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忒弥斯看了看她,忽而说:“白色蕾丝。”
罗拉不开心了:“今天已经换了!”
“我昨天也已经看到了。”
“看到就看到。”罗拉说。
“你不能这样想,万一我喜欢女孩子,你就被我占便宜了。”
“被长得好看的人看一眼不算被占便宜。”罗拉说,“再说你只是看了我一眼,我还摸了你的胸呢。”
“你摸的是胸甲。”
“对啊,”罗拉说,“胸甲摸起来感觉怪怪的。”
“……”
“你在哥谭这么搞事情,蝙蝠侠没有找你的麻烦吗?”
“有啊,”阿尔忒弥斯扯了扯唇角,她舒展了一下腰身,这么高大又矫健的身体,居然也能显得很纤细,“前阵子哥谭市不少小帮派莫名其妙被灭了帮,蝙蝠侠找了我好几次麻烦了。”
罗拉若无其事地别开了眼睛:“他没有把你抓进阿克汉姆精神病院关起来?”
“那是哥谭本市的疯子们才会有的特权,我如果被他抓住,是要被关进黑门监狱的。”阿尔忒弥斯说,“不过除非必要,蝙蝠侠也不会这么做。”
“嗯?”罗拉认真地听着。
“蝙蝠侠的作风,”阿尔忒弥斯耸肩,“第一,不在哥谭搞事,他对你的容忍度和宽容度就会变高;第二,如果你要搞事,不要对平民下手,像我一样做个雇佣兵,卖家和目标都不是好东西,就算被他抓住了也有说话的机会;第三,蝙蝠侠对女人比对男人绅士,比如他对小丑女和毒藤的态度就非常不错——对猫女就更不用说了。”
阿尔忒弥斯打量了罗拉一眼:
“——而你甚至根本不算是‘女人’,而是个小女孩。就算被他逮住了,只要你装得乖一点,他不会拿你怎么样的。”
“什么叫‘逮住了’?”罗拉不满地说,“你就像在说小猫似的。”
“你喜欢猫吗?”谁知阿尔忒弥斯却问。
罗拉思考了一下:“还可以吧……我不喜欢冷血动物,温血动物的话,不喜欢体积太小的。是猫是狗没所谓。”
“也许你应该去大都会看看。”阿尔忒弥斯漫不经心地说,“那座城市有很多猫。”
“我要去大都会的。”罗拉转头,看向那座几乎近在咫尺的城市,“但要在我解决了所有事情之后再去。”
“为什么?”
“我喜欢把最爱的东西留到最后享受。”
她说着,坐在高楼的边缘,看着太阳消失在云层之中,才又是失落又是满足地叹了口气,站起身,抖了抖裙子上的灰尘。
阿尔忒弥斯冷不丁问罗拉:“你接下来打算做些什么?”
“我不知道。”罗拉整理着腰带,“也许做个雇佣兵吧。你不是说你的一个老板想要我为他工作吗?”
“雇佣兵也不是想做就做的。”阿尔忒弥斯说,“你要去合适的地方登记,还需要一个靠谱的介绍人——好的中间人不会随便为雇佣兵作担保接生意。”
“那你来做我的介绍人。”罗拉又笑了,她把手背到身后,歪着头从上往下看阿尔忒弥斯,“你愿意吗,阿尔?”
“……叫我阿尔忒弥斯。别叫我阿尔。”阿尔忒弥斯说,“我们先要给你换一身衣服。”
“人家喜欢小裙子嘛!”
“你做任务的时候穿什么都好,不穿也行,没人在乎你完成任务的方式,”阿尔忒弥斯冷笑着说,“但面试的时候不许随便穿,你丢的是我的脸。”
“噫。”罗拉噘嘴,不过还是勉勉强强地答应了下来。
阿尔忒弥斯带罗拉去了一家底下酒吧——这间酒吧真的开在地下,而且和罗拉在哥谭见过的多数地上酒吧不同,这间地下酒吧惊人的明亮和宽敞。
“这间酒吧没有老板,是我们共同出钱维护的,地址也只向少数人公开,算是我们在哥谭的落脚地,”阿尔忒弥斯走在前面给罗拉带路,“不要东张西望!少给我惹麻烦!”
罗拉穿着一身蓝白格的连体衣,她浓密的红发也像阿尔忒弥斯一样在脑后梳成马尾,不过还是有几缕梳不上去的短发在她的额头上飘荡,罗拉也不去管——就当是刘海了。
听了阿尔忒弥斯的呵斥,她才依依不舍地将视线从戴着红黑色面罩,穿着钢铁战衣,背后还背着双刀的男人身上移开。
“坐在这里。”阿尔忒弥斯说,“等着,别惹事!”她又强调了一遍。
罗拉就坐在她指定的地方等着。
吧台后穿着燕尾服的男人冲她微笑,他问罗拉:“要喝点什么吗,年轻的女士?”
