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自己呢?她是太习惯了,还是终归有一些不同?
叶英近乎从不饮酒,虽然藏剑子弟一直有“逍遥此身君子意,一壶温酒向长空”的豪迈性情,但是这豪迈到了叶英这里,被经年的重压一层层的压下来,最终也就只成了克制和隐忍。
今日他却忽然有一种想要饮酒的冲动,用小厮递上来的温热毛巾擦了擦手,叶英探手取过玉卿久手边的酒壶,为自己斟了一杯,缓缓饮尽。
他以为自己今生所需费心思的,除却家国大事便已无其他——就连也叶英自身修行,到了他如今这样的境界,也不由多了几分放任自流的心,至于其他,就更不应该被他放在心上。可是如今,只是一个忽然萌生的猜测,就让他心绪翻涌,已然有些不像往日的自己了。
玉卿久不知自己随手乱人心弦,她专注于自己眼前的新上的菜,黄蓉叫它“纤手破新橙”。
摆在玉卿久面前的还真就是个非常逼真的橙子,黄蓉狡黠笑了笑,毫不犹豫的用一旁的小刀将之切开。玉卿久这才发现,那橙子的外壳居然是一层薄脆的糖壳,而里面则包裹了晶莹透亮的石花冻。
也不知道黄蓉用了什么法子,那石花冻清澈透明,可以清晰的看见里面散开的橙子碎粒,显得格外清凉。
这样的好心思、好手艺,当真是举世无双。玉卿久不由得赞叹出声,其他的人也不吝夸奖。更何况有陆小凤和楚留香这样惯会讨女孩子欢心的,他们两人你一言我一语,都快生生将黄蓉这样的姑娘都夸得不好意思了。
气氛再热烈不过,虽然在场中的几人怀揣着沉甸甸的心事,但是却不得不承认,这是他们难得的一场欢宴。
便是就在这个时候,那池塘之中散落宛若星辰的荷花盏晃动了几下,里面的烛火灯芯微微偏移,直让这水榭之中的光也跟着晃动了一下。
但凡夜宴,若是灯火让人眼晕,始终显得主人不够周到体贴,那再是精美奢华的宴席也会留下败笔。
正是因为如此,合芳斋的管事才想出如此巧思,将灯盏漂于水面之上,以水波柔化灯火之光。然而此刻,合芳斋管事的一片苦心却被辜负了。原本平静的湖面不知怎的就晃动了起来,那些小盏之中的点点流光也变得不再稳定。
玉卿久本能的提起了自己手边的轻重双剑,却被叶英捏住了整只右手。
男子的掌心温暖,玉卿久还能从师父的手心汲取到丝丝缕缕的热来。
合芳斋的后院开始有细细碎碎的铃铛声响起,不远之处也有丝丝缕缕的丝竹之声飘来。在这种异常“故弄玄虚”的场景面前,南宫灵撇了撇嘴道:“这铃铛声……”
众人以为他有什么建设性的意见,纷纷向他投来目光的时候,南宫灵才有些不好意思的挠头笑道:“没啥没啥,我就觉得这铃铛声跟我们丐帮弟子养的野狗们脖子上拴着的那个几乎一模一样。”
虽然知道这即将现身的人恐怕来者不善,但是像是南宫灵这么直接把人和丐帮养的狗划等号的,众人还是要为止绝倒。
并不知道自己还没有出场就陷入了被群嘲的境地,一个身着红色十二破裙的女人从天而降,身法轻盈的落在了湖中的一盏小灯之上。若没有方才南宫灵那神来一笔,此刻恐怕众人便要纷纷感叹这个女人的美丽了。
“小女子公孙兰,见过大庄主。”女声娇媚,公孙兰的目光掠过众人,今后径直落在了叶英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 公孙兰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原因——被南宫灵比作自己在丐帮收养的狗,因为铃铛声都是一样。
公孙兰:好气哦,还要保持引诱状态。
emmm,勾引大庄主的公孙某上线了,祝她跑得过焰归啊。
☆、冰心。
第八十五章。冰心。
“小女子仰慕大庄主已久,今日特来相见。”
“大庄主龙章凤姿,真天人也。”
“小女子身无长物,唯愿为大庄主献剑舞一曲,此曲乃盛唐之时公孙大娘所做,小女公孙氏,单名一个兰字。”
公孙兰话音刚落,她便轻身而起,宛若一叶飘絮一般腾身而起,几乎没有人能看出来她到底是从何处着力。十二破裙的裙摆散开宛若大朵盛开的花瓣,却别有用心的在裙角处系上了几颗铃铛。
公孙兰的腰肢旋摆,如若无骨一般。她将自己变成了这满池残荷之中唯一盛开的一朵,时而飘摇向上,时而在水面来回飘荡。
她生的的确是好颜色,又煞有其事的描了繁复的正装,为了配合她营造出来的荷花仙子的形象,公孙兰在来之前还十分细致的蘸着胭脂在额上晕染开一朵精致的半开菡萏。那菡萏鹅黄用金边勾勒,在烛火映衬之下时不时的闪烁着动人的光。
叶英看着他,眸光异常专注。
玉罗刹在一旁却是半眼都没有分给公孙兰,他眯着眼睛盯着叶英,在发现对方看向那湖中搔首弄姿的女人的目光带着审视与戒备,又隐隐带着怒火,却没有半点痴迷的时候,玉罗刹这才冷哼了一声,转而不受公孙兰半分影响的开始给他家夫人剥核桃。
这是一场闹剧,除却公孙兰不知之外,其余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心知肚明。
玉卿久的脸色有些不好,她倒不是因为这个女人方才对她师父表达了倾慕之情,而是自从听见了“公孙大娘”这个名字之后,玉卿久再看公孙兰就更加不顺眼了。
提及公孙大娘就不免要提及七秀坊,这个公孙兰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公孙后人,可是看她言行举止,又哪里有半分秀坊女儿的风骨?
