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爱人]Black Rosevil Ⅱ (二月萧瑟)
回到泰国后,我才知道我错过了什么。
我成为人妖,是因为家里穷。我曾经很美,距离人妖皇后的位置一步之遥,但我放弃了,选择了Bob,他不要我了。我回来,才发现当初那些不如我的女人上了后座,有了金钱,有了地位,有了名誉。也做了我梦寐以求的变性手术,去掉了身上那个多余的器官。有了英俊多金的男友。
只有我,什么也没有。
我还是有钱的,我有阿佛洛狄忒。
但是,我舍不得。
那是我唯一的珠宝。
是爱情的信物,如果有一日我会死掉,我一定戴着戒指下地狱。
阿佛洛狄忒。
是爱□□字。
我不要卖掉爱神。
我决定出卖肉体。
为了攒钱回香港找他。
我找中国游客学习中文,却看不懂那些香港的报纸,游客说,大陆使用的汉字,香港使用的汉字,台湾人使用的汉字有差别。
我开始向香港人学习。
我懂了中文。
但是我变成了男人,因为我没有钱。赚的钱除了吃饭,就是交钱学中文。我没有钱买高档次的药品,没有了雌性激素,我渐渐变成了男人。但我运气好,从一位同情我的男客人那里得到了一笔钱,继续注射雌性激素。那个男客人还帮我找人带我偷渡回香港。我终于见到了Bob,但是他不要我了。
Bob骂我,他说当年他只是换个口味而已。
我恨他。
学了中文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Bob不允许我学中文,因为他偷情。我恨他,我要杀了他。所以,我对Bob说让我再为他服务一次,他似乎很高兴。然后我咬下他的那个东西,他流了很多血,他死了。
那晚,我打算用在那里的绞肉机分尸,但听见有人说话。
一个少女和男友来野外玩,享受爱情的甜蜜。
我有些羡慕,他们没发现我。
我不想杀人。
但是,那个少女,名叫娜娜。
我也叫娜娜。
明明有着相同的名字,但为什么人生截然不同?
那个娜娜,是真正的女人。
我也是娜娜,却是个男不男女不女的怪物。
我恨女人,恨一切真正的女人。
能享受男人宠爱的真正的女人。
我杀了那个男人,还有那个女孩。
先杀了男人,因为男人力气大,不容易控制。而后,我绑着女孩,一刀一刀。
真高兴,看着她失去女人应该拥有的部位。
我恨那些真正的女人。
尤其是和我同名的女人!
最后,我挖了她的眼睛。
将男人女人混在一起的肉酱放进超市,这样一来,吃了那些肉的人,都不男不女。
我很高兴。
我应该死了。死前,我要带上我的爱人。
人妖是烟花,绚烂绽放后只留下一地惆怅色的灰。
我是特色文化吗?
不,我只是一只宠物。
我杀了我的主人。
这是来自宠物的最后抗争。
——
读完遗书,大家都有些百感交集,阿美更是蹲在外面哭得一塌糊涂。
慕斯看着被装在证物袋中的遗书,皱着眉。
这封遗书,怪怪的。
作者有话要说:
【来吧,继续提问!看了第一部滴亲应该知道,我不会写这么简单的案子滴,那么,肯定有疑点啦~~疑点在哪里捏?】
【话说回来,为了体现人物和情节,这遗书写的……太渣了~~】
第21章 chapter21
慕斯正在沉思,周sir也带着人赶了过来。
熊裕柯走了过来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找到了凶手,但似乎你不太高兴啊。”
慕斯摇摇头,又点点头,最后还是摇摇头。
不太对劲。
“大熊,你说……为什么遗书是用英文写的?”她将遗书递给熊裕柯。
大概看了一遍,熊裕柯哑然失笑,为什么遗书用英文写?这算是什么问题?但看慕斯一脸严肃的样子,还是认真想了想,“因为人妖娜娜英文好?”
“不管英文再好,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写遗书怎么也应该使用母语吧?”
熊裕柯又想想,“为了让拿到遗书的人、比如警方,更加明白她想要写的内容?”
“大熊,你认真的吗?一个人已经要死了,写遗书时还会考虑他人是否明白?”
更何况,那日和张志豪吵架的人说的是流利的粤语。从遗书上看,吵架的人的确就是人妖娜娜,既然为了回香港专门学了粤语,如果要让香港后警方更明白,遗书,应该是用中文写的!
怎么都不应该是英文!
熊裕柯想了想,笑了,“不管如何,我们能交差了,不是吗?”
鉴证上说凶手就是DNA显示为男性,但是外表却是女性的人。娜娜也承认了杀人。案子能交差了。而这个爱情故事,媒体和民众都会很喜欢。
“但是,疑点是显而易见的,不是吗?”
