也不能让儿子耽误了大好前程,后悔终生不是。
  林华对父母的感情比起父母对他的感情来,那还真是半斤八两,谁也不比谁多,作为兄弟姐妹四个里头最不受重视的一个孩子,甭指望林华对父母能有多重视。
  所以林华是相当坚决的拒绝了林父林母的要求,甚至为此大吵了一架,气冲冲的拿着行李,领着老婆孩子出来。
  “小泽乖,别听你爷爷奶奶的,他们年纪大了,脑子不清楚,爸是 不会跟你妈分开的,就算是看在咱们小泽的面子上,我跟你妈也不可能离婚。”林华信誓旦旦的道。
  家里头兄弟姐妹四个,别看爸妈都不疼他,但是在兄弟姐妹里头混的最好的还是他,不管是大哥大姐,还是小弟,都没什么本事,一个在厂子里当正式工,一个只是临时工,还有一个连工作都找不着。
  依照爸妈的偏心程度,等他毕业了以后,十有**会让他帮兄弟姐妹的忙,今天借着这事儿,也算是把关系冷一冷,别以为他会任由父母摆布,再者,爸妈向来爱面子,应该拉不下这个脸来上门求他。
  为了妻儿做出这么大的牺牲,跟父母都闹僵了,林华可不是会深藏功与名的人,做一分,也会说十分,非得让人知道不成。
  林泽还没怎么样呢,叶翠萍就先感动的不行了,不光是感动,还特别的羞涩,脸都红了,含情脉脉的瞧着林华。
  父子俩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实在是这眼神跟周围的氛围不太匹配,而且因为在村里下地挣工分的缘故,叶翠萍作为全家的主力军,几乎一整天都呆在田间地头,皮肤晒得那叫一个黑,如今羞红了之后,脸色只能说是黑红,配上含情脉脉的眼神,着实是有些怪异。
  六年的小学,林泽实际上只读了半年而已,不过初高中却是按部就班来的,整整读了六年,年年拿奖学金,高中的时候,还拿了好几个全国竞赛的一等奖,要不是没有机会参加国际大赛,林华觉得自家儿子早就成名了,没必要等到如今,高考成绩出来了。
  史上最小的高考状元,同时也是年纪最小的大学生,报社采访、电视台采访,学校和地方上给的奖金,名利双收也不过如此了。
  林华作为神童的父亲,露脸的机会也不少,向别人介绍他的教育经验,分享自己的教育理念,在林泽大学开学的时候,报纸、杂志和电视台显然已经没有办法满足林华了,打算写一本书,不对是写一系列的书,通过这些书,还把自己多年以来积攒的经验和理论宣传出去。
  当然了这些书的稿费只是一方面,林华看重的并不是钱,而是名声。
  俗话说得好,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放到神童和家长身上也是这样的,中国这么大,世界这么大,传统理论上来说,脑子聪明有天赋的孩子并非是特别的稀罕,最起码没有达到独一无二的程度。
  但是能够出彩的、被称为神童的孩子却是寥寥无几,这就跟家长有关系了,一块璞玉,有的人可以将其细细雕琢成为绝世美玉,有的人却把它当成普通的石块,那就算是璞玉,也终究失去了大放异彩的机会。
  林华自认为自己是前者,在大儿子的教育问题上,妻子是从来不插手的,大儿子最初的启蒙者就是他,至于后期的老师,基本上是一年一换,对大儿子影响,自然是比不过他这个做父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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