公孙兰不知自己弄巧成拙,本是想借着古人名声造势,却不想正撞在枪口上。
“你的剑呢?”玉卿久冲公孙兰扬声说道。
她的脸有一半隐没在阴影里,让人看不清她的神色,不过少年声音如玉石相叩,被清风送进了在场之人的耳膜之中,就宛若兜头一瓢凉水,生生让人凉到了心底。
公孙兰被这样一激,扬手便从袖中飞出了一对短剑。那双短剑的剑柄后面拖着长长的彩绸,竟是比今夜冷月下的剑光更加夺目。
公孙兰的裙角留下一串细碎声响,她手中双剑上的彩绸也被她舞得宛若灵蛇一般,但是这样繁复的装饰之下,她的整个人印入叶英眼底的时候,却还是只剩下了她手中的剑。
不美,就是死。
公孙兰的剑已经将“美”作为了她毕生的追求,这让她的这场剑舞更有一种献祭一样的美感。她的妆容、她的服饰、她的声色、她的装饰,最终都献祭给了她手中剑。
她用这种让人惊心动魄的美感去迷惑世人,最终在他们最为沉浸的那一刻下手,留下最狰狞的伤口。
这是一种很残酷的美学——公孙兰不惜用人命去堆叠的美学。
可是,一个人在死亡的边缘起舞的时候,若是她没有必死的决心,就永远无法触摸到死亡结出的甜美果实。
“因杀入道”之所以神圣,和公孙兰这种人的区别便正在这里。
公孙兰的剑猛地调转方向,不再是随意挥洒,而是……直奔着方才问她的剑在何处的玉卿久而去。回答这个问题,公孙兰更喜欢的答案是——在你的心口处。
她精通易容,因此最先学会的就是看人看骨。这个世上能一眼看穿玉卿久性别的人不多,而公孙兰就是其中的一个。
她一眼就看出了玉卿久是个姑娘,而且是个比她更年轻甚至更貌美的姑娘,而且这个女人还是她看上的男人的徒弟。如思美人、朝夕相对,公孙兰可不管外界对那大庄主如何评价与传闻,她不相信什么君子端方,只相信美色这东西,的的确确是每个男人毕生的追求。
公孙兰想要叶英,那这个男人身边一直跟着的绝色少女就很碍眼了。
这件事她不是第一次做。她之前在江湖之中走动,有过无数的化名与虚假身份。而之所以弄出了这些,便是因为她需要为了不同的目的去引诱不同的男人。无论公孙兰化身绝色佳人还是邻家少女,那些男人每每都要为她神魂颠倒。而公孙兰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挑唆这些为她疯魔了的男人去戕害他们的师妹、发妻和红颜知己。
其他女人的鲜血让公孙兰无比有成就感,这一次难得遇上可她心意的人,公孙兰就更不愿意看见那样的男人身边已经站了别的女人了。
只是公孙兰估计是发了什么癔症才会选择直接向玉卿久发难,公孙兰来之前分明就知道,眼前的这个姑娘的江湖生命是用三个杀手组织的覆灭垒就的,而除此之外,她悍然一人双剑的清剿了整个北境的沙匪,更是早在很多年前就和白云城主战成平手。
公孙兰寻常的时候不会这样脑袋不清醒,但是在叶英面前忽然的表现欲灼烧的她没有办法冷静思考。
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性格与思维方式,才会让她觉得自己杀了人家的徒弟,叶英还会放过她甚至是高看她一眼,总之在这样热血上头的情况之下,公孙兰的剑比她的思考能力更快的横到了玉卿久的面前。
玉卿久的手被叶英攥住,方才一直没有松开。