熊裕柯看着她蹙眉努力思考的模样,笑容愈加甜蜜了几分,劝慰道,“在性格上,慕斯你和你爹地,慕长官真有一拼。但有时候能交差就是最好的。尤其是和那些悬案相比。何况最近因为碎尸案闹得沸沸扬扬、人人自危,能交差,能稳定社会,难道不好吗?”
大熊的意思慕斯都明白。
但是……
遗书为什么是英文的,这一点怎么也说不通。
再度仔细阅读人妖娜娜的遗书,慕斯发觉解释不通的不止这一点。
娜娜的遗书从整体上来看,算不得是一篇好的作品,前言不搭后语,句式凌乱不堪,语法错误也很多。但那同时,遗书中也有“人妖是烟花,绚烂绽放后只留下一地惆怅色的灰。”这样的句子。
一个写作能力极差的人能写出这样的句子?
而最后的那一句话。“我杀了我的主人。这是来自宠物的最后抗争。”感觉这个比喻很突兀。
而关于绞肉机那段,遗书上写“打算用在那里的绞肉机分尸”。“那里的绞肉机”从这句话来看,似乎绞肉机从一开始就放在案发现场。
还有,遗书中提到的那个同情人妖娜娜的男人,办一张签证那么难?非要偷渡?
从遗书上看,人妖娜娜说,张志豪的性】器是被生生咬下来的。但波姐说,张志豪的性】器是被人用手术刀割下的,那个人还对张志豪做了止血处理。
为什么有这样的差别?
更奇怪的,是那枚阿佛洛狄忒。
阿佛洛狄忒是在命案现场找到的。
在戒指出现前,警方怀疑张志豪有个男性情人,但并不确定。找到戒指后,通过戒指的尺寸大小和风格才确定张志豪一定有个男性情人,而且这个情人对他来说意义非凡。从某种程度上讲,最终破案靠的就是这枚戒指。
找到张志豪的尸体前,慕斯并不认为戒指遗落在命案现场有什么不对劲,秘密情人心灰意冷,丢掉最重要的爱情的证明,难道不是理所应当。
但是,娜娜却选择和张志豪一起死!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丢掉定情信物?
“换做是你,若是要和爱人一同赴死,你会丢掉重要的爱情信物吗?”慕斯问阿美。
阿美摇摇头。
问madam李,madam李依旧摇头。
问阿强。
“我不会丢掉,那可是钱啊!”
问了等于白问。
不管娜娜选择哪条路,他都不应该丢掉戒指。
偶然?
真有这么巧?
慕斯相信,这枚戒指是被故意丢下的。
——
为了留给警方某些信息。
是人妖娜娜做的?
不像。
慕斯想到了那张佛牌。
她从佛牌中推测出了人妖的存在,但说到底这不过是推测。若没有佛牌的存在,很难想到整件事中还存在着人妖。佛牌上有张志豪的指纹,那自然是他的东西。而佛牌很陈旧,应该从未经过精细的保养。大概张志豪只是将它随意丢在家中。
这就奇怪了。
张志豪薄情寡义,保不定这些年将佛牌丢去了什么地方。可佛牌竟然会出现在欧蓝德车中?
这是送别人的礼物?
身为泡妞好手,张志豪应该不会送这样陈旧的礼物。
为什么佛牌会出现在现场?
慕斯总觉得,佛牌和戒指被留在现场,是为了引导他们找到凶手。
但案子终究算是破了,警队一片欢腾,功劳被记在了找到人妖线索的马sir身上。阿美为慕斯打抱不平,在她看来,第一个发现真相的应该是慕斯。慕斯却觉得不太在意,马sir能那么快通过蛇头找到人妖,自然下了功夫,她没有什么不高兴的。
唯一不安的,还是那个那个开车将张志豪带向黄泉的那个女人。那个至今为止找不到任何存在痕迹的其实应该存在的女人。
是她错了吗?
真的没有这样的一个女人存在?
结案后回自己家,一进门就看见她爹地正皱眉查看这一次的案卷。
神色凝重。
预感到了什么,慕斯靠了过去,“有问题?”
“不止一个。”合上案卷,暮副部长轻轻捏捏女儿的脸,“问题太多了。你似乎曾说过案件中存在一个女人?”
慕斯点点头,有些期待。
慕副部长破过的案子比她多了十倍以上,看问题自然比她透彻。
她赶紧提起关于那个女人的揣测。
这个揣测来源于张志宏,张志宏说哥哥张志豪出门一定会开车,如果不开车那一定是因为坐了女人的车。而录音上来看,那天张志豪的确说要和一个女人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