“哎,”罗拉说,“给我一杯卡门。”
“有一座酒庄以卡门命名,年轻的女士,但我没听说过有什么酒叫做‘卡门’。”
他说着,手指却已经开始飞速地移动,他在身后的酒柜里挑挑选选,又耍了些花哨的手法,最后他将一杯酒推给罗拉:
“请,你要的‘卡门’。”
透明的酒水中漂浮着一袭怒放的红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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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提姆
罗拉开心地捧着酒杯:“谢谢你,把账记在阿尔身上。”
“当然,年轻的女士。”燕尾服微笑着行了一礼。
阿尔忒弥斯没过几分钟就回来了,她带着罗拉走进了一个长廊,又推开了一扇门,罗拉还以为阿尔要带她去见那个“中间人”了,结果阿尔竟然将她带出了酒吧。
“人呢?”罗拉托着酒杯,“就出来了?”
“他已经见过你了,”阿尔忒弥斯提醒道,“那个调酒师。”
“但他也……”太年轻了吧!
“别随便猜测他的年龄,他是个魔法师。”阿尔忒弥斯说,“他很欣赏你。还有你的代号。”
“然后呢?”罗拉问,“我还需要做什么吗?他怎么联系我呢?”
“别高兴得太早,你才刚通过面试而已,还有一段考察期。过了考察期,他才会和你建立长期关系——你毕竟是纯新人。”阿尔忒弥斯露出一个有点不怀好意的笑容,“就像所有新人需要做的事情一样,亲爱的罗拉:贡献一场精彩绝伦的首秀吧。”
罗拉看着阿尔忒弥斯:“我揍你那两次不算精彩绝伦吗?”
“……不!算!”阿尔忒弥斯咬牙切齿。
罗拉撇了撇嘴,一口喝干了“卡门”。
她砸了咂嘴,表情微妙。
这杯子里透明的部分微微有点刺喉,那一袭红裙则是甜的。
罗拉必须要承认,她对蝙蝠侠已经失去了兴趣。
那家伙这段时间以来几乎每天都在和他没能破防的地下实验室死磕。
韦恩自从买下酒店以后也没什么动静,好像已经把它忘到了脑后,罗拉直觉认为布鲁斯不是传言中那种浑浑噩噩地胡乱花钱的人。
他胡乱花钱、一掷千金的范儿还是有的,但罗拉不认为他买东西的时候脑子不够清醒。
那天的歌剧结束以后,她和布鲁斯·韦恩的关系就变得亲近起来了,布鲁斯是个很有趣的人,而且他很能拿捏同罗拉这个年纪的小女孩相处的尺寸。
罗拉也挺喜欢他的。
你没法不喜欢一个老是想送你珠宝首饰的人,尤其是他的理由总是那么温柔妥帖,明明是他在送你昂贵的礼物,却总是表现得好像你不收下他的东西,反倒是会伤了他的心似的。
——如果他不在珠宝首饰里放追踪器就更好了。
他只放了一次,之后就没有放了,但罗拉还是忍痛拒绝了所有来自布鲁斯的礼物。
她要拒绝布鲁斯的礼物连理由都不用想的,年龄和性别就是最大的理由……不过罗拉倒是很清楚布鲁斯根本没把她当同辈人看,送礼物也纯粹是,怎么说呢,花花公子派头作祟?
——他习惯了送女人礼物。
罗拉觉得布鲁斯·韦恩这个人很有趣。
他奇怪的控制欲是一方面,他和名声不相符合的实际表现是另一方面,最让罗拉觉得有趣的,是布鲁斯一直在劝她离开哥谭。
“这座城市不合适你。”他总是这么和罗拉说,温柔而又忧心忡忡,“你适合大都会,或者中心城,或者纽约。”
——好像他早就对哥谭这座城市的朽烂已经举手投降了一样。
——但这不合理。
——他在哥谭市投入的财富和精力,好吧,也许没有太多精力,但光是他所投入的财富就已经是一笔庞大到足够养活好几个非洲小国的数字了。
罗拉不相信布鲁斯不知道他已经为哥谭花了那么多钱。
虽然好像大众都没有考虑到这些,没有哥谭人发觉哥谭王子暗地里为他们做的事情(顺便一提罗拉觉得‘哥谭王子’这个称呼很蠢,好在媒体也不常这么称呼布鲁斯),但罗拉是很擅长在一大堆错误的资料和混乱的消息中得出正确结论的。
布鲁斯·韦恩的矛盾性引起了她的兴趣。
或者换一种形容,布鲁斯·韦恩的矛盾性打动了她。
……不,这个说法也显得太